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ford is brilliant, whose natural performances have lift the film to another level. Even at his age, he is still one of the best actors. The storytelling is pretty awesome, both suspenseful and gradually unfolding. Affleck is simply unrecognizable for his role. Probably the only problem is that there are too many flashbacks.
由真人真事改编的【老人和枪】,号称是萤幕巨星劳勃瑞福的息影之作。
由【鬼魅浮生】导演大卫罗利执导,全片充斥着怀旧老派的缓调浪漫,绝对不是你想像中的抢案电影,从贯穿全片的酥软爵士开始,把我们拉进这个难以抗拒的“温柔乡”。
佛瑞塔克这个角色,似乎就是为了劳勃瑞福而生。
由他领头的银发银行抢匪三人帮,在几十年前监视器材粗糙、资讯流通也有时间落差的时代,透过意想不到的软性抢劫,抢过一家又一家,却未伤一人,甚至连交手或受到胁迫的银行人员,口中的抢匪描述与评价都是“优雅”、“有礼貌”、“体贴”、“迷人”,这些我们完全无法跟抢劫连结在一起的描述。
行为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类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落日当中除了主角之外的另一个白人老头Waller,他的脾气有点暴躁,是一个比较缺乏安全感的人,抢劫金库这件事就是他提出来的,他想要干一笔大的,来保证自己的晚年生活,让自己更有安全感。
影片中有一个片段他询问男主Forrest为什么住在墓地的对面?
男主说没有为什么,就是刚好住在哪里。
这里通过与男主的对比也显示了他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他对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只有达到要求的环境,才能让他感到舒适,才能满足他的安全感,对他来说居住的地方不应该有墓地这种东西。
还有一个片段是落日帮三个人在一个小酒馆里闲聊,Waller讲起了一些他童年的经历,他的亲生父亲离开了他,而继父对他并不友善,这可能是他缺乏安全感的来源。
而男主forrest显然不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他可以从少管所三楼的窗户上顺着床单爬下去,他敢用纸糊的船在海上航行,他敢在警察面前做出大胆的举动而不害怕挨枪子儿,他还敢做其他违背社会规则的事情而不害怕惩罚。
影片还交代了男主曾经结过婚,却甚至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小孩的背景,这是在刻画男主比较低的情感与归属需求。
影片中从多个角度描画了男主抢劫时彬彬有礼的绅士态度,这说明男主是一个尊重自我,同时也尊重他人的人,他的自尊感需求也很低。
男主前面这三种需求都很低,于是便引出了最后一个需求——自我实现需求。
男主有着极其强烈的自我实现需求,所以他才会一遍又一遍的去抢劫,却并不是为了钱。
这部影片其实并不是让我们盲目地鼓起勇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是告诉我们,要认清自己的需求,满足你缺乏的需求,你就会快乐。
就像女主在男主的带领下,带着手环偷偷逃走却又返回去付钱一样,女主能够接受男主是一个抢劫犯,说明女主在这里返回付钱并不是完全基于自我道德要求,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女主并没有强烈的自我实现需求,她没有必要像男主那样,通过超越规则来实现自我价值。
女主的需求重点应该在情感和归属上。
但是,当一个人因为过去的某些经历极度缺乏某种心理需求时,我们要做的就不是满足它,而是要治疗自己的心理,让自己的这种心理需求尽量接近正常水平。
因为要满足这种极端的心理需求是非常困难的,当它无法被满足时,你会陷入痛苦,如果你偏执地去满足它,你可能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我们回归到标题,是什么让我们放弃了自我?
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安全与尊重的缺乏,让我们放弃了自我。
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来讨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人普遍缺乏安全感与尊重。
你什么时候能够坐在一边,看着一个人面带微笑地犯罪,而丝毫不为他所伤害的人感到难过?看过很多部抢劫电影,经常为受害者感到难过,他们的处境是多么的危险。
如果影片的男主角或女主角有好的意图,那就更容易看了,但我从来没有过像《老人与枪》这样的经历。
这是一部需要时间来讲述故事的电影,几乎没有什么令人兴奋的时刻,但从来没有感觉它拖沓。
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真实故事,我相信每个人都会从中得到乐趣。
《老人与枪》讲述的是福雷斯特·塔克(罗伯特·雷德福饰)越狱后的故事。
一个生命垂垂老矣,只想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的人,以他所能做到的最礼貌的方式抢劫银行,而不伤害任何人,而且几乎总是逍遥法外。
福勒斯特的角色绝对完美地符合这部电影对他的刻画。
他是否在平静的乡村歌曲中高速追逐或坐在一个小餐馆和一个女人闲聊,这确实是在看过的电影中,一种最放松的经历。
罗伯特·雷德福在银幕上一直是个讨人喜欢的形象。
从早年在《虎豹小霸王》和《圣丹斯的孩子》等电影中饰演小角色,到如今在《皮特的龙》等电影中饰演小角色,他一直都很有魅力。
这很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次表演,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相信他的表现非常出色。
我不相信这部电影不会赢得任何奖项,但也不会真的获得那么多提名,但就单纯地欣赏屏幕上的一个角色而言,《老人与枪》满足了你的所有期待。
最后,《老人与枪》是那种不会让人抱怨的电影。
它有一个特定的主线,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个方向。
它讲述了一个被通缉的绅士,他在雷达下抢劫银行,找到了真爱,却不断被警察追捕。
如果你在寻找一个复杂的警察和强盗的故事,那么建议你去其他地方找,但如果你只是想在电影中放松一下,享受一段美好时光,这是一部完美的电影。
老人和枪是我极力推荐的。
自己选择活法,按自己选择的活法去活一辈子,老贼令人钦敬,那优雅从容的态度、传奇刺激的人生(抢劫一生、越狱一生),不可复制;警探中间的点评很对:他只是喜欢抢银行而已(只是喜欢,无关其它),当然警探是受了老人律师的启发。
暂时出狱后与女友走在街上,看见运钞车,他的眼神仿佛钓手看见了水,我很理解。
惺惺相惜警与匪,恋恋风尘他和她。
各自踌躇,最后一个开门出迎、一个下车走来——不说话、浅浅吻,随即一个由衷幸福灿烂地笑、一个戴上帽子转身离去——何其动人呐,老年人的爱情。
茜茜·斯帕塞克马上七十岁了,她的翘鼻子(尤其侧影)迷死个人。
插曲《Blues Run The Game》与本片,绝配。
对卡西·阿弗莱克(饰演 John Hunt)这种半死不活、奄奄一息的调调异常讨厌,数日前弃剧的英剧《女鼓手》亦半是为此。
警探小小女儿的话有道理:“你抓不住他,也许不是坏事——因为如果你现在抓住了他,以后就不能再追他了”,解释一下就是:你让Game over 了,就再无游戏可玩了——警探到底也是这么做的:面对面而纵之。
君问归期呢,我说一会儿:Goodbye My Love,我的爱人,再见;Goodbye My Love,相见不知哪一天。
我把一切给了你,希望你要珍惜、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
这周去影院看了《老人和枪》,总想着要写点什么。
其主演是罗伯特·雷德福和茜茜·斯派塞克。
演员表中还有一名更为当前大众所熟知的演员:凯西·阿弗莱克。
但在整个观影过程中,我倒希望他的戏份越少越好。
罗伯特·雷德福和茜茜·斯派塞克,后者年近古稀,前者已踏入耄耋之年,而这部电影据传是前者的息影之作。
我只看过雷德福的《虎豹小霸王》《赎金危情》《间谍游戏》和斯派塞克的《魔女嘉莉》,算不上这两位的忠实影迷,但在看《老人和枪》的过程中,总有一种感觉——我和后排的爷爷奶奶辈观众一样,看了他们一辈子。
该电影的剧本改编自2003年《纽约客》上刊载的一篇文章,讲述了20世纪80年代的一名银行劫匪惯犯Forrest Tucker屡次被捕、逃跑并继续作案的故事,据称“mostly true”。
实话说,剧情是平淡的,但自始至终贯穿着一股暖流。
这暖流来自两位老戏骨的温润双眼,来自他们全程上扬的嘴角,来自俏皮有爱的对白。
真的太甜了!
银行劫匪在这个世界里仿佛只是一份再正当不过的职业,甚至因为男主角的孜孜不倦与绅士风度,和台词“I'm not making a living, I'm living”而伟大了起来(不管怎样,至少他没伤害过人嘛)。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也发现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感觉:看着很舒服。
沐浴在两位戏骨的夕阳恋之下,舒舒服服打个小盹儿。
一直以来,我都若有若无地在拒绝接受流行文化。
更确切地说,是由我的同龄人及更年轻一辈或引领或参与的文化。
从高中迷影至今,我更能接受的电影作品仍是由同一批演员主演的。
他们虽尤活跃,但在逐渐老去。
而我的清单上却迟迟不见新人的姓名。
近两年频繁出现在银幕上的年轻演员,如卢卡斯·赫奇斯、蒂莫西·柴勒梅德,我甚至拒绝记住他们的名字(这几个全名还是刚刚才查的)。
潜意识已认定老的作品就是优于新的。
虽然二者都良莠不齐,但新作品中劣质的概率要高得多。
对待流行音乐也是如此。
这让我想起《永生不死:英伦摇滚的沉浮》中有一段Noel Gallagher对年轻偶像乐队的无脑舞蹈动作的模仿与抨击,"Have you ever noticed these fuckin’ knobheads from pop idol? It’s like all the boy bands or girl bands…..I don’t get that at all.""It’s fuckin’ rubbish."某种程度上……我和他有同样的观点。
把这段翻出来了……好笑又心酸诚然,过于偏激地捏着鼻子绕开新兴事物,颇有抱残守缺之嫌。
反思自己对待流行文化的态度,或是出于害怕被年轻一辈抛弃,所以干脆将其拒之门外咯。
这种心态对于我来说未免来得有点太早(哈哈)。
曾经的黄金时代伴随着老戏骨的谢幕而渐行渐远,想到这不禁鼻头有些泛酸。
同样是壮心不已的硬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其(据传)最后一部电影《骡子》也即将上映了。
在影院看它的贴片预告,台词“This is the last one”重复了两次,不知是否为伊斯特伍德借其饰演的毒品运输工之口说出来,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划上句号呢。
福雷斯特,优雅的银行抢劫犯,传奇的人生经历,13岁开始小偷小摸,16次越狱。
不紧不慢的抢劫方式,从容不迫地离开,他对即将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很坦然。
I'm just talking about living.福雷斯特说,那是他的活着的方式,与金钱无关,他只是无法停手,电影最后,福雷斯特在最开始的银行门口打电话给约翰,随后走进去。
莫言写过一个人物小黑,小黑生性朴实腼腆,小时候家里穷,有人给过小黑一块糖果,小黑第一次吃糖就被甜味感动的醉醉欲仙,并发誓长大后要挣钱吃很多的糖,从那以后小黑再没吃过糖。
长大后小黑成了土匪,有一回小黑与手下劫了一批货,货里有一木桶里装满了糖,手下正欣喜要给大伙分糖吃,小黑静了一会,什么都没说往桶里拉了一泡尿。
约会时老爷子 福瑞斯特 跟 珠儿 说他的人生清单上有一项就是想骑马。
后来当 珠儿 骑着马向他走来问 你想试一下吗?
福瑞斯特说 不。
珠儿奇怪道 我以为你的人生清单上有一项是想骑马。
福瑞斯特 骑马依然在我的人生清单上。
当同伴告密,警察追捕,手臂中枪可以说是穷途末路之时,老爷子选择来到农场,在晨曦之中第一次 骑上马。
想吃的糖,要留到最后。
2022-2-11 老人和枪 爱奇艺个人自用非影评 剧透勿看74岁的塔克 抢银行时戴耳麦 别人以为是助听器 有两位老友 老友偶尔加入协助抢劫 塔克会素描 抢劫时衣冠楚楚温文尔雅 塔克一次抢劫银行后开车离开 警方开车追丢 高速公路上塔克看到汽车抛锚的珠儿前去搭讪 珠儿丧偶 塔克带珠儿来到餐厅 珠儿请客 塔克说自己说推销员 珠儿让他把职业写在纸上 珠儿不行 第二次塔克约珠儿 珠儿说你的助听器呢 塔克说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塔克去珠儿家 珠儿有个牧场养了三匹马警探约翰老婆是黑人女 育有一男一女两个黑人小孩 一次约翰带儿子去银行 塔克正在跟经理要钱 塔克离开后经理关门 约翰开始调查 发现塔克已经抢劫将近百次 约翰开始查找卷宗 孩子也一起帮助研究抢劫路线图 约翰在新闻采访中将三人起名下坡党 塔克看到新闻 联邦调查局接手案件 约翰收到一封信 里边有塔克年轻时与老婆孩子的照片 约翰来到寄信人家中 寄信人是塔克女儿 塔克与她母亲两年 塔克甚至不知道有这个女儿 女儿说希望警探抓到他 但是不想认他也不想见他 约翰找到塔克档案 曾经调查过塔克的警探说塔克不需要谋生而是生活 塔克与老友在银行对面屋顶观察银行 汽车酒店 黑人老友说自己快七十了 要为自己未来着想 三人跟着警卫抢劫到一盒金砖金币 警卫开枪 黑人老友受伤塔克与珠儿在房檐下聊天 二人去金店试镯子 塔克带珠儿直接离开 珠儿笑着又回金店说买了 塔克付钱两万多美金 塔克独自去银行想把珠儿的贷款偷偷付清 银行说需要本人来签几个文件 塔克与珠儿在餐厅 约翰带老婆也来了 塔克看到了约翰 塔克送珠儿开车回家 珠儿看到了手扣里的手枪 塔克与珠儿道晚安 塔克从车里出来 珠儿开门 塔克吻了珠儿后离开 珠儿开心的像少女塔克回家看到黑人老友在门口 警车呼啸 塔克受伤开车逃离 路上劫持一辆车 塔克来到珠儿家要敲门停手 塔克骑走珠儿一匹马 路上看到警车前去珠儿家 联邦警探根据黑人老友抓住的塔克 不是约翰抓住的 约翰去医院看了塔克 白人老友在逃珠儿去狱中看望塔克 塔克把自己16次从少管所 看守所 惩教所 监狱等记录给珠儿看 第17次空白 塔克没有越狱而是刑满出狱 珠儿来接 塔克说很高兴你接了我的电话 珠儿带塔克回家说住多久都可以 二人看电影 塔克看到运钞车经过 塔克告诉珠儿离开一会儿 塔克给约翰打了电话问候挂断电话进入银行
是一部新电影,讲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老贼弗罗斯特·塔克和另外两个老人组成了“日落帮”,制造了一连串的银行劫案。
和一般的抢劫犯不同的是,塔克的行为及其谦逊低调儒雅和善。
通常是彬彬有礼的向出纳员递出一个纸条,上面写着“抢劫,请把钞票放满我的提包。
”有一次,一个新来的女出纳员看到纸条后吓哭了,塔克同情的目光看着她,并安慰她说:“你哭了?
不要哭。
你干嘛要哭呢?
”女子边装钞票边委屈的说:“这是我第一天上班。
”塔克柔声说:“凡事总有第一次嘛,是吧?
高兴点。
你干的很不错。
”之后,从容的携包而去。
就这样,他们作案几十次,经常被抓,塔克也经常越狱,似乎这已经成了他生活的常态。
一次,塔克在作案逃跑的途中邂逅了一个善良温柔的老太太朱厄尔,他们成了好朋友,一起聊天、喝咖啡、骑马,互相倾诉自己的人生感悟。
但这并不妨碍塔克持续的作案。
直到最后失手。
我们看到这里,通常会认为他们的抢劫偷盗是为了谋生。
塔克的同伙也说:“我马上就67岁了,身子骨不好使了。
我也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
”如塔克这样从小就开始偷窃,13岁就偷了第一辆自行车被送进少管所,多次越狱又多次作案。
他们除了抢劫和偷窃,别无所长。
他们只好以此为生。
他们三个老人即便不愿意做这种事,为了糊口,也只能去做了。
这里想说的就是人生的选择。
影片中负责抓捕抢匪的警察约翰·亨特很爱自己的孩子,他这样去教育他的孩子:“你选定了?
说定了?
嗯,好,那就选你想要的。
我是说,你不是喜欢棒球吗?
那就选棒球。
一定要选你所要的。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做你想做的,一定要确认你真的喜欢这事,明白吗?
因为你以后就都要做这行了。
”在社会中,通常都会为人们提供一些选择的。
或文科或理科,或打工或老板。
或当官或做学问。
总能选到比较靠谱的。
即便是少不更事,孩子的父母也会为儿女的将来操心。
然而也有那么一些人,沦落到被人们遗忘的角落,有家庭原因经济原因环境原因,也有许多偶然因素,而政府太忙,只顾着在伊拉克叙利亚耍威风,和俄罗斯中国较劲,没工夫去想着这些人的将来,更没有给他们其它的选择,这或许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一次又一次的抢劫,一次又一次的入狱,一次又一次的逃脱。
久而久之,他们就顺着这种惯性走了过来,他们认命了。
这些经历造就了他们的人生。
曾经看过这样的报道:一个惯偷被抓后,在判决书上签字时,顺手将法院书记员的钢笔也偷走了。
问他为何如此?
他的回答是:“习惯了。
”确实是这样,他们很少去考虑自己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法律对于他们只是提醒自己作案的时候多个心眼别让抓住,更鲜有平常人心目中的道德感,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逐渐地,他们尝遍了其中的甘苦,受尽磨难的同时,也逐渐的感受到乐趣在其中。
塔克准备了一支手枪,却从不使用,仅仅是为了威吓胆小的银行出纳。
从小就学会了将床单撕破做成绳子逃离少管所。
为了越狱,甚至废物利用,精心制作了一艘小船。
作案时也始终保持温文尔雅的笑容。
曾经为塔克辩护的律师说:“我对他说,像你这样的人,要是谋生的话,不一定非要靠犯罪吧?
他看着我。
跟我说:我不是要谋生,我是在享受我的人生啊。
”塔克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抢劫事业,满怀激情的去作案,每一次的成功,都充满了成就感。
对于塔克,这就是莫大的享受。
亨特在调查塔克的过程中,对他有这样的评价:“他是个老人,但曾经也年轻过,他只是喜欢抢银行而已。
”亨特的妻子对他说:“就像你,是个警察,一个会抓住他的警察。
”这样,在人们的眼中,劫匪和警察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只是互相抵触的两个职业罢了。
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邪恶正义之分。
一个要抢,一个要抓,一个要跑,一个要追。
业绩的考量也在其中了。
塔克与一般的劫匪不同,他热爱生活,暗恋并尊重初识的女友,对于自己的抢劫生涯也有更深的思考。
他和朱厄尔的一段浪漫的对话令人感动,虽然长了点,仍然录在下面,让我们一同去享受思考的乐趣。
朱厄尔:“我们结婚的时候,彼此都太年轻了。
跟你的情况一样。
然后就怀上了小孩,然后你就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至少我是这样的。
那时很容易满足,觉得这样就很好了,人生就应该是这样。
你花很多时间去感受自己有多幸福。
但也许有天早晨你睁开眼睛,觉得自己可能并不快乐,可能你一直就不幸福,可能你根本就不懂什么事幸福。
然后意外随时可能发生,你失去了身边的人,孩子长大,远走高飞。
然后就就会想,我还剩下什么?
现在我想通了,自私点也没什么不可以。
你想想啊,十年以后你会在哪里?
你会做些什么?
现在每次关上门我都会想,哎,至少我还能有机会再做一次自己想做的事,不管是什么事。
”塔克:“你知道,当门关上的时候我会做什么吗?
我从窗上跳出去。
每当我要做什么,或者要去哪里,我就会把自己想成一个小孩,我就会对自己说,我去做的话,这男孩会为我感到骄傲吗?
如果不会的话,那我就头也不回的向前走。
但如果他会的话,我对自己做什么就一清二楚了”。
朱厄尔:“那么这个小孩,他为你感到骄傲吗?
”塔克:“每一天过去,他都会更接近骄傲。
”朱厄尔:“但你永远到不了一清二楚的那个理想的情况。
不是吗?
如果你真的达到了那么理想的情况,那你也该死了吧?
而那个十岁的小孩,他可能有着梦想和希望,但是他不理解时间,对这个世界的阅历也不如你。
那么,你只能就这么继续下去,享受人生,尝试新鲜事物。
就那么努力向前走。
”于是,塔克听从了朱厄尔的劝告。
一出狱,他就迫不及待的去抢劫了四家银行。
是习惯也好,是敬业精神也好,他在用自己的余生去“再做一次自己想做的事”,虽九死而未悔,如夸父逐日般去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片尾的台词这样说:“当他被捕的时候,当值警员注意到:他在微笑。
”如果暂时抛开法律和道德层面不去考虑,塔克的人生是不是很励志?
他的激情,他的浪漫,他的执着,他对事业的热爱,不是令我们感动不已吗?
塔克由著名影星罗伯特·雷德福扮演,这也是他所出演的最后一部片子了。
满脸沧桑的化妆,蹒跚的步履,不紧不慢的话语,很到位。
塔克的女友朱厄尔由曾经的奥斯卡最佳女主演茜茜·斯派塞克扮演。
饱经风霜,心地善良。
警察亨特由上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卡西·阿弗莱克扮演,一直很喜欢他在《海边的曼彻斯特》里那种沙哑、疲惫和漫不经心的语调。
这部电影中依旧是这个风格。
这三个大腕一起为我们奉上了一个完美的影片。
只是剧情稍微弱了一些。
影片的音乐也很好,共有22段音乐和歌曲,非常动人。
现在苹果的iTunes资料库中已经有了。
喜欢的朋友可以去下载和欣赏。
本人评分:7.5。
11th@14th bjiff@北京坊。俄罗斯公路片。中间放电影认识骑摩托车男孩那段睡着了一会儿。颗粒度很高的真电影,像是我猜测的白内障患者眼中的世界,模模糊糊枯黄灰蓝的调子。风景美。海边气象观测站和退潮死鱼画面对我来说是种奇观了,盯着画面仔细地看想把它们深深印在脑中。出现的三个女人加摩托车男孩的背部都很美,薄薄的脂肪加标致的肩胛骨。中间看男主轮廓隐约跟普丁一个模子嘛,又走神想了一下欧亚大陆最标致的元长相在中心而中心是哪里这个问题,从中心往四周人们五官和轮廓脸型都开始逐渐变化。警察打人那段不喜欢,似乎在自我强化野蛮性和非文明性。男主好有魅力。为啥父女俩不多说点话呢。最后字幕出现了摩尔曼斯克,似乎是拍摄于那里。
抱着镭射灯让整间车厢不那么空旷,打开投影机让整座小镇不那么单调。卡车司机游走在寂寞的公路和泄欲的黄碟里,后面骑摩托车追上来同样孤独的灵魂。我跟父亲同在车厢里却无话可说,父亲和我都发生艳遇却都不快乐。前面鱼疫绕路,我们像风车园里的扇片。把母亲的骨灰撒向大海,也把自己的寂寞留在北方。
3.5
北影又踩雷的一部。现在很多导演动不动学史上名导慢镜头空镜头长镜头固定镜头,但内核有吗?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不用懂取舍吗?在你还没拥有优秀的叙事能力和强大的节奏把控之前,麻烦不要玩大师的风格表象和皮毛。保利地下室观影,哎电影沉闷乏味剧中人全程哭丧脸,空气又是稀薄不流通,昏昏欲睡昏昏欲睡昏昏欲睡,很不愉快的一晚!
一路北上就像成长(问答环节有人问导演Is Lolita one of the inspirations? 导演火速接no no,笑死)
3.5
BJIFF 240421 / 不懂,不喜欢,再也不看你们文艺逼深爱的电影了。
充满能量,或许导演也在躁动。
BIFF14。感觉导演在安哲、塔可夫斯基和特吕弗里腌了七天七夜。虽然只呈现了一种凝滞的状态,但胜在动作完整情绪饱满,还是很好看的。
车子来到海边停下,我在想,你最好不是来撒骨灰的
有点安哲,走出影院有一种死了很久然后复活的感觉
我觉得报看,难以忍受的沉闷,和看安哲老塔不是一个感觉,不是360度运镜就是大师吧😅一部让我中途不停看表的电影
MSPIFF 43 | 裸男正面镜头好评
7.3 还真是大师式电影,摄影美轮美奂,文本语焉不详,缺乏讲故事的激情让观众难以进一步接近人物。
#24北影节 缓缓的,一切都恰到好处。父女关系对我来说好像就是这样的。大家一起坐下来看电影那一刻,竟然有点感动
两种影像风格交织,一种是上个世纪的塔可夫-安哲-阿巴斯脉络,让人动容;另一种是极度烘托主观化的当代影像手法。与之匹配的是两种叙事脉络,失语且无力的男性、荒野与俄罗斯的外在象征性是给欧美电影人说的;另一条是父女公路片,无论什么时期的俄罗斯精神都会在女性身上得到彰显。很棒的片子,非常风格化且有标识度。当代青年导演的四百击。光非常讲究。
BJIFF 240425 党史馆
#BJIFF2024 auratic; 并存着近景眩晕(细部、微粒)与远景眩晕(气氛、涌动)
好看、好冷、好俄,俄罗斯的旷野景象和长镜头寂寥到看完只觉得寂寞而空洞。流动与停滞仿佛一体两面,看的过程中一直问自己“怎样才能到达旅程尽头?”,又或许旅程本没有尽头。
BJIFF 14|“It seems that the summer is going to be cancelled.” 有人带着女儿和投影仪四处流浪放电影,有人裹着大衣在荒原的路边卖冯内古特和卡夫卡。人与人之间都没什么话可说,一瓶烈酒、暴力的拳头、砸向玻璃的石块和裸体照片就是情绪的全部表达。内心和自然一样神秘而令人畏惧,非常俄罗斯。看的时候发现一些画面明显有胶片受损的痕迹,大概是刻意为之? P.S. 电影画面真的很像“从世纪金源(对不起 但那个商场真的好像)到瑞瓦肖”啊… 以及中文字幕又在胡乱翻译了,have enough fling都不能好好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