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文化、佛系文化风靡了一整年,难得在年底见到一部又燃又燥的歌舞片。
这部歌舞片由《爱乐之城》的音乐团队打造,“狼叔”休·杰克曼领衔主演,讲述了美国传奇人物P.T.巴纳姆的真实经历,影片的名字既是巴纳姆最著名的头衔——《马戏之王》。
巴纳姆(休·杰克曼 饰)出身于社会底层,与富家小姐查丽蒂(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是青梅竹马。
虽然两人存在地位差异,巴纳姆的奇思妙想却总能吸引查丽蒂的好奇心。
长大成人之后,查丽蒂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巴纳姆,并且有了两个女儿,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过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巴纳姆突然失业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
为了养家,巴纳姆突发奇想,他贷款买下一家博物馆,并且广招奇人异士,组建了一个马戏团。
巴纳姆召集的这些奇人异士中,有社会上的小偷、骗子、杂技演员,也有侏儒、巨人、毛孩、胡子女、连体婴这种能够吸引观众的边缘人。
为了制造噱头,巴纳姆运用了营销炒作的包装手法:将500磅的胖子虚报到750磅,谎称巨人拥有爱尔兰血统......说服这些受尽歧视的边缘人站在舞台上并不容易,作为精明的商人,巴纳姆给出的理由直击痛点:反正别人总要嘲笑你,为什么不借此赚点钱?
巴纳姆还向这些边缘人保证,他们在舞台上不会受到歧视,得到的只有观众的赞美和掌声。
金钱和尊重正是这些边缘人所需要的,所以巴纳姆很快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表演团队,每一次演出都赢得了满堂彩,巴纳姆也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在保守的19世纪,也有不少人抵制马戏团的表演,认为他们是怪胎、异类,甚至在马戏团的周围抗议......《马戏之王》更多是在表现歌舞,弱化了对巴纳姆人物经历的描写,因此并不算一部传记片。
历史上的巴纳姆除了创办马戏团,还是一位“骗局大师”。
他曾在博物馆里展出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著名的“斐济美人鱼”,以及号称活了161岁的黑人老妇,不过这些展品后来都被证明是假的。
可以看出, 巴纳姆玩的这些噱头可以哄骗普通观众,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则是嗤之以鼻的。
《马戏之王》里就有一位苛刻的剧评家,在报纸上将马戏团批的一文不值。
巴纳姆于是反问他:为什么你作为一名剧评家,却在剧院里找不到快乐?
不过出于商业角度考虑,以及自身的凤凰男心态,巴纳姆还是决定转型。
他不惜重金挖来著名的剧作家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以及有着“瑞典夜莺”之称的歌唱家珍妮·林德(丽贝卡·弗格森 饰),希望借此取悦上层社会。
作为一部歌舞片,《马戏之王》既有马戏团的下里巴人,也有“瑞典夜莺”的阳春白雪,没有踩一捧一,可谓雅俗共赏。
影片最大的亮点就是编舞、剪辑和原创音乐,其中几段舞蹈的设计可谓巧妙:巴纳姆与妻子刚刚成家时,两个人在雾气弥漫的夜色中起舞,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氛围。
随后镜头一转,舞台变成挂满白色床单的阳台上,既体现了生活气息,床单也成了一项重要道具,和舞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巴纳姆在酒吧里拉菲利普入伙时,两个人(外加一个酒保)以酒杯为道具贡献了一段舞蹈。
在这段歌舞中,巴纳姆向菲利普陈清利弊,菲利普则摇摆不定,趁机加价。
两人的觥筹交错中,酒杯被不断的抛来掷去,却又无一失手。
以酒杯为道具,不仅易碎的特质让观众提心吊胆,酒本身也是结盟的象征。
最终菲利普决定入伙,杯中酒也被两个人一饮而尽。
影片难度最大的一段歌舞,可能就是菲利普与黑人女孩安的双人高空对唱。
其中饰演菲利普的扎克·埃夫隆是《歌舞青春》三部曲的男主角,饰演安的赞达亚也是舞台剧出身,两位演员的舞蹈功底自然不在话下。
这段舞蹈发生在菲利普与安的感情出现危机的时刻。
因为地位不平等导致的自卑心理,安对菲利普刻意躲藏,利用绳索和吊环在舞台中来去无踪,菲利普多次想攀上安的绳索,却重重的摔倒地上,弄得满身尘土。
伴随着双方在歌词中倾诉情意,两个人的步调开始合拍,舞姿开始和谐,但是彼此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舞蹈最终以安的离场结束。
除了近乎炫技的舞蹈,影片的原创歌曲也广受好评。
《马戏之王》电影原声带(由大西洋唱片发行)连续4周位列Billboard(美国公告牌)专辑榜前三。
其中“胡子女士”Keala Settle主唱的《This Is Me》还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奖,以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提名,据悉Keala Settle将在第90届奥斯卡现场演唱这首歌。
如果说《This Is Me》是一首激昂、励志风格的歌曲,那么“瑞典夜莺”演唱的《Never Enough》则属于那种直击灵魂的抒情乐。
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瑞典夜莺”在片中以惊艳的美貌亮相,不过为了歌曲达到最好的效果,这首《Never Enough》是由参加过《美国之声》的专业歌手Loren Allred演唱的。
这首歌有多好听呢?
反正夜莺一开嗓全场都安静了,大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艺术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无论是马戏团还是歌剧院,无论是“胡子女士”的《This Is Me》还是“瑞典夜莺”的《Never Enough》,只要好听好看,观众就会买单。
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就不一样了,在他们的固有思维中,阳春白雪才是艺术,马戏团只是杂耍。
但是看到巴纳姆马戏团给人们带来的欢乐与笑容,之前那位苛刻的剧评家也不得不改口:这也许不是艺术,但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十分应景的是,和片中那位剧评家的观点一样,《马戏之王》在上映后也遭到了口碑的两极分化。
影评人和娱乐媒体对这部影片弃如敝履,普通观众却趋之若鹜。
在专业影评网站烂番茄上,影评人给《马戏之王》的新鲜度是不及格的55%,而观众的满意度却达到了90%;在大众影评网站IMDb上,有6万多名影迷打出了8.0的高分。
大海完全能想象专业人士们想要一部什么样的《马戏之王》,就像各大电影节最热衷的题材一样,传记片、文艺片、LGBT片,最好着重描写一下马戏团的奇人异士们怎样受到歧视,然后去抗争、求平权,这种套路最合学院派的口味。
如果再加上动物保护主义者与马戏团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因素造成马戏行业逐渐凋零的现状,影片的立意和深度绝对可以更上一个档次。
不过就像巴纳姆曾经想跻身上流社会,最终发现还是马戏团更具人情味一样,《马戏之王》在106分钟的时长里也做了取舍。
影片舍弃人物的争议,而是选择呈现一场完美的,能够让观众快乐的歌舞秀。
事实证明,谁说又燃又燥的歌舞片就不受观众喜欢呢?
其他影评:水形物语丨移动迷宫3丨三块广告牌丨马斯顿教授与神奇女侠丨星球大战8丨黑镜第四季丨虎啸龙吟丨嘉年华丨正义联盟丨家族之苦2丨相爱相亲丨雷神3丨银翼杀手2049丨王牌特工2丨天才枪手丨猎凶风河谷丨羞羞的铁拳丨人生密密缝丨蜘蛛侠:英雄归来丨敦刻尔克丨极盗车神丨杀破狼:贪狼丨二十二丨战狼2丨绣春刀2丨冈仁波齐丨异形:契约丨海边的曼彻斯特
作为歌舞片完全可以打四星以上,然而作为传记片简直想打负分。。。
整部电影就像一场过于华丽的作秀,起承转合都在提醒人这是一个主旋律的故事(或者说非常俗套),更不用说将所谓“真人真事”过于美化,以造就一位所谓的马戏之王。
然而不查不知道实际上这位“greatest showman”的第一桶金几乎是用人命赚回来的,根据Wiki资料,真实的Barnum赚取第一桶金的方式实际极为残忍:他雇佣了一位又盲又瘫的老人女奴来假扮华盛顿总统的160高龄护士,迫使老人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甚至在她不堪劳累去世之后举办了一场活体解剖为大众揭示这位老人的真实年龄,虽然估计也未必挣到几个钱(每位观众收费50美分)但这场毫无人性的解剖秀便是他策划的第一场秀并从此开始演出家之路。
片中恰好出现过一位面目畸形的老妇人向年少时一无所有的主人公施以援手给了他生活的希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设计的,但对比历史真相来说实在有些讽刺。
而影片中联合怪人们展开的马戏生意实际上是在Barnum六十岁以后才开始的,那时的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资本与名望,经营起来并无几多波折。
影片虽然在最后有所转折,但事实上怪人们始终是这位马戏之王创新以及盈利的一种手段,而非他惺惺相惜的伙伴。
另外主人公和歌手Lind之间的感情线也实属加戏,真实情况中Lind只是受不了Barnum为了赚钱的高强度演出频率而中途辞演但两人好聚好散丝毫没有影响彼此事业,而Barnum后来的破产也只是因为私人投资失败跟巡演告吹完全无关。
还有非常非常想吐槽既然保留了歌剧的设定为什么要给Lind写一首流行曲???
虽然是首很考验唱功的歌但放在歌剧院的舞台上还是充满违和感,认真的希望美国人不要再搞这种皮毛的高雅了。
这里不得不提同样是因为马戏表演改变一生的故事,去年法国拍的Chocolat就很还原,关于种族、阶层和迷失自我的问题也远比这部深入人心,也可能确实Chocolat真人的故事性就更胜一筹吧,而且能请到James Thiérrée来搭档出演也太加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搜看。
虽然碎碎念了这么多,但想说单纯为了歌舞这部电影也还是值得一看的,音乐很燃,全员舞台功底在线然后特别想给休叔的舞蹈爆灯!!!
跳得太有力太流畅了!!!
无论真相与故事多么糟糕,这部电影作为追求视觉听觉享受的作品来说仍然称得起是一场great show!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现代歌舞片俨然变成了鲜有人去触碰的雷区:高居不下的制作成本无法保证卓越的舞美效果,台前幕后的名气与阵容,跟票房之间似乎也难以挂钩。
自21世纪初的《红磨坊》《芝加哥》以来,在人气、票房和口碑上有所突破的歌舞电影屈指可数——要知道,一部音乐题材的传记电影,至少还能在颁奖季溜达一圈;而一部歌舞片如果不能获得观众认可,就基本注定泥牛入海。
这就让《马戏之王》的处境显得有些微妙了。
没有直接的百老汇音乐剧作为改编基础,会让电影本身不像《发胶》《妈妈咪呀》那样,有着稳定的观众群体和舞台编排。
但另一方面,强大的制作阵容又让影片本身有着可靠的质量保证:比尔·康顿(《芝加哥》《追梦女郎》)担任编剧,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多年合作伙伴,内森·克劳利负责艺术指导,凭借《爱乐之城》摘得奥斯卡和托尼奖的创作组合,本吉·帕塞克和贾斯廷·保罗的加盟,都是效力十足的定心丸。
而最终,电影在这些硬件基础上,也有着很好的体现。
但一部制作精良的电影,从来都不能直接等同于一部好电影。
2017年末连番上映的一大批好莱坞电影在市场上纷纷折戟沉沙,其后的重要原因,不是因为制作敷衍,而是缺乏趣味——这对于年末假期的合家欢氛围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吸引点。
《马戏之王》在戏剧成分上做出了很大妥协,大幅度地削弱了其传记属性——这对于富有时代感的服化道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遗憾——但与之相对的,现代化的歌舞秀冲淡了故事的严肃性,让整部电影得以成为一场令人愉悦的,对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华丽庆典。
当然,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巴纳姆及其马戏表演是受到其存在时代的约束的:对动物表演和特殊人士的展示,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剥削性质。
但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时候,马戏团和杂技团是那些特殊人士唯一的栖身之地。
与充满恶意的外部社会相比,这里甚至成为了乌托邦一样的存在。
这也就让《马戏之王》的人物传记部分有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在最低限度谈论历史的同时,让富有历史感的故事也能融入现代语境——走出了充满偏见的时代背景,变成了对梦想和平等的歌颂。
而由于其深厚历史属性,《马戏之王》的最大乐趣之一,就是不必按照传统歌舞片的叙事曲线来确定影片节奏。
这也使得电影在角色选择上有了更大的自由。
像休·杰克曼,米歇尔·威廉姆斯以及丽贝卡·弗格森这样的演员,不仅能胜任常规的歌舞表演,在表演上也更具可信度,也更加可圈可点。
而扎克·埃夫隆和赞达亚的迪士尼出身,即便缺乏可塑性,但在吸引青少年群体上,也是能够完成任务的。
尤其,对于扎克·埃夫隆来说,《马戏之王》更是有着特殊的意义。
作为《歌舞青春》走出来的最大明星,他的职业生涯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相当独特的东西,难以简单定义。
从《发胶》到《邻居大战》,从《我和奥逊·威尔斯》到《海滩救护队》,从《报童》到《灾难艺术家》,在经历了摸索表演道路的诸多尝试后,和身材姣好的阿曼达·塞弗里德一样,兜兜转转终于又回到了歌舞的老路子上。
虽然不如同辈的戴夫·弗兰科那样富有天赋,但他的身上依然是有着东西是无法复制的,那就是老派电影明星的魅力。
在经历了将近一个半世纪之后, 由于持续遭到批评剥削和动物虐待问题,巴纳姆的遗产,世界三大马戏团之一的玲玲马戏团终于落下了帷幕。
事实上,从一开始,巴纳姆和他的马戏团就已经饱受争议了。
《马戏之王》对巴纳姆的描绘如同走马观花一般,略过了那些最糟糕的一面,将镜头对准了充满奇迹的“空中飞人”们。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会显得过于主观和有失偏颇,但巴纳姆想通过马戏表演,为大众带去触手能及的娱乐的精神,确实地在某种意义上,得到了继承。
真正的马戏团可能会关门大吉,但是巴纳姆和他的娱乐精神,却仍然活着。
《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借用自评论区豆瓣网友弥的图,阴影部分是官方预测的票房走势,黄色的曲线是《马戏之王》实际的票房曲线。
这样票房走势意外着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观看《马戏之王》,凭借着12.8的票房系数,《马戏之王》已经成为了美国本土票房后劲第二强的电影,排名第一的是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在一个艰难的开局之后,休杰克曼主演的马戏歌舞片已经成为了全球口碑爆款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
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对于歌舞类型片来说,音乐好听就已经成功了一半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
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
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
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休叔和扎克在酒吧讨价还价一段的歌舞和调度都令人赞叹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传统的美式合家欢:给怪胎们的归属感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现实中巴纳姆与拇指将军的合照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
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
刺耳却也真实。
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
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
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美国梦的真实演绎:他的故事是绝佳的造梦机器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
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
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
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巴纳姆本人VS休·杰克曼扮相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
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
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
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
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电影中的珍妮VS现实中的瑞典夜莺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
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
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看完这部音乐歌舞电影,除了被华美的场景和动听的音乐深深打动之外,我还迅速地意识到了一件事,到底是怎样的人生经历和观影经验,才让我在剧情发展的每一个转折点走向了编剧的反方向。
这部本该以场景和音乐取胜的电影,居然让我赞叹起它的剧本来,看剧情,编剧应该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了。
转折1贫穷的男主爱上富家小姐,在街头讨生活成长起来后好不容易当了个小职员,居然敢上门求亲。
我以为,从小对女儿如此严厉的父亲会把穷小子赶出家门,断绝两个人的来往,没想到,富家小姐的父亲目送着女儿和穷小子一起离开,只是断言女儿会回来的。
(棒打鸳鸯的套路,没有)转折2男主连小职员的工作都没保住,穷困状态回家,昔日的富家小姐已经生过两个孩子,要操持一家人的生计,听到男主失业的消息,我以为,她会担心难过,为一家人的未来着急,没想到,她既不震惊也不生气,完全有情饮水饱。
(金钱考验爱情的套路,没有)转折3男主失业,孩子们要礼物,男主临时用蜡烛做了个星空灯让孩子许愿,我以为,这么浪漫至上的父母会有愿望天马行空的孩子,又或者,孩子知道经济困难超级懂事,没想到,男主女儿的愿望是去学芭蕾,根本不考虑经济条件。
(催泪的小大人套路,没有)转折4男主失业之后并没有考虑继续找工作,甚至都没有试过再去找工作,直接找银行借钱办起了博物馆。
我以为,他至少受到一点求职的打击才做出创业这种选择吧,没想到,人越穷胆越大,直接贷款去了。
(被挫折激发才孤注一掷的套路,没有)转折5男主办博物馆失败,眼看着花出去的钱都回不来了。
我以为,他至少仔细考虑一下未来先试试看止损吧,没想到,他越挫越勇,直接出门招募活体展品去了,完全不担心自己会再次失败。
(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的套路,没有)转折6男主招募各类身体异于常人的奇异人士组成马戏团获得成功,抗议这群怪人的反对者在门口和他的马戏团成员打架。
我以为,男主会被正义之心激发出去为成员维护尊严,没想到,他把打架的人都叫回来息事宁人。
(正义感爆发的领队套路,没有)转折7男主靠马戏团发达了,但受到舆论影响依然没有获得很好的社会地位。
我以为,他会坚持做自己,努力完善马戏团证明给所有批评他的人看,他们这些人也是在做艺术。
没想到,他就没觉得自己在做艺术,反而利用批评的声音推广演出票,吸引更多底层人士围观演出来赚钱。
(一心追求艺术的套路,没有)转折8男主发达了,但是发现女儿因为他的社会地位遭到芭蕾舞团小孩子的嫌弃,意识到有钱是不够的,他趁上流剧院一位编剧事业低谷期挖人。
我以为,他是要这位编剧来提高演出的故事性,没想到,这位编剧干得了导演和演员,就是不当编剧。
(专业人士提高核心业务的套路,没有)转折9男主靠编剧朋友的人脉获得去英国皇室演出的机会,我以为,这场演出之后,整个马戏团的地位会突然提升,没想到,除了男主遇见一个女歌唱家,马戏团成员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抗议者继续抵制这群“怪人”。
(一次机遇改变命运的套路,没有)转折10男主刻意搭讪被英国皇室召见的女歌唱家,我以为,贵气十足的女歌唱家会对这种暴发户气质的马戏团老板嗤之以鼻,让男主受到自尊心的打击,没想到,女歌唱家被三言两语打动,跟着男主不远万里去美国演出。
(上流社会轻视暴发户的套路,没有)转折11女歌唱家的演出获得了上流社会认可,男主终于跻身上层社交圈内,男主的豪门岳父母到场了解情况,我以为,男主会借机利用岳父母的地位巩固自己的声誉,没想到,男主装也不想装一下,直接指出岳父母当年看不起自己,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进入上流社会虚与委蛇的套路,没有)转折12男主的马戏团成员们要进入上流酒会和男主一起庆祝成功,男主各种推脱拒绝,试图和“怪人”划清界限。
我以为,他的马戏团成员们会一气之下全体离开,冷眼看他事业失败,没想到,什么都没有发生,马戏团成员只是一起唱了一首歌守护尊严。
(被背叛后反击的套路,没有)转折13女歌唱家道出自己同样从底层开始奋斗的身世,和男主拉近了彼此的距离,男主为了巩固成功和女歌唱家一起开始了歌唱巡演。
男主每每看着女歌唱家的演出热泪盈眶,女歌唱家明里暗里向男主示爱,我以为,他们远在异地演出会情不自禁犯规,没想到,男主坚决洁身自好,什么都没有发生。
(凤凰男一成功就出轨的套路,没有)转折14男主回家当晚,马戏团被抗议者放火烧毁,男主为了救编剧朋友冲进火场,火场发生崩塌。
我以为,或者有人死亡,或者男主受伤,构成激发他重新振作的力量。
没想到,除了编剧朋友受了轻伤,男主金刚狼上身全身而退。
(虐主角改变主角心态的套路,没有)转折15男主和女歌唱家在异地的吻照被报纸刊发,陷入绯闻风波。
我以为,男主妻子愤然离家是因为她早就看出来的出轨异样,没想到,她完全相信丈夫什么都没做,生气只是因为丈夫更爱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家庭,以及房子被银行收走了。
后来一劝即回之后,鉴于他们失去住所,而老丈人的豪宅又在同一条街上,强烈怀疑男主成功吃到软饭。
(爱人间失去信任的套路,没有)转折16全片最大的反套路剧情大概是,一个马戏团有那么帅的领舞加歌手,观众喜欢这个剧团的理由居然不是因为领舞。
(主角用自身能力吸引全世界的套路,没有)看了那么多套路电影后,终于看到一部让我每一次猜测都落空的片子,而且落空并不是因为剧情不合逻辑,只是不合习惯性的电影逻辑。
编剧用这么反套路的方式完成了一部歌舞音乐剧,真棒。
二刷马戏之王imax版,上午场只有四五个观众,没有一刷时的前排狂奔嚎叫儿童加后排谈笑风生合家欢,左侧爱聊天保洁阿姨加右侧手机瘾君子的密集打扰,太清爽了。
依然从第一分钟开始嗨,前三分之二泪点密集,停不下来,后三分之一稍弱,可能是为了上价值观。
剧作看似简单,实际却细密周详,很多铺垫是以画面来完成的,让我联想到自己为小说插画时提炼内容和选择节点的方法,某种角度说有相似性,有跳跃感,但隐藏着轮廓,节奏处理相当高级,声画方面的讲究程度明显优于其他电影,在这几年的电影院经历中算是难以置信的体验。
比如开场热闹无比的马戏表演后,男主一个人站在黑暗中,这种指向寂灭的明悟是直击心灵的,比如童年时,男孩和女孩在旧屋里,斑斑驳驳的光影已经是一出热闹的马戏,比如男孩女孩离别,失手把布匹滑落,在脚下戏剧铺开的彩色道路,比如男孩在街头流浪,接过了一个畸零人的苹果。
这样成长中蕴含的隐线,都是一笔带过,点到即止的,人生很漫长,与其把电影的时长浪费在看似有说服力的过程,不如蜻蜓点水。
比如削铅笔时,男主一眼望见对面的写字楼和墓地并置,同样整齐到毫无生气,比如男主说服拇指将军的嘴炮,其实是因为一脚踩到了玩具将军,洞悉了对方藏在心底的渴望,这样安排非常紧凑,看似不经意,轻舟已过万重山。
畸零人当然不可能都是身手灵活的舞蹈演员,这有点失去弱于常人的畸零本意,但人群和阶级的描绘还是提供了一些真实感,他们并不被认同为社会底层的一员,而是同时遭到贵族、中产和底层的歧视,在社会中没有归属感,几次爆发都极具催泪效果。
男主漫不经心的伤人之处,唯利是图和弄虚作假,都是同时被体察又同时被原谅的。
影片结尾,马戏团的立意被拔高到了人性的狂欢,男主被升华成了畸零人的救世主,但当胡子女孩按着他肩膀时,却说出了这样的台词:我不管你是只为挣钱,还是压根就是个骗子,马戏团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家(大意)。
这种一厢情愿正是编剧的本意,电影赋予这个角色纯真的理想主义,朴实到需要藉他人之口来拔高,不是为了阐述现实中的马戏之王巴纳姆。
最遗憾的是翻译似乎逊色于预告片,比如女马戏演员和男二的初次见面,男二说他不会表演,电影把她的回答翻译成:这里每个人都会表演。
显得冷漠和排外,仿佛下马威一样,但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每个人都有一技之长。
这句台词恰恰体现了她的自尊和敏感,包容和善良,错译是非常遗憾的。
女主有些敦厚,不怎么迷人,瑞典夜莺演唱时声色俱厉,知行合一,令人印象深刻,男一虽然有骗子属性,还是几乎被塑造成了天才和圣人,但夜莺歌喉响起时,和女马戏演员暗自确认心意、十指相扣的男二才是人生赢家。
甚至那种阻力带来的酸楚滋味也最令恋爱中的人欲罢不能,炫目无比,从天而降,随时脱手,难以把握,高贵和低贱合二为一的吉普赛女郎,仿佛不属于人间的精灵啊,爱上女马戏演员是每个男孩的梦想。
《大娱乐家》(大陆译名:马戏之王)这部电影有些特殊,我希望能更全面与客观地表达我的想法,所以我选择从故事线、原声带和整体三个角度来评分。
首先,在这里【强烈推荐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你绝对不会后悔。
我期待了很久这部电影,因为当我看了预告后有属于我自己才懂的共鸣,电影展现给我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大概也是当我听着里面的音乐时哭了的原因,但我不觉得羞愧。
实际上,电影并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好在原声带拯救了这部电影糟糕的故事线,外加上演员的惊艳演出和精彩剪辑,这些几乎可以让你忘却故事线,尽情享受在这场视听盛宴中。
首先我们来谈音乐。
感觉用无数的赞美词都不能简单描述电影原声带的成功,每一首歌都是经过精心制作,并由演员们倾情演绎的。
正如前面所说,这是一场视听盛宴,美奂绝伦,激情澎湃的鼓点会让你想在影厅里跟着跳舞,娓娓道来而舒缓的旋律又能震撼心灵到让人流泪,这大概是我继《爱乐之城》原声带后另一个大爱的电影原声带。
这些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
我现在想再去电影院看一遍电影,只为了音乐。
但为什么说电影故事线很糟糕?
电影始终是围绕着休叔饰演的主角,若是电影内容的表达将平衡的天平向那些被人们所唾弃讥讽厌恶的群体倾倒一些,故事倒不会这样糟糕。
我甚至可以用简短的几句话就能概括出电影的全部内容,以致于单调俗套的让人想翻个白眼(不希望被剧透的人请略过接下来这一段):男主承诺女主要给她最好的生活,然而却只做着无聊的生活。
不过一次发生在南中国海的事故让他所在公司破产,也就意味着他被辞退了。
随后他想到了好点子,要开一个怪奇博物馆,并开始四处招揽演员办秀场。
在尝试了成功之后,他被利益蒙蔽双眼抛弃了帮助他成功的那群真正好的人,去追求虚无的名利。
然而就在自己的剧院被火烧了和妻子发现真相后幡然醒悟,并唱起了燃到炸的歌,去追回了妻子并东山再起,成就了我们现在看到的马戏团形式,随后选择传授衣钵回归家庭。
电影讲述的确实应该是这个人的事迹,可惜的是,让电影更饱满和丰富的理应是从他的视角去展现让弱势群体站上舞台的人性光辉,去展现在这个社会中需要受到认同和理解甚至赞赏的人,去展现那种对躲藏于平凡生活的反抗,励志与温情并不是只有几笔的描写就能表达的。
到最后,在传统美式家庭观念下,电影进入了尾声,也只有音乐最值得回味。
说的难听一点,这部电影是十几个MV加上一点镜头拼凑起来的歌舞大杂烩。
但是,还是很推荐看这部电影,精彩与惊艳始终是盖过糟糕的,这是这个圣诞节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来自20世纪福克斯。
这部电影就差把“美国梦”这三个字通过角色之口说出来了(如果中国电影,100%会说明这个核心主题)。
烂俗到令人疲倦的故事:一个穷小子通过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开创了“马戏”这一表演形式,成为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
可在他事业红火的时候,他却迷失了自我,为了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抛弃”了妻子和马戏团的同伴。
但之后还是回头是岸,最终收获了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美满。
观影的过程中,我的脑海里不停地跳出“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想法,并联想到了另一部电影——《喜剧之王》。
我觉得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都是有相近之处的,值得放在一起对比说明。
两部电影相似之处首先体现在主角人物设定上,都是心怀梦想的穷小子——一个是成为演员,一个是想让妻子过上美好的生活;其次,他们在梦想实现后,都迷失了自己,也都伤害了一直无怨无悔陪伴他们的那个“她”——《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在片场大放异彩后,在鹃姐的帮助下进入了“上流社会”,迷失于其中的他早就把飘飘忘在脑后,甚至与鹃姐之间存在一丝若有若无的“暧昧”之情。
但飘飘却因为他,默默忍受着一切磨难;《马戏之王》里,巴纳姆在珍妮·林德的帮助下,受到了“上流社会”的认可。
他十分享受那些“尊贵的客人”的掌声,于是“抛弃”了妻女和马戏团的伙伴们,和林德一起去举办巡回演出,甚至与林德也产生了情愫。
两部电影的导演都在这段剧情中使用了交叉剪辑的手法——《喜剧之王》里,当尹天仇与鹃姐在舞会里翩翩起舞的时候,飘飘却在夜店里忍受着一位“大老板”的殴打,被打的原因在于:飘飘为了尹天仇,拒绝了老板的无礼要求;《马戏之王》里,当巴纳姆与林德在各地巡回演出,享受着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她的妻子夏洛蒂只能在家中与两个女儿“相依为命”:在女儿芭蕾演出的片段,先是给了夏洛蒂一个中近景镜头,随后的拉镜头,展示出了她旁边空空如也的一个座位。
紧接着的一个女儿的近景镜头中,原本喜笑颜开的女儿发现只有母亲一人来之后,情绪立刻低落了;之后在家中的餐桌上,母女三人都在开开心心地打闹玩耍。
一个摇移镜头,画面的前景中出现了一把空无一人的椅子。
两把空椅子,从侧面反映了巴纳姆的离去,也暗示了这个家庭事实上已经“分裂”了。
两部影片中,交叉蒙太奇的使用,给观众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也使得观众对“被抛弃”的弱势一方产生了同情与怜悯之心。
不过,这也是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展示两人的行为给爱他们的人产生了多么深刻的伤害,为烘托他们之后的转变作铺垫。
然而,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还是存在许多不同之处的。
首先是成长轨迹上:尹天仇的追梦过程可谓是坎坷的,多次被剧组扫地出门,连盒饭都吃不上,被各种人欺辱。
这样的设计是周星驰标志性的“笑中带泪”的喜剧风格,也是一个标准的小人物的故事;而巴纳姆的追梦过程都不能用简单的一帆风顺来形容了,简直就是心想事成!
或许这个是历史的事实,就跟《血战钢锯岭》里道斯的所创造的奇迹一样,但如果这只是编剧设计的情节,那么它未免太过于“童话”式的想当然。
还有就是影片的结局,尹天仇用另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立了面向街坊邻居的演员训练班;而巴纳姆除了在马戏表演上大放异彩外,更收获了美满的的家庭,可谓是事业、家庭双丰收。
影片的故事缺乏可陈,一个标准的,带有明显好莱坞流水线式生产印记的歌舞片版“美国梦”。
结合当时美国西进运动蓬勃发展的背景——巴纳姆就是在大街上听到了修建通往西部铁路的宣传,影片将美国描绘成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国度,任何人,只要心怀梦想并为之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式的电影,自然要展现主人公从小到大的一些事迹。
影片在介绍巴纳姆童年时,只用了一首歌曲,辅以重复蒙太奇和交叉蒙太奇的使用,说明了:巴纳姆的父亲去世,他成为了流浪的孤儿。
但他仍与夏洛蒂保持了紧密的书信联系,两人之间萌生了爱情的火花等几件大事。
相较于华纳拍摄的《正义联盟》在介绍人物时又臭又长的铺垫,《马戏之王》的短小精悍无疑更胜一筹。
不过,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在铺垫阶段大放异彩,可在后面的占主要篇幅的巴纳姆的奋斗阶段,就显得有些随意了。
为什么我不喜欢大鹏的作品,主要原因在于:无论是《煎饼侠》、《父子雄兵》还是《缝纫机乐队》,大鹏解决问题的方式永远都是喝场酒,吃顿饭,这个矛盾冲突点就被化解了,没有掀起丝毫波澜!
《马戏之王》也一样,只需要一首歌、一只舞,麻烦迎刃而解,随意到令人发指。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鹏电影的思路与《马戏之王》可以说是如出一辙,连人物的成长规律也近乎一致)。
尤其是巴纳姆在林德演出结束后的庆祝会上,为了“面子”,拒绝马戏团的员工们进入宴会厅,并毫不迟疑地把门关上了。
这种“忘恩负义”的冷血行为,让我以为他的员工们会因此离他而去,尤其是马戏团众人在“贵宾”云集的大厅里,在示威者聚集的大街上,忘我地唱出了“This is me”,我甚至根据套路脑补出了后面的剧情:众叛亲离的巴纳姆事业受到沉重的打击,一无所有的他终于懂得珍惜过往的种种,于是他先求得了妻子的原谅,然后竭尽全力挽回了离去的员工,大家一起携手努力,再创美好光辉的事业!
结果,马戏团员工一句:“也许你是个骗子,也许你只是想挣钱,但你给了我们真正的家”,就化解了这个极为重要的矛盾冲突!
与此同时,导演对于林德这个关键角色的处理也让人莫名其妙,她宣布退出巡回演出之后,就彻底消失了,好像她的存在只是让巴纳德上演“浪子回头”的戏码。
还有就是菲利普和惠勒这条感情线的处理。
由于编剧在两人之间并无着太多笔墨,所以两人感情的发展可以说是十分莫名其妙,观众能看出菲利普爱上惠勒的原因只有漂亮,仅此而已,人物动机极为缺乏:是什么能让菲利普打破身份等级的差距,不顾一切地爱上惠勒的?
导演不妨去学习一下詹姆斯·卡梅隆在《泰坦尼克号》的处理手法。
其实,这只是影片问题的一个缩影——导演想讲述的内容、想讨论的问题都太多,但在电影时长的限制下,影片的叙事节奏在音乐配合下过快,段与段之间衔接得过紧,常常在上一部分内容刚刚展开后,便迫不及待地进入下一段,导致上一部分的内容还未立住便草率地进入下一部分内容。
这其实是“历史传记”类的电影的同病,比如说《建国大业》、《建党伟业》、《辛亥革命》以及《活着》。
不过,影片在视听元素的运用上可谓是极其出色的。
首先是镜头运动上,由于是歌舞片的缘故,镜头运动极为华丽:在歌舞片段中,经常使用大范围的摇、移等运动镜头,摄像机如同精灵一般,穿梭在人群中,轻盈灵动,带有一种奇特的飘逸感,甚至还出现了环绕演员两圈的旋转长镜头!
(《爱乐之城》在结尾的“闪回”歌舞片段中也有使用)除此之外,在马戏团演出的群舞片段,导演使用了上帝视角,伴随着演员们繁杂的移动走位,呈现出绚丽的万花筒式的效果。
那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黄金好莱坞时期的百老汇舞台,在观赏一部音乐舞台剧!
其实这种拍摄手法十分常见,比如说陈凯歌在《妖猫传》的极乐之宴片段就使用了这种手法;张艺谋在《满城尽带黄金甲》之中使用的次数就更多了。
作为一部歌舞电影,影片在歌舞片段,演员的一举一动甚至是影片的节奏都精准地契合音乐,尤其是巴纳姆在酒馆邀请菲利普加入马戏团的片段,无论是正反打镜头切换的速率,还是影片剪辑的节奏,都紧密跟随音乐的节拍,其中多次对称构图的使用,更是展现出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的紧张与激烈,以至于给我一种”西部片”中牛仔对决的错觉,略感滑稽有趣。
影片在转场方面也是花样繁多。
虽然没有像《挚爱梵高·星空之谜》那样,带给我一种惊艳的观感——因为作为一部油画电影,它的画面是由各种线条和色彩堆砌而成的。
转场时,那些线条便活动起来,缠绕汇聚后便产生了下一个场景,这种手法可谓是充满新意,着实让人眼前一亮;而《马戏之王》中,导演惯用在摇移镜头中,通过窗户等前景遮挡物进行转场,这与《爱乐之城》结尾的那段极致绚丽的“闪回”歌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两部影片都喜欢使用快速的甩镜头,采用技术拼接的手段连接两个场景。
除此之外,两部影片都会借助相似的场景完成转场。
不过,在《爱乐之城》的歌舞片段,导演也经常采用由乔治·梅里爱在《月球旅行记》中开创的“叠画”手法,以及由格里菲斯导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开创的圆形缩放画幅,像《猫和老鼠》和《海上钢琴师》的结尾都使用了这种手法,极其复古。
近年来,在我国院线上映的歌舞类电影,可能就只有《冰雪奇缘》、《美女与野兽》、《爱乐之城》以及《马戏之王》了。
(《欢乐好声音》没看过,因此不敢确定)我觉得,可以将《爱乐之城》与《马戏之王》作一个横向比较。
首先,两部电影给我最直观的印象是:《爱乐之城》用复古的手法讲述了一个现代爱情故事,即“旧瓶装新酒”;《马戏之王》则是用现代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历史故事,即“新瓶装旧酒”。
《爱乐之城》的导演达米安·沙泽勒和《布达佩斯大饭店》的导演韦斯·安德森一样,都是好莱坞黄金时期古典美学的狂热爱好者。
《爱乐之城》中,达米安使用了古老的西尼玛斯科普式宽银幕,除此之外,明明是实景拍摄,却呈现出虚幻厚重的棚拍感。
结尾那个花体的“THE END”,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常看的《猫和老鼠》,古典的气息扑面而来。
沙泽勒在结尾处的那段“闪回”歌舞表演中,再现了传统摄影棚中:荒蛮的西部种植园、五光十色的百老汇舞台和清幽的小镇运河,带有浓厚的舞台戏剧风格。
那优雅的华尔兹和悠扬的爵士乐,总带给观众一种虚幻的隔阂与不真实感——因为它们不属于这个时代;而在《马戏之王》中,虽然时代背景是19世纪,可马戏表演与现代可谓是别无两样。
演员的舞蹈在百老汇风格中融入了踢踏和恰恰等多种现代舞蹈风格,音乐也是富有能量、激情澎湃,将现代的摇滚与流行与百老汇风格音乐巧妙地融合,给观众的代入感与亲切程度极强。
除此之外,《爱乐之城》与传统的歌舞电影都有一个通病——歌舞与故事通常都是割裂的,这个毛病在印度的歌舞电影中尤其明显,通俗点来说就是:一言不合就跳舞。
歌舞片段存在的意义,好像只是为了让导演炫技,让演员展现自己罢了。
这些歌舞的存在与否,对电影不会造成断层般致命的影响(不过在《爱乐之城》里,导演对于歌舞的安排其实颇具深意——因为歌舞越梦幻、越美好,歌舞结束之后的分崩离析就越让观众感到心疼。
不得不承认,沙泽勒对于观众心理的把控真的十分到位,一度让观众心中关于美好的天平失衡:观众既期待看到华丽的歌舞,又恐惧于歌舞结束之后现实的残酷无情。
这种“欲抑先扬”的手法,使观众完完全全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而“马戏之王”里的歌舞,则是参与到叙事之中,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歌舞的魅力、丰富了电影的层次,更烘托并放大了人物的情绪——因为歌舞片段在影片中占有极大的篇幅,一些非主线的剧情内容便采用“春秋笔法”,用歌舞的形式一笔带过:比如巴纳姆和夏洛蒂从青梅竹马时懵懂爱情的萌发,到两人成年后的结婚生子这一段在时间线上跨越了10年的故事,导演只用了一曲“A Million Dreams”便完成了。
该片段中无论是剪辑速率、镜头运动还是演员调度方面都呈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流畅感,无愧于一场“视听的盛宴”!
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
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
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
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
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
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
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
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
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
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
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
《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
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文末附《马戏之王》幕后花絮
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T. 巴纳姆全名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于1810年7月5日出生在美国康乃狄克州的一个叫做贝塞尔的小镇上,父亲经营着一家小商店。
巴纳姆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过人的营销天赋,年仅12岁就贩卖过彩票,做过报纸编辑。
他在1834年迁居纽约市,曾经以推销帽子、经营寄宿中心为生,后来在杂货店工作时,得知有一名黑人老妇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据传已有161岁高龄,曾为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位总统)的奶妈。
25岁的巴纳姆便瞅准商机,辞去工作,用所有积蓄和借款买下此老妇,成立了一个马戏团,专门展出和表演奇人奇事,开启了他的演艺生涯。
为了吸引广大观众,他首先在各种“便士报”上刊登了关于黑人老妇海斯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广告。
便士报因为这种报纸极为便宜,售价为最小货币单位一便士,于是被统称为“便士报”,在很短的时间里便成为了当时最大众化的信息传播媒介。
广告一经刊登便不出所料的引起了轰动。
于是巴纳姆趁热打铁带着手下人使用不同笔名向“便士报”频频发去读者来信,以制造更大的轰动,后来竟然也有人主动地参与报纸讨论。
巴纳姆因此大赚一笔,当时每周光参观门票的就能高达1500美元(在19世纪1000美元大概能买25匹马)。
但在展出一年后海斯就不幸病逝了,法医解剖表明她的岁数其实不到80,并非巴纳姆所说的161岁。
骗局被揭穿之后,巴纳姆自己表示十分震惊,一再声称自己也被骗了。
后来到巴纳姆晚年的时候,他承认海斯至少比乔治·华盛顿年轻30岁。
关于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的广告 巴纳姆还曾对外宣传说他的马戏团的大象“江豹”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象,曾经救了一个被孟加拉虎攻击的小女孩。
一边宣传他还做了国际的巡回演出,为了加强印象,他雇佣了一些残废的小孩免费骑着大象,赚足人们眼球,于是成千上万的人来观看“江豹”,巴纳姆则在6个星期内赚了多达数万美金的巨款。
因宣传的巨大益处,巴纳姆组建了自己的“宣传团队”,帮助他编造各种谎言、制造各种嘘头,他本人也经常亲自上阵,发明了很多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宣传方式,尤其擅长于做“标题党”,为他的马戏团争取到了最大的曝光率。
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看报,报纸的发行量从5000份到20万份,如果不利用这个渠道向公众做广告,那就太不明智了。
”在巴纳姆的悉心经营下,马戏团得以欣欣向荣。
为安顿和利用这些人赚钱,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了一座位于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
百老汇大街买下博物馆的第二年,巴纳姆就在康涅狄格州桥港里发现了当时年仅5岁的侏儒史特莱敦(Charles Stratton),将其带回纽约后教导他跳舞、唱歌、讲笑话,并准备多套军服,为他编造了一段神奇的经历,美名其曰“拇指汤姆将军”。
各地的便士报不出所料地都成为了巴纳姆的宣传阵地,在一个星期内,就有3万多来自美国各地的好奇的人们络绎不绝地排队观赏,曾轰动一时。
巴纳姆和拇指汤姆将军
《马戏之王》剧照同年32岁的巴纳姆在纽约正式开办了“美国博物馆”(即上文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博物馆以天花乱坠的广告和怪异离奇的展品而闻名,其中最有名的是假斐济美人鱼(FeeJee Mermaid)
斐济美人鱼斐济美人鱼是巴纳姆以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的。
并被巴纳姆博物馆宣传是袒乳海妖的艺术品,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
但可惜的是,斐济美人鱼于1960年代美国博物馆发生一场火灾,那具斐济美人鱼的复合标本也在火灾中化为了灰烬。
这个有效的骗局,被博物学家们称为:「 An authentic anomaly of science 」,并让著名的心理学家 Paul Meehl 将这种「 人们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格的描述,并认为那个描述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 」的心理状态,演变成一个专有名词:巴纳姆效应 (英语:Barnum effect,是Paul Meehl为表对费尼尔司·泰勒·巴纳姆的敬意而命名,又称弗拉效应、Forer effect)。
1844年巴纳姆携拇指汤姆访英,拇指汤姆成为了英国贵族的新宠,伦敦报界为之喧腾,时常进出白金汉宫,在维多利亚女王御前跳木笛舞和模仿拿破仑。
接着,他又载誉来到巴黎,路易·菲力浦国王和王后立即召见了他。
巴纳姆以拇指汤姆在欧洲和美国巡回演出赚的钱,在桥港盖了座价值15万美元的东方宫殿建筑伊朗尼斯坦(Iranistan) 。
为了摆脱“穿插秀和滑稽小品推广大师”的名声,巴纳姆派人到欧洲邀请珍妮·林德到美国巡回表演。
但林德要求巴纳姆预付18.75万美元,迫使巴纳姆抵押了伊朗尼斯坦、博物馆和其他财产,还跟朋友借钱才做成节目。
当时林德在美国的知名度还不高,但依靠着巴纳姆的宣传,当她抵达纽约的时候,已经有3万人聚集在她的旅馆那里,想要一睹芳容。
巴纳姆精心的安排及林德的金嗓子使演出取得了巨大成功。
“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巡回演出自1850年9月11日于纽约市城堡花园首演,共在19个城市演唱95场,颇获口碑,首场演出票源紧俏到甚至需要举办拍卖会的程度,95场下来共收入71万美元,巴纳姆净赚53万美元。
后来因为林德厌恶巴纳姆其炒作手段,在与巴纳姆签订的合同结束后,便迅速终止了合作。
丽贝卡·弗格森在《马戏之王》中饰演的珍妮·林德1855年的时候,巴纳姆大量投资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因经营不善,随即破产。
各大报纸都嘲笑其有勇无谋。
两年后依旧背负巨债的巴纳姆带着拇指汤姆和9岁天才儿童霍华德(Cordelia Howard,曾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饰演小伊娃)到英国和欧陆演出,大受欢迎,填补了债务的大洞。
次年巴纳姆在巡演的间隙中在伦敦第一次演讲了“赚钱的艺术”,听众数以千计,伦敦一家出版社更开付6千美元,买下将他演讲印成小册子的版权。
回到美国之后,巴纳德买回并整修了他的美国博物馆,收回了许多东桥港的财产。
他展示了新斯科舍外海捕获的白鲸,一只河马,一群印第安酋长,及两位新侏儒——纳特(Commodore Nutt)和拉维尼亚·沃伦小姐(Lavinia Warren)。
沃伦和拇指汤姆的罗曼史以及1863年2月10日举行的婚礼,均轰动一时,就连美国总统林肯也赠送了礼物,而且事后还曾多次邀请夫妇俩到白宫做客。
巴纳姆曾出价1万5千美元,希望两人婚礼延后一个月,让他充分利用这段罗曼史,被两人拒绝。
拇指汤姆将军在成为百万富翁,声誉到达顶峰之时,就失去了踪迹。
巴纳姆说他也不知道拇指汤姆去了哪里。
拇指汤姆将军和拉维尼亚·沃伦1865年巴纳姆当选康涅狄格州州议员,并陆续地撰写了《世界上的骗子》和《奋斗和胜利》(或《四十年往事》)。
1871年巴纳姆建立了世界大马戏团,他将自己的马戏团称做“世界上最棒的表演”(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也就是本片The Greatest Showman(马戏之王)名字的由来,马戏团的表演项目包括街头杂耍和高级文化,是第一批乘火车而非马车演出的马戏团之一。
1874年,巴纳姆租下了纽约麦迪逊大街和第26街的一个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安身之所,此地日后成为了美国体育史上的圣地,即麦迪逊广场花园。
麦迪逊广场花园他于1875 ~ 1876年期间担任入桥港市市长。
在1881年那年与竞争对手詹姆士‧贝里(James Bailey)合并形成了巴纳姆贝里马戏团(Barnum and Bailey Circus)。
他俩购买了来自伦敦动物园的两头号称世界最大的大象,但在交易谈成后,维多利亚女王、威尔斯王子、罗斯金和伦敦的泰晤士报等却都联名要求合约作废。
大象到达美国之后在六周内创造了33万6千美元的票房,成为马戏团的“摇钱树”在全美四处巡回演出,在巡演的路上,巴纳姆的小火车总是比他的马戏团早到两个星期,车上悬挂着他的照片。
巴纳姆贝里马戏团中的暹罗双胞胎巴纳姆在1891年逝世,葬于树林山公墓中(Mountain Grove Cemetery)。
据说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
P.T.巴纳姆的山林墓碑他的马戏团于1907年以40万美金转让给玲玲兄弟(Ringling Brothers)。
后因观众人数持续减少,营运成本高昂,以及动物保护团体对于马戏团虐待大象的指控(玲玲马戏团的母公司Feld Entertainment拥有的亚洲象是北美洲数量最多的)。
在2017年5月21日晚,“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在纽约长岛举行了谢幕演出。
这个有着146年历史的马戏团,在完成最后一场演出之后,走入了历史。
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 凡宣传皆好事 ”” 一旦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绝对不要让它溜走,如果观众的目光转向其他人,那就是你的损失。
”巴纳姆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世界,以不择手段的营销方式获得公众的注目。
他经营的“巴纳姆贝里马戏团”是19世纪美国最受欢迎的马戏团,号称“全球最大的马戏表演团”。
他的观念和行为代表了19世纪中叶“报刊宣传活动”的主要特征。
后世的人们将这一时期称为——“”巴纳姆时期”,但由于他的宣传并不怎么光彩,还同时冠以“公众受愚弄时期”,甚至“反公共关系时期”,或者“公共关系的黑暗时期”。
巴纳姆虽然一直和噱头相伴,但是人们因为他给大家带来欢乐反而评价他甚高,甚至伦敦《泰晤士报》都撰文肯定过他:“他的去世使我们损失了一个古典人物,而他的名字早已经成为欢乐的代名词,并将一直维持下去,直到人类再也无法从游艺活动经理人的宣传喜剧中得到乐趣——而这是善意欺骗与乐于被骗的无害喜剧”。
因把马戏团的表演手法引入影视节目,轰动了影视界。
在2006年年底,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马戏之王》幕后花絮↓1.休·杰克曼读了30多本关于P.T.巴纳姆的书,为扮演这个角色做准备。
2.丽贝卡·弗格森的声音是由罗琳·阿尔雷德配音的。
虽然弗格森曾学过音乐,并承认她能唱出一首曲子,但由于她的角色珍妮·林德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歌手,所以配音将为她的角色服务。
然而,为了扮演好角色,弗格森始终坚持在拍摄时在亲口(而不只是对嘴型)演唱这首歌。
3.赞达亚在电影中做了她自己所有的秋千特技动作。
4.珍妮·林德是以安妮·海瑟薇为模板写的。
5.在巴纳姆(休·杰克曼饰)试图说服卡莱尔(扎克·埃夫隆饰)加入他的马戏团的场景中,巴纳姆说卡莱尔在演艺界有一种天赋。
这场戏最初持续了更长时间,卡莱尔说他不知道什么是“演艺圈”,巴纳姆回答说,这是因为他发明了这个节目。
这条线在预告片中很显眼,但电影中却删掉了。
6.这是扎克·埃弗隆参演的第五部歌舞片,此前参演的四部分别为《歌舞青春》三部曲和《发胶》。
7.这部电影是休杰克曼自2009以来的一个梦想项目。
据他本人说,之所以在七年之后才开始拍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制片厂不愿意冒险拍原创的歌舞片。
8.影片开头和结尾的马戏团场景中所使用的许多戏服都是从菲尔德娱乐公司那里借用来的,而菲尔德娱乐公司则是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的现任主人。
9.巴纳姆的美国博物馆非常受欢迎,以至于里面的人群会逗留太久,从而削减利润。
为了给更多的付费客户让路,他贴上了标语,上面写着“这条路通往出口(This Way to the Egress).”他不知道“Egress”是“Exit”的另一个词,人们跟着这些标志以为会走到一个他们认为是非常迷人的展览的地方,结果最后他们走到了外面。
10.休·杰克曼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在一次商业拍摄中相遇。
杰克曼告诉格雷西,他想和他一起拍一部电影,格蕾西认为他是在开玩笑。
杰克曼后来打电话给他,说他想让他执导《马戏之王》(2017),在此之前,格雷西担任动画师、数字作曲家和视觉效果总监的工作已有二十年之久。
11.在现实生活中仅有P.T.巴纳姆和汤姆拇指将军见过维多利亚女王,马戏团的其他表演者从未见过。
12.扮演珍妮·林德的女演员丽贝卡·弗格森和真正的珍妮·林德都出生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
13.在现实生活中P.T.巴纳姆在进入娱乐业之前曾涉足过几个行业,其中就包括彩票业务。
在影片早期的公寓场景中,人们可以看到各种古老的标志贴在墙角上,其中包括用大写字母写着“巴纳姆彩票”的牌子,这是对他在成为最伟大的演艺家之前的做的许多努力的赞许。
14.巴纳姆的妻子的名字是“Hallett。
”这个名字的发音和“Howlett”一样,“Howlett”是休·杰克曼的金刚狼角色(詹姆斯·洛根·豪利特)的姓。
15.22岁的澳大利亚演员萨姆·汉弗莱(Sam Humphrey)在《马戏之王》中饰演汤姆拇指将军。
他身高127厘米,4英尺2英寸,但真正的汤姆拇指从未长过103厘米,因此,萨姆·汉弗莱在电影中不得不跪着走路,才能让他看起来更小。
他的小腿和脚都是从照片中数码编辑出来的,但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坐着或站着的,连小腿也没被拍到。
16.在马戏团苦苦挣扎的时候,巴纳姆的女儿们建议他买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独角兽或美人鱼”。
其中美人鱼可能是指巴纳姆的斐济美人鱼(详见上文)17.迈克尔·格雷西说,这部电影与《西区故事》(1961年)、《欢乐满人间》(1964年)和《音乐之声》(1965年)相似。
18.凯瑞·穆里根和艾伦·佩吉最初被认为是饰演珍妮·林德的最佳人选,但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却想让丽贝卡·弗格森扮演这个角色。
19.詹姆斯·曼高德(《金刚狼3》《致命ID》导演)被电影公司请来监督一周的补拍和后期制作,因为该工作室担心导演迈克尔·格雷西会被制作的规模所压倒,因此曼戈尔德获得了执行制片人的信任。
20.在拍摄《马戏之王》时一些烟火道具的威力有点太过,导致片场烧了起来,但在拍摄那场戏时,演员们还不知道是真着火了。
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但休·杰克曼就像他在超级英雄电影中所饰演的那样,将扎克·埃夫隆从一栋着火的建筑里救了出来。
这种纯正的歌舞片来了国内,加上这种质量,感觉票房要扑的节奏。我很喜欢歌舞片,但还是受不了这种“童话般”完美的故事,即使它是歌舞片。这片子看上去就是真人版《欢乐好声音》,只是畸形人都是摆设,并没有拍他们,而狼叔那条线的爱情和成长也都是套路中的套路。没有人物塑造,一开唱问题都解决了。
也就歌舞表演部分好看一点,为休·杰克曼个人魅力加一星。原声不错。
根据马戏大亨巴纳姆经历的改编,《马戏之王》却并非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人物传记电影,歌舞剧的华丽惊艳成为了其另辟蹊径的亮点所在,可遗憾的是电影在剧情上不但同原本的真实南辕北辙,一味的迎合好莱坞主流价值,剧情节奏上更是枯燥乏力。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只是比拉拉蓝夸张了一点点啦
故事简直没法看,剧情太硬了。如果说场面调度,和歌曲的质量,我还真不喜欢。某些时候还要女主根据音乐抢拍子,休叔和Zac有场酒吧的戏舞蹈难看到爆。只有Zac和杂技演员有一场戏镜头还不错。突然起歌感觉比High School Musical还难受。歌舞片任重道远。
衝著休傑克曼去的,比較像進場看歌舞秀。多段歌舞MV所組成的片子。歌舞華麗,但劇情與情感推進非常平面,劇情只是做為秀的前綴。想做流行曲風的基調可理解。但連故事寫來做路線對比的"歌劇女伶"開口都飆流行歌...那所謂的對比在哪?? 話說把知名黑心商人P.T. Barnum拍成如此雞湯也是微妙...
smh...用拍音乐剧的手法拍电影真的OK?重点是好多音乐剧的剧情和对人物的塑造都比这个要好得多。歌曲也完全没有为剧情服务,反而是剧情为了把歌曲串联起来而存在,完全的本末倒置。好在歌不差,歌舞编排也用心,但这种形式的电影以后真的不要拍了吧
歌舞编排确实是可圈可点,尤其是酒吧一场戏,精彩绝伦。剧情则很一般了,无非是爱与友情解决一切的俗套。本片可以说是真人版《欢乐好声音》,但远不如后者感人至深。剧情完全为音乐和节奏服务。或许所谓评论家的话就是电影对自己的定位:观众看得开心就好,至于专业影评人爱咋咋地。三星半
这故事是几段MV凑成的吧。歌舞再燃,可在影院的一个多小时真是如坐针毡,美国梦未免太好实现了。而且为了自己的梦想,让一群人为自己卖力却实施差别对待,光鲜褪下后才知道谁在坚守。相比之下,故事里那个戴眼镜的评论员还蛮讨人喜欢,这世界当然需要沉醉其中的观众,但也需要永远不满的旁观者。
隱諱的仇富電影。豪門妻子責備巴納姆汲汲營營於事業、貴族歌后責備他不夠風流,卻忘了,她倆有立場譴責巴納姆追逐名利錢權的醜態,是因為她們一出生就已擁有這些;她們有本錢選擇放棄,鞋匠之子巴納姆卻沒有。他童年的一百萬個夢想的真面目是富貴,又何足為奇?戲子之王再偉大,終究仍只是戲子而已。
又有机会听到休叔唱“gay我一个碗~”之外的歌,先给五星好评啊!
画面精美,音乐动听,情节梦幻,为我们打造出了一场声色俱佳的视听盛宴。歌舞的形式很好地掩盖了本片人物单薄、剧情处理简单的不足,而且也为我们提供了远离现实生活之外的想象空间。里面的米歇尔·威廉姆斯、丽贝卡·弗格森和赞达亚真是各有各的美,扎克·埃夫隆都快认不出了,休叔一脸褶子……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愿对好莱坞歌舞片持续献上坚定不移的偏见。歌舞片 = 空洞,尴尬,然后用喧闹的形式主义填补这种尴尬
几段歌舞都很棒,非常喜欢这种音乐剧类型的电影。只想说,幸好我有去看了这部电影,考虑二刷。
极具煽动性的原创音乐,精致的舞美设计,可惜被敷衍的剧作拖了后腿。影片更像是一个半小时就能讲完的、劝人向善的睡前故事。我知道丽贝卡·弗格森美,但没想到美得窒息。以及,能再次目睹扎克·埃夫隆又唱又跳,是惊喜,也是情怀呀!
不仅剧本很平庸,为什么连歌舞场面我都觉得好一般,只有Jenny Lind第一次演唱时有惊艳感。
场景精致歌曲动听不过剧情非常无聊。而且没有马戏,只是一帮马戏团打扮的人在劲歌热舞。给评论家开了上帝视角不知能否博得评论界的好感。
‘this is me’让人湿眼睛 可惜全片留给这班freaks的时间也就只有这5分钟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