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到评分不高,于是给了满星。
说这部片子非常好看,其实并不是很诚实,剧情是并不复杂,就是警察与劫匪的较量。
看这部电影,完全是冲着约翰尼德普的魅力去的,没办法,他就是他。
相信大多数迷恋这部电影的女影迷,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都有着共同的死穴,那就是约翰尼德普的耍帅。
德普很帅,看他耍帅更是一件无比享受的事情,甚至羡慕起电影里的女主角,会拥有这样的一位超级银行劫匪的爱。
这种爱还是那么强烈、自私、伟大,德普的大男子主义可以征服任何女性。
“SAY,YOU KNOW.“德普充满磁性的声音,并带着无法抗拒的魅力,你能怎么回答呢,你只能说,"YES,I KNOW",这种在他面前的无能为力是那么幸福的。
又花痴了,听到德普说:“SAY,YOU WILL NEVER LEAVE ME .”女主角毫无能力去反抗,她只能说“YES”。
最后,相信德普临死前留给深爱女人的那句“BYE BYE,BILACK BIRD。
"绝对赚足了女性观众的眼泪。
我是感动到不能再感动了。
没办法,这就是电影的魅力。
可以让你完完全全爱上一个杀人恶魔。
当然,德普不是杀人恶魔,他是永远的传奇。
拍过"最后的摩根战士"、"盗火线"、“惊爆内幕”的人文动作片大导Michael Mann全新力作。
用手提摄象机模拟纪实出30年代黑色电影的后现代风范, 探究70年前金融危机大萧条下人们类似心境。
上周正好看到十大逃脱的纪录片deep扮演的迪林格之所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银行劫匪不仅仅因为外形和风度而且在抢劫的过程中没有杀过一个人被捕之后,他被关进了当时戒备最森严的监狱他和监狱的同伙用假枪制服狱警并偷了一辆车逃跑节目当时介绍在当时联邦法律抢劫银行并不犯罪而偷车用于逃跑确触犯了联邦法律(节目确实是这么说的)在之后的逃亡中一次银行抢劫他不慎杀死了一名警察(节目确实是这么说的)之后被出卖头部中枪死在街头可片子里为了突出高大全的形象恨不得描写成为情而死...
2021.05.20
简洁明快,干脆利落,劫狱、杀人、抢银行都是如此,泡妞也是如此,直接报上臭名昭著的劫匪大名,恶贯满盈的劫匪职业,约翰·迪林杰本以为分分钟搞定,抱得美人归。
却不想狗咬尿泡空欢喜一场,美人甩了他不辞而别了。
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大批民众贫困潦倒,希望破灭。
官府腐败,警察渎职,暴力犯罪猖狂,芝加哥更是罪犯们的天堂,劫匪强盗被民众推崇为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侠客和绿林好汉,这使劫匪更加嚣张,肆无忌惮的无视法律,在公开场合大摇大摆的露面,互相勾结谈交易,抢劫银行都不戴面罩……。
美国,真的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度。
劫匪的武器够强大,汤普森冲锋枪和勃朗宁自动步枪,点351温彻斯特半自动来福枪,军队的武器也不过如此。
所以警匪遭遇枪战,落败的常常是警察。
因此也造就了劫匪够猖狂,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里。
迪林杰契而不舍,直接去斯都本俱乐部衣帽间把当招待员的美人比莉领回家,一件貂皮大衣搞定,直接上床嘿咻。
日后美人为将来担忧想反悔,“你哪也不能去,我会在你怀里老去……”迪林杰一顿硬邦邦的承诺给了她一颗包含美好未来的定心丸,美人转忧为喜,破涕为笑。
迪林杰有所不知,他犯了自大的兵家大忌,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
劫匪就是劫匪,论资源实力怎能和政府比。
迪林杰更不知道,罗斯福新政和胡佛的强势,一个称霸世界的帝国即将崛起,这岂是几个小小的劫匪能够阻挡的。
普韦斯通过胡佛局长调来了全国最强悍的警察,配备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加上人民群众这个汪洋大海。
就在迪林杰欣赏美人洗澡调情的功夫,被当头一枪托,按在地上,逮了个正着。
押解回案发地印第安纳州警局的交接现场像个明星见面会,记者云集,把个警局挤的水泄不通,控方律师鲍勃像中了头彩,兴奋的和疑犯勾肩搭背,现场一片欢声笑语,其乐融融,迪林杰出尽了风头,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
这又是美国民主自由的一个范例。
律师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迪林杰请来的辩方律师果然厉害,极好的履行了这三条职责使命,只不过调整了一下前后顺序,变成利用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句话,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到越狱的机会。
当法庭传讯开始,迪林杰佩戴手铐脚镣步履蹒跚走进法庭的时候,辩方律师的发难就开始了,各种煽情、卖惨、攻击,在巧舌如簧的辩方律师面前,控方律师鲍勃和治安官霍莉根本招架不住,很快败下阵来。
辩方律师不失时机用小马屁拍的法官大人极其舒坦,竟然也借机一起调侃了鲍勃一把,“鲍勃你要当心噢,要不然他也准备跟你勾肩搭背了”。
思维敏捷伶牙俐齿的辩方律师始终控制着庭审的节奏和法庭的局面。
法官大人最终裁定:就地关押,一个月以后开庭。
对迪林杰来说这就足够了。
迪林杰的就地关押让霍莉治安官如临大敌,为了确保安全,调来了军队布置在监狱周围,但是她不懂得,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
迪林杰和同伙逼迫清洁工诱骗警察顺利打开第一道门,再挟持警察打开第二道门,就这样连开四道门,并胁迫监狱长,盗取了枪支和车辆,大摇大摆的开车出了监狱。
路遇红灯停车,引起路边一个士兵注意,也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迪林杰再次劫狱逃脱,惊动了美国总统罗斯福,他说“约翰·迪林杰愚弄了这个国家的司法体系。
”
有道是红颜祸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好不哪去,明知有警察监听,迪林杰还是联系了美人比莉并返回了芝加哥。
可是世道变了,一切已经物是人非,昔日的朋友拒绝提供帮助,曾经的同伙已经改行做正道生意,一天的营收超过他最后一次抢劫银行的钱。
最重要的是在公众心理迪林杰已经不是一个英雄,没有人再崇拜他,支持帮助他,侠客的时代已然过去,警察强势出击,从人员、武器装备和宣传等方面,加大对犯罪的震慑和打击力度。
电影院里电影开始前屏幕上赫然亮出迪林杰的照片,号召观众积极举报,这一切让迪林杰心有忌惮和茫然不知所措。
但他不愿意接受现实,调整改变自己,仍一意孤行,这就注定了他悲剧式的结局。
又一次抢劫银行,又一次杀人,不过这次警察好像有埋伏,迪林杰损兵折将不得不丢下同伴杀出重围,一清点才抢了46120美元,合每人8千,距离目标80万相差甚远。
沮丧弥漫在每个人的心头,“我们的时代到头了。
”同伙瑞德一语点破,迪林杰仍不甘心幻想再战。
警察也是拼了,普韦斯不惜刑讯逼供动用私刑逼迫受伤的迪林杰同伙说出藏身地点,连夜坐飞机赶去围剿。
激烈的枪战,汤姆森冲锋枪对汤姆森冲锋枪,双方比狠都杀红了眼,悍匪只好弃屋逃窜,警察人多势众,又穿了防弹衣,悍匪被逐个击毙,警察也死伤惨重,悍匪只剩下了迪林杰和身负重伤的瑞德,临死前最后一句话“离开比莉,这次你必须学会放手。
”迪林杰还是冒险接走了比莉,俩人决定远走高飞一起去古巴,不过临走前迪林杰还是不甘心,准备干票大的。
迪林杰的案子推动了联邦法制建设,联邦政府出台了第一个全国性法案,将犯罪集团垮州犯罪认定为触犯联邦法令。
这让已经改用经济等手段继续非法敛财的犯罪集团惶恐不安,他们出卖了迪林杰,比莉在接头的时候不幸被警察抓住,警察顺藤摸瓜找到迪林杰的踪迹,设局在一个电影院散场的时候击毙了迪林杰。
一代枭雄就这样魂飞湮灭。
一个江洋大盗打家劫舍的时代结束了。
完成任务后的普韦斯并不开心,郁郁寡欢,一年后自杀。
胡佛局长凭借此案名声大噪,就职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长达48年。
作为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名气远远超过电影明星,权势让总统也望尘莫及。
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美国民众的偶像。
公众之敌这个名字,翻得太差,还不如全民公敌切中要害。
1920年的禁酒令,对美国犯罪率的贡献功不可没。
原本移民国家犯罪率就低不了,此令10年,愣是把罪犯变成了英雄,所以这个冠冕堂皇的“public enemy”,可以当反讽来理解,才有了Dillinger在影片中困惑地对昔日同伙解释自己的存在价值:I'm popular。
没错,一个抢银行的大盗,在一个银行造成举国破产的时代,是值得尊敬的。
70年后的今天,RBS前总裁家宅被砸,依旧赢得吆喝无数。
这年头合法的比不合法的强盗危害大,凭什么抢银行是罪,华尔街骗人钱财就不是罪?
演员找得太好了。
看到Wiki上Dillinger的照片几乎吓了一跳,那嘴角一歪的笑容太像了,戴普同学的功课可以拿满分。
庆幸没有变成许文强,上海滩的浪漫,和美国不搭界。
FBI探员的单薄倒也符合历史,就这样人物还美型化了呢。
背景考据,导演也是用了心的,时代感从一开始就极好,更别提那完美的枪战音效,在电影院里听得我这个枪支盲心肝乱跳,太逼真了!
只可惜,那么多的历史细节,那么贴近的演员,当作传记片其实可以打高分了,又何必弄那么一出死后托言的煽情戏。
明明一个时代的落寞,要现实就现实到底,搞什么好莱坞警匪片的小技俩?
只差一口气的经典,终究是,差了一点啊。
另:废话提下facebook里的marfia war,好多武器名很熟悉啊,看了片子玩再合适不过了
《公众之敌》,你并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是在读半部第三人称传记。
不要指望能从中读到什么惊险刺激的故事,这里面没有相差毫厘的生死瞬间,也没有上天安排的奇特相遇,有的只是这个活生生的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真实所作所为,仅此而已。
所以为半部第三人称?
之所以说它是半部第三人称传记首先是因为本片并没有给我们呈现一个美国头号通缉犯从生到死,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本片一开始主人公约翰·迪林格就已经是一名猖狂的银行抢劫犯,当时他每次抢劫银行就像现在我们从自动取款机里取钱一样容易,但约翰·迪林格不断彪悍的嚣张态度,使警方忍无可忍,于是乎发誓要干掉他,并确实干掉了他。
本片把虽然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的生活状态、匪与警天生对立氛围的营造上,无论是演员的服装、枪支,老式的汽车与建筑都非常到位,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什么使主人公有这样的所作所为”却被无视得令人无语。
诚然逼真的背景硬件处理增加了影片非常多的真实感,观众很容易进入影片所营造的30年代氛围,但只是空有其表是无法在明年的奥斯卡有所斩获的,除了道具、布景、化妆这类外部奖项本片有戏之外(片中很多镜头运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晃动的画面也是为了这方面的考虑),其它观影影片本身更深层次的奖项,《公众之敌》连提名奖都甭想沾边。
本应该或多或少的对约翰·迪林格的少年生活,他是如何走上这条犯罪道路的给予适当交代,反正整部电影长达140分钟,就后面约翰·迪林格与警方不断交锋的冗长来说,完全可以压缩一下,把时间分配给约翰·迪林格身世的交代里。
还有约翰·迪林格身世中其实不无亮点,比如他年少时就退学,然后因为与严厉的父亲产生矛盾以及为了躲避因为偷车可能招致的官司而参加了海军,但没过几个月就因为在海军不光彩的履历被除名,后来一段失败的婚姻使他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面对一个小案子时他选择了认罪伏法,结果他获得了超过12年的刑期,而他的同伙选择不认罪为自己辩护,结果仅仅入狱两年。
这些都可以使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变得更加丰满与立体,最起码能够给他以后的“美国头号通缉犯”这个名头找到一个软件支撑。
所以为传记?
其次在表现约翰·迪林格如何抢劫一个又一个银行时,本片的处理也毫无新意,除了那些枪战场面还保持着迈克尔·曼在好莱坞无出其右的精彩,观众根本无法回想起影片所表现的这几次银行抢劫过程之间有什么不同,甚至是集体的特点也没有,每次的行动基本等于蛮干:拿枪进去,抢钱后挟持几个人质,再与警察经过一番枪战,最后坐车逃走。
其实真实的历史银行抢劫过程并没有影片反映出的这么枯燥,他们留下了一些让人拍案叫绝的抢劫案例,比如约翰·迪林格曾经假装成一个银行警报的推销员,堂而皇之的研究每个银行的保安系统,然后在胸有成竹的去抢一票;还有他们曾假装成一个电影剧组,想找一个合适的场地拍摄银行抢劫的场景,然后在与银行主管的寒暄过程中,掏出枪抢劫,然后扬长而去。
这些都可以作为素材加入到每次抢劫的过程中,而且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增加德普饰演的约翰·迪林格的角色魅力,还可以极大的丰富影片的观赏性,也就是说钱可以赚的更多。
不要以为这样加入戏剧化情节就得不了奥斯卡评委们的青睐,去年的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不是就被那个拿着照片跳粪池的小孩拿走了吗?
总之,“半部第三人称传记”的另类格式使它既失去了票房,也失去了明年的奥斯卡奖。
迈克尔·曼失算了!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
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
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
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
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
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
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
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
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
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
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
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
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
For Johnny Depp!
约翰尼·戴普的片子,还不错吧,和其他的片子比起来,在这部电影中,他饰演的角色还是比较正常的。
约翰:“你可以把钱拿走,我们是为了银行的钱而来,不是为了你的钱。
”他抢银行,但他又不是穷凶极恶,他们有意愿去杀人,也许,对他来说,他只是想要钱,只要目的达到了,何必表现的穷凶极恶,他似乎是一个高雅的抢劫者,奉行一点盗亦有道的精神,也许这也是影片中他悲剧色彩诞生的原因吧。
“他们都在看我。
他们之所以看我是因为他们不习惯在这样的餐厅中有一个穿着只值3美元衣服的女孩”“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人们从哪里来,但是将要到哪里去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报纸说你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活着。
他们看着你,然后逃之夭夭,这使你夜不能寐。
”“那是什么使你睡不着呢?
”“咖啡”约翰平淡的说着这些话,也许,这只是他隐藏自己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挖苦对方不如说是同病相怜,他知道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刚刚看着自己的朋友沃尔特在自己面前死去,而自己又无能为力。
尼蒂:“10月23日,你抢了74802元,你以为那就不少了。
这些电话,每天都能赚那么多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除非有警察闯进来。
而你在这里的话,警察无论如何会闯进来的,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受欢迎”“这告诉我们,你对我们的生意不利。
理事会做出了决定,像你这样的人,我们不在会为你洗钱了。
不在为你提供任何援助。
”他的时代似乎过去了,单纯的暴力抢银行不再是黑帮主要做的事情了,他们有了更好的赚钱方法,而此时的约翰似乎成了没落的贵族,被时代所抛弃,变得没有什么价值了,并且似乎成为了黑道赚钱的绊脚石。
里德:“我觉得我的时代过去了。
如果你的时代结束,那就应该结束了。
”里德似乎也开始接受这个现状了。
有点英雄末路的感觉,他们也许有很强的的抢银行的能力,然而这已经成为了边缘化的东西,似乎成为了屠龙之技,变得毫无用处了。
“你不喜欢与不熟悉的人共事”“永远不要和绝望的人共事”“我了解你,你从未让任何人失望过,但是这一次,你必须放手。
”然而有多少人又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有时候,人们在乎的并不是那一个简单的结果,而是在结果到来之前的整个过程。
这部影片很简单,拍摄手法就像描写的主人公一样干脆利落,没有过多有关人生出路的感慨和教育,甚至没有女主角深情款款地奉劝金盆洗手充满对平静生活想往的桥段,没有多余的话,只有行动,风风火火,有始有终。
cool man 他有着独特而精准的品味,他对black bird一见钟情,侠骨柔情。
他没有看错人,只有她不怕凌虐为他坚守到最后。
他来去匆匆每一步都走得胆大而潇洒,像单纯没有顾虑的孩子,又像饱经风霜的游侠,有着惊人的毅力、强大的内心,藐视一切。
在没有监控器和联网的年代,他一次次成功地逃脱,与体制抗争,但又游离于利益纷争,神秘决绝而非冷血,他为兄弟考虑胜于自己,当他唯一的信仰从身边带走,他哭得肆无忌惮。
被埋没的好片
Sololau/文20年前,电影中正气的警察和侠气的杀手可以为了情义背靠背在枪林弹雨中一起拼命,那是段英雄主义泛滥的日子,一股子血脉喷张的阳刚激情被写入了那段以青春之名的诗里。
20年后,警匪对自己的身份定位都相当明确,即使是改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探员也得开出宿命般的那一枪。
虽然他们在长期的较量中变得惺惺相惜,而且匪徒的邪魅倾倒了所有人,但也阻挡不了最后的对决,因为英雄年代已经逝去,我们也不再做梦。
电影公众之敌取材自美国萧条时期的偶像犯罪人物约翰·迪林格的传奇故事。
约翰·迪林格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盗,从1933年5月到193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抢劫银行并且多次用巧妙到令人拍案惊奇的手法智胜警方,他为因经济危机而陷入疾苦的人民说话,在当时美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
当时警察和政府都视他头号公敌,而人民却视他为那个时代真正的英雄。
在大萧条时代人民陷入了失业的困窘中,生活变得没落无望,这种时代背景下美国人需要一个英雄出现来挽救他们已经所剩无几的信心,但正面人物、光芒人物一次又一次的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的光环越来越暗淡,这时候约翰惊艳地出现使失落的美国人重新看到了希望触摸到了可贵的斗志。
迈克尔·曼选约翰尼·德普来饰演这位风云人物实乃点睛之笔,放眼当世恐怕也只有“多艺而近妖”的杰克船长才能将约翰·迪林格塑造到理想境界。
电影中的迪林格有一股深沉又不甘寂寞的劲儿,散发着迷人的邪气。
无论真实的约翰·迪林格长相如何但经过杰克船长的精心塑造这一形象毋庸置疑会光芒万丈并且影史留名。
虽然由蝙蝠侠克里斯蒂安塑造的FBI头头正气十足而且刚毅帅气,在宿敌迪林格面前他还是稍显黯淡。
导演将本片打造出了一种好莱坞黑白电影时期的优雅犯罪味道,宿命中的正邪人物斗智斗勇,虽然电影并没有多少血腥味道,但由于这股属于两个男人的宿命力量所以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无形的戏剧张力中,直到最后迪林格倒下镜头闪过茂文那惊愕到不敢相信的眼神,原来宿命之战如此简单也如此真实,倒下的人平静放松而开枪的人也没有一丝成就感,这就是可笑的命。
有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题材,而且云集了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等大腕儿的电影,《公众之敌》本该珠圆玉润,但可惜漏洞和不足还是明显的。
首先人物设计不够丰满,如果不是提前搜索了解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的话,不了解故事背景就看很容易觉得电影枯燥沉闷。
而且作为一部动作片《公众之敌》的枪战场面并不生猛,虽然仔细看能感觉到迈克尔·曼在枪战的视听方面确实下了功夫,而且有点旧好莱坞时代的味道,但这样却调动不起看惯了枪林弹雨大爆炸震撼场面的观众们。
节奏和气氛使这部电影美中不足,也正是这种淡淡的压抑让《公众之敌》充盈着一股英雄末路的哀伤。
有英雄的年代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可以成为英雄的勇士来给他们信心和希望,哪怕是迪林格这样的反派人物,他做出的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惊喜的事情至今仍然被说道,这个天才劫匪成为那个昏暗时代难得的一抹亮色。
正因为平淡有困窘的生活需要不同的颜色,所以我们现在能看到《邦尼和克莱德》能看到《公众之敌》。
但那个属于英雄的年代毕竟已经逝去了,别说这两部电影就算是《英雄本色》《喋血双雄》那样的作品也不会再出现了。
因为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活得越来越现实,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情义去拼命,也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正义去迎上枪林弹雨,“义”的可贵更多的是存在于口边或者是纸上,利益才是主题核心。
怀念吴宇森的电影,怀念约翰·迪林格的时代,怀念《邦尼和克兰德》的潇洒,虽然最后难逃悲情的宿命,但那些年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没有的英雄。
其实我想说不好看
我不是美国人,所以没共鸣
老曼拍男人戏自然没的说,类纪录片的拍摄手法也的确适合此种传记片,可迪林格等人的内心世界以及犯罪信仰的来源却是没有深挖,一干人等纠结在你追我赶的传统游戏里,实在是无甚乐趣,若非德普和贝尔加盟,恐怕最终会落得个惨淡的收场。其实象胡佛等当年的官僚集团对待这个案件的内幕足可以再拍一部。
HLL得在电影院里碎着了。。。。
真的不爱这类片 倒是depp在里面把妹的功力很nice==
没有了那三个主角,这片连垃圾都不如
两个半小时,说了很多事情,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把一切都停留在了表面。
Johnny还没有被“神”一样的形容只是因为他还没死。
德普,帅!
除了帅之外,比较无聊。
父亲每天都揍我,因为他找不到更好的教育方法。
老美国风格。。
我好像都没看完。
哎哟喂 太拖沓了
美国黑帮的血腥杀戮。
没啥意思
我就是喜歡DEPP````````
1:竟然用DV拍!!拍你妹!! 2:除了大牌嘛都没有。 3:看的时候一直觉得很一般但是看到结尾竟然头皮麻了一下而我一直觉得能让我麻一下的都是好电影。
片子拍的有独特的美感。类似史诗的故意作旧的调调。德普演的真好
除了Johnny Depp还有点看头外,好像没其他的看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