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摇滚电影,基本上都不会深入描绘摇滚乐手的内心世界。
他们只是把摇滚乐手当作个角色,然后生发故事。
摇滚乐手都是地痞一样的混混,在电影里都绝情和歇斯底里。
《北京乐与路》也是这样,耿乐费尽心思饰演的摇滚乐队主唱,脱不开“浑浑噩噩的幼稚理想主义青年”的固定标签。
他唱着子曰乐队的歌儿,却没有那几位爷的气定神闲。
演出在歌舞厅也就算了,大棚里唱也能当作实在没招儿了,但舒淇的一口台湾腔如何能成功演绎北京摇滚歌手的情儿呢?
看“秋天的虫子”在台上露脸,真是觉得电影是个太诱惑人的东西。
摩托车、灌酒、乱搞、没钱、自以为是、凑合活着,就是电影为我们呈现的北京摇滚圈子。
这满满的负能量把摇滚和土气结合到了一起。
连吴彦祖都连带着真像个香港农民了。
耿乐最后出车祸,一下子就彻底把电影打入剧情乏力的大闷锅里了。
对着镜头说话的梗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乍一看以为自己在看电视台专题片。
整部电影所有人都成为了最丑的那一个,包括舒淇。
她穿着短裤渔网袜站在台上蠢蠢的样子,令人不禁知道了为何耿乐总会偷腥。
您至少弄个鼻环啊!
就肩膀上纹个情侣纹身,这才不是摇滚青年呢讨厌。
2015年7月28日
冲着雪碧二锅头,吴彦祖,男子汉大丈夫,不喝下价酒,不挣窝囊钱,不抱小骚货的台词这三样看的电影。
但整部电影似乎就只有这三样是值得记住的。
摇滚或者说音乐类型题材的电影很难拍,这是众所周知的。
所以我觉得导演很有勇气去拍北京摇滚乐队,这很值得称赞。
我也认为她拍的挺用心的,至少电影前半段,我看的挺起劲的,虽然主唱和调音师能吵起来,乐队跟着大棚混挺离谱的,但是livehouse的氛围,北京四合院里排练,走穴的感觉我倒是很喜欢。
摇滚乐队放荡不羁的味道我是能通过电影去体会到的,所以我才说这是部好电影。
吴启彦在电影的前半段的作用就是让观众通过他的视觉去认识杨颖和平路乐队的生活,这我觉得挺好,如果整部电影能一直这样下去,吴启彦在走穴的路上写出自己的歌,平路坚持下去还清杨颖的债务后,继续去livehouse演出,最终被滚石签,这结局就挺好了的。
但是,导演很明显有她想表达的东西。
平路叛逆,与社会脱离,不被主流接受,ok,这样的人物塑造的想法没问题,但是叛逆并不等于精神不正常,并不等于于唱片公司碰壁后,就跑出去嫖娼,然后抛弃队友女友,然后撞货车自杀。
我知道这是在致敬柯本那种只做自我的人生态度,我get到了,但是表达的方式确实有点儿戏了,结尾处平路摩托车飙车被撞后,起来要求火车司机听一下自己的歌,然后才死,说实话我看到这儿,真的绷不住了。
还有想吐槽的就是,吴启彦米高这个角色了,作为电影的另一条故事线,他和杨颖的暧昧很让人尴尬,平路前脚刚走,他们两人马上勾搭上了,平路一回来,杨颖马上把米高给抛弃了,虽然米高和杨颖卖打口cd被警察追的那一段我很喜欢,但是这样背这平路搞,然后杨颖又求着平路回来,真的很让人无语。
吴启彦这个角色就是公子哥的形象,逃避出庭逃避写歌,没灵感跑出去跟穷乐队鬼混,这本身就说明米高就是个喜欢逃避的人,虽然最后也不得不面对,被判刑,但是这哥们似乎并没有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结局该回香港回香港,平路死了,流几滴眼泪,流完掏出跳豆继续嘻嘻哈哈,跳豆也暗示了米高这一活在象牙塔,不care人间烟火的温室公子哥。
单拿出这个角色看,可以说已经一塌糊涂了,所以导演很明显一方面是让我们通过他的视角看北京乐队,另一方面就是通过他和平路对比,前者导演做的很不错,但是后者因为平路本身角色就有问题,米高角色本身也有问题,最终也没对比个所以然来,非常失败,也因此电影的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演什么了。
总结一下,电影前半段的感觉,和一些片段拍得很不错,吴彦祖确实tm帅,观感不错。
但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拍什么了,一塌糊涂,虽然能get到导演想表达的东西,但这是最糟糕的,因为要么就好好地表达,要么就干脆不让观众看懂。
如果观众能看穿导演的意图,但是导演传递的方式却很糟糕,那么这部电影就是不合格的。
——————————————————黑豹,窦唯,唐朝,超载,鲍家街,喜欢90年代中国摇滚的,这部电影肯定得喜欢,就冲开头livehouse那一段,摄影瞎几把乱晃给你一个在坑里的感觉,你tm就得喜欢。
张婉婷这么喜欢舒淇啊,呵呵。
dvd里提供了片子的另外一个结局:吴彦祖和舒淇在酒吧分开以后,在回香港的(国航)飞机上,吴彦祖拿出DV看他在大陆拍下的片段,其中。
在三里屯他第一次看见歌舞团的小彩车的镜头里,吴彦祖无意中发现了耿乐和一个女孩的身影(女孩就是片子开始和耿乐一起喝过啤酒的那个女主场)。
吴彦祖将片段倒回,带上耳机,dv里传出耿乐和那个女孩的对话,大意是女孩催耿乐和舒淇分手,被耿乐拒绝了,女孩愤怒的一边骂一边质问耿乐,你们天天又巢又骂,有什么分不开的,耿乐回答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分不开……吴彦祖随后把这一段从dv上抹去……镜头一转,吴彦祖和舒淇在沙发上的激情戏……(看背景像吴在香港的房子)……最后荧幕上出现一行字:有人说过,真正的爱情背后没有秘密。
紧接着又出现一行字:那这个人既不懂爱情,也不懂秘密。
宣言:我将在今夜的雨中睡去第一次听到这句,是在沙田电影院,号称歪曲祖国摇滚历史的《北京乐与路》正在上演,后排坐着一群中学生,然后就只有我们,我和乐乐。
长发矫情男主角死了,那一夜,陆峰唱着,晚安北京。
我将在今夜的雨中睡去,只一句,便被击中。
非常非常郁闷的时候,我就很想听这句。
大声对这个世界说,我将在今夜的雨中睡去,不再醒来。
晚安北京,晚安香港,晚安费城,晚安,所有未死的人们。
我感到绚烂却有点疲倦,越来越有些疲倦,只剩力气做一次怒放,然后,请让我永远睡去。
当然我知道,这个世界不会有什么变化,失眠的人继续失眠,幸福的人请继续幸福。
在此之前,我只想大喊一声,晚安,所有孤独的人们。
THAT’S ALL。
(此评论还有一半是关于《樱桃的滋味》的)http://www.douban.com/review/1013396/
A 生命.激情昏暗的酒吧,声嘶力竭的歌唱,一句话不对付就开始的打架、骑着自行车的得意逃离,兑了雪碧的二锅头。
京味儿十足的自我介绍,神色平静的“我是你妈妈”“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一头扎进火锅里,投进这沸腾的生命”国际歌,加热血液中的激情。
B 艺术.符号长发,牛仔裤,松糕鞋,浓妆,摩托车。
《我爱摇滚乐》封面的雷锋。
绑了金色布袋的话筒。
你骂人,也要骂得有点人文主义。
“我这人民商店有卖他翻版的那叫红,这人民商场没他翻版的,谁说红也不红,人民当家作主!
OK?
”C 摇滚.现实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痛快,又痛又快。
“您要找这乐队啊,您看哪乱您上哪找”外面有庄稼地,里面有摇滚乐;玉米跟艺术,两不相干啊。
贫穷真的是让人心难测。
小胆子的狗名叫 黑旋风李逵。
“你们又是摇又是滚得,搞得我的猪都不吃饭了,猪都快死了”北京摇滚的特色不是狠,是穷。
香港摇滚的特色不是富,香港没有摇滚。
我想到光的深处,那里可有风吗他们喜欢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
让他们去吧。
不如我陪你去吧。
你以为我是去玩啊!
你还是回去等电话吧。
你干脆我说让我滚蛋得了。
没礼貌,没耐性,没大没小。
能红起来的乐队都是在外面反叛里面听话的,改改你的脾气吧,艺术家。
我从来没说我是艺术家!
你在干嘛?
转圈呀。
转圈干嘛?
李逵拉屎之前不都转圈吗?
不就是那么回事么!
我整那些垃圾给谁听呀!
我是搞音乐的,结果给音乐搞了。
什么都没了,李逵也没了。
D 爱人.父子我们结婚吧。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我不想为了结婚而结婚。
不结拉倒。
你干吗逼我啊?
我是在逼我自己啊。
两根油条,一碗豆浆。
失落的Michael,吃油条看好戏的小胡子。
“你的DV机比你老实”傻乐啦,其实我挺绝望的。
担忧满面的父亲,大雨倾盆里孤独的背影。
你抽空得看你妈去,她连一句话都不愿意讲。
恩。
这是我新的火车时刻表,反正就是北京老家,老家北京。
爸,我签约了。
说什么,我听不见,走了走了。
爸,您跟妈说,我签约了!
香港来的电话,Michael一言不发。
小孩子不懂事,多多包涵。
今天什么都不谈,就谈喝酒,先喝了这瓶再说。
大歌星叫什么?
反正不叫刘德华。
小孩子不喝酒,我来喝。
E 过去.未来一定会有人听我的歌,对吧。
平路在公路上,Michael和爸爸在车里,李逵在田野。
路也有疲倦的时候。
晚安,北京。
洗洗睡,明天再说。
F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我是在02年大年初一的早上看完这部片子的,之前我已经一个人在酒吧唱了一整夜的卡拉OK。
耿乐、舒淇和吴彦祖,三个都是我比较喜欢的演员;北京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另我感兴趣的摇滚题材,首先感谢张婉婷让这一切糅合在一起。
我其实已经期待很久了,也关注过各种报道。
看完整部片子,在“鲍家街43号”那首《晚安,北京》的旋律里,忍不住泪流满面。
生活中的我,之前有点像吴彦祖,由于本身及周围环境的原因,对生活意义的了解很少,颇有些白痴。
因为不知道,所以什么东西都是梦幻和美好的,不肯向不完美妥协。
虽然辛苦,但自己不觉得,因为太幼稚。
后来我才发现我其实是个大笨蛋,多数的时候,我和耿乐一样,也许是在过于理想化的意识清醒后,无法再去面对残酷的现实也许现实并不残酷,只是由于之前的幻想太充实,脑海里根本没有给现实世界留一点空间,用幼稚来排斥成长,逃避责任和义务,在社会里没有自己的任何位置,不但如此,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冷笑世人的愚蠢。
其实,我才是真正的笨蛋。
对于舒淇所扮演的角色,开始我是不屑的,后来,当她把那颗破碎的“墨西哥跳豆”偷偷放进花盆时,我突然明白了,原来,她才是活得最性感的一位,该疯狂的时候,她放纵,该清醒的时候,她明白。
她是最聪明的一个,也是最善解人意的,由于她的举动,吴彦祖还是继续沉迷在自己以为的世界里,多好。
所有的不快乐,都来自于清醒,或是清醒后的无法适应。
真相都是要人命的.请你不要醒来,若是你有一天醒了,请你学习舒淇,不仅自己要勇敢面对,更要善意欺骗那些沉睡的人,只有这样,才是最完美的。
今晚看中国好声音,又看到了汪峰,听到了他那首北京北京,于是我又想起这部曾经让我老泪纵横的片子。
京城果然是一个特别的城市。
人们都说上海是魔都,其实我觉得北京更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从外面看起来很诱惑,让人情不自禁地被吸引,然而进入到这个圈子里才发现,就像跌入了一口无底的井,找不到落脚点,找不到任何可以赖以支撑的东西,不知道自己要掉落到什么时候掉落在哪里。
北京是一个历史和现代文明激烈碰撞的城市,就像一个一直按照自己的节奏有条不紊的稳重内敛的男人,突然喜欢上了一个古灵精怪充满诱惑没有规律可循的姑娘,于是他手足无措了,按照自己一贯的方式来就得不到这个姑娘,但是又无法认同姑娘的方式,也无法学会这种方式。
北京是一个迷茫的城市,因此生活在其中的人也不由得觉得迷茫起来,一迷茫就迫切需要找到出路,而摇滚就是这种急切的情绪。
这就是为什么几个摇滚重镇分部在各个古都的原因,北京、南京、西安。
很多人都有北京情节,只汪峰就有两首以北京为题的歌,晚安北京和北京北京,我当然是比较喜欢晚安北京。
鲍家街是汪峰最得意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音乐,为自己编织一个略有些遗憾但结局终是好的的梦,所以晚安北京是一个年轻人在表达自己的迷失和无人理解的孤独,说实在的,这是每个年轻人都会遇到的阶段。
而到了北京北京,已经是十年后的事儿了,在这十年里,张炬死了,何勇疯了,窦唯改念经了,汪峰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因为找不到出路就感到绝望的青年,就像歌词唱的“我们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他此刻的绝望不是来自于找不到出路,而是意识到根本没有出路自己也将放弃挣扎最终初心不再的绝望,最后那句北京北京,那种对北京又爱又恨的矛盾情绪,简直悲惨的让人无法听下去。
好了,回到这部片子上来。
我看到很多玩摇滚的朋友都在狠狠地抨击这部片子,觉得这片子把中国的地下摇滚拍俗了浅了天真了脆弱了。
其实我觉得导演的侧重点也许并不在摇滚这件事儿上,在我看来导演更想表达的还是当代年轻人对梦想和人生的迷失,在某种程度上跟《在路上》有着一致的出发点,摇滚只是一个表达的方式一个出口。
就像我认为摇滚的侧重并不在音乐上,更内核的是一种态度,近年来摇滚的流派越来越多了,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都指责别人是伪摇滚,其实有意思么,大家追求的不过都是一样的东西,自由,宣泄,充分表达自己。
如果是为了拍摇滚,大可以直接从平路的角度来拍摄这部电影,但是导演的主视角却是来自香港的Michael,一个跟摇滚没有半点关系的半红不黑的所谓创作歌手。
Michael和平路一群人相遇,立刻就被他们吸引并且融入了他们,原因就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年轻人的矛盾、迷失和挣扎是相通的。
导演还是希望给观众一个梦。
包括平路的死,也是导演在编制一个梦。
因为当唱片公司否定了自己,父亲最终也不了解自己,唯一的女朋友和狗都要离开自己。
平路如若不死,最终必然是对社会妥协,那么所有年轻人的梦都要破碎了。
包括墨西哥跳豆,墨西哥跳豆是对梦想的一个讽刺。
表面看起来充满奇特的魔力,内在不过是丑陋的虫子。
但是好在,发现了这个真相的杨颖并没有把这一切告诉Michael,而是微笑着让他继续兴奋地沉浸在幻象里。
只可惜,在现实中没有导演,没有人会去保护你的梦,你只能看着它被踩碎被践踏,露出最本质的丑陋的样子。
《北京乐与路》是香港导演张婉婷拍的一部关于北京地下摇滚人的电影,通俗的说就是香港的商业化与北京地下摇滚乐杂交后的怪胎,是摇滚乐被三角恋强奸后生下的杂种。
准确一点讲,这是一部将三角恋的的故事嫁接到摇滚乐上的电影,讲的是一个香港的富家公子看上别人的女友的故事。
当然艺术毕竟是高于生活,电影忽略了富家公子与艳舞女郎的文化差异,于是整个故事看上去就更像一个“故事”,也就是不怎么的真实可信。
当然按照琼瑶阿姨的标准来讲,三角恋的故事怕的还不错,男女主人公也都是俊男靓女,情节安排的也够感人,算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但影片中表现的北京地下摇滚乐的部分确显得过于流于表面,过于俗套。
俗套并不是这部电影的错,错就错在这样的一部俗套的电影却是要嫁接在自以为不俗的北京地下音乐之上。
一次不成功强奸,勉强生下了一个还算美丽的怪胎。
《北京乐与路》已经被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
有人骂,有人赞。
不管怎样,它都是我要永远保留的作品,是永远不会被删除的纪念。
英文名Beijing Rocks似乎能更清晰的表现这个主题。
其实它应该翻译成《北京乐与怒》,在香港“乐与怒”其实就是摇滚的意思。
改名是为了通过大陆上映的检查,很无奈的改名。
发现它是因为之前迷恋Daniel才无意中看到的作品。
这是一部小制作,选景在北京。
且不说他拍的北京是不是最真实的,但是那种北京的味道还是浓重的。
故事也不算新颖,但是一直认为能给人带来心灵震撼的电影并不是靠多么离奇的故事,而是一些细节,一些感情和一些共鸣。
演员选的也很成功,舒淇,吴彦祖,耿乐。
其中俞飞鸿的出现又给电影增加了更浓重的北京气息。
很长时间,都沉浸在它的主题曲里面,《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
一遍遍的重复着这个电影。
看过很多影评,我猜骂它的大多是摇滚迷。
那它反映的到底是什么?
摇滚?
亲情?
爱情?
梦想?
现实?
如果单以摇滚的角度来看它,那的确没什么新奇,它反映的摇滚只是人尽皆知的肤浅层面。
偏执的追求,失望的打击,嘲讽,不被认可的梦想。
就像平路父亲所说的,搞音乐总比要饭强吧。
这也就是大多数人对于摇滚的看法,毕竟这是中国。
回到电影中,存在于平路,杨颖和Mike之前的三角恋情才是主线。
所以不妨把它当作一部描写爱情的文艺片,这样会更好。
至于大导演张婉婷为什么要选择摇滚和北京来作为这段三角恋的背景就不得而知了。
大导毕竟是大导演,她还是用尽了办法让这部电影更加摇滚。
主要办法就是请到了内地一些还算不错的音乐人来为电影撑场面。
的确,这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汪峰最后一曲〈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也的确升华了电影。
我想如果没有这首歌,我可能不会对这部电影有这样的热爱。
杨颖和平路说:“我们注定是在一块的。
”她说,有一种自杀的方法就是嫁给一个玩摇滚的。
她对生活是绝望的,所以她选择平路,选择这种慢性自杀。
而Mike的出现给了她另一条路,但这条路不过是存在于他们各自生活中的迷幻场景。
她踏上去了,但终究要回来。
即使平路死了,她依然不能回头。
因为她真正爱的还是平路。
电影中最煽情的场景就是在故宫外筒子河边的那一幕,放下平路,Mike和杨颖终于能够牵着手走过那片金黄的枫叶路。
故事完结在平路的死亡。
他们要各归各位。
Mike与杨颖也终究是一场梦,他们各自明白。
所以Mike写了那首歌,在他离开北京,回到香港,在以后的某一天他还会想起。
虽然短暂,但是够铭记一辈子。
也许有些人就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是不是有过就算是珍贵并且是幸运?
也许小颖心里爱的总是平路,但是她还是会永远记得Mike留给她的所有。
是不是就只能这样?
谢谢她留给的回忆吧,是讽刺还是无奈?
在Mike独自凝神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她的脸,突然想起她当天的叮咛,突然想起那时的北京,他们一起走过的北京皇城墙外的那条路。
他不舍不弃,不忘,也忘不掉。
所以才会一见一回心底一阵痛,才会在明明灭灭的星光的夜里,恍恍惚惚再见她的脸。
吴彦祖的演精准而到位,那种眼神,很复杂,有伤感,有无奈,很丰富很丰富。
没有什么能比这首歌更能表现电影的精髓,它不再是一篇简单的旋律,而是华灯初上的北京,一群摇滚人不可触及的梦想,Mike珍贵的记忆。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
这就是我脑子里的北京,这就是我脑子里的摇滚。
香港富家子吴彦祖问:北京摇滚的特色是狠吗?北漂青年耿乐笑笑:不是。
那是什么?
是穷。
这一段对话就够了。
就足够这本电影四颗星了。
耿乐在里面一头长发,不修边幅,开口就是脏话,性格冲动。
但是当他躺在舒淇怀里的时候,当他因为自己坚持的东西不被人认可而哭泣的时候,他就是个孩子。
特别纯特别真的孩子。
那是一颗赤子之心。
也所以现在市面上大红大紫的摇滚,也正如那个制片人说的,那些放荡不羁都是包装出来的。
他们就是外面自由,里面听话。
所以穷,所以动人。
舒淇好几次都说,我们两个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她说,我知道有很多种死法,但是嫁给玩儿摇滚的是死得最痛快的一种。
又痛,又快。
这个女子在遇到《最好的时光》前还没来得及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的时候,她就是特别的,有股倔强的温柔的爱笑的女子。
我相信这个角色有她自己的影子。
跟着大篷车巡回跳艳舞,私底下却是个笑起来一大嘴的简单女孩子,性格直爽。
还有就是在耿乐被音乐公司拒绝之后去找了他父亲,而后没赶上送父亲酒火车就走了之后,他一个人坐在月台上飘着长发,抽着烧掉很长一段了却没掉烟灰的烟,留下了眼泪的时候,我坚信耿乐是个好演员。
这个表达真的太到位了。
那个画面是在脑海里很深刻的地方的。
千禧年之后的北京还留有90年代末的影子,还留有信仰。
可是电影的最后,却倒在了一片玉米和蔬菜中,正如开头所说的,四合院最乱的地方对着玉米蔬菜,多接地气。
没错,摇滚就该是这样的。
而现在,那个时候好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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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的时候我第一次去北京,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摇滚,不觉得吴彦祖和耿乐帅。这片子导演也不知道什么是摇滚,但她知道吴彦祖和耿乐帅。
卷入其中的局外人视角,文艺电影的气息差强人意。
虽然我的青春平淡无奇的过来了,但在我内心的深处,我知道,我也曾幻想过我可否留一头摇滚的长发,拿着一把吉他,在夏天的校园中,甩甩头,用力吼几嗓子。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但99.9%的人不会去做,他们会穿干净的衣服,进入社会,过平淡的生活。
十年前看过的片,今天没片看随便点着重看,当年留下的记忆只有那首“和稀泥”的歌,还有“墨西哥跳豆”。现在再看虽然文艺腔,但因为那个年代的印记,文艺腔也自然。最佳原创歌曲提名也不虚。只是,让舒淇演安徽姑娘,还用她难听的原声,就太不地道了。再说,都过千禧了,还要有“他们跳开放!”“你才
麦扣:喂,您好!老板:买点什么呐您?麦扣:有没有墨西哥跳豆?老板:什么豆?我这有香辣豆,蚝油豆,胡豆,您要的是?麦扣:不不不,墨西哥跳豆。老板:没这东西。麦扣:不是零嘴,是乐队啊。老板:没这零嘴乐队啊。麦扣:不是零嘴乐队,是香港很红的。老板:很红的?诶,不是跟你吹啊,这红不红啊,可不是自个儿说了算,诶,我这人民商店有卖他翻版的,那叫红;我这人民商店没卖他翻版的,谁说红也不叫红,人民当家作主,ok?
like the mexican hopping bean. Don't like the attitude of Shu Qi in relationship
虽然不能说完全懂,但是觉得不错,有些台词真是犀利,不窝囊怎么能赚钱?怕的不是窝囊,是既窝囊又没钱。想了想,搞摇滚似乎真没多好下场的,所以我就不爱文艺人,搞文艺的能赚到钱,要么技术特别牛逼要么脑子特别牛逼。以前一直以为这是内地电影,没想到是香港拍的。蛋妞当然很帅,父子情还是蛮感动
还凑活,少见的关于内地摇滚的主流电影,摇滚圈内很多重要人物也为原声音乐出力,鲍德熹的摄影很出色,记得有一个耿乐开摩托车穿过秋叶林的镜头很棒,舒淇有几个镜头拍的也挺美,最后耿乐开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此时汪峰的《晚安北京》音乐响起,全片达到高潮...
不喜欢耿乐,对比之下,年轻时的吴彦祖实在帅的过火。前半段做作,不流畅,相比钟意后半段的诠释。
看了达米恩的东西,让人们想深入爵士乐;看完这片子以后“我靠,玩儿地下摇滚的果然是智障。”而且全片皆是。一星给舒淇的颜值,一星给吴彦祖。
虽然说里面的情节有点装,但是某些情节还是很带感,且吴彦祖唱摇滚,帅,耿乐那小蛮腰。。。无语
是因為不愛搖滾所以沒有感覺?《回憶之前忘記之後》原來就出自這部電影,最神奇的竟然是羅啓銳填詞...原來《歲月輕狂》前他就早已經干上這活了...
如今的年龄来看这样的片子实在有些尴尬,不喜欢这样的态度,矫情过头了。舒淇的角色没有很出彩啊,确实被捧得过高了。耿乐这个角色,真的无力评价。。。。。
星星是给舒淇的,委屈她了。
人们常常会赞赏某种自身缺失的东西,可是之后又能怎么办呢,只能缅怀,而不是拥抱他,保护他,珍藏他。这种念想已经成为了一种第三者的介质,你是可以逆行而上的。可懒惰的我们选择停留在原地
二楞子导演 您想告诉我们些什么呢?!
香港没有摇滚
“自杀的方式有100种,其中最痛苦的是嫁给摇滚”。怀揣摇滚梦的北漂青年,在操着一口地道京片子的耿乐面前,显得多少有些违和,反倒是走穴睡通铺发型也不乱的吴彦祖,和青春少女的舒淇二人的感情戏,有几分动人,豆浆油条也能帅出天际,尤其是摆地摊卖美国垃圾打口CD的片段,一个端着老北京炒酸奶、一个吃着麦当劳,一起坐地铁逃城管,一起牵手踩过京郊外的银杏叶,很是浪漫。北京的摇滚是在愤怒中成长起来的,黑旋风李逵失去了它的主人,鲍家街43号吟唱着《晚安,北京》,香港农民干了一口二锅头雪碧、墨西哥跳豆不再跳,唐朝怒吼着《国际歌》,西城大爷摇着蒲扇拉着二胡遛着鸟,日子还得继续。
剧情音乐都太TM操蛋了,fuck off,没搞懂蛋妞儿怎么接这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