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立场《辛普森:美国制造》几乎避开了这些真正在法理上让辛普森“脱罪”,或者说被判无罪的证据,花了近6个小时(纪录片前四部分)做铺垫,以证明辛普森被判无罪,是洛杉矶长久以来的种族问题加剧所需要的一个解决出口,它不仅仅关乎辛普森个人案件的如何被判,更成了黑人群体是否被公正合理对待的象征,因此辛普森案的结果也就成了黑人平权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倘若电影的表意只停留在这一点上,本片也就与当年对此案穷追不舍、无孔不入的报道杀妻案庭审的媒体没什么两样了,而本片超越后者的一点,便在纪录片的第五部分体现了出来。
在本片的第五部分,交代了辛普森被释放后的生活,并着重强调了出白人社会不再接纳他,而其后的民事诉讼案,辛普森更是被白人居多的陪审团摆了一道,被开出33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到此仍未结束,2007年的入室抢劫案辛普森被法官(白人女法官)判处33年有期徒刑——按平常来说这就是个几年刑期的小案。
至此,影片的表意更进了一步,它通过说明杀妻案被判无罪其实是一种社会运动的裹挟,以及此后对辛普森另外两次判决的成了白人社会对此的报复,说明了种族问题使得司法判决出现了扭曲,它不是在声讨黑人群体在杀妻案中获得一种错位的满足,反倒是在控诉白人世界对此的报复行为,它旨在说明笼罩在历史的阴影下的种族问题中,倘若白人依然仗着自己资源上的优势,不公正的对待黑人——无论是否涉及“报复”,那么种族间的鸿沟永远无法弥合,那么杀妻案那样的不公正判决——是否不公我们再论——将再次出现。
在本片的视域中,辛普森不是作为个人出现,而是成了一种象征,于是由于种族问题的无法弥合,使得对于他的判决从来都没有公正过。
暂时抛开影片在论据呈现上是否有所纰漏不谈,就本片而言,它显然展现出创作者创作技巧的纯熟。
也正是通过这些精妙的技巧,使得观众们能够很好的投入到影片中。
倘若将纪录片看作一种阐释世界的方式,那么本片的阐释手法无疑是高超的;倘若观众在看一部纪录片的时候,希望被纪录片说服或感动,那显然这部纪录片是能满足观众们的需要的。
笔者试着分析它是通过什么样的技巧和手法达成自己的目的的。
尽管纪录片不像其他故事片一样,存在那么多种组成元素,但摄影、剪辑、配乐等几项基本电影元素纪录片依然是保留了下来的。
本片作为一个取材历史事件兼顾当事人口述的纪录片,几乎大半素材都直接从原有的影像资料中获取而来,因此剪辑也就成为了主创人员所能使用的为数不多的基本创作技巧。
但仅凭剪辑技巧,便已达到了极好的效果。
首先是全片的构架上,在《辛普森》中,交叉剪辑和平行剪辑作为基本剪辑手法贯穿全片。
整片的架构便是通过首先交代一段关于辛普森的成长、成名轨迹,然后平行交代这个时期洛城的种族问题的事件、种族运动的发展,或者反之。
这种作法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通过反复的提醒和强调,让观众在前三部分的训练下,清晰地了解创作者要表达的观点——辛普森的脱罪,与洛杉矶种族运动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不仅于此,这种手法还隐晦地表达了创作者的立场:不仅辛普森成功脱罪得益于他的种族,而且他的成功也与他的种族不可分割。
纵观片中所选取的辛普森关于自己“超种族”、“弱化种族”的言论,这种隐晦的立场显然是对前者的反驳。
而这种立场的确立则将辛普森作为一个个例从影片肯定的黑人争取自己权利的运动中剥离出来——就像辛普森企图将自己从种族里面“超脱”出来一样。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主创对影片第五部分中白人报复辛普森的行为,是不赞成的,而通过“辛普森”与“黑人群体”的并置,也在表现辛普森寓于黑人群体之中——辛普森脱罪——的同时,将辛普森与整个黑人群体对立起来,其想要表达的,恰是认为白人不能因为辛普森一案未获得预期的结果,就否定种族平权运动带来的一切进步,不能因为辛普森个人品行的卑劣等,否定多年以来黑人为自己种族争取权利的努力。
其次在于叙事段落的处理上。
创作者们要面对的是浩如烟海的视频素材,将这些视频材料分类整理、组接成表意明确的段落已属不易,而影片许多段落所呈现出来的效果,却超乎预期。
笔者将以追捕辛普森一场为例,进行说明。
追捕辛普森一场出现在影片第三部分,创作者用了三十分钟对这一过程进行表述:画面中,洛杉矶警署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辛普森未按时赴约,到警署自首。
对检察官的采访,“辛普森现在是一名在逃疑犯”。
高速公路上,画外音“试图定位187疑犯,目标姓‘辛普森’。
”辛普森的律师在发布会上宣读辛普森的信,信中宣称自己没杀妻子,同时插入辛普森与家人在海滩玩耍、辛普森在橄榄球场上的意气风发等画面,信的内容成为画外音,随后画面切回发布会现场,律师在发布会上公布辛普森的行踪,声称有考林斯陪着辛普森。
对童年伙伴的回访,谈到考林斯可以为辛普森卖命:“OJ和考林斯在球场上,我们拿发令枪,大家都吓得往后退,考林斯站到OJ面前,说:‘如果你要射OJ,你先射死我。
’”直升机盘旋在高速公路上,画外音“……白色野马映入眼帘,一辆辆警车跟在后面”。
CBS频道在播放综艺节目,被切换成对辛普森逃亡的特别报道,同时穿插对当年的新闻报道员的回忆。
对当年负责追捕的行动队长、队员以及辛普森案的检察官的回访,穿插直播画面。
对新闻报道员的回访,谈及警方追捕辛普森时的异常举动,切入警车拦截,撞停其追捕车辆的画面,画外音:“如果辛普森只是一个黑人,绝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他早被拽出来打的屁滚尿流了”。
(暗示罗德尼·金事件)对警员的回访,提及辛普森要开车回家。
对谈判专家的回访。
“大量群众(少数族裔居多)堵在高速公路出口,举着标语“释放OJ,我们爱OJ”,画外音是对新闻报道员的回访:“这不是为OJ送行,这是洛杉矶史上最大的一次狂欢”。
辛普森继续往家的方向驶去,穿插当年对检察官的采访——采访已经结束但摄影机仍开着,检察官对此觉得十分可笑,对警察队长的回访。
辛普森的车回到庭院里。
画面中警车、警察、群众已经将整个区域围得水泄不通。
穿插对谈判专家、队长、警员的回访,他们都表示不得不谨慎处理,“我们正从罗德尼金事件中回复声誉,这件事处置是否得当十分关键。
”群众围在屋外,警察拦住他们,画面切到一个黑人妇女上:“你怎么知道是不是和检察官捏塑造了那些证据,把他逼成这个样子的。
”辛普森下车,冲着门口的警察大叫,画外音是警员的实况回忆。
对谈判专家的回访,谈及谈判细节。
辛普森主动进入警车。
警车带走辛普森,群众挤满了道路两旁,黑人们打着“释放OJ”的标语。
画外音是谈判专家的回忆“我们出发后,辛普森惊讶于外面的人群,他无法相信聚集了这么多人,他说:‘这些老黑跑到布伦特伍德干啥来了’。
”对行动队长的回访,总结整个事件,“整个事件都很奇葩,我在执法队里算是什么稀奇的都见过了,但没有哪件事比得上这件的。
”通过对三类——辛普森案发前的视频材料、当年的新闻素材以及对参与者的回访,十余种不同来源的素材进行剪辑,纪录片将这一个过程组接得比绝大多数故事片更有戏剧性和张力。
并且在保证了叙事性和戏剧性的同时,不忘穿插这次事件的处理与此前的罗德尼·金事件的联系,再次提醒观众辛普森案与此前的种族事件之间的关系:不仅辛普森案的庭审,就连辛普森在逃亡过程中没有被警方“粗暴”的对待,都是因为前人的牺牲所换来的。
同时也用谈判专家的回忆,再次强调辛普森个人的卑劣——在因种族身份获益、同族人为他伸冤、鸣不平的时候,他的回应却是“这些老黑跑来布伦特伍德(富人区)干啥来了”,以此反复向观众提示一个理念:不能因为辛普森个人之卑劣否定多年以来的种族平权运动。
再者是影片对于叙述段落的编排处理上。
本片不仅在全篇和大的叙事段落上做得十分出彩,在许多小的叙述段落的处理上也值得玩味。
如宣读辛普森案庭审结果的段落中有一场戏,拍摄的是法庭外群众的反应。
首先用一段平行剪辑表现当时的紧张气氛:大街两旁站着的人民无人交头接耳,骑警在街上走动,警察们都十分紧张。
当画外音在宣布庭审结果时,镜头落在了这样的画面上:黑人群体欢呼,横在他们前面的骑警的马受惊后退——马上的骑警们,都是白人,这一刻,黑人胜利了。
从叙事角度说,此前已经播放了宣读结果时的庭内画面,所以这段也就成了不承担叙事任务的一处闲笔,而将一处闲笔编排得让人紧张——正如将人尽皆知的案件拍得动人心弦一样——将已经完成叙事的“结果”再叙述一遍,并且依然能让延宕等手法依然奏效,同时夹杂表意,这一看似简单的小段落十分耐人寻味。
纰漏之处倘若仅仅从纪录片的完成角度来看,《辛普森》无疑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创作者们技法运用十分纯熟,以至于让这部影片有着极强的说服力,它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在用极其充沛的素材来论证一个非常简单的观点,它没有在近八个小时的文本中任性地、随意地分岔出多重的意义,也没有打算把可能使得影片的表意变得复杂的素材加入进来,一切都是经过提纯的,正如类型片对于生活的提纯以加强某种意念一样。
如果将《辛普森》比作类型片的话,它无疑可以算作类型片里的顶级之流,不仅通过酣畅淋漓的剪辑呈现一场让人紧张的、感到强烈压迫感的动作戏,而且用高强度的视觉材料冲击观众的感官,同时把故事讲得通俗易懂,只要中途没睡着,基本都能把握到故事要表达的观点和想要传达的理念。
《辛普森》作为一部观点纪录片,抑或称社会纪录片,显然是可取的,这类纪录片带有创作者看世界的角度,或者想要论证某一个事实,揭露某些世界的本质,企图说服观众,也都无可厚非。
本片将大量的视频素材进行组合,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似乎也无可指摘,况且还以如此雄辩的姿态面对着观众。
而《辛普森》的纰漏之处当然不在于其有观点,而在于创作者预设了立场——创作者们几乎是围绕着种族问题来进行文本建构的,而不是通过整理素材获得了本片的结论。
这将带来一个很严重的叙事逻辑,或者说论证逻辑问题:倘若要证明整个案件被种族问题所包围、缠绕和干扰,则必须证明辛普森是有罪的,再使用已经成为结果的、确凿的素材——辛普森被判无罪了,来论证是打种族牌使得辛普森脱罪。
即,因为辛普森是有罪的,是杀了人的,又因为辛普森被开释了,所以辛普森被开释是因为种族运动的兴起带来的后果。
而本片创作者们却并非如此,他们与当年案件的检方一样,是带着有罪推定进入的,而不是无罪推定。
而我们要明白:在真正更完整的庭审记录中,当年检方之所以失败,恰是因为他们证据的不力,许多逻辑上的不自洽,以及许多的存疑之处。
因此,倘若要让前四部分所展现出来的观点更真实可信的话,首先得证实辛普森是有罪的,两个人都是他杀的,然后再通过众所周知的审判结果,以及创作者们早已搜集好的关于他们主要观点中种族运动方面的素材,证明《辛普森》成片里面所要表达的观点。
正由于本片没有做到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论证辛普森是有罪的,因此损害了它的最终品质。
如果我们认同观点纪录片应当展现给观众一种新的看世界的角度,为人们了解大众记忆和社会历史增添崭新的维度,那么这种新角度、新维度的获得不是没有前提的,它须建立在对求真的基础上。
而搁置不利于自身观点的材料,只选取放置有利于自己的素材,以素材来配合自己的观点,显然不是一种求真的态度。
一切的简化和提纯,都是对表达的损害,观点纪录片在说服观众的时候,如果只重是通过技巧和手法来引导观众,而不重视素材本身的复杂的话,便舍本逐末了。
或许有人会质疑:既然说辛普森案作为在美国家喻户晓的大案,民众对于它的了解程度足以让他们有着清晰的判断,如果在这种前提下,观众依然被这个电影所说服,不是刚好可以证明本片是比较足够客观和可信吗?
对此,应当从两点进行考虑:其一、在前文曾提到,本片在观点上最引人瞩目之处,是在辛普森案的基础上所增加的辛普森民事诉讼案以及入室抢劫案的两组素材,借此展现了美国种族矛盾的复杂性,以及这种做法的危害——无论是对于白人还是对于黑人。
而支撑这个观点的后面两段论据,都显得更有说服力,也更可信;其二、早在辛普森案庭审的时候,媒体就已经大肆宣称辩护方律师打种族牌,这使得了解此案的观众其实仍保有对此的模糊记忆,于是观众们都出以一种可以被改变和说服的状态中,加之后面两组材料的真实可信,是很容易被说服的。
同时我们不能忘了,在当下美国大肆兴起的平权运动,使得论及种族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大势所趋,处于这种环境下的民众是做好接受类似观点从出现了的。
从接受美学上说,时下环境已经给予了观众们一定的期待视野,言下之意,观众们都等待着被种族讨论的论点召唤。
从这个角度看,《辛普森》在观点上不过是在当下环境下,顺势向前迈了小小一步而已。
而笔者此前所提到的,本片不足之处,恰在于论据的一面之词以及论证的迷惑性,有损创作者观点的表达,甚至深陷刻意迎合时代“政治正确”的嫌疑中,而这种迎合很容易将所有在技巧和手法上所做出的努力都消解掉——尽管在观点上的顺应和技巧上的精巧更能在达成目的上事半功倍。
纪录片的道德问题在比尔·尼克尔斯的《纪录片导论》中,曾提到电影分成达成心愿的纪录片与再现社会的纪录片两类,前者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故事片(fiction),它“明确地表达我们的希冀和梦想、梦魇与恐惧,让想象的内容变得具体、形象”,言下之意,便是把创作者的审美理念、意识形态具象化;而后者,则通过独特的方式让社会现实的内容变得可见可闻,向我们“提供了探索和理解这个我们早就熟视无睹的世界的新视角”,然而也要说明,在接受其理念、观点之前,必须要“评估它们对于我们所认识的世界进行的陈述和评论以及持有的主张和观点,然后判断它们是否值得信赖”。
笔者在前文对《辛普森》的分析中已经说明,本片的观点是颇有启示性的,在技巧上也做得十分出色,但其素材上的选取却有偏颇之处,使得整个影片被置于一种特殊的境地。
严重地说,其所选取素材之主观,足以消解整个观点的可信度。
而纵观影史,这种行为足以让影片从优秀的艺术作品降格成政治檄文和意识形态宣传工具。
至此,我们不得不简单地讨论一下关于观点纪录片的一个道德问题:对于观点纪录片而言,立场更重要还是是非更重要。
笔者在前文已经提出,《辛普森》的创作者们是预设了一个特定立场的,其倡导的价值有着顺应和迎合时下美国的白人左派主流价值观的嫌疑,而之所以称之为“嫌疑”,在于通过一个不确凿的案件来坐实自己的观点,于是在论证过程中有意的摒弃了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使整个影片被简化和提纯化。
因此,在本片中,出现了立场大于是非的现象——刻意回避、弱化不利于自己论点的素材,这显然会有损影片的质量。
这并非说,一个观点纪录片不能预设观点,观点先行,但每当创作者遇到了可能会不利于自己的观点的素材,甚至会得出相反结论的素材时,如何处理它们,便成了一个道德问题,它直接决定了创作者对观众、对现实的态度——是忠实还是欺骗,而对于创作者自身而言,这是一个选择“爱吾师”抑或是“爱真理”的问题。
我们在说纪录片给予我们看世界的新角度的时候,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一生不能达到真理,而只能努力去不断接近它。
也许对于同一个事件,同一组素材,会有不同的看法,正如在罗德尼·金被警察殴打一案中,被路人拍下来的视频同时成为双方论证自己观点的材料,在法庭上,这个视频被双方律师一帧一帧的回放,生怕错过哪个细节,在此,影像完全成了媒介,任由双方发挥。
假如连同样一段影像都能生成两种不同看法时,我们还怎么敢那么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掌握了真理。
因此,像同一组影像,奥利弗·斯通可以用来戏仿,放置在《天生杀人狂》中,借以讽刺现代媒体的无道德;而《辛普森》则可以借来说明黑人长期以来受到的不公对待。
然而,这些也都是建立在素材确凿之上的,它没有无中生有,也没有刻意避之。
我们之所以说《大而不倒》对于次级贷款危机时期,美国为挽救金融危机做出的努力所做的搬演,是更专业并且令人信服的;而持有明显左派观点,认为金融危机的出现是因为华尔街贪婪的《监守自盗》则显得相对主观,没那么有说服力,就在于后者将许多采访获得的材料,进行了筛选和重新编排——对采访者的话断章取义,并调换语句顺序。
或许《大而不倒》的观点没那么惊人,甚至有着为部分高层洗脱的嫌疑,而《监守自盗》的观点却更旗帜鲜明,更容易符合观众们的预期,但我们不能否认后者为达到自己目的所做的处理正好消解了其观点的价值。
不难发现,无论是《辛普森》还是《监守自盗》,持有白人左派立场的纪录片往往在观点上更引人瞩目,往往更能俘获观众们的心,但深究却发现,这些影片常常出现观念先行的现象,并且这些观念往往在价值取向上十分正确。
当然,这些并非缺点,其缺点恰在于,论证过程中的力所不逮,往往出现偏颇,当然也在于说明,这些左派立场往往和故事片一样,更多的是表达一种自己的希冀和梦想,是在述说自己心中所想,是席勒化的。
再回到此前所说的“新角度”问题上,综合对于《辛普森》《监守自盗》以及《大而不倒》的看法,会发现,所谓的“新角度”,与其说“新”,毋宁说是对于主流观点的搬演,是观众们期待视野范围内的一场等候,也是一种待在舒适区里的安逸。
而像一些真正挑战观众认知的纪录片,则往往不讨喜,这未免让人想起“可信者不可爱,可爱者不可信”的遗憾。
但且抛开观众、主流观念等因素不谈,回到纪录片的创作本身,在面对立场与是非问题的时候,也许横在二者之间的,是创作者的勇气——不仅挑战自己,也在挑战既有的一切。
在面对可能会改变自己看法、观点的事实时,是否有勇气修正或推翻自己的观点,需要勇气;在遇到自己所表达的观点,自己的素材所指向的观点,与主流价值有出入,甚至相悖时,面对主流价值观带来的巨大压力和裹挟性,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同样需要勇气。
而这种勇气或许就是纪录片最大的道德问题。
《辛普森:美国制造》由伊斯拉·埃德尔曼 执导、Caroline Waterlow 制片、以及 ESPN 出品的(O.J.: Made in America)写实纪录片,该片包含了 72 段新访谈,长达 7 个半小时,以档案新闻画面的形式复述了 O.J. Simpson 的完整生涯,被授予 2017 奥斯卡“最佳纪录片”奖项。
辛普森为逃脱杀妻的指控, 雇佣梦幻律师团, 利用黑人对威尔尼金等案件的不满, 制造了一个白人种族歧视分子福尔曼警官, 质疑lapd的搜证过程. 煽动种族情绪, 最后赢得陪审团, 得到无罪判定。
毫无疑问纪录片中, 辗转16年后, 辛普森因为持枪抢劫和绑架, 再次被判刑33年. 似乎是正义得到了伸张.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各色人种的命运, 让我意识到, 正义来得并非容易. 每一点正义都会吞噬很多人, 尤其是普通人, 但是即使聪明权势如oj, 他也是黑人种族为争取他们的正义所付出的代价. 他得到的声援,并不是因为他个人, 而是之前每一个受害的黑人. 但是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勉强的正义, 后面却反弹成为各种噪音, 一部分回到了oj的身上, 一部分回到了其他的黑人身上。
但是这其中到底有多少人付出了代价. 包括许多无辜的人。
在法庭上作证的证人, 一个个被污名化, 就是为了让他们的证据不可信. 然而同时就是毁掉了一个人的工作,一个人生活.包括陪审团, 难道他们之后不会受到良心的审问,和周围人的审问? 他们也受到了周边人的隔离. 有权有势的人, 他们出书消费oj, 而那些普通人, 像福尔曼警官这种, 他就前途尽毁, 还要坐牢。
车管局的警察被指控好色酗酒. lapd中许多警官可能就此受到全国人责骂,以至于在历史书上也逃不过。
那是媒体兴盛的年代. 一场摄像头下的审判, 包含了太多的演戏. 而普通人纷纷被设计, 出丑. 为正义背上黑锅。
最后这件事搞到总统讲话, 辩方律师感觉自己胜利了。
是真的吗? 还是这件事把美国分裂到了危机时刻呢? 你真的要这种正义吗? 为了一时的复仇, 要过度的正义?
这部纪录片不仅方方面面都优秀得无可指摘,还将案件本身升华到了更高的高度。
它对个人、对集体文化、对整个社会的造神主义都提出了振聋发聩的批评。
这不仅关乎于美国,也不仅关乎于种族。
*xm上大学的时候就听了很多次的著名案件,前期认为证据确凿却无罪释放,这次终于看完了全貌。
前几集都在讲oj的成名史,穿插着社会的种族问题,其实都在为最后的案件做铺垫。
一直说的是辛普森杀妻案,好像案件中另一个受害者直接隐身了,其实他才是真正的无辜路人吧?
无罪释放的结局有太多原因,检方、警方、陪审团、律师团、整个社会舆论、种族问题,一切都朝着意想不到但又合理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了这个结局。
甚至辛普森的结局也是合理的,他躲过了一次,反而更加嚣张跋扈深陷名利,最大的都已经躲过了,还怕什么呢,不一定是什么老天的惩罚,也许是他这个人本身的结局必然会如此。
他对于种族问题态度其实是很讽刺的,如果不是因为案件,实际上他对黑人群体也没有什么认同感或大使命,更想挤进白人世界的名利圈吧,这也能理解,但后期开始很憎恶他那套表演的嘴脸,在镜头前演一辈子把自己都骗了。
会疑问司法应该如此吗?
因为他是社会影响力巨大的名人,就浩浩荡荡搞一个世纪审判,普通谋杀案也会劳师动众审一年,证人无数,留下万字的庭审记录吗。
到最后已经没有人关心妮可和罗纳德,这场审判变成了种族的对抗,从某一时刻方向改变了,就像无法停止往前奔涌的河流,很悲哀。
Dec
1.那些仅凭肤色就断定辛普森无罪的黑人们,他们也是种族主义者。
2.有钱确实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请“梦之队”为自己辩护,然而真正的有钱人即使犯了比oj更大的事也不会被大众知道的。
3.抛开辛普森是否是凶手一事不谈,辩护律师狂打种族牌,最后甚至搬出希特勒的做法是真的恶心。
4.很多时候,大人物前进的路上你只是任人摆布的棋子,就像福尔曼警官,被几个律师彻底搞臭了名声,两边不待见,还丢了工作。
5.虽然出镜不多,但是我很喜欢高曼的父亲,他表现的那种理性、克制的悲伤彻底令我折服。
6.本片的主角并不是辛普森,而是美国。
也只有在美国,只有在名人效应、种族问题严重和特定的司法体系下,才会发生如此轰动一时的审判。
7.在处理实事求是的问题时,主观情感一定不能凌驾于客观事实之上!
8.出来混迟早还是要还的,辛普森成功在法律范围内脱罪,后来也成功得到了法律范围内的重罚。
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American tragedy, what a shame!原本要写短评来着,字数太多就写到这了
OJ案子的重点明明应该是彰显美国司法系统的程序正义,这片子剪得也太偏激了,舆论的呼声明明是从地检署不断放各种真假消息出去开始就已经倒向有罪判定了,说辩方打种族牌,明明一开始是检方主动选择了诉讼地点为黑人更多的中心法院,检方一开始就抓错了重点,以为能从九个黑人女陪审员上找到家暴的关注点,却没料到对于黑人社会首先要平权然后才有功夫关注女权吧!
这片子简直是给克拉克的洗白片儿,结果过了二十年了这女的依旧如此碧池,单方面地在电视前指责辩方多么阴险卑鄙,我看她就是第一次遇到有同等资源和财力与州政府对抗的辩方团队才乱了阵脚,这片子交代了那么多当时黑人面临的各种种族歧视,却不敢提当时警察队伍里有多少贪污腐败,单是非法搜索下的贪污、栽赃就不胜其数吧!
庭审片段里好像让警察显得多委屈,却不说福尔曼在案发几个小时后才提交出的手套袜子和他一直携带在身上几个小时的OJ的血液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我怎么越说越愤怒了,其实这便宜拍得挺好看的,要不是第一集的介绍,我一直以为OJ只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看完以后还是替他觉得可惜,要不是在布朗的事儿上没处理好,我觉得他这形象以及潜质,当总统也没太大问题。
美国社会有自我修正的能力,当无罪释放逍遥多年以后的辛普森以持枪绑架为由被判33年囚禁,我们也许会想到川普?
两者同样都是对那种矫枉过正的政治正确的反拨结果。
-全部剧集将黑人民权运动与辛普森个人历史交叉叙述,到最后辛普森杀妻一案汇集顶峰,而此谋杀案也不再是简单的谋杀案,实质以此为支点,成为黑人群体与白人社会的博弈所在。
此剧一共五部。
前两集作为铺垫,叙述辛普森的发迹史,他的为人,他的橄榄球生涯,他的对于黑人民权运动的态度。
不仅叙述辛普森,也单开一条线,讲述美国黑人运动的历史与现状,马丁路德金,洛杉矶警局与当地黑人的紧张状况。
前两集详略得当,线索清晰,拍得十分流畅,尤其是对作为主角的辛普森的性格刻画,非常丰满,通过种种小事,勾勒他的性格。
1、开朗外向,非常自信,非常强势;2、抢了最好兄弟的女朋友;3、已经结婚还有小孩,却大胆追求一个18岁姑娘,第一次见面,就对朋友说,我要娶她,第一次约会就撕了她的牛仔裤。
4、获得荣誉,归功队友,媒体采访,先介绍队友和他们的功劳;5、刚搬到罗金汉姆,非富即贵的白人住宅区,就与当地巡查的洛杉矶警察们成了朋友(洛杉矶警察曾与黑人种族有过几次严重的对立历史),常在家里花钱举行聚会,建立强大稳固的人脉圈。
6、作为一个非裔美国人且是同性恋的男人的孩子,没有半点不自信。
7、与拳王阿里及其他黑人明星不同,并不太为黑人群体发声,置身事外,谈到,并不想给自己定下黑人标签,只想做我自己,O.J.辛普森;8、对自己的未来十分有规划,打球,拍广告,进电影圈表演,搬到白人住宅区,建立人脉圈。
整个是一个十分精明,会做人,能笼络住人的,会包装自我的人,而且可以看出,有十分强烈的出人头地功成名就的渴望。
辛普森虽然是个黑人,但是前两集众多白人朋友对他描述最多的词语,一个是colorless, 一个是transcend超越肤色,超越种族的。
他并不是黑人群体的、黑人运动的代表,他只想做他自己,O.J. Simpson。
他也确实做到了。
人们并不把他当做一个黑人看待,只把他看做辛普森,他自己。
片子里提到,有个白人看到辛普森和几个黑人在一起吃饭,她就惊呼,辛普森居然和几个黑人在一起。
这个确实很能说明问题。
所以实际到后来案件所牵扯的种族主义问题,至少在他身上,是不存在的。
-前两集更像是辛普森与黑人运动的传记,剪辑,剧情各方面都安排详略得当,两条线索互相交叉,旋转着向前发展。
而第三集开始,叙述到辛普森杀妻案的内容,作为辛普森辩方采取的是典型的把水搅浑策略,让重点不再突出,制造出其他与案件无关的关注点,如福尔曼探员的种族主义,混淆视听,再通过假想的种族主义迫害,洛杉矶警方构陷等等手段,让辛普森无罪释放。
所以到后来,检察官讲到一个段子,女儿问妈妈,他们都避免一个N字开头的单词,那是什么?
我们听到都会以为都是negro,对黑人的歧视单词,这个说不得。
没想到妈妈告诉女儿,那个单词是 Nicole。
对这个案子的重点,人们已经不再关注,受害人Nicole怎么样,凶手是不是他?
反而关注起其他许多与案件无关的事情,比如黑人运动,种族主义,把福尔曼探员推到风口浪尖,把他比作希特勒,以及辛普森的各种八卦花边,他的女儿,他的家庭,他的橄榄球运动,他的财产等等。
好像已经没太多人关注案件本身了。
像检察官所评论的,他所讲的一切我都同意,但是除了这个案件本身 。
我们都支持黑人平权,但不是以这种方式,这不是黑人群体的胜利,仅仅是辛普森这个有声望的富人的胜利罢了。
如果是一个普通中产遇到这件事,也只会是被枪毙而已,请的律师,一天5万美金,一个小中产又怎么能做得到?
在监狱里也没忘记赚钱,最多只关了两三天,然后仅靠签名,就赚了300万美金一个小中产又怎么能做得到?
更别说那些处在社会边缘的黑人群体了。
这不是黑人平权运动的胜利,单单只是辛普森成功者的胜利罢了。
在采访中,有个黑人平权运动者表示,这就是一次复仇,但不是对当下的洛德金案(被洛杉矶警方虐打),而是对近400年的黑人被歧视,被侮辱历史的复仇。
他们并不关心辛普森是否真的杀了人,他们同样的立场,而怀抱各自的目的。
有记者问,你是否借此实现自己的目标?
他纠正道,不是我的,是我们的。
这是是对近400年的黑人被歧视被侮辱的历史的复仇。
许多黑人平权运动者借此为支点,借此案件,完成了他们的复仇。
而辛普森究竟是否杀了人,他们不知道,也不真的关心。
可是,这是多么一件令人可悲的事。
如果马丁路德金还在世,他会以此会荣吗?
他会这么做吗?
黑人平权运动本身是一件正确的的事,但其最终的达成不是也不应该以这种方式。
如果我们所致力于实现的最终目标是好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有意无意的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那么我们达成的目标是否还有意义,他是否依然光明美好,值得我们期待?
当一件谋杀案遇到种族主义的逆反,遇到政治正确的阻压,以及舆论的把水搅浑,它就不再单纯是一件简单的谋杀案,而变成各方势力的角斗场了。
而美国终究不是欧洲,所以川普能在上一年当选,完成对政治正确的反拨,对自我体制的纠正,所以美利坚也能在时隔多年之后,以一桩持枪抢劫案将辛普森定刑,这个“顶多被判2年的案子”,被判了33年,对照当年民事案件判决的3300万美金,而宣布判刑的周五晚上,也正好对应13年前的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的那一天,那一刻。
好一部美国众生相,了解人性、美国历史的必看纪录片之一。
本文以心理动力学的角度,讲述一下这个影片如何真实的折射出了一些普遍适用的人性的真相,即:人究竟是怎样一种生物?
如何被自己所抗拒的东西控制?
如何从一个人到一个社会,逐渐丧失理智,走向疯狂和毁灭?
1. 种族问题本质是人与人之间无休止的互相伤害:我拒绝愚笨,于是其他种族是愚笨的;我拒绝弱小,于是其他种族是劣等的,诸如此类——其动力学原理和霸凌者们的动机一致。
因此,看到黑人们为辛普森的无罪宣判欢呼是,有一种很难过的感觉——随着剧情的几次反转,黑人白人间的互相报复,永无休止,这个影片展现出的,是活生生一场无间炼狱。
这不由得让人发问,在这样充满仇恨、互相倾轧的集体潜意识里,几个人能幸免、不被情绪攫取、不丧失将其他群体的人视作一个人类的理智?
2. 对于上面的问题,答案是:人需要自我觉察,否则就会无意识的压制和排斥很多东西,而这排斥,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一个人一直努力的压制和排斥的东西不会消失,只要不被释放和消化,它会一直存在,甚至愈压愈烈,一旦等到超强的压制力不足/缓解,被压制的部分也会瞬间反弹,把一直处在控制位的、平时有意识的自我淹没,并最终成功夺取了意识的控制权。
对辛普森而言,他压制的是一切可能让他与弱势联系起来的东西,比如他的肤色、比如他家庭中的『失败』。
他的强攻击性和强好胜心,以及持续压抑和排斥的脆弱的部分——聚合成他日益膨胀的阴影人格——本该由橄榄球或类似的对抗性活动继续释放和缓解,但他不自觉也无法自控,离开对抗性运动以后,演变成了家暴、杀妻,后来吸毒、纵欲,最后甚至抢劫——这正是他压制到阴影的人格部分的一整个反抗过程:家暴是他阴影人格夺权的小试牛刀,混入gangster满嘴脏话,直到最后变成拿枪抢劫的『法外狂徒』(不得不说辛普森真是个擅长于被自己所处环境接受的变色龙,虽然代价是他也每次都被不可控的感染了),则可以说是他压抑数十年的阴影人格的完全胜利。
其他令人印象深刻、极度缺乏自我觉察的人,一个是检方的黑人律师,在庭审期间长期抗压想出一口气大获全胜、想要让自己战胜最强的对手律师等等的动机下,促使他做出错误的判断——让辛普森在法庭面向公众戴上手套,并最终整个人被击溃。
另一个不自我觉察并付出惨痛代价的人,是Furman,这个种族歧视的警察,长久以来通过种族歧视的言论和意yin,不断的补充着自我能量、让他获得『自己绝不弱小』的安全感,但最终过往恶言暴露,导致社死,失去自己的全部社会支持。
3. 一个忠告:远离高黑暗人格特质的人(自恋、马基雅维利主义、反社会)——这样的人即使有可怜之处,但绝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不会亏待自己任何一点,而其他人都是ta为了生存和获益、可以随意使用的耗材。
自恋在辛普森身上,体现为超高的社交技巧和强大的人际磁场(比如与他相处的人说,他有一种让人忘记这个糟糕世界的能力,你会忍不住愿意相信他无罪)。
马基雅维利主义在他身上的表现则是他对他人完全的物化和操纵,就像影片里说的:其他人对辛普森来说都是可消耗的,他是那种船难时还会抢走别人的救生衣,就为了以防自己的救生衣不好用的人——这个别人可以包括他的家人朋友。
印象最深的是辛普森在成名后问朋友:你说我们还能回到我们长大的街区吗?
那是他人生真实困惑和矛盾的一个微小碎片,但是他没自己努力消化这些痛苦和矛盾,相反,他在消耗别人(控制朋友为自己脱罪、家暴妻子、恐吓孩子等等)来掩盖自己的空虚和痛苦,并在这条路上一路狂奔、永不回头。
面对这样的自恋➕强攻击性➕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只有离开,不要拯救,不要靠近,离开,不要成为他们的耗材——哪怕ta是你的兄弟姐妹,你的恋人,你的父母。
多年前,读到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中描写的辛普森杀妻案,热血沸腾。
从那以后,我对这个案子一直抱有迷之兴趣以及经年不退的热情。
昨天奥斯卡颁奖,《O.J.:美国制造》获最佳纪录长片,长达500分钟的影像史料令我如获至宝,一口气(对,比较长的一口气,整整两天)看完,待会打算再复习一遍林达的文章。
橄榄球界的超级天才辛普森,聪明、勤奋、温和、友善,凭借其不可抗拒的个人魅力赢得了美国人民不分肤色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所有人的共同热爱。
退出体坛以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明星、演员、主持人、体育节目评论员还是生意人,他通通玩得风生水起,在白人上流社会如日中天如鱼得水。
然而一直以来他对黑人族群的事务敬而远之,从来不曾为黑人兄弟的权利而抗争,甚至当他被抓捕归案时,从家里走出来,看着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支持者,他竟小声自问:“为什么来了这么多的黑人?
”可见,在他内心深处,从根本上缺乏对自己的肤色认同。
讽刺的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被控杀害前妻及其朋友之后,在海量的证据面前,很大程度上却是靠着肤色赢得了无罪判决。
判决归判决,民调显示80%的白人觉得他就是凶手,差不多同样比例的黑人觉得他是清白的。
从那以后,他被白人世界无情摈弃,黑人兄弟姐妹依然一如既往地接纳他、热爱他,视他为英雄。
原以为种族冲突、社会割裂早已随着历史的脚步走远,看完这部片子才深切体会到,即使是在90年代的美国,肤色歧视、族群对立仍顽固地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长久地成为美国社会最严重、最敏感和最讳莫如深的话题之一。
我们看到,这些年来,为了消除歧视、弥合分裂,保护弱势(或者说少数)群体不受侵犯,美国社会形成了一套人们在对待种族、性别、宗教、职业、性取向等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应该采取和保持的正确态度(不管你内心怎么看,至少表面要做到),谓之曰政治正确。
再后来,我们又看到,政治正确发展到哪怕是说一声“圣诞快乐”也成为对非基督徒的冒犯以及在学校应该按心理性别而不是生理性别使用卫生间的奥巴马“厕所令”,诸如此类。
政治正确至死,逐渐令到很多人开始反感,于是反弹,于是大家选出一个唱对台戏的川普当总统。
接着我们就看到,极端民族主义迅速抬头,美国退伍老兵枪杀印度工程师、华人商铺被打砸抢,少数族裔被白人怒吼着滚出美国。
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是忽然觉得,有时候,是不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难以矫枉?
这个思想有点危险,我自己冷静几秒钟先。
🤦♂️ 前面写了那么多,都在谈种族问题,跑偏了,拉回来。
事实上,我对辛普森案的着迷,主要是源于对程序正义、陪审团等美国司法制度的好奇。
昨天有朋友说,陪审团制度的意义在哪里?
法律这么专业的领域,怎么能由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说了算?
非也非也!
陪审团制度培育公民养成权利观念、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判决;教人做事公道,克服自私自利;要求人们有社会责任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理性头脑,增进其知识和判断能力。
而这一切,对公民社会的形成、自由权利的守护、民主制度的运转有多么重要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甚至大于选举权。
司法实践中,陪审团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普罗大众,他们在观看和听取控辩双方的证据展示和充分辩论之后,依据自己朴素的是非观、基本理性、普遍常识和生活经验对被告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
如果你到底还是信不过,不用担心不要害怕,大部分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舍弃陪审团由法官直接裁定。
(哇哦,选择如此丰富服务如此周到,你是不是都忍不住想犯个小罪好体验一把了呢?
😏)至于法官是不是就一定比陪审团公正,谁又能保证?
关于陪审团制度,推荐阅读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不耐烦看全书可以只看《美国视陪审团为政治机构》章节;推荐观看电影《十二怒汉》,50年代的黑白老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控谋杀生父,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十二个陪审员是如何激烈争论,从最初的11人投有罪票到全票投无罪的故事,精彩至极。
关注辛普森案的人们都特别想弄清楚,他是不是确凿无疑的杀人凶手?
综合我看过的大量资料,个人观点,不一定,但嫌疑特别大。
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的确有理由被判无罪。
很多人表示想不通,因为法庭很可能放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然鹅,美国的司法原则就是这样,宁可错放,也不冤枉。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原则?
这样说也许会好理解一些,假设法庭错放一个坏人,也就意味着放走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如果冤枉一个好人,则意味着不但放走了真正的罪犯,还搭进来一个好人的清白,两害相权,当然是取其轻才合理。
这就是我们在辛普森案中得到的最大启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尊重。
顺便吐槽一下,震惊!
99%的人都不知道的真相!
90年代中期的美国警察,对罪案现场的侦查竟如此粗糙随意,办案手段竟如此业余!
😺 也有人提到美国的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假如辛普森是个穷人,请不起代价高昂的梦幻律师团队,必定锒铛入狱。
单就此案而言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对于美国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的结论我保留看法。
拳王泰森也是个有钱人吧,被控强奸,不是一样进了监狱吗?
而且,美国要求律师必须提供一定小时数的无偿法律援助。
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法庭也会为其指派律师以维护他的法律权益。
说回这部片子本身。
《O.J.:美国制造》,首先片名就是整部电影最精彩的一部分,看完你会由衷感叹,这个人,这件事,只可能发生在美国社会,绝不可能出现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彻头彻尾的美国制造。
影片通过大量原始影像资料和人物访谈,展现给观众一个有血有肉的辛普森,他的伟大与失败,他的荣耀与悲哀。
在社会背景资料的铺垫上面也是下足了功夫。
我扣掉的1颗星,是因为虽然影片已经尽力保持客观,但我还是感受到一些偏见,因为它把重心放在了种族问题上,而本案很多证据上的重大瑕疵以及控方在辩护策略上的失误不被提及或淡化处理,使观影者难免会觉得辛普森的脱罪几乎完全是因为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对自己种族在过去所受到的歧视、虐待和不公的报复,这对于那些被隔离了长达260多天参加庭审的陪审团成员而言是不公正的。
谈到公正,刘瑜有一篇《“无知之幕”的正义》,用大白话阐释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简单地说,就是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清楚什么是正义。
落实到这个案件里,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辛普森、或辩护律师?
还是被害者或家属、警方、检方?
或者法官、陪审团成员?
你才能抛却自己的天然立场,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思考应该怎么做才算是公平和正义。
公正,绝不只是某一方或某几方的公正,它理应被施予全体公民。
然而,这只是一个实验室的理想模型,没有人会忘掉自己的立场,现实世界又是如此纷繁复杂,如何拉起“无知之幕”?
抗争→谈判→妥协→达成共识→形成规则,已是最接近理想的途径。
说到底,没有完美的制度,没有完美的人类,也没有完美的电影。
认清现实,并接受它;追寻理想,并为之付出代价。
2017.2.28彩蛋~ 伊藤法官带领陪审团去参观辛普森家,照片墙上出现了辛普森跟川普的合影,前面露了半个额头的小姑娘据说就是伊万卡。
当年,为辛普森脱罪的律师大打种族牌,如今川普再一次挑起种族纷争,而川普和辛普森曾经竟有交集。
历史的细节,也是有趣。
你看完这部纪录片,首先会惊叹辛普森的个人魅力,即使成了背负着杀人犯的恶名,还是有无数人索要他的签名,收藏他的私人物品。
我们可以看出,辛普森就是那种注定会功成名就的人,不论是在橄榄球场上,还是其他场合。
而辛普森为什么会成为一代人的精神偶像?
他的杀妻案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多的关注,成为“世纪审判”?
他又为什么可以全身而退?
而他的答案,一个非常震撼的答案,是将辛普森的命运,放到了美国的社会里,放到了美国的整个社会大环境里。
我感叹自己确实是有点阅历了,俗称年纪到了。
辛普森这个在我们这个年代也是如雷贯耳的人物在00后面前是如此的陌生。
因为我认为本片本应获得更大的影响力。
本片质量上上乘,证据材料详实,情节内容紧凑,叙事结构也十分用心。
虽然有将近8个小时,但一旦大脑溜号五分钟,就会错过很多有意义的细节。
所以我确实做到了全神贯注,比当年连看指环王三部曲还用心。
以至于看完后我觉得这个故事又是如此的陌生。
鉴于各位有才的up主和豆友对影片本身已经分析的很仔细了,我仅谈谈个人观感。
一,除了被害人,没有人是完全无辜的,同时也非全然有罪。
辛普森案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的浮世绘和大型罗生门事件。
即便在所有人都被剧透了辛普森是99%杀人犯,其中也能品出很多善恶对错的模糊地带。
辛普森案由于混杂着名人、好莱坞、上流社会、种族矛盾、司法不公等几乎所有现实主义题材美剧喜欢的元素,而变得非常复杂多元矛盾。
首先洛杉矶警方不算无辜。
无论办案的白人警察多年后在镜头前如何坚定的否认自己是种族主义者,他身上的种族主义倾向就是如此的明显;无论事后司法界如何证明取证和办案环节不存在作假,警察工作时的随性和纰漏还是一览无余(当然暴露此事确实是好事)。
其次是陪审团。
这个非常black的陪审团在组建之初便带有一定的政府安抚民众情绪的意味。
我不太了解米国陪审团的挑选规则,但片中少数愿意露面的陪审员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更多的是体现民意,而不是专业等其他东西。
其中一个细节很好玩,辛普森案审判长达4年,但陪审团做决定只用了短短1周,问其中一个黑人女性陪审员原因,她很实在的说,她在这案子上搭上了太长时间,想回家了。
而本案的其他相关人士呢?
作为一名女性,我当然非常同情辛普森的前妻妮可,但也十分费解妮可家人的所作所为。
在整个案件中,妮可(当然也包括案发当天一同遇害的友人荣,这是个非常倒霉无辜的人)基本处于一个沉默、隐身的状态。
她最激烈的挣扎,也只能体现在无数次的报警中。
妮可出身于一个白人中产家庭,漂亮、安静、内敛,完美的富太太人选。
所以当功成名就的辛普森开始追求妮可时,一切是十分水到渠成的。
但问题是,妮可当时只有十七岁,人生都还没开始,家人们还深情的追忆这个女孩当年想当个摄影家。
作为声称十分爱她的父母家人,对于一个十七岁女孩和一个当时还是有家室未离婚的名人交往,几乎没什么实质性的反对。
当然后续也能看到,辛普森成了妮可全家的经济支柱。
二,辛普森本人就是个传奇。
本片虽名为美国制造,旨在说明这个故事的发生离不开美国自身的社会问题。
但是,这个故事之所以传奇而戏剧,离不开主角本身的传奇和戏剧。
我对辛普森一直是符号化的印象,名人、明星、罪犯。
直到看完本片,才真正体会到此人年轻时是如此的耀眼。
辛普森绝对是天赋型选手,他不仅具有让他扬名立万的运动才能,还兼具了聪明的头脑和出众的外表。
在美国学习生活了几年,我对于所谓好看的黑人其实仍然没什么概念。
但当看到年轻的辛普森时,仍不禁感叹,这哥们儿当真器宇轩昂。
同时他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超高的情商让他的运动员、演员和好莱坞名人生涯都如鱼得水。
他的前半生确实是blessed by God。
正是这样货真价实的天才,才让他的陨落变得更加戏剧性。
年纪越大,越体会到现代人类社会仍然具有强烈的丛林属性。
无论当下的社会选拔机制如何,学习、高考、体育,成年后你会发现但凡身体强健、精力充沛、外表出众的人,无论小时候的学习或选拔性考试如何,基本都能混的不错。
而正是这些人,在古代的冷兵器时代、农耕文明时代都能以任何形式混的好。
辛普森正是这类人。
美国人或者说全人类就是喜欢这些基因优越的人,以至于在那个种族冲突激烈的年代可以忘却他的肤色。
三,辛普森的罪孽是如此令人难以释怀,以及他的落魄衰老看起来是如此的刺眼。
我本人算是个颜控,对外形优越的人类,无论男女,都怀有一种真诚的赞美。
因为我很清楚,基因彩票就是一种天赋,这和赞叹其他天赋没有本质区别。
对辛普森这样的天赋叠buff的犯罪者,最令我们能舒坦的一种想象就是他天生带着一种邪恶狂暴的人格,或者就是一个NPD。
他对前妻妮可的变态控制欲和暴力行径与他在社交场合的形象如此割裂,只有这样的天生即恶的想象,才能让我们在精神上的冲击减轻一些,尤其是那些被他魅力所折服的人。
因为辛普森虽然出身中下层黑人社区,但早年的人生一帆风顺,来到白人社会后一直享受着去种族化的白左校园以及高规格明星待遇,并没什么黑暗痛苦的过往,也谈不上什么被时代扭曲灵魂的可能性。
只有想象他天生坏种,然后又超级幸运的逃脱了牢狱之灾,才能让人的精神冲击消减一点。
然而随着辛普森被释放后搬离加州到佛州,流连于夜店和女人之中,找的都是十分神似前妻妮可的女伴,自毁形象的通过类似freak show的形式赚钱时,其实大家能从他的堕落中感觉到他的正常,即精神上极大地痛苦和自毁倾向。
是的,他私下里肯定有着极度自恋自大和暴力纾解压力的习惯,但从他拖罪后的种种行迹来看,他仍然是个正常人,一个被前半生的花团锦簇宠坏了的正常人。
影片开头便是他年老时在法庭上叙述自己监狱生活的影像,一脸的窘迫、落寞、局促,和年轻时的自信、沉稳、阳光形成了极大反差。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衰老最可怕的一面。
衰老,不仅是美貌的消解,皱纹的滋生和头发的稀疏。
它的真正内涵是疲惫、困窘、消极、畏缩。
是经过长久的命运磋磨后的不自信,是对新鲜事物的惧怕,以及对过往的追悔。
这才是衰老。
人们不会从90岁的英国女王体会到这些,也不会从年长的成功人士以及富足安康的普通人身上嗅到衰老的致命“老人味”,因为名望、财富甚至是简单的顺遂自足都可以消解这种气息。
只有在命运面前被狠狠磋磨,对人生只剩下茫然和恐惧的人才会有。
然而,大多数人都会在年老时不同程度的沾染这样的气息。
想到这点,我真的打心眼里感到哀伤。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体悟。
前段时间辛普森因为癌症去世了。
想必他最后一段时光应该过得困窘、痛苦同时又习惯性的麻木。
虽然悲哀,但天道轮回,人必须为自己曾经的狂妄和罪恶付出代价。
看完本片我实在觉得,没让他当年输掉官司然后能果断的领颗枪子,而是苟延残喘三十年,恐怕是上天对他更严厉的惩罚。
他终究在享受了半生命运宠爱后,遭到了命运报复性的索取,和他当年由于黑人常年受压迫而报复性的赢了官司的情节不谋而合。
这根本就不是纪录片,这是辛普森庭审读后感。
一个在严重割裂、对立分明的特定环境下,陪审团制度基本失灵的故事,直看得百感交集。当肤色主导一切时,正义必然会让位于盲目的激情与个人的野心。而种族问题的真正出路终究是“色盲”,而非复仇;不摒弃无论基于何种标准的集体主义,平等的个体就无从谈起。
人们用谨慎,严密的逻辑,一次又一次的去演绎一个个荒诞,可笑的闹剧。
能看懂,但是人不熟,生活场景也没有共鸣。
记了很多笔记。人情冷暖;一直到近两千年还存在的种族歧视;美国陪审员;疑罪从无。首先,我认为在杀妻案上无罪是好处更大,可以给种族主义者杀鸡儆猴;其二结尾说33年是“白人正义的复仇”,这部片子的主观基调就已经定下了,并不认为这是好事。
检方的错误就这么被一带而过了,你伪造现场,就是负全部责任的……
原来是打四星的,但此纪录片和李昌钰以及其他相关记录访谈有很多偏差,很多关键点都被故意忽略,导演有误导倾向。(原评价:到最后也只是结果论而已,无关公正,无关对错,看得人难受)
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这个鸟案子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拿出来讲一次,不腻么?不关心到底杀没杀人。看这剧冒出来的一个问题是:社会怎么实现法治公正和媒体真实性?想了一会儿,这答案无解,留给社会自己左右摇摆吧。
这已经不是一个单纯讲述人成为神再成为恶魔最后沦落为暴徒的故事了,O·J·辛普森就像是一个黑洞,把非裔美国人民平权运动、LAPD的黑暗残暴无能,以及司法的公正与漏洞给全部湮没,他绝不是人权运动的偶像,而是副一次性的复仇道具,一把割裂了美国种族团结的利刃,一个无法忽视的污点。
【ESPN】比起第一遍的分集追看,有幸以电影院连续放映的方式看的第二遍,才对这部作品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思考。令人赞叹的是,即使辛普森案的意义对种族、传媒、司法有如此深远的意义,主创们却始终不忘以人为本,去还原了一个不是花边新闻和捕风捉影报道下的辛普森。(见到导演本人了,很开心!)
仔细研究过庭审的就知道这个纪录片对案件本身完全以偏概全,世纪审判真正的过程是警察撒谎造假制作伪证,地检为了掩盖过失篡改时间线和证据链,最后穿了个大帮出了个大丑的过程,时间线不合理+证据链被推翻才是陪审员得出无罪裁定的根据。纪录片把矛盾转嫁到种族上纯属避重就轻转移视线。种族情绪如此激昂那不也是因为LAPD“再一次”害人不浅么?这纪录片关于案件部分就是白人编白人信的美版鼠头鸭脖。两星都给体育的部分。
大哥前面铺垫的太长了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
这片子看得真让人生气。(法律原来只是玩具——那帮律师的臭嘴)
看过。比较专业,没有特别兴趣,快过一遍。感觉与那个美国犯罪故事里的人物造型高度重合。有个夏洛皮律师非常的滑油,印象很深。
这部纪录片成功把OJ塑造成了凶手。策略式纪录片
克林特·艾默森通過他的渠道得知OJ辛普森在給電影做調研的時候學會了不該他知道的信息。所以人必然是OJ殺的,其他環境證據不過是調料。
伟大的纪录片,成就与毁灭,人性和社会的交响乐。表现配角们的人生也很有力量,执着的受害人父亲,被私人感情和良知拉扯的黑人警察,变成道德审判主角的福尔曼。史诗般的主题配乐下,美国人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