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1E09 D.N.R/放弃急救* ★★★★★如果要我排一个《豪斯医生》最爱单集表的话,第一季第九集“放弃急救”足以跻身三甲,正是从这一集开始,我才彻底被豪斯医生所征服。
前几集不温不火的铺垫,豪斯的诸多性格和行为特点均已得到有效塑造:随意邋遢的着装、肆无忌惮的毒舌,对日常工作的厌恶,瘸腿和对止痛药的上瘾,敏锐的观察力、强势的思维能力和无视规则的工作方式等等,这些虽已让角色足够鲜明,但仍然不够独特,还不足以成为“这一个”。
第一季即将过半,对于人物性格和行为内在动因的塑造成为当务之急,而这正是这一集的核心所在。
一向逃避工作的豪斯,突然去卡蒂院长处主动请缨,而他想要治疗的对象却是一个已经被诊断患有渐冻症(至少当时这已经是被确诊的病因)的病人,与他之前那种散漫的工作作风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
最终卡蒂将病人交给弗曼治疗,名义上弗曼成为这个病例的主治医生,弗曼坚持要根据病人新出现的症状治疗,而不考虑病人渐冻症的诊断是否正确,但豪斯却认为病人的一系列病症(包括渐冻症在内)有一个尚未被发现的原始病因。
一个是主治医生,一个是诊断团队的头儿,豪斯VS弗曼的戏码让这一集变得非常有趣。
这里先不妨再单独说一说弗曼的塑造,作为六角关系里担任豪斯反抗者角色的弗曼,对于豪斯的塑造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他每一次与豪斯对抗虽均已失败告终——豪斯就是吃定了他!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次次的对抗却让豪斯那些令人着迷但又抓狂的特性展现地更加淋漓尽致。
豪斯否定常规,弗曼则否定豪斯,但这并不代表弗曼遵循常规;事实上,真正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人不是蔡斯和卡梅隆,而恰恰是弗曼。
你看,他再怎么不认同豪斯,他仍然还是采纳了豪斯的建议,给病人用了IVIG的治疗方法;搞砸了之后,他气急败坏地冲着豪斯大声嚷嚷,与其说他对豪斯的错误建议的愤怒,我倒是分明从中感受到他的愤怒其实是因为自己竟然采纳了豪斯的治疗建议。
此后,“谦虚的”汉密尔顿医生出场了,这位弗曼的老相识假惺惺地给了弗曼一个新的工作机会,弗曼沾沾自喜但也犹豫不定,所以去蔡斯和卡梅隆那里寻求支持。
你想,如果弗曼真心不认同豪斯,那么在优渥待遇的新工作面前,那一句“我对这里有承诺”简直就是浮云,但是弗曼虽然纠结了大半集,最终还是选择留下了,原因很简单,就像是上集他要求豪斯收下中毒的病人时,豪斯所说的那样,弗曼其实和豪斯一样,他们对疾病着迷,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对汉密尔顿那一套“尽人事听天命”的行事不感冒,他们更看重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并且一定要做到成功为止(“他[指汉密尔顿医生]认为只要尽责,其他事听天由命;但我认为我们做的事很重要,他晚上睡的不见得比我们安稳”——豪斯)。
在与豪斯的一番激烈的辩论后,弗曼显然被豪斯的话所征服了,正如豪斯在第一季第一集说的那样,医生的天职是治疗疾病,只不过疾病的载体是人,在豪斯看来,这让医生变得非常可悲:因为在用理性科学的态度处理疾病的同时,医生又不得不用感性的情感去抚慰病人。
这是医生这一职业的根本矛盾,一方面如果过分注重科学理性,病人就会认为你冷冰以致冷血,但假如你像卡梅隆一样隔三岔五就抱着病人爱心泛滥的话,病人又要责怪你不够专业。
以此观之,众多医患纠纷,尽管各有事因,但其根因恐怕与这一职业的特殊性脱不了干系吧。
在与弗曼的对抗中,豪斯往往是妙语连珠,当弗曼质疑他所做的事情是错的时候,他坦坦荡荡自信满满地说:“我认为我做的事情是对的,我才会这么去做,问题是你是否认为你自己做的是正确的吗?
你又会如何做”?
接着,豪斯又说谦虚是为总做错事的人准备的品德,因为一个做了正确的事的人,谦虚对于他来说没什么意义。
这一句话完美地驳斥了弗曼说希望豪斯能学会谦虚这一言辞,也讽刺了汉密尔顿们的行事风格。
豪斯很难承认自己会做错事情,不过他也确实会出错,但是他的牛逼之处在于,错了我就立马修正,立即进入下一步。
失败是成功之母,尽管这是句老掉牙的名言,但是与其在失败之后谦虚(我也会做错,真对不起),还不如赶紧纠正错误,去做正确的事情。
这样的豪斯与所谓的名医汉密尔顿相比,高下自分。
这一集,最精妙的地方,还不在弗曼与豪斯关于医生原罪的辩论上,而是病人亨利与豪斯的一番对话。
病人已签了放弃急救,但是豪斯仍然给病人做了急救,并把病人拉回了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中,因此,病人看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就是一句“你给我滚”。
面对不依不饶的豪斯,病人说:“我了解你跛脚,知道你没结婚戒指,还有你的执迷个性,这可是个大机密呵。
你不会冒着坐牢和吊销执照的险,救一个不想被救活的人,除非你有什么…任何事…一件事…。
正常人结婚生子的理由,随便他们干些什么,那是因为他们缺一样东西,让他们非常着迷。
我有音乐,你有这种…让你不断思考的东西,让你发疯的东西。
是的,这使我们伟大,这使我们成为最好的,我们只是错过了其他一切东西:没有女人在家,等你下班时,献一杯酒、一个吻,我们不会有那种事。
”这样一段对话是如此精辟地将豪斯这一角色给概括了!
自此,这个角色就算是真正地立住了,成为了这一个!
他所有的性格缺陷、疯狂的行为都找到了一个堪称完美的立足点,那就是他对于解谜的执迷。
豪斯为争取治疗病人的时间将病人家属告上了法庭,辩护期间,威尔逊说,大部分医生都有弥赛亚情结,想要去拯救全世界,但是豪斯却不同,他有的是魔方情结,他不能不解谜。
不得不佩服《豪斯医生》的编剧,通过一个病例却能如此巧妙地刻画人物形象,并能如此深刻地揭示人物最根本的一面,他们只是通过一个与豪斯一样有着执念的病人便这样顺理成章地如照镜子一样将豪斯给表现了出来。
豪斯这种对解谜的执念,贯穿了《豪斯医生》全八季,直到剧终集彻底的放开,实现超越,编剧可谓是用心良苦,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如何不让人肃然起敬,又如何不让人沉迷?
最后,被治愈的亨利送给了豪斯一份珍贵的礼物,并问豪斯他要吃多少止痛药,豪斯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I’m in pain。
听后,不禁让人感慨:他能治好别人的瘫痪,却终究无法治愈自己。
就像我在《豪斯,从医神到人》一文里谈到的,瘸腿和随之而来疼痛是一种实像化的痛苦,与豪斯的解谜情结是相互依存的(这一点后面的很多集将会极力表现,尤其是第三季的前半程),如果说解谜情结是豪斯的立命之本,那么瘸腿和它带来的疼痛,就是豪斯为此付出的代价的总括(”This is my Leg, This is my life”——S01E21 Three Stories/三故事)。
第一季第九集看似只是普通的一集,却是此后《豪斯医生》辉煌旅程的原点。
如果说解谜情结是豪斯的基石,那么这一集就是整部《豪斯医生》的基石,这是以叙事技巧取胜的《三故事》(被认为牛逼轰轰的《三故事》只能算是对《放弃急救》里那一句“I’m in pain”的背景补充)无法与之相比的。
而DNR和Wilson’s Heart/House’s Head,Broken以及Everybody Dies一起,作为塑造豪斯最为成功的单集,成为这部剧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它们给了我们无限的解读和思考的空间。
关于他的发音:在第一季里的某一集里,House半夜打第二通电话给英国某医生,用的就是英国腔。
关于他的其他八卦:毕业于伊顿公学(英国乃至世界最牛的男子寄宿学校)和剑桥大学。
他爹是博士,而且是奥运会划艇冠军。
他自己呢,是全英双人划艇青年赛冠军,代表国家参加过世界双人划艇青年赛,获得第四名。
后因身体原因不搞体育搞文艺,曾经担任剑桥演剧社的主席哦(他们单位出了很多英国的著名演员)。
他和憨豆先生在黑爵士系列电视剧里也有过合作。
他和哈里波特英国有声版的朗读者、著名英国演员Stephen Fry是老搭档,八十年代合演过英国剧集《万能管家》,在里面他演一个二百五的富家子,一看他当时那张脸就很二百五(很多表情和现在还是一样),所以俺现在看他演House,觉得这猪腰子脸的男人还真是越老越吃香。
他写过两本小说,据说都很幽默。
很好的“医学知识普及教程”,每一集围绕一个病例展开。
福尔摩斯似的诊断推理增加了趣味性,可能专业人士会更喜欢这种掉书袋似的编剧方式,比如学医的同学。
虽然他的魅力的体现有点非同寻常。
对于我这个好色之徒来说他的印在碟片盒上的凶恶的外貌实在引不起我的兴趣,虽然店的老板不下10次向我推荐可直到最近因为闹碟慌才无奈买下了前2季的合集。
作为对重色不重质的人的最好的惩罚就是让她以平均一天7集有可能会导致眼瞎的速度日夜颠倒茶饭无心地在10天之内看完前三季并且让她很绝望地啃着手指头等待第四季,第五季。
真是奇怪我原来觉得实习医生GRAY是很好看滴,她的那个男朋友是满有魅力的,可是所有的这一切却根本不能和眼前这么个长相凶恶,刻薄到家眼光锐利到让你害怕的男人来相提并论
HOUSE第1季第21集篇名Three Stories。
这集的故事主要讲的是由于某医师因病缺席,HOUSE得代替他为年轻实习医生们上一节课做个演讲——可能他会一惯地敷衍过去,但这时候,Stacy,House的旧爱,为他现任的病夫来call help;于是这变成一堂极其认真的课,他说起三个有关腿疾的案例……我不敢说,HOUSE S1.21是刚刚结束第三季的HOUSE一剧中最好的一集——因为我才看完第一季,但毫无疑问的,这是第一季中最好的一集。
这一集是第一季中画龙点睛的一笔;不仅在于对剧情的联系,还是那一大堆仍旧让人发指的医科专属名词。
事实上,就第一季来说,这一集就是整季的灵魂所在;如果是HOUSE只是一部电影的话,这就是主线的故事。
医疗剧大概也就是这样,跟刑事犯罪剧本质上是接近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医疗剧和刑事犯罪剧是最受欢迎的两个剧种),它们都是一个解决problem的过程(cure sick or settle case);都是每一集出现一个主要的problem(大病,大案)然后一两个伴随的次要的problem(小病,小案)形式的单元剧,然后它们同有一条指向最终那个problem的暗线。
其它的也只是,刑事犯罪剧每一集里面堆满的是各种死法和各类害人的drug名词,而医疗剧中每集里堆砌的是不同的病名和各类救人的drug名词。
要说它们真的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每一集分集中的主角他们离死亡的距离不尽相同罢了。
HOUSE S1.21 Three Stories中的三个故事turned out是House他自己的献身说法。
故事中三位患者(包括他自己)的结局是一个被截肢了,但仍和害他截肢的狗朋友一起快乐地活在农场中;一个则完全康复,继续热血纵横球场;而他自己,就是瘸了,处于他们两种状态之间,却疼痛无比。
但如今想起来,他的疼痛到底是他恨当初Stacy为他做了他也会为别人做的决定呢,还是,仅仅是因此而造成的Stacy的离开呢?
即使五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他们再见面时,Stacy对House说,u r the one。
是啊,谁叫他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呢?
而她呢,也是他爱上的第一个男人。
不然,Cameron也许就会成了他的the one——天知道她和他的旧爱有多像(他面对她时不是表现的如一个school boy吗;他在他们的first date上提到Scar提到替代品,他的瘸腿是Scar他的painkiller是替代品,就算他口口声声地对Cameron说着她的亡夫是scar他是她的替代品;这一集的tittle刚好叫love hurts,铺垫的如此巧妙,love really hurts,最病是心伤);又不然也许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gay,和有妻室的wilson有一段流芳百逝的爱恋(我想,这一点上,肯定很多人八卦过)。
我们的House,M.D.就如他的旧爱所说的,brilliont, funny, suprising, sexy;对于我们来说House这个角色仍然是个谜,就如Stacy对Cameron说的,他过去也就是如此,一个古怪的家伙——但我们并不能判断他是不是真的是老头子,不是吗,如此充满活力,即使整日里不停地吞着painkiller吞到上瘾。
(文/len calvin)
看House最大的趣味就是看他的刻薄,绝顶聪明人的刻薄。
刻薄在现代汉语中绝对是个贬义词, 在人际交往中绝对能达到人见人烦花见花败的境地。
不过有意思的是, 刻薄的人一般都是挺聪明的家伙,他们为什么招人嫌,因为他们往往在第一时间成功的一针见血戳中要害。
换句俗气的词来说,这叫洞察人性的弱点。
洞察人性这词实在快被用烂了, 而且总是和幽默啦,睿智啦,深邃啦,机智啦云云些不靠谱的词联用在一起。
可是我把这些形容词的主体翻过来倒过去拔开来拆过去,看到的只有“刻薄”二字。
言归正状, House为什么刻薄?
首先, 他很聪明, 近乎天才的那种聪明。
IQ不高的人, 逻辑分析能力, 记忆力, 判断力,观察力,反应速度等等能力就不会太高, 那么他的hunch feeling就会不灵,他的自负自傲不可一世的性格与态度就缺乏肥沃的土壤。
其次, 他是个瘸子, 同时还是个磕药的瘾君子(止痛药)。
他有他自己的懦弱,自卑与情感上的欠缺。
通常意义下幸福的人很少是刻薄之人,或者是不忍或者是不懂,看到的悲苦和一刀一刀刮在自己身上的后遗症毕竟不能同日而语。
最后, House是医生, 尤其还是个专治疑难杂症(这词基本上被老军医给毁了)的医生。
一般说来,在是个越老越增值的行当中,脾气与眼光是成正比。
见多识广,才会天天把“every one lies”挂在嘴边。
在很多病例中导致误诊的总是病人或病人的家属在撒谎,掩盖或隐瞒什么,婚姻出轨,同性恋倾向,吸毒,不伦,非常性趋向,尴尬的伪宗教信仰,袒护咬了自己的恶犬等等,撒谎还是不撒谎,还真是个问题,特别是要你的命来印证时,House的观察与推断以刻薄来形容已经是很厚道了。
长久以来, 我们总是被灌输医生的妙手仁心, 技高胆大的医生总是爱人民的典型。
但是医生终究不过是门职业,胆大狂妄的名医感兴趣的到底是救人还是治病?
在House一剧中并不是一个概念。
当然除了案例,片中都穿插了些医院政治办公室阴谋个人生活等,往往也和当集案例的精神本质有些暗合,美剧的一贯做法。
不过这种以医院案例为主线的剧情也有不好的地方, 不是救活了就是死了要不就是半死不活,中间的过程再曲折诡异,也不太符合那种看片以结局为导向的人的胃口。
所以第一季很吸引人,到了第二季就有些嚼蜡了,所以到了第三季来了个同Dr.House一样professional到了有些变态的警察大对头。
开始有些新意思了, 象他那种把药丸当糖豆吃的医生怎么能肆无忌惮的在米国行医呢,米国也应该有主流思想啊。
顺便说一句,里面有个花瓶帅哥,自从射箭的精灵开始留胡子的时候,House的金发小帅哥医生成了我的新偶像。
《House》是我至今为止最爱的一部美剧。
或许对于许多追求紧张刺激的剧迷来说,《House》的剧情过于模式化,而且超快的语速和铺天盖地的医学知识常常令人头痛不已。
许多美剧在第二季便开始剧情走样人物关系复杂化,我承认《House》第三季有段时间比较沉闷,但总体水平仍然得到保持。
《House》最大的魅力还是人物的魅力。
毒舌大叔,谁不爱?
《House》的另一个特色就是对人性有着非一般的剖析。
在大叔面前,人性的愚昧、无知、自私、自负、残忍、懦弱无处可藏,任何高尚品德伟大情操都变得不堪一击。
"People lies" "Everybody make mistake",或许人类就是这么糟糕的生物,大叔只是比其他人更坦然地接受这个现实罢了。
第三季结尾,Chase被抄,Foreman和Cameron辞职,大叔的小组完全瓦解,不过我相信大叔会有办法把他们叫回来的。
(Chase,你一定要回来啊TOT)以下说说我对大叔三个手下的看法(纯粹个人意见):Chase:一开始给人的感觉是个对上司唯唯诺诺,专拍大叔马屁的小帅哥,三人中最不济的就是他。
不过医生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喜怒爱乐和缺点。
而且在剧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Chase的成长,他越来越接近一个好医生和一个好男人。
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三季的第15集,大家以为大叔患了癌症,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反应,只有Chase最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他红着眼睛对大叔说:"I'm sorry your die,I gonna hug you."然后未经大叔的许可便紧紧抱住他。
实在是太可爱了!
>_ 她嫁给她的前夫是因为他只剩几个月的命,她会喜欢上大叔很有可能也是因为他是“痛苦”的。 正如Foremen对她的评价,嫁给只剩几个月命的绝症病人不算伟大,嫁给要照顾一辈子的病人才是伟大。 她的做法不是自我牺牲,而是自我满足。 Foreman:三人中各方面都最出色的一位。 作为一个出身于贫民区的黑人,Foreman的一切都得来不易,这使他成为一个严格的完美主义者,而他对身边的人也都同样的要求严格。 他尊敬大叔却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Chase和Cameron。 这样的人注定是孤独的,他或许是位好医生,但他不会是一个好儿子、好朋友、好情人,甚至不是一个好男人。 (在第三季后面Foreman说过,他不想变得同大叔一样。 但事实上他是最像大叔的一个,有时甚至比大叔更Jerk。 )
doctor house对于病人或者每一个病例的执着让我觉得难过。
可以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生命,不惜法庭对质,他对于每一个生命的在乎超越了所谓对于他人选择的尊重。
看到这样的情节。
我总想拥抱一下那个清瘦的,总是穿衬衫的,笑起来其实很好看的老男人。
过分自信,接近傲慢,永远不会说出谦逊的话语,讲话直接刻薄,甚至接近恶毒,过分自律,执着接近无法理解的偏执,却常常有出人意料的变通,尊重生命,乐于实验,乐于承担责任,酷酷的外表下有一颗怎么也掩藏不了的善良的老心。
我就这样华丽丽爱上这个瘸子老男人了,喜欢看他在黑板上或者玻璃上奋笔疾书,写下可能的病症的名字,运筹帷幄;或者看他总是出其不意地出现,丢下一个看似更加不可思议的解决方式,永远不害怕失败地尝试,尝试再尝试,什么也无法阻挡他治病救人的愿望,其实获得艾美奖的dctor house多少很有些主旋律的意味,暗合老美们费尽心机往全世界灌输的英雄主义精神,在剧集里,美国的医生都很敬业,乐意为病人奉献,而且极端具有实验精神,更接近我们所说的“救死扶伤”。
来不及鉴定这一切得挤去多少水分,我已经爱上那个瘸子老男人了。
看到他温和对待那个82岁的前往治疗多年梅毒在药效失去后再次患病的老太太的求爱,脸上有温和而无奈的笑,那瞬间很是动容。
以前觉得英俊这个词过于俗气,就像如果有某首歌因为过于流行,难免有沦为口水歌的嫌疑,因此我很少用英俊来形容我喜欢的每一个男同学。
但是我却觉得英俊这个词语用在greg house的身上格外合适。
蓝色衬衫,黑色T恤,黑色裤子,清瘦身材,清癯的脸,满脸胡茬,拄着拐杖也不能阻止他的大踏步前进,动不动就吃止疼药的坏习惯,失心疯般要治疗每一个病人的隐忍的却无法抵挡的热情,敏感致死,总是能想到一些被人忽视的地方,可以忍受冷嘲热讽,也不忘随时还击或者打击别人,偶尔也有心事重重的时候,却总是隐藏得如此深刻。
这样的男人,不英俊的话,还有天理吗?
我爱他,明明知道他是可爱的老美虚拟出来一个特别美好的另类医生,我还是爱他。
HOUSE能起死回生还用说吗?
他还能让人一笑十年少。
这个离经叛道、愤世嫉俗的医生,会彻底颠覆你原有的医学概念和道德守则:1、病人都撒谎,大夫也撒谎;2、最成功的婚姻建立在谎言上;3、30%的老爸都在养别人的孩子; 4、不撒谎的父母不是好父母;5、好孩子是吓出来的,不是夸出来的;6、赌一下手头的病人能活多久,算小赌怡情,毕竟大夫也是人,也需要活泼的工作氛围;7、你的病死活都有办法治,治不死你就活了,治不活我也备好了棺材;8、死囚也得治,而且不能糊弄;9、人不可能有尊严地去死; 10、医生索贿不行,但要是黑帮执意送礼,就得乖乖收下;11、新药好,因为跟老药的成分一样。
玫瑰换个名字一样芬芳,新药换个名字一样有用却能卖得更贵;……他有一个女下属,不管怎么受虐她都认为他是出于爱。
当她垃圾,是喜欢她,对她好,是他在袒露心扉。
他有一个喜欢讨价还价的上司:——你得继续求我——你得接着拒绝,算了,重来一遍这两人之间迸发着神秘的火花。
他有一个前女友,他一口咬定她现任老公吃自己的醋,所以不管她对他有意无意,她都不能和他共事。
他救她的老公,嘴上却说:我不忙,也不想帮你老公活着,但很高兴看见你;他摸黑潜入心理诊所,复印她的病例,他说这不算偷;他埋伏在她家里,靠抓老鼠来赢得她的芳心,非常原生态;不管怎样,旧情人和新老公,都是心理医生最爱的顾客,也是朋友最爱的话题;他和死党之间测试友谊的办法:借钱或者骗人—— 年前你借给我40块,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加码试你最多肯借我多少钱。
—— 年前我说你不刮胡子好看,从那时起我就不断懵你看你会上多大当。
House最喜欢偷Wilson的吃的,他吃定了Wilson的友谊,即便人家锁上门躲他,他也能隔着门感觉到Wilson关心他。
如果Wilson约会和House性格类似的“毒蝎女”,House就认定Wilson是曲线想和自己上床,所以一定要反对他们在一起。
House表达感情的路数真的很密踪,没人能看透,除了Wilson。
比如看到他和南极患病女大夫过招,Foreman认定“House烦她,不当她是真医生,还经常羞辱她”。
Wilson一语道破:“这就是House示爱的方法”。
Foreman眼珠都快掉出来了:“老天,他这样追求我很多年了!
” 他乐于戳穿别人的假象,要是没的可戳,就像小孩被抢走了棒棒糖,一碰上对谁都很坦白的病人时,House立即开始赞美撒谎这一伟大的品行:“人撒谎是有原因的,因为有用,谎言让社会运转正常,是人类进化的标志”。
疑难杂症他迎刃而解,却对获奖毫无兴趣,因为“诺贝尔发明了炸药,我才不稀罕他的血腥钱呢。
”他千方百计逃避的门诊,是戏中的亮点,比如:症状:一个带婚戒的橘色男人,说浑身上下肚子疼没一个好地方,单单没提自己脸色不对。
疗法:先给一片止痛药。
然后告诉他,他老婆有外遇,赶紧找个律师吧。
(这么明显的事,老婆居然没发现,自然是心太野了) 症状:一个疑心自己有病的人 疗法:用糖果假装药片喂他(顺便给自己开点违禁药) 症状:膝盖上钉了一个深洞,开车70公里来看病。
诊断:明知对方因为长期敲诈医院所以没医生肯理他,也得治疗。
当对方敲诈的时候,宣布对方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传染病,反正他也找不到别的医生来证实。
病症:一个病人拿着一个礼拜前的(尿)样色卡来看病。
诊断:指出对方要被炒鱿鱼,所以才有病没病什么都查。
病症:肠炎、腹泻,服药无用 疗法:香烟,一天两根 症状:打嗝停不了 疗法:不断地煽自己耳光 病人家属不同意做手术。
让家属签定拒绝手术后果自负书。
症状:肾衰竭 疗法:牵一头猪来,把血抽到猪身上,过滤完了再输给病人。
PS.第四季中House有了一群试用的小鸭子,他把过剩的精力用于挑起内哄。
正如老友所说,House对和平的兴趣只在于破坏。
哈哈,更有趣了。
豪斯医生:属于天才的困境与绝望如果往前追根溯源的话,《豪斯医生》的主人公豪斯的原形应该是那个伟大的英国侦探福尔摩斯。
他们的外表一样清瘦,言谈永远尖酸刻薄,依赖药物,身体谈不上好。
骨子里他们对人毫无信任感,总觉得别人是在说谎,天生有一种智力上的优越感,而往往事实也证明他们是对的。
对犯罪分子或者疑难杂症,他们坚决打击到底,无论证据隐匿得有多成功,取得胜利的也总是他们。
对女人,他们从来谈不上有多大兴趣——除非那个女人比他们更聪明或者更强势,但他们身边都有一个男性挚友,和他们之间的情感海枯石烂。
甚至,虽然《豪斯医生》是部美剧,但制片方还是找来了一个道地的英国男人休劳瑞来扮演。
就连豪斯的名字House,都和Holmes有着千丝万缕扯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纽约时报》说,《豪斯医生》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拥有肥皂剧的皮囊,却始终拒绝肥皂剧的灵魂。
如果它只是一部描述主人公如同福尔摩斯一样聪明绝顶无坚不摧的电视剧,那它应该改名叫《医院版007》。
但《豪斯医生》绝对不会编造一个十全十美的英雄,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医生,同时也是个病人。
豪斯继承了福尔摩斯天才的敏锐,也同样延续了天才的副作用——他始终在自我折磨中挣扎与痛苦。
豪斯的名言是,人总在说谎。
一个观察力出众的人,除了从衣领袖口饮食起居等等细微末节判断出问题的症结,也总能洞察人性最深处的隐秘与道德的困境。
做不到原谅别人时,他们也就失去了爱自己的能力。
《豪斯医生》是部单元剧,每一集,豪斯和他的团队都要面对各种患上不同疑难杂症的病人,怪病的根源往往指向同样的原因,人性的悲剧。
他总是从一开始就做出最坏的假设,不惮向最恶毒的方向加以猜测并积极给予佐证。
他的病人也或多或少出于私心或是大义,有所保留。
每一集,豪斯的团队都会从普世意义上对他的“简单粗暴”加以抗议,认为这个老板不通人情世故。
但事情发展到最后,总会证明,不避讳难以启齿的阴暗面的豪斯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心细如发。
以职业道德为考量标准,豪斯的永远正确虽然令人绝望,但他仍然是个绝顶高明的医生。
但这也无损他是个世俗意义上的“混蛋”。
豪斯医生拥有接近幸福的基础,却失去了拥有接近幸福的能力。
他拥有名望、地位、才华与财富,无与伦比的聪明却没有智慧。
选择用惩罚自己的暴戾和冷酷,来折磨别人。
他的团队因他而来,忍受高强度的压力和工作时长,只为向他学习。
但若干年之后,总会失望的再次离去,甚至有人选择自杀都再也不愿意在他面前流露出情绪上的波动。
他的前妻和女上司都与他有着若即若离的情愫,但正因为爱他与了解他,所以在包容无法拯救这个人之后,选择离开他和送他去戒除药瘾。
而他最好的朋友Wilson——他不停借Wilson的钱并从来不还,用言语羞辱他,试图试探Wilson的底线在哪儿——类似于福尔摩斯与华生,在和豪斯相处的过程中,Wilson一定会有受辱与无能为力的感觉。
所以,即使豪斯仍然生活在社会的环境中。
但他始终孤立无援,灵魂从来无法被救赎。
他不相信上帝,除了敌视教徒之外,他甚至对他们怀有一种心智上的轻视,所以肯定无法从祈祷中获得平衡。
他不相信病人,也不相信同事;不相信爱人,更不相信朋友。
豪斯拥有一条残疾的腿,因此为他大口吞服维柯丁(一种精神药物)提供了充足的借口,他用精神上的麻醉来对抗身体上的疼痛。
从而让自己生活得更为偏执,而偏执,往往是天才们得以成功的重要原因。
只有近似于盲目的坚决与执拗,才能让福尔摩斯假装死亡借以摧毁莫里亚蒂,才能让豪斯在一条通向绝望的路上步履蹒跚却永不停歇。
整整六季100多集的《豪斯医生》,每个人都在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拯救他,却一无所获。
每个病人的生理病痛被治愈的过程,都在加剧着豪斯自己的心灵痛楚。
赤果果的大叔控。
House真的是如此讨厌,可是我就开始大叔控了。。。其实每集看起来千篇一律,可我就爱这样的千篇一律,就像lie to me 和bones一样。。对于大片的医学专业名词,虽然很难懂可是很有兴趣毕竟从前的梦想一直是个医生,可惜川大华西木有录取我,调到该死的高分子,所以现在每天看美剧。。神逻辑。扯远了。。
比较专业的医疗剧,但是缺少爆点,破案式的手法看起来累啊
i don't feel that i'm learnin anything.
第十九集最后的眼神真绝了 不看真不知道美国怎么会有那么多奇怪的病
Hospital,ye,Hospital again,Here hospital is more like a center of social problems. Dr. House, the man of legend, he knows everything.
人物性格不是很有趣.戏剧冲突不够强烈
这个电视演的除了他别的医生都是傻逼。服了,可能是我不了解医疗系统 学生整天斗嘴
伪结局:House dies in the House。真结局:医务剧变成公路片、因此被砍。九年长跑,修得正果,携手私奔,普天同庆。福尔摩斯式的结局……NETA的彻底啊。
“如果你们害怕失去沃格乐的钱而认为沃格乐都是对的,那他的确已经控制了你们!” 剧里的一段话当下可以引用在这部剧的评分上
弃
看了一集,吐了...挺烂一剧
病倒太奇怪了吧!
we can live with dignity, we can't die with it.
太血腥了 我绝对不是当医生的料
可爱的怪叔叔,越来越有爱
Hugh's.always classics.
你最妙的就是这笃定自己没错的神气劲,最气人的是,大部分时间你还真没错
(补mark)hello House!
医生是个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