每集开头都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没有经过任何改动,除了当事人的姓名。
所以我是带着这是个完全忠于现实的态度来看的。
结果看到最后漏洞百出,非常失望。
1. 杀手从头到尾装逼的表情令我十分不快!
2. 我想不明白那个杀手为什么会帮一个陌生人杀人,仅仅因为保险推销员向他抱怨了几句,他就义无反顾的助人为乐??
好吧,姑且理解为他喜欢打抱不平。。。
3.杀手绑架那个欠债的职员,手法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大庭广众之下不蒙面,很装逼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把人拖走,那个欠债的职员办公的位置楼层很高,也不知道他怎么拖着那么重的人下的楼,和躲过门口的警卫把人拖走。。。
太狗血。。
4.警察发现了那个欠债的职员冻死以后,回到他所在的公司调查,竟然只有一个监控拍到了疑犯。。。。
而当杀手被抓到后傻子也能看出来监控录像和杀手是同一个人,而警察愣说监控录像太模糊了。。。。
好吧,就算模糊,也应该请当时被杀手绑架员工的公司去问一下啊,在那集里,至少有5个人近距离看到了杀手的真面目而警察也询问过他们事发情况,都请到警局里认一下人啊。
5.更狗血的是,杀手一个人拿个冲锋枪堂而皇之的跑到写字大楼连杀23人。
那个黑帮老大随身至少带着4名保镖,而且我估计还有更多的保安在楼里,他竟然毫发无伤,用了总共不到5分钟的时间。。。
超人啊!!
而旁边的两个FBI在对面马路的车里对旁边楼里发生了5分钟的枪战而且时不时还有子弹从玻璃中射出浑然不知。。。
太狗血!
而且没有一个楼里的摄像头拍到杀手,只有楼外的一个ATM机的摄像头拍到杀手,同样很模糊。。。。
6.拉斯维加斯赌城的激情杀人,吐血啊!!!
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去过的都知道,摄像头到处都是,到处都是保安在盯着。
那个杀手竟然在电梯里没有任何事先安排的情况下连杀三人,还能从容不迫的逃走,那个电梯难道没有摄像头,保安不应该第一时间封锁那个电梯吗?
结果杀手从容不迫的搬走三具尸体,并且清理了血迹。。。。
你当我弱智啊!!
还有很多很多的傻X警察。。。。。
忍不了了。。。。
真实个屁!!
给没文化的自己补个小课。
我实在是哲学外行,不敢妄加揣测和推理,本帖就是收集和翻译一些看着有趣的资料。
Ep 1.01 【The Crocodile's Dilemma(鳄鱼困境)】看了1L的回复发现翻译的时候有些不妥当,于是改一改……鳄鱼偷走了某位父亲的小孩,并承诺当且仅当他能正确预测出在未来自己是否把小孩还给了他时,才会将孩子还给他。
表面看来父亲只要猜中鳄鱼将来的行为,就能要回孩子。
但如果父亲猜鳄鱼不归还小孩,就会出现逻辑悖论。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不归还小孩:预测正确,鳄鱼应该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没有,悖论出现。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归还小孩:预测不正确,鳄鱼不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把小孩还了回去,悖论出现。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鳄鱼的困境(无关道德):无论他是否归还小孩都将产生悖论。
与这个故事相似的有个著名的悖论:“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
============================Ep 1.02 【The Rooster Prince(公鸡王子)】出自哈西迪犹太教的寓言故事。
王子疯了,他觉得自己是一只公鸡。
所以他脱光全身的服饰,钻到桌子底下,啄食地上的食物。
国王和王后找来许多名医术士都治不好他的疯病。
后来有一位智者出现,说自己能治好王子。
他脱去自己的衣裳,钻到桌子底下告诉王子自己也是一只公鸡。
逐渐地,他与王子成了朋友。
智者告诉王子,公鸡也能穿上衣服,坐在桌边吃饭等等。
王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行为日益正常,最后终于治好了疯病。
============================Ep 1.03 【A Muddy Road(泥泞路)】可能是出自日本佛学家原坦山的轶事。
Wikipedia上原坦山的英文词条(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a_Tanzan)下有该故事的英语版本。
在日文原版故事中并不是泥泞路而是河流,下面提供一个原版的翻译。
原坦山禅师与僧侣友人同行出游。
他们走到河边,看到一位年轻女子为无法渡河犯愁。
河上没有桥,河边也没有渡船。
禅师若无其事地抱起女子,安稳地渡过河川。
女子道谢后离去了。
二人继续走了一会,友人难以释怀地对禅师说:“身为禅僧却抱起女子成何体统!
”禅师平静地答道:“你说那名女子?
我已经忘记她了,你从那之后一直抱着她吗?
”日本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执念的经典例子。
============================Ep 1.04 【Eating the Blame(承受指责)】出自日本曹洞宗的禅语,网上能找到的中日英三个版本除细节上的若干差异故事基本一致。
下面摘取的是《星云禅话》里的版本。
诸岳奕堂禅师是日本江户时代有名的僧人,年轻时曾经在曹洞宗香积寺的风外本高和尚门下担任典座,为寺里的大众打理饮食,受到风外和尚的印可。
在他担任典座期间,有一天傍晚,由于已经逼近药石的用餐时间,奕堂禅师怕延误大众吃饭,就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独自到菜园采收了一些青菜回来,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煮出一大锅的菜汤,没想到,无意中留了一段蚯蚓在菜汤里。
丛林里的饮食一向简单,平常大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并没有人察觉到今天的菜肴有什么异样。
就如在夏季的时候,菜叶上的小虫甚至都飘浮在汤水中,那许多禅僧,眼睛看也不看,就囫囵吞枣地下肚,三餐只当是喂饱臭皮囊而已。
住持风外和尚等大众吃过饭,鱼贯出了斋堂之后,便将奕堂找来跟前,从自己的钵里夹出一条蚯蚓,问他:「这是什么?
」奕堂禅师一看,心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虽然如此,他还是神情自若地说:「谢谢大和尚,这是胡萝卜的根须。
」说完就把它接过来,一口吃到肚子里去。
风外和尚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说:「啊!
那就好。
」经过这次事件,风外和尚很欣赏奕堂的机智承担,遇事稳若泰山,从此不再提起此事。
有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水里有许多的微生动物,但是我们喝水并不表示杀生,因为只是喝水而已,心里并没有杀意。
像医生为病人打针,一针下去,一定也会杀死许多细菌,但医生并没想杀生只是为了救人;甚至于高僧坐化之后,以很多的木柴荼毘,木柴里的昆虫都被火烧死了,但是大家没有想到要杀生,只想为高僧坐化致意。
所以,杀业难免,但只要没有杀心,杀业就难成了。
奕堂禅师担任典座,宁可自己吃下蚯蚓,表示无事,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像这种不生事端的承担,不也是禅心吗?
---Eating the Blame估计是转成英文时译者根据故事结尾的暗示加上的标题。
至于为什么要加上这样的名字,这个帖子(http://www.dorjeshugden.com/forum/index.php?topic=2002.0)里猜测是因为大乘菩萨戒中严禁自赞毁他,wikipedia上英语解释比较好理解这一戒条的意思(感谢@抽抽Cho 的翻译)【Not to praise oneself and speak ill of others, or encourage others to do so.(戒自赞毁他)】佛教徒不应赞扬自己、诋毁他人(自赞毁他),或者鼓动他人这样做。
他一定不能创造原因、条件、方法,或者 karma( 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
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
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
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
)来自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普度众生,应该忍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污蔑。
—— 愿意承受指责,让众生享有荣耀。
如果不这样,他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德,掩盖他人的优点,继而导致他人受难,他就犯了parajika戒律。
============================Ep 1.05 【The Six Ungraspables(六不收)】出自禅宗公案“云门六不收”。
僧问云门(即云门文偃):如何是法身?
门云:六不收。
大致的意思是僧人向云门文偃求问真理是什么,云门表示真理不是人有限的感官理解可以涵盖的。
不过我对佛教禅学一窍不通,这个翻译不一定对头,欢迎指正。
(法身:又称自性身,佛教词语,三身之一,指佛所证验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个法界。
六:六根,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念)六個感官器官。
)============================Ep 1.06 【Buridan's Ass(布里丹之驴)】中文wikipedia上关于该词条的解释如下:布里丹之驴是一以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里丹名字命名的悖论,其表述如下,一只完全理性的驴恰处于两堆等量等质的干草的中间,将会饿死因为它不能对究竟该吃那一堆干草作出任何理性的决定。
对这只驴来说有三个选择:①吃左边的草;②吃右边的草;③不吃草,饿死。
选项③表面看来损失重大,但选项①和②存在某种“选择的障碍”,可能造成的后果比③更严重——布里丹之驴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了③。
该命题是为了讨论这类“选择的障碍”的尺度而诞生的假想问题(就像薛定谔的猫不是真的被关起来了那样)。
下面例举两个“选择的障碍”。
【例1】选择失误造成损失人类在做出选择之后,有相当高的几率会产生“选择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的不安/后悔情绪,有时这种情绪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该命题假设:因为没有判断优劣的标准,不管选择哪边,都极有可能产生悔恨的想法。
【例2】选择因子的缺失个人理解这里的“选择因子”是指任何可能影响选择结果的要素,比如偏好。
该命题假设:没有任何选择因子,“选择”的进程陷入死锁(僵局)状态。
为了克服选择障碍,人类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投骰子、求神、etc)来缓和例1中的损失或者创造例2中的选择因子,从而避免“饿死”的坏结果。
该命题假设这只驴无法做出上述行为。
同时,选项③与①②最大的区别是“不作为”,且在该命题中选择“不作为”相对较容易。
虽然该命题中“不作为”造成的后果是“饿死”,根据情况不同,有时“不作为”带来的损失反而最小。
============================Ep 1.07 【Who Shaves the Barber?(谁为理发师理发?
)】出自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小城里的理发师放出豪言:他要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而且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但问题是:理发师该给自己刮脸吗?
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按照他的豪言“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不应该为自己刮脸,出现矛盾;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同样按照他的豪言“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又应该为自己刮脸,同样出现矛盾。
(摘自wikipedia)这是一个在谈及自身(self-reference)时出现的悖论。
(后来也有人开玩笑表示理发师是女性所以不用为自己刮脸)============================Ep 1.08 【The Heap ( 谷堆论证 ) 】 感谢psyl提供的解答。
一粒谷子能不能形成一个谷堆?
当然不能。
再加一粒呢?
还是不能。
再加一粒,再加一粒......直到最后加上一粒终于造成了谷堆。
那么,多少粒谷子才算"谷堆"呢?
一粒粒谷子加上去,到哪一粒谷子加上去才形成"谷堆"呢?
假如断定300粒为一堆,那么299粒谷子是不是一堆呢?
所以,一粒谷子不成谷堆又成谷堆。
出处:有一天,快下雨了,大公吩咐欧布利德带人把晒谷场上的谷堆搬回粮仓。
欧布利德口头上答应了,却没有照大公的吩咐去办,结果,谷子全被淋湿了。
大公气坏了,将欧布利德叫来问罪。
欧布利德辩解道:"一粒谷子不能称作谷堆吧?
再加一粒呢?
也不是谷堆,再加一粒仍然不是......这样每加一粒谷子,每次都形不成谷堆,因此,谷堆根本就不存在,让我搬什么呢?
" 大公听了,一时无话可答,于是,笑了笑说:"你回去吧。
" 等到发工钱的时候,除了欧布利德没得到一个钱币外,其他人都得到了该得的工钱。
欧布利德就去找大公算帐。
大公不慌不忙地说:"一个钱币该不是你的工钱吧?
再加一个,还不是你的工钱吧?
这样每加一个钱币,而每次都不是你的工钱,因此,你的工钱根本就不存在,叫我怎么付给你呢?
"这样,欧布利德只能失去工钱,用以补偿大公所损失的谷子。
============================Ep 1.09 【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狐狸,兔子,卷心菜】这是道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
人不在场时,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
已知人每次最多能带一样东西过河,请问要如何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全部安全运过河?
答案不难可以自己解解看============================Ep 1.10 【Morton's Fork(莫顿叉)】莫顿叉是指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导出同一结论(通常是不好的结果)的情形。
莫顿叉得名于十五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大臣约翰·莫顿。
莫顿为了游说人民向国王纳税,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挥金如土,说明ta非常富有,交得起税金;如果一个人生活简朴,必然会存下一大笔钱,同样交得起税金。
电影版的比较直接,怀孕女警察最后弄死了杀手。
在电影里有一些低智商的角色来被杀,2小时内可以接受,但是600分钟的电视剧里一直都是低智商满屏幕实在是有点过于戏剧色彩了。
这个编剧故意设计的智商问题是这个片子和毒师最大的区别,毒师整个片子会让你觉得都还挺真的,大概毒贩就是这么玩大的,白人至上分子就是这么狠,拉丁黑帮就是这么神叨叨,大概炸鸡叔就是买通物流公司的分区经理运毒,一切都合情合理,符合人类正常智商的思考范围。
而这个片子充斥一些寓言化的设定,里面正常智商大概这么几个人:1)前警长,死的痛快;2)女主角,一直被低智商压制;3)杀手;4)保险男; 5)女主角爹,但是比较符号化,并不担任大法师之类的职务;6)某些路人甲乙丙丁,比如保险女、Motel老板娘blabla智商很低的:1)小胡子警长;2)警局其他所有人;3)两笨蛋孩子和笨蛋爹,两笨孩子简直蠢的无可救药;4)市局所有人;5)FBI分局所有人,包括两傻逼兮兮的FBI倒霉蛋;6)邮差警察,虽然最后轰掉了杀手,但是智力还是有点障碍;7)黑帮所有人,两杀手加22个被轰掉的黑帮成员,我就不明白为啥不对保险男先严刑拷打,拔个指甲什么的,诸如此类硬伤很多。
8)蠢弟弟一家;难道明尼苏达的人都这么拉低智商吗?
为啥一点点办案能力都没有?
都一个个蠢成啥样子了?
每次看到本来在毒师里办事能力超强的流氓律师在这里变成一个大傻B絮絮叨叨就不舒服,还得每集都看他发傻。
而保险男的案子这么多漏洞简直就是无法立案,居然编剧硬是写的弟弟进监狱。
最简单的:锤子上有弟弟的指纹吗?
弟弟是否有不在场证据?
(看起来弟弟家里有人,工作社交能力强,不像会独处一个人的样子)等等等等,反正要把全部人都写成傻B,我也没办法。
看着一次次ODD的情况一再发生,实在米有办法认同比绝命毒师编的好。
剧里的几个包袱:-杀手为啥要打杀他的中介老板联系人?
其实杀手平时以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为生,但是他不属于任何组织,他只自己发展联系人,比如保险男,他灌输邪恶,让其心理强大,很可能在肉体上消灭他扶植对象的对手,本来杀手是要发展保险男做上线的,可惜保险男不上道,当然上道也是很危险的。
杀手的上线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下,他还是需要钱来维持生计,但是不能呆在一个地方很久;79年大惨案?
应该是:某个警察拦车的时候放走了某个杀手,然后后来一路追查的警察再次和杀手交火,杀手过一段时间大开杀戒,杀了一堆黑帮的人或者是警察。
杀手不一定是这个杀手55-(2007-1979)=27,因为我肯定瘸子老爹是见过杀手的,他说过有相同的感觉也是端着枪守在家门口,然后就发生惨案,如果他见过杀手,那么以编剧把他写成神一样直觉的大法师,见过28年后的杀手绝对也会过目不忘的。
个人估计79年惨案也许是这个杀手做的,也可能是他的爹或者师傅做的。
而瘸子爹的腿是不是杀手做的就不知道了,从时间顺序说貌似是惨案以后发生的;杀手为啥要玩这些事?
他是谁?
首先这个人不是杀人狂,拿枪杀人的都不算杀人狂,枪从心理学说是最没有感情的武器,美国实际的连续杀人狂基本都是不用枪的。
他有精湛的牙科技术,年入50万美元是小意思,为了10万美元浪费半年闻臭嘴,操?B(故意搞个极品美女说明杀手对sex没兴趣)恶心到我们的杀手同志了,他的追求是个啥?
其实是一种极限,啥极限?
接受困难任务的极限,鼓噪其他人邪恶的极限,追求宗教信仰的极限; 前面两个好理解,那么第三个宗教信仰是个啥?
其实凤凰超市这个故事无头无尾,只是杀手让老板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就这么不了了之,就是杀手对自己影响别人宗教信仰的一种追求,这个故事编的不咋地,感觉和主线关联度很低。
而关于杀手的身份,首先他肯定是顶级的骗子,其实他仅仅靠学习能力和强大的心理控制能力就能轻易的获得高额回报,但是他选择做杀手,我说过了他不是喜欢杀人,而是喜欢挑战自我,做一个反社会分子的头目,去带动一批反社会分子,从他做牙医和自我治疗的能力来说,他必定上过医学院,从用刀和用枪的准确度来说,他必然是接受过军事训练的,从熟知警察、FBI办事流程屡抓屡放来说,他对执法部门和法律了如指掌。
要练就到这种程度,要么就是有师傅带,要么是接受过组织型的训练。
所以他不是黑帮发展但自行脱离的一流杀手,就是过去的军事或者情报、执法部门的人员,最有可能是情报秘密外勤之类的。
他执行任务时,一定要代入一个角色,比如神父,比如牙医,他用的是浸入式的表演方法,就是自我催眠成另外一个人,思考方式也要成为那个角色,在他在小镇上接到快递发现自己被上线伪装成神父后,他才开始进一步去折磨凤凰超市的老板做宗教赎罪。
当牙医时他也是尽可能的关注别人的牙齿,成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比如音响和唱片摆放的细节)。
他很enjoy表演成另外一个人的过程和最后美丽的结果(杀死目标或者达成什么目的),但是赌城电梯里被保险男打断了,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正常人可以很容易化解掉一次误认的尴尬,但是他认为这次表演被打断了,就好像一个舞台剧演员就要演出高潮时,一个观众跑到台上说“我认识你哦”一样勃然大怒。
为啥大家伙老是要讲故事?
什么绿色阴影,什么火车手套,什么贡献everything的好心人,因为这是科恩兄弟旗下公司制片的,科恩兄弟就喜欢故弄玄虚,成天给大家讲故事;保险男为啥一直穿个红色大棉袄?
狼为啥要出现?
同上,符号化的注解,寓言化的用镜。
杀手那一箱子录音带是什么?
放出来的有两个,一个是保险男打电话联系的,一个是另外一个人求饶然后又有一个人说话并杀死他的。
好多录音,看设备,应该是80年代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些录音带80年代就开始记录了。
记录的是什么?
首先肯定不是被害人的哭闹求饶,否则数量也肯定对不上,然后肯定也不全是犯罪现场,比如保险男的电话,是个突发事件,那么杀手怎么会接个电话就录音呢?
我的推测是:录音带里全部是杀手找的上线,被他带邪恶之人转变的一瞬间过程,而他录音是一种习惯,第一个录音带播放是当牙医时的上线第一次杀人的情况,画面呈现杀手放回去是倒数第二格,而之前上线应该被他打残了,最后一格是保险男(注意杀手在杀手生活中也是个很完美主义的人,摆放磁带顺序一定是正向时序),那么倒数第二盒一定是地产中介男,那么中介男应该没有被杀死而是被狠K了一顿。
他在扮演牙医时反复的听这个录音,沉浸在自己邪恶说服力中,或者考虑是否要继续留这个上线。
而最后一盘是保险男,说明他是想发展保险男成为新一期的上线,他在电梯里最后让保险男帮忙抬尸体就说明这个问题,杀完三个牙科医生后杀手一下轻松了,很放松的让保险男来帮忙,他是想着有个新的开始,他已经厌烦了老上线给他安排的破任务。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他从80年代开始一共发展了11个上线(数格子12个,最后一个是保险男),也就是26年左右一共发展了11个邪恶分子,每个人用2-3年,然后。。。。
然后当然是解决掉,类似阿汤哥那个《借刀杀人》,借到的刀一定要处理掉。
从这个角度说,保险男的选择完全正确。
而且从中介男看到杀手坐在自己椅子上,就很淡然的说:你是让我站着死吗?
说明中介男已经很清楚杀手会类似处理他的前任一样处理掉他,那么说明杀手肯定早就和他沟通过,一旦他犯错或者杀手和他见面他就会死,而且如此淡然,说明杀手掌握了他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什么东西,比如家人的生命,名誉或者办公室里其他人的性命。
如果按照杀手的思路发展,保险男会成为他新的上线,开始接触地下世界的一些订单发包给杀手,并且帮杀手准备好新的身份和一些身份的背景(比如网页资料,一堆假的不在场证人),杀手会帮他处理一些难以处理的事情,杀手会掌握保险男的什么把柄,警告他不要犯错,不要和杀手见面,见面就意味着死亡,不要反抗,反抗意味着失去更多。
杀手的作案成本和上线的死亡之谜:拿牙医这个案例举例,一栋使用面积1000平米的豪宅,一个月也得1万美刀租金,6个月6万美金,就算杀手假牙医每个月赚2-3万美金(最多是合伙人,并非自己独立诊所),买个真钻的克拉订婚戒也就把钱花的负数一堆了(房子,你可以说杀手抢过来的,但是抢过来风险太多,比如豪宅原主人的亲戚朋友啦,警察查岗啊,水电煤公司啊,豪宅不比小木屋,主人没了还是很树大招风的),而做牧师时那么多假现场证人,也不是好打发的,他执行一个任务回报不高(10万美金),成本巨高(肯定超过10万了),现金流垫资压力是巨大的,这些钱哪里来的?
就是中介男自己的钱,就算杀手每次赚钱(正常任务的钱,黑暗社会的价格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高,参见《飙风战警》里为了2万美刀杀自己亲兄弟的黑社会)的利润率很低,牙医任务是负数,牧师任务应该也不会超过20%,就靠他赚的那点积蓄,中介男要启动一个新的潜伏项目都启动不了。
那么怎么办呢?
这就是我分析的结果了:中介男实际上是杀手的奶牛,母鸡。
这些可怜的上线着道以后,就必须垫资给杀手去进行任务,这也是为什么杀手2-3年要换人的一个原因,他不能找赚钱太多的人,赚钱太多社会地位太高就不会理他,赚钱太少的他也不找,找了没有社会资源无法启动项目,不多不少的人是最好的,他在发展他们当上线的过程中要折磨这些人,让他们胆寒,让他们害怕,让他们百爪挠心,很重要一点就是让他们时刻知道自己是奴隶,杀手是主人,那么让他们掏钱是最有效果的,因为杀手并不经常联系上线,出任务一出就消失不见一两个月甚至一两年,如果下属失去了你的存在感,那么他离自立门户甚至欺师灭祖也不远了。
所以杀手压榨一个上线会有2-3年,也就是接10-15个任务后就换上线(杀掉上一个上线),一个上线我估计会每年在杀手身上亏20-30万美元,他们一年可以挣个50-100万美元,一个人被压榨太久的时候肯定也就会思变,所以杀手会选择2-3年换一个上线。
弟弟的机关枪的含义?
和绝命毒师大结局那挺机枪有关吗?
不是一个型号,绝命毒师大结局那个是排用机枪,弟弟拿的是班用机枪,但是为啥弟弟非要在第一集弄把机枪呢?
我认为多少都有点和绝命毒师对着干的意思,也就是说“你丫弄把机枪横扫了观众,我给你条胖女人的内裤和一锤子,一样把你掀翻在地!!!
别尼玛得意洋洋了”。
我认为这个剧的编剧摆明了要和绝命毒师的编剧叫板。
当然我个人认为这剧还不具备叫板的资格,只是最近这种黑色剧少了,绝命毒师的真空出来了,加上科恩兄弟的威名,艾美给了18个提名。
昨天看完了《Fargo》的第一季——第二遍看。
《Fargo》(《冰血暴》)是系列犯罪剧,其编剧Noah Hawley受到科恩兄同名电影的启发,写出了剧本。
科恩兄弟惊异于其故事的精彩,同意他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部剧集。
至今《Fargo》已经拍摄到第四季。
每一季都是有所相连,但独立的犯罪故事。
我特别享受在天寒地冻的夜晚看《Fargo》。
其原因大概和看恐怖片差不多。
我们通过虚构,给与自己所恐惧之物一个具体的形象。
观其大开杀戒,然后再战胜它。
在在一个安全环境下,体验一种威胁,战栗之后回来,人会有一种放松感。
我认为《Fargo》系列,给人的启发是双重的——一部分来自邪恶,一部分来自平凡。
所有的《Fargo》故事,都会包含以下几个因素:一个平静的小镇,寒冷的天气,一种超越想象的邪恶,一宗大规模的流血凶案,一两个阴差阳错被卷入漩涡的小人物,一个平凡而无畏的警察。
这些构成了《Fargo》独特的形式感。
以第一季为例。
作者先着力刻画了一个平凡,但充满人情味的小镇。
一个懦弱的小男人Lester,努力而笨拙的卖着保险,被妻子数落“不够成功,应该再努力一点”;刚刚当上警察的Molly,每天充满干劲。
她做过警察的父亲,却充满温情的劝她当一个平凡女孩;老派的警长,也是一个温柔的丈夫,每天耐心的安慰因为怀了孕变得有些神经质的妻子;老好人警察Bill,把警局当办公室混。
他本心的认为小镇上的人不会是凶犯,而镇上最大事情,也不过是对抗即将到来的恶劣天气;胆小的警察Gus,其实梦想是当邮递员过平淡日子。
他与杀手Malvo第一次偶然相遇的时候,出于本能的退却。
即使是那些“坏人”,也只是有着弱点的普通人。
爱欺负人的Hess,自诩为国王的暴发户Stavros,怀揣着开土耳其浴室梦想而勒索的健身教练… 仔细想想, 他们的“坏”,只是身为平庸者的另一种体现。
而他们在真正的“捕猎者”面前,只是不一样的猎物。
这与Malvo所具有的,那种本质上的,纯粹的邪恶是不同的。
Malvo这个形象,大概是影史上塑造最成功的杀手之一。
他杀戮的原因,不全为了金钱,也非仇恨,甚至不是对暴力的迷恋。
他的乐趣,在于玩弄人类——那些被捕者,可怜又脆弱的心智。
他挑唆洗车男孩在雇主油箱里撒尿,然后打电话告诉他雇主,像看真人秀一般,透过窗户看自己亲手导演的戏。
在杀Hess之前,他特意上门来打量他一下,好像在欣赏他那种虚张声势的可爱。
他对于健身教练,一直抱有的“我们应该四六分成”的天真想法,一直带着忍俊不禁的笑。
甚至在把他利用到死前,还要揶揄一下。
而对于超市大王Stavros,他一手导演、演出了“上帝惩戒”大戏,让他自己乖乖交出钱来。
他有更直接的方法,但他觉得这样似乎更有趣。
他对于“被猎食者”的蔑视,在Stavros的保镖傻兮兮威胁的时候,体现的最为淋漓尽致。
这个老迈的保镖,靠着高中时代的荣誉活着,实际上害怕自己的工作被抢走。
对此Malvo不生气,也不理睬,而是直接在他面前拉了屎,仿佛对方不存在一般。
所以对于Lester这样弱小的,在“被捕猎者”行列里,也处于食物链底端的人,他连“捕猎”的兴趣都没有,就好像狼不会追逐老鼠一样。
Malvo帮他杀掉Hess,其实并不是替他打抱不平。
而这样做,是像往常一样,拨弄人类心中被压抑的恶念,看看后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这对他来说,就像是狼调教兔子撕咬一样好玩。
所以在Lester冲动杀掉妻子之后,Malvo在电话里揶揄到“Lester,are you being a bad boy?”他肯定不值一次这么干了,那些收集的录音带就是证明。
但他的偶然行为,无意中给Lester展示了“无规则的世界”是如何运行的。
Lester这个怯懦可怜的人,竟然意外的格外有天分。
他那副长久以来“受欺负”的形象,反而成了他最成功的伪装。
Lester一头撞向那副贴在地下室的卡通海报,用自己的血迹,抹去了那个过去的自己。
海报上那句“万一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
”的标语,似乎是Lester用来自欺欺人的话。
在这个时刻,观众其实是发自内心认同Lester的。
因为我们每个人多少都对世界有些愤愤不平的——为什么我一直做好人,但很少有好报;而那些无视规则,随心所欲的坏人却能赚更多钱,更成功?
“Dog eat dog”的世界,其实是被相当一部分人认同的。
所以人们看到可怜的Lester,多多少少都会想到自己。
我们支持Lester“变坏”,希望他逃过一劫。
我们甚至希望Lester,对着那个给他戴绿帽子,又看不起他的老婆,一锤子敲下去。
然而这只小老鼠,不但发现自己可以咬人,而且还喜欢吃肉。
Lester变得可以肆无忌惮的撒谎、利用别人,他走上开挂的人生。
这个时候,我们对Lester的感觉,又变成了厌恶。
因为他不仅仅吸收了邪恶的启示,却延续着生活的平庸,似乎完全堕落成一卑鄙的代表。
而他自以为可以“猎食者”平起平坐了,所以在拉斯维加斯,他坚持和Malvo打招呼,似乎想要得到真正的认可。
而Malvo展示出真正纯粹的邪恶的时候——肆无忌惮杀掉卧底半年的目标,和刚结婚的“妻子”,Lester意识到眼前的这头野兽,完全无法以人的常理来猜度。
老鼠再狡猾也是老师,而狼永远是狼。
Lester再次落荒而逃。
在Malvo随心所欲的猎杀中,没有人可以与之对抗,不管是警察、黑帮还是FBI。
似乎你能想到的,每一个能与之对抗的“英雄”都失败了。
谁能想到Malvo最后死在胆小的前警察Gus之手。
Gus一直被看作另一个怯懦的小人物,而Malvo也从没有把这个弱者当成威胁。
其实这是编剧需要给人们一个交代。
如果完全非人性的,绝对的邪恶出现,他会被什么击败?
答案正是,那些被看作“被猎食者”的人们,为了家人凝聚在一起,拿出对抗野兽的勇气——这一点在后面的几季中也反复出现。
第一季的故事结局,老警察Lou拿起猎枪守在孙女的门前;Molly听从丈夫Gus的劝告,不再孤身涉险;而Gus则鼓起勇气,深入野兽的巢穴,最终给了Malvo最后一击。
Malvo在死前看到了狼,那仿佛是自己的灵魂提前离开身体。
而Gus则一边害怕,一边告诉他自己解开了“人类的眼神擅于辨识猎食者”的谜题。
他彻底明白自己面对的,是毫无人性的,令人恐惧的野兽。
但为了守护家人,他毫不犹豫的反击。
这种“平凡好人最终胜利”的结局,给人们一计强力的安慰剂。
“虽然是狗咬狗的世界,但老婆孩子热炕头,果然还是最好的生活。
”大概多数观众,看完解决都会这么想吧。
因为不这样做,平凡的我们,在自我认同的层面就活不下去。
这才是真正的“True Story”。
第一集 《鳄鱼的悖论》(The Crocodile's Dilemma)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
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
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
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
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
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
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
”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
”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
”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
”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
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
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
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
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
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
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
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
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
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
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
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
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
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
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
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
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
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
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
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
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
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
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
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
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
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
”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
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
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
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
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
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
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
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
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
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
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
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
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
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
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
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
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
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
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
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
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
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
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
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
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
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
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
(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
”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
“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
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
”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
”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
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
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
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
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
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
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
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
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
”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
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
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
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
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
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
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
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
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
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
“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
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
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
”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
”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
”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
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
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
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
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
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
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
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
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
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
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
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
“曾经有个伙计赶火车。
他戴着一副手套,结果掉了一只在站台上,他没注意到。
他上了火车,坐到窗边,意识到自己手上只剩一只手套,但火车已经开动了。
他怎么做?
他打开了窗户,将另一只手套也扔向站台。
这样,拿到第一只手套的人,就能有完整的一副了。
”寻找意义?
张大春曾在《小说稗类》中对寓言作过一通精妙的评论:当一则寓言所指涉的寓意是如此可移易或可反转的时候,我们又如何将之视为一种教训或真理的载体?
或者,寓言结尾处的寓意部分——也就是一再以“这个故事说的是……”形式所带出的那段话,只不过是寓言作者或编者为了让一个现实世界中无法存在的荒诞故事(如:狐狸请鹳鸟吃饭,青蛙想和牛比试身躯大小等)能够和现实世界容有较多的“意义上的联系”而设计的言说而已。
在此基础上,他更进一步,议论起小说来:人们无法想象小说像一个力士所干下的“无的放矢”的勾当。
一部小说容纳了多少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角色,他们却像现实世界中的活人一般说着人话,干着人事——这难道不比狐狸能请鹳鸟吃饭、青蛙比牛更肥大之类的故事更加荒怪吗?
正因其荒怪,小说也就犹如寓言一般也有了它符号学上的需要:它必须具备一个寓意,它必须有所指涉,它不能一箭射出,不知所终,它得落在一块可以供读它的人为它画上靶位的墙上、地上或者什么东西上。
如果说应试教育害人的地方有哪些,首当其冲的一条或许就是令读者、观众总是不由自主的在其所读、所看的作品中寻找意义;妄图在阅读、观看完毕后能想出一条“所以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的结语。
然而,倘若每个故事都能如此简单的归结成一句金玉良言,那作者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地去构建那些庞杂而精致的剧情?
在这寻找意义的旅途中,我们会不会错失了作者暗藏在“罔两”之处的其他趣味?
个人以为,文首的寓言是对《冰血暴》第一季最为精准的总结(让我们小心那种想要给万物赋予意义的本能):讯问完毕,莱斯特犹疑着向门口走去,他心中有一条辩解想要告诉莫莉:“我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那种(邪恶的)野兽。
“于是莫莉给他讲了这个小故事,这个模棱两可、意味不明的关于手套的故事。
我曾对这个故事困惑不解。
在听完这个故事的一瞬间我有一个想法,我认为莫莉的故事是个反讽,那个扔掉手套的人虽然说着,“捡到手套的人,就能拿到整副手套了”,但这不过是自我安慰——因为仅剩的一只手套于他无用,还让他显得很蠢。
对我来说,这符合莱斯特转变——从开始的懦弱、胆怯到最终的精明算计、自我陶醉。
当然,我的看法显然非常小众,与网络上的各种解读都格格不入(常见的解读是莫莉将莱斯特比作一只手套,马尔沃则是另一只等),不过这应该恰是本剧的魅力所在——“作品摊展开来,其中不尽是可兹辨识的明确答案,不尽是借由种种知识工具所能垦掘出来的符旨或意义;铺展开来的还有‘罔两’(这个‘似是而非也’的名字)和‘景’(这个‘似是而非也’的本质)一般的奥秘。
”(小说稗类 P62)荒诞《冰血暴》有其荒诞的美感。
自第一季起,剧作者便不依不饶地在片头打出那个巨大的反喻:“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荒诞一词于存在主义中预示着生命无意义、矛盾、失序的状态。
加缪在《西西弗神话》第一个章节便讨论了“荒诞与自杀”:“自杀,在某种意义上,像在情节剧里那样,等于自供。
就是自供跟不上生活,抑或不理解人生。
……所有想过自杀的健全人,无需更多的解释便能承认,这种荒诞感和想望死亡有着直接的关系。
”哲学意味上的荒诞总是脱不开与死亡的纠缠。
在一个没有“至高意义”的世界里,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看起来应是重中之重。
然而,即使精神上认知了生命的无序,肉体却畏惧毁灭,这矛盾所诞生的罅隙,便是荒诞寄附的空间。
有人将马尔沃形容成恶魔,一个在人间引发堕落的魔鬼,冷血、无情。
不过,在我看来,他不是 “恶魔”、“魔鬼”,也不是加缪笔下指向普通人的“荒诞人”,他是“荒诞”本身。
他自始至终带有一种游离感——虽然剧作者在其谨慎的逻辑框架下将其包装成一个合理的“无所不能之人”(至少在第二季和第一季前九集中是如此),但他的形象始终是不可信的——他宛如一个寓言,利刃般直直插入生活,刺破生活安全的表象,以冷酷、轻蔑的姿态向众人发起挑战,要求他们思考,打破他们赖以生存的秩序,将他们导向死亡。
盖斯第一次拦下马尔沃的车,马尔沃说:“我们可以那样做。
你找我要文件,我告诉你,这不是我的车,是我借来的……看看事情会怎么发展。
我们可以那样做。
或者你可以回你的车,然后走开。
”“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因为有些路你不该走。
因为地图上以前会标明‘那里有龙’,现在不标了,但那并不意味着那里没有龙。
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事吧,格林利警官,我要摇上车窗,然后开走,你就回家去找你的女儿。
每隔几年,你会看着她的脸,知道你还活着,因为你在特定的夜晚,选择不走特定的道路,你选择走向光明而不是黑暗,你明白吗?
”盖斯是个知足的人。
冰天雪地中,他坐在警车里喝热咖啡,通过对讲机与女儿聊冰球和作业。
他是个好人,在与马尔沃发生接触前,他从未考虑过自己的死亡;在这场对话之后,盖斯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表象之下的失序,并由此开始抗争——在第五集中,盖斯的邻居向他讲述了一个关于想要拯救全世界苦难之人的寓言,邻居说:“只有蠢人才觉得自己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
”盖斯则回答:“但你总得试试,是吧?
”。
在我看来,剧作者对于荒诞的看法是批判性的,第二季中,诺琳热爱阅读加缪的小说,把加缪的话当成金科玉律,她对贝琪说:“加缪说知道我们会死这一点让生活变得无趣。
”贝琪则回答:“好吧,我不知道加缪是谁,但我猜他一定没有一个六岁的女儿。
”这与盖斯的剧情似乎进行了呼应。
盖斯与莫莉最终赢得了平静与希望,他们是这部剧集中为数不多获得幸福的人,他们并没有成为加缪的“荒诞人”,而是在生活中对抗,并寻找出路——这也是我理解之下,为何最终要由盖斯去杀死马尔沃的原因,即借由杀死荒诞的代表,而获得一种出路。
荒诞人本剧中,剧作者有意无意地设置了许多“荒诞人”。
最突出的或许是继任的警察局长比尔。
我相信大家在观看剧集的时候会对这个天真的老家伙感到抓狂。
成为局长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布置办公室,并在此期间漫不经心的与莫莉交谈:“我要确保你知道应该专注的突破口,查查路过的车辆,找找头上有伤的人,问问隔壁镇有没有类似的案子。
别再烦可怜的莱斯特了。
”对于“荒诞人”而言,“他并非对怀念一窍不通,但喜爱自己的勇气和推理胜过怀念。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五集那短暂的清明时刻之后(意识到也许莫莉是对的,莱斯特与一切都脱不了干系),一旦得到了一个更显著、更简单、更符合自己理念的谜底,他便义无反顾的全盘接受,再也听不得任何其他解释,也看不见逻辑上的漏洞。
当马尔沃最终被众人揭示,比尔再也无法躲避这个超越他推理局限的存在时,他便垮掉了。
他说:“这案子结束后我就不干了。
我要辞职。
我没这个胆子。
戴着警徽,看着人们干得出来的事,那种残酷……我以前总是积极看世界,看人,总往最好的想。
如今我小心翼翼,心绪不宁。
这份工作如今让我一边喝酒,一边盯着壁炉。
我从未想要成为这样的人,思考一些很宏观的东西,譬如事情的本质……我所想要的只是一堆煎饼和一辆8缸发动机的汽车。
”比尔的话显示了他作为“荒诞人”的自知,他曾积极地看待世界,正如加缪所描述的:勇气教他义无反顾地生活,教他知足常乐,而推理教他认识自己的局限。
虽然确信他的自由已到尽头,他的反抗没有前途,他的意识可能消亡,但他在自己生命的时间内继续冒险。
这就是他的能力范围,就是他的行动,他审视自己的行动,而排除一切评判。
……至于其他的道德(我也指背德),荒诞人只要发现世人一味为其辩护,他就没什么好辩护的了。
但马尔沃的出现却是迎头痛击。
马尔沃有着一种更高层的生活,一种脱离普通人的生活,在某种层面上或许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但这种生活对于比尔来说是不诚实的,或者说是无法接受并被理解的。
除了比尔之外,此类“荒诞人”在剧中比比皆是。
莱斯特的第二任妻子、莱斯特的弟弟、凤凰超市老板的儿子、警局前台、两个FBI探员等等(第二季最为突出的人物应该是那一对倒霉的小夫妻)……几乎所有那些碌碌无为的非主要角色都沦为了剧作者笔下的“荒诞人”,他们全盘接受自己,活在当下,不相信未来和永恒(甚至不去思考这些),也不寄希望于上帝,而这积极与热情在马尔沃的轻蔑前显得可悲与可笑。
总结欣赏本剧的大忌之一,或许就是想要在所有这些零零总总之中找出那个“这意味着……”的结语。
“伟大的作品,其蕴涵的意义总比有意表达的要多。
”这亦是我对本剧的看法。
所以最后,我想总结一下第一季里一些好玩的意象,以此收尾:1、 莱斯特家的海报
2、 超市办公室的王冠背景,与之后家中的彩绘玻璃对应。
3、 比尔的办公室
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什么玩意儿啊!
这应该是我看过的豆瓣8分剧中最差的一部了,完全达不到科恩兄弟任何一部电影的水平。
整部剧剧情拖沓,故作深沉,一点都不复杂的事儿硬是靠安排了一堆弱智警察一直拖到最后。
再吐槽一下演员,Martin Freeman演这种智商不够还有点想法的角色时身边要是不配个卷福只能说做作到家了,另外最后几集安排Key&Peele出现导演不是脑袋让门挤了就是太高估这兄弟俩演正剧的能力了。
不过第二季我还是会看,看能不能刷新我对9分剧的认识!
一侃·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几个观看理由:◾如果你觉得生活中有某种你走不出去的怪圈困着你,你想打破现状,请看。
◾如果你对俗套的剧情、虚伪的演技感到疲惫,而需要一点新鲜的东西打发时间,请看。
◾如果你对科恩兄弟的电影感兴趣,喜欢看那种精致的坏蛋能把人性恶与智力演绎到什么程度,请看。
◾如果你对于如何构思一个故事线复杂,伏笔出色的叙事性作品感兴趣,请看。
如上基本就是我想说的,《冰血暴》第一季做的比较出色的地方。
接下来是我真正想谈的。
最初想写点关于《冰血暴》的什么,并不是因为它的剧情有多么精彩,而是这个电视剧中某些对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的想法,有点刺激到我。
剧情吸引人的作品,观众只要睁着眼睛看就好了,文字写的再多也无非就是赞美,这种个人化的东西一旦公之于众,要么就是被人忽视,一旦别人用心理解,反而会因为个体的差异性而产生争执。
所以我不是很想写剧情方面的问题。
之前说到“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
我用了管理而不是统治,所以我想政治这个问题就可以暂时抛到一边了。
管理,大概就是让一个范围内的东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以某种秩序排列。
现行的体质和文化下,法律是大多数人头脑中最有效的方式。
肯定会有人唱反调,即便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也可以说他认为法律造成了很多不公,法律并没有对弱者起到足够的庇护作用。
但他可知道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或者说法律应该怎样改变作用方式?
空口无凭的反对在民主社会一直是享受着某种政治正确的,仿佛只要反对,就会对做决定的那个人产生威慑作用。
但我觉得要想反对的有意思,还是要把前前后后的东西都想得一清二楚,或者是找到一个比较特殊的角度。
在《冰血暴》第一季里,我觉得反映出了一些比较有趣的倾向。
面对法律制裁的莱斯特Lester与杀手马尔沃Malvo,还有法戈市Fargo黑帮派到贝米吉的两个逗逼莽汉,在被惩罚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抵抗,而那个曾经意外捡到百万美金、笃信上帝的人,最后竟然为了实现自身的救赎,又把钱还回到了曾经的地点。
法律和宗教,同样是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而在《冰血暴》的第一部中,法律明显是无效的,它似乎只能把人逼上绝路,而进一步造成更多的损失。
为什么那个胖子最后选择把钱还到事发的地点,来作为对上帝的交待?
理由恐怕有三:第一,他相信上帝的视野是不存在盲区的,制裁是无法逃脱的;第二,他曾经从上帝处得益,所以他相信上帝是一定存在的;第三,他认为只要自己做了对应的事,自己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面对法律的莱斯特呢?
第一,他觉得法律与执法是存在缝隙的,只要自己将执法者所能看到的证据都抹杀掉,自己就可以逃脱;第二,曾经作为生活的弱者,当他因为弱小而屡次被霸凌时,法律没有帮过他,当他因为贫困而屡次被妻子与弟弟羞辱时,法律也没有帮助过他,所以他对法律没有任何皈依的心理;第三,他知道,只要自己被定罪,那么自己无论再做什么未来都是没有希望的,法律永远不会给他什么机会,除非下辈子。
所以当莱斯特因为妻子的嘲讽而恼羞成怒,向自己的妻子挥出第一锤,看到妻子流血、要失去意识时,他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如果他停手、道歉、叫救护车呢?
法律会为他制定罪名,让他付出时间或者金钱的代价,并且法律的后遗症会一辈子生效,除非莱斯特换个环境生活——但这个记录已经在他的档案中了,他永远没有机会洗清这个罪责,在社会里他永远都是一个曾经造成过重伤害罪的罪犯。
就像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出狱之后想好好做人,想找一份工作靠劳动生活——不好意思,只要你的黄护照上证明你曾经是个危险人物,知道的人就不会接受你,除非这个人是个信仰上帝的主教。
只有相信神的人才会给冉阿让提供面包、床、银烛台,这并不是说主教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善良的人,而是宗教与法律这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区别。
现代社会里的莱斯特当然没有主教,所以他只能继续挥锤,直到把妻子打死。
妻子永远闭嘴,最好毁尸灭迹,莱斯特才能有未来。
起初莱斯特当然没想杀死妻子,他只是想教训教训这个不规矩的女人,让她领略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最后将妻子头颅打烂的那些锤就主要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了。
从电视剧的角度,不是命运把莱斯特逼上绝路,而是法律的负面作用。
除了人性本来的恶之外,莱斯特是个平均水平线以下的邪恶之人吗?
未必,如果法律给莱斯特机会,他恐怕不会把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子送进监狱。
虽然杀人偿命是公理,是毫无疑问的人间正道,每一个质疑其正确性的人都要被整个社会唾弃,但是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
当杀一个人偿一条命,杀两个人也偿一条命时,如果不断的杀人才可能让自己活下去,那为什么不杀呢?
这是一个很恐怖的问题,很多时候也是我们正在回避的问题。
所以说我从这部犯罪片里,反而看出了法律的无力,甚至是法律的罪恶。
杀掉连续杀人犯的,是一个已经辞去警察职位的邮差,是什么驱动这个邮差以身犯险杀掉杀手呢?
是对于家人安危的担忧,是对自己心中执念的难以释怀,反而法律的作用在这里是缺席的。
他曾经是警察时,因为怕死而认怂,不敢动杀手一根毫毛,现在他是个邮差,却不怕犯罪而私闯民宅并开枪杀人。
为什么杀手马尔沃没被一直以来成为剧情核心之一的女警察杀死?
兢兢业业的警察与法律一体,我想在这里法律受到了藐视与嘲讽。
同理莱斯特最后也不是警察杀死的,而是自己不慎沉湖而死,骑着雪地摩托的警察一直没有开枪的意思,莱斯特选择经过了写着“湖面危险”的木牌,是莱斯特自己杀了自己。
两个犯罪指认,一个被身为丈夫、父亲的男人杀死,一个自杀,法律的位置在哪里呢?
我想这是《冰血暴》对法律的反思。
这一论点我强调了好多次,因为我觉得这很重要。
即便最后的结局有点差强人意,但《冰血暴》还是非常好看,推荐没看过的人去看,它比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电视剧和电影都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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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里面有很多伏笔,使得Fargo就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只不过由于展示的角度有限,所以很多可能来自另一个故事的细节看起来像漏洞。
比如,这个表现出存在与不存在二象性的“图书馆”。
图书馆最早出现在第一集靠前的位置(手机码字),当时Hess尚未登场,Lester在向一对夫妇推销保险(掉个书袋,这里的情景是在致敬1994年电影Fargo中主角Jerry向顾客夫妇强卖汽车防锈服务),男顾客婉拒了推销,理由是他在“图书馆”工作,遭受意外的风险小到无需保险。
就是这样一个观众印象不会超过半小时的路人后来至少又出现了两次。
一次是第九集(依稀记得),Lester确认女友被Malvo枪毙后来到附近Lou的餐厅,试图伪装行踪,在去洗手间的走道边上就坐着那位“图书管理员”,显然他在与人饭后闲聊,跟Lester打完招呼后喃喃道:那人发迹后变了不少。
他另一次出场就不完全是闲聊的路人了,他在车行工作,就是Malvo在第十集造访的那家,后来他被绑在方向盘上吸引Key&Peele的注意,然后遭Malvo灭口。
求饶时,他的最后一句台词是:我还有老婆孩子。
这个孩子应该就是第一集里他找Lester以及做汽车生意的原因:老婆怀孕需要依照有关保险找Lester报销误工费疗养费之类的,孩子出生后图书管理员的工资又无法养活一家人。
但是这段故事有个环节和剧情矛盾了,观众可从第二集里Numbers与Mr.Gold的对话得知,故事发生的小镇Bemiji是没有图书馆的,所以路人也不能在不存在的图书馆工作,但他向Lester毫不犹豫地撒了谎。
Lester可能是过于怯懦而没能当即点出破绽,而路人的这种狡诈言行则可以解释为刻板印象中小商人特有的市井圆滑。
如此一来,剧中看似日常流水账般的细节在塑造主要人物的同时,竟然悄悄地变了一个活人出来。
这种操作不仅极限地利用了有限容量创造了更多内容,还使得观众即便不仔细思考故事情节的联系,也能隐约体会到一种通过偶然产出真实感的魅力。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就还好吧…有逻辑很不通的地方啊
2集弃 虽然是剧情所需 但实在受不了唯唯诺诺的男主
女警官100分。其他。
真的挺好看的 还好没有因为那谁弃掉... ps 结尾那个掉冰窟窿里的设定完全不对 才不会是那么好的下场...
终于看完了,感觉看了一年,而且重复了好几遍…永远忘不了Lester一边说sorry一边把媳妇敲死的画面!
牛逼。就是Martin Freeman碍眼。
科恩气十足!五颗星!
好好看!一口气追完!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侦破案件类型的冰血暴,总体而言,各个案件的侦查过程是一看点。
早就看过了,才发现没有记录。这种风格就是我一直追求的感觉。
我觉得真一般啊 华生的演技就没变过 看烦了都 拖沓 生硬
久负盛名
弄点故弄玄虚的哑迷完美体现了美国文化的空洞。音乐不错。
这他妈什么烂剧啊 这么牛逼的人被两个大傻逼弄死了 你逗我吗 为什么不能打零分
猪脚是这故意结巴的小矮子,看不下去了,第一集,已弃。
一头狼,一只黄鼠狼,一头母牛,一只山羊,和一群肥猪,猎手与猎物之间纠缠不休,在一个白雪茫茫的小镇里上演着黑色幽默的戏码。演出的是人类故事,看到的却是动物世界,毕竟,每个人内心深处都遗留着捕猎者的印记,善良的天性,邪恶的本能,也许就在一念之间。剧集挺好,但没到喜欢的地步。
荒诞剧,不喜欢
看到第三集就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