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如果我多练习的话,我可以进步,但我永远做不到优秀。
”回想学生时代,我们可以通过题海战术在高考里拿到高分,但是并不代表着我们是能够掌握学习方法得,能够进行独立思考的。
关于天赋“作家或画家或其他艺术家,最需要的是天赋。
我能想到的天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一个且唯一一个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的特性,它和任何事物都毫无关联,它无法买到,无法习得,也无法继承。
它就像沙子一样散落世界各地,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
现在,在很多地方,你可能有这种天赋,但是你没有能力把它表现出来。
这可能就是,尤其在这个国家,为什么人们总是为一本书的成功找原因,却不去考虑‘天赋’这件事,我说的‘成功’不是指商业上的成功。
因为这样很惹人生气。
”关于音乐“没有人比音乐家更受人喜爱,音乐家很受人喜爱,因为他们给予了人们表达自己感情和回忆的能力,而其他艺术形式做不到这一点。
可能音乐家和厨师要对人类生活中的大多愉悦感负责。
音乐让人更快乐,且不会伤害人类。
大多数让你感觉上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性的,所以音乐非比寻常,它就像一种不会杀死你的毒品。
”关于分享“只有一个人热爱写作,大部分喜欢写作的都是烂作家。
他们当然喜欢写作。
我喜欢唱歌,我是个糟糕的歌手。
如果你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那也不足为奇。
问题是,你可以做很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做得笨拙、糟糕或可怕也没有关系。
但自娱自乐就好,不要分享给别人。
我认为人们又义务向世界展示,做事情的时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大部分人做不好,但还是比人们”展示给世界的大多数东西都要好。
现在人们做点什么都要秀一下,点点滴滴都不放过,这在道德上并没有错。
但是我就好奇,这些人怎么一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做这种事的年轻人,我好奇他们会如何评判事物,因为基本上区分好坏就是我的职业,评判也是我的职业,我认为年轻一代中没有像我这样的人,因为那一代人无法容忍成为我这样。
并不是说我的生活有多美好,或者人们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只是他们要么挑剔到令人发指,比如:‘我讨厌你的发型,你应该去死。
’要么非常过度地夸奖别人,‘那很好!
你很棒了,继续加油,你很棒。
’我一般会说:‘你的发型?
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你的发型而被杀害。
但你的写作?
别写了,请你别写了,你写得很烂。
’”关于艺术拍卖“如果你去拍卖会,毕加索的作品出来了,鸦雀无声,一旦拍卖锤敲定价格,掌声就来了。
好吧?
所以我们生活在为价格而非毕加索鼓掌的世界。
他们为价格鼓掌,毕加索的作品出来时他们就应该鼓掌,难道他画得不够好吗?
”关于车站改造“William Wegman 布置了一些狗狗团的马赛克拼花,都是纳税人买单。
这些确实很可爱,但真的有必要吗?
而且需要五个月吗?
换句话说,破碎的瓷砖还在那里,原来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还在,地面的水泥依旧坑坑洼洼的,他们视而不见,所以我想‘竟然需要五个月吗?
’但有一些事,你会觉得如果我们把重要的问题都解决了,那么可以锦上添花。
但还没有呢,重要的问题还没解决呢,还是先处理其他事吧,也许他们认为这样有灵魂,但坐地铁的人都灵魂出窍了。
”关于金钱“赚大钱的前提条件是喜欢钱,要非常爱钱,非常在乎钱才行。
我一直都说,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认为钱够用就好,一种人是有钱人。
对我来说,钱够用就好,我所谓的够用,就是有钱支付我所拥有的东西。
”关于潜规则“我始终觉得‘你不是一定要成为电影明星。
’如果你想当电影明星,想在那家餐厅当女服务员,你不得不这样做。
(弗兰在前面提到‘作为餐厅女服务员,想要排上班,就必须陪经理睡觉。
’)所以我相信他们所说的,这些男人的事,以及为了成为影星接受潜规则的那些女人的事,这和强奸是两码事,这是错事是坏事。
所以演艺圈潜规则是一回事,但如果你的工作是在酒店整理床铺,时薪6美元,而那些掌控你的,不仅掌控你的生活,而且知道你可能是非法劳工,那个人是那个楼层的保洁员,这才是问题所在。
不是当不当电影明星的问题,不是当不当模特的问题。
接受潜规则是错的,绝对是错的。
如果这场运动不是从影星开始,根本就不会有人关注,人们关注这件事,是因为那些人是影星。
没有人会关注在酒店整理床铺的人,当然,那种处境的女人数以百万,基本上她们就是人质。
你可以不当电影明星,但你必须养家糊口。
所以这才是问题所在。
”潜规则的本质其实是权力的滥用。
关于养生“什么是养生?
它就像是额外的健康。
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
不生病对我来说还不够,我还得活得健康。
”关于运动“我更希望更多女性去国会,而不是去打橄榄球。
”关于挑战“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做,因为他们害怕,或者他们很难做成,或者不擅长做,那些才是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关于读书“书不该是一面镜子,应该是一扇门。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
”
1. Do I tend to look down at people? You mean, am I a snob? There are certain kinds of snobberies that I think are bad. Of course, those are not the kind of snobberies that I have. The kind of snobberies I have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you know, “Who is your father?”, “Where’d you go to school”, “Where’d you grow up”. It has to do with “Do you agree with me about this?”. That’s what it has to do with. Or “You think that? No.” Even though I know that people very frequently are very not irritated, it’s a too mild word, infuriated by me, it does somewhat suprise me. Because so what? Who am I? Am I making decisions for you? I’m not in charge of anything. I can understand being angry at me when I say things like, “People should do this”, or “it should happen”, if people thought I could change it. But if I could change it, I wouldn’t be so angry. The anger is I have no power, but I’m filled with opinions.
弗兰·勒博维茨就是那种认识五分钟你就会爱上的人,但需要足够的勇气才敢接近。
弗兰·勒博维茨是谁?
马丁·斯科塞斯拍了一个纪录片系列剧集来介绍。
弗兰谈论一切,我们通过这个“一切”了解弗兰。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合作,很多人好奇他们是怎么相识的,弗兰在台上扭头问马丁,马丁重复了一遍像在思考,“我们怎么认识的?
”,弗兰接过话头,“我们自己知道吗?
”,然后我们就听到马丁在这部片子里,作为本尊出现的无数次哈哈哈哈之一。
他们没有广而告之的深谈应该已经有过很多次,因为弗兰是一个随时都在高谈阔论的人,对生活的城市、对年轻人的思潮、对社会的看法,她有太多看法。
不夸张地说,任何时代我们都需要这样的知识分子,非常需要,事实就是,这样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少了。
我们中国影迷更熟悉的是导演马丁·斯科塞斯,马丁为什么要拍她,这是看这个纪录片之前我个人的疑问,我相信持这样疑问的不止我一个,而答案就在这个片子的每一集里,把弗兰是·勒博维茨这样一个学识渊博,且能把所有的看法清晰幽默表达的知识分子引为好友,并拍摄这样一个纪录片,简直天经地义。
他们在银幕上的合作,第一次是同样由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弗兰·勒博维茨是一号嘉宾。
第二次是弗兰出演马丁的电影《华尔街之狼》,在里面客串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
然后就是这次的纪录片剧集《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个人纪录片剧集不多见况且还是由马丁·斯科塞斯执导,但是只要你打开看一集,你就没法不被这个侃侃而谈的女人吸引。
“天赋”伟大的地方在于,买不到,无法习得,也不能继承的东西。
无关身份、地位、种族、肤色,上帝手里握着一把沙子,散落在世界人口的各个角落。
弗兰很小就发现自己没有大提琴天赋,而且大提琴是她到目前为止唯一喜欢但没有天赋的事情。
当时她所在的学校,到一定年纪后,学校会收回学生手中的大提琴,弗兰喜欢便希望父母买给她一把,但是就在爸妈商议怎么为她筹钱买下一把大提琴的时候,弗兰说我不要了,其实我弹的并不好。
妈妈说,那是因为你练习得少,如果你多加练习。
弗兰说,不,练习会让我进步,但并不会让我变得优秀。
她12岁的时候拿到过班里的风趣幽默奖,对,她来自一个有风趣幽默奖评选的学校,尽管竞争并不激烈,尽管她从小就被告知搞笑的女孩不受欢迎,事实证明,妈妈错了。
但是幽默这件事,有人在很多年后在她的讲座上问,如何得到,弗兰犀利但真诚地回答,想变得幽默跟想长个一样。
纪录片主要的篇幅都是弗兰的讲座,对谈,或者跟几个同道聊天,串联这些场次的主要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市全景微缩模型展区,以及弗兰穿梭在纽约街头的画面。
她庄严肃穆又气势汹汹,她只是行走在这个城市,你都感到她跟这个城市之间的张力,她对一切发表看法,街景布置、市政部门、年轻人、运动员、干洗店、纽约时代广场,纽约的一切都是她谈论的对象。
她总是有很多意见,自称愤怒的原因是,意见多多而又无能为力。
她想当市长,但她知道市长这份工作非常难,所以她自请上夜班,别人上白班,她上夜班,上任第一件事情想改善地铁交通。
她谈论很多公共话题,围绕本人的首先是爱读书,她租很大的房子,为此飞到各地去工作,为的就是放下她的一万册书,她跟已故诺贝尔作家托妮·莫里森交谈,谈到写作,托妮·莫里森 劝她把你改成“我们”,这样会让读者有代入感。
弗兰说NO,随后解释,你是你作品的主持人,敞开怀抱欢迎大家来,我不是,我是我作品的检察官。
作为评论家,弗兰非常严格,对别人很严格,对自己更严格。
她认为,喜欢没有问题,但一个面向大众的作品,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准,这也是为什么她讨厌写作的原因,她小时候非常喜欢写作,但自从写作成了工作,她就不爱了。
太爱写作是成不了好作家的。
大部分号称喜欢写作的作家写得都很烂。
托妮·莫里森是她认识的唯一喜欢写作还写得好的作家。
事实上,她认为现在的人太爱展示自己了,一点点小事都要发到社交平台上。
正在的表达却在被不断地压缩,并且大部分人随着年龄增长,会逐渐融入到这个世情社会,渐渐失去表达的欲望,但弗兰不是,看到她总是想到被引用了无数次的杰克·凯鲁亚克的金句,叫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当然,也永远愤怒。
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that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the guts to do it.
尽管弗兰和很多New Yorker一样,吐槽的同时也深深爱着这个城市。
但生活在纽约,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弗兰说没有人担负得起纽约的生活,这也许是真的。
纽约的房租有多可怕,一个人生活起步价2000刀每月,走运的话。
以我现阶段的工作,在纽约能找到最好的岗位开价7万美金每年,平均每月不到6000刀,也就是说工资的一半要用来交房租。
这也许还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这样的房租价格(2500刀)只能住合租的公寓,我或许能租个卧室,而我的客厅会有一张床垫租给付1800刀每月的租客。
屋里没有洗衣机,我得到公共的洗衣房去洗衣服,运气好的话地下室就有,否则就得去几个街区外的laundromat,当然都是收费的,一次大概5块钱,只收硬币。
我最好提前备好零钱,因为laundromat的ATM取钱是收费交易。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吗,想象一下在冬日一个下雪的夜晚挑着两个大袋子揣着一口袋叮呤咣啷的硬币走过几条有抢劫犯出没的脏兮兮的街道,就为了洗几件该死的衣服... 你的公寓有老鼠?
闻起来像大麻?
暖气像摆设?
太正常不过了,这里是纽约。
我曾经抱怨过巴塞罗那地铁里的尿骚味,但是跟纽约比起来,所有城市地铁的肮脏程度都是小巫见大巫。
与巴塞罗那和伦敦地铁那种单一的尿味不同,纽约地铁有一种特殊的臭味,大概是混合了二手烟,流浪汉,狗,老鼠,大麻,酒精,呕吐物,奇怪的香水,和各种体液的气味。
像所有大城市一样,地铁车厢总是非常拥挤,神奇的是卖艺的人还是能够自如地穿梭并表演着各种高难度动作,从乐器到吊环到空翻,纽约地铁无奇不有。
有朋友提醒过我说,千万别走进空无一人的车厢,因为那节车厢一定有鬼。
他大概是对的,我就遇到过一次,在拥挤的地铁找到一节空车厢,走进去之后一股刺鼻的氨味扑面而来。
如前所说,这哪有地铁平时的气味可怕?
但那一次的浓度,好像打翻了实验室里所有的尿液样本,形成了一个天然结界,把所有试图闯入的凡人一并轰了出来。
车厢里只有一位年轻的妇女,疑惑地看着所有夺门而出的人不停地问"what is wrong???" ...她大概是一位仙人吧。
纽约地铁还有一点很奇妙:坚持使用过时的刷卡式纸质车票,即使你买的月票,也是那张没有任何区别的黄色卡纸。
这张纸一次刷成功的概率及低,常有那种连刷几分钟都没刷成功的情况,把跟在你后面等着乘虚而入的逃票人员都气得直骂脏话。
我的朋友Blaise,土生土长的都柏林人,二十年前选择搬过来做一个New Yorker。
她说纽约的脏是"liveliness",街道上的污水,垃圾,老鼠,噪音,都是生活气息。
我无比认同,但我可能永远无法像她一样热爱这种生活。
最让我感到害怕的不是犯罪,而是毫无掩饰的生活的残酷。
纽约的街头有无数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常常衣不蔽体地,以各种姿势盘踞在地上,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住在街上的人”,但他们通常零星地分布在遮蔽的犄角旮旯里,不怎么引人注意。
而纽约不同,“街上的人”仿佛是城里的游牧居民,他们在各个街区形成了自己的“community”。
与所有人一样,他们出没在脚手架下的人行道,地铁站,超市和博物馆门口,中央公园,第五大道,时代广场...暴露在无数游客的目光中。
纽约客们,抱怨着系统的问题,同情着他人的不幸,却用一种视而不见的方式,与“街上的人”互不干涉的共享着这个城市。
在我所生活过的六座城市里,没有一个像纽约这样把污秽,贫穷,饥饿,死亡,老无所依...所有生活的黑暗面如此直接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而我却是那种“把灰尘扫到地毯下面”的人,注定无法直面生活的真实。
我曾对一位DC长大的朋友说,每个美国年轻人都应该去纽约体验一下真实的人生。
她笑了,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
如弗兰所说,选择生活在纽约,需要太大的勇气。
BTW,"Blowin‘ in the wind"有没有可能是迪伦对纽约狂风的抱怨?
如何解读一座城市?
继《爱尔兰人》看睡着之后,Martin终于收回时间线性的长篇叙事,用一部文学感和演说性极强的剧作,唤醒了对于城市的感知。
该剧感染力极强且有爱不矫情,四两拨千斤地贡献了史诗级水准。
制作真的是好,纽约的槽点一定在丰富的喜剧和综艺中剩不下多少空白。
而该剧较为简单的话题分类,通过Fran的妙语和独特气质,串起具有时代感的观察史。
这种方式兼具时间和空间的合理跨度。
整体风格在诙谐的“台词”和较为成熟的剪辑中,引人入胜。
笑点的密集程度,堪比脱口秀,但思维的深度又形似TED演讲,可见Fran个人魅力之深。
幽默的另一面令人看到自我认知的局限,在情绪得以释放的同时,也瓦解了二元对立的固执。
Fran对城市的嘲讽和对新纽约的拒绝,何尝不是一种深情的热爱和反思呢?
对消费主义的抨击,在一次次人文主义的呼唤中振聋发聩。
尤其是第7集单独对图书和阅读的召唤,是对人性价值的召唤。
心生敬意,这不是时代已更迭的无知骄傲,令人受益颇多。
剧集的穿插用了较多的纽约街景、地铁、地上的纪念碑和微缩模型,这的确并不是那么“城市”,更像属于过去的一种缅怀。
因此该剧的确有致敬的意味。
这算是Martin给新时代青年的一份礼物,也是送给自己和旧时代的一份接受。
当然,最后会令人有一种感觉,城市,是黄金时代赋予了纽约的名字。
对了,关于音乐,有人给扒一扒吗?
似乎还是很好的。
最后的最后,应该被收藏多看几次,9.5分。
(文中图片原图均来自豆瓣)「不语」,公众号“不著”每周四影视单元,更多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搜索"willyi_")个人喜好,欢迎讨论,拒绝骂战
巧言妙语太多摘不过来…【On children】People are always shocked by how much I like little kids. I like them because they’re like the least annoying group of people. People think they’re the most annoying. They can be very annoying, making noise. But they’re the least annoying, because they are the least likely to tell you something you’ve heard a million times. They’re not yet filled with clichés, you know? So they’re more original than adults. It gets taken out of them pretty quickly. And so they don’t really know what things are, they make it up, or they ask questions. They’re generally not trying to convince you they know something they don’t know. And I just find them very interesting.【On guilty pleasure】No, I have no guilty pleasure. Pleasure never makes me feel guilty. I think it’s unbelievable that there’s such a phrase as guilty pleasure. In other words, unless your pleasure is killing people. But I mean, I would never feel…My pleasures are absolutely benign, by which I mean no one dies, okay? No one is molested, you know? So I think, no I don’t feel guilty for having pleasure. We live in a world where people don’t feel guilty for killing people, people don’t feel guilty for like putting babies in cages at the border. But I should feel guilty for what? For having two bowls of spaghetti? You know? For reading a mystery? Or people, their guilty pleasure always is the enjoyment of some form that is not high art, you know? Pleasure to me, especially the older I get, the more I think, any fun you can have, friend, go ahead. Go ahead. Have it. I’ve always been a fan of fun. If I ask “why do you do that?” if they say “ I think it’s fun” that’s to me a good answer. 【On auction】I mean, if you go to an auction, out comes the Picasso, dead silence. Once the hammer comes down on the price, applause. So we live in a world where they applaud the price but not the Picasso. I rest my case. I mean they applaud the price. They should applaud when the Picasso comes out. Isn’t he good at painting? Not. Aren’t you good at buying?【On music】You see how happy and grateful the people are for this music. You know, especially popular music of their youth. It doesn’t matter whether the popular music of their youth was Frank Sinatra or Billy Joel or David Bowie or, you know, Q-Tip. This is “don’t you remember when we went on our first date? This was the music. Remember?” No one is loved like musicians, because they give them the ability to express their emotions and their memories. There’s no other form that does that. I mean, I really think that musicians, probably musicians and cook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most pleasure in human life.
第一次知道Fran竟然是从介绍知识分子穿搭的时尚视频里,西装大衣,中分卷发,有力的走姿。
Fran表现出很多小动作好白男啊啊啊,吐舌头舔嘴,说话张开双手的动作,但是看得没有觉得油腻不适,suki第1集只是在吐槽纽约人不看路,第2集感同身受的点好多。
「我住在我父母的家里,我记得自己躺在草坪上,抬头望向天空,心里想:“我要如何离开这里?
”我不希望你们觉得我的童年是狄更斯式的,并不是这样。
但还是不适合我,并不是成长环境不好,只是说:“不,对我来说,那不是正确的环境”」 「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
大多数让你感觉上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性的,所以音乐非比寻常,它就像一种不会杀死你的毒品。
」本来觉得还是做成播客比较好,画面有啥必要啊!
但是很喜欢里面夹得时代小短片,以前的广告什么的,感觉好有意思,窥探到历史一角。
第五集太犀利了啊啊啊笑死我了,怼的主持人哑口无言,对啊男的掌控世界所以体育才这么重要,“那要这样说,我更希望有更多女性去参加国会而不是体育运动”
这是一篇3.8妇女节特辑,关于《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的影评。
她是谁Fran Lebowitz (1950年10月27日-)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她也是女权主义、同性恋,她为Aids群体发声,评论是她的工作。
代表作包括《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 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 1981年)。
这部传记式纪录片由Martin Scorsese导演,每集30分钟左右,共7集。
每集围绕一个大主题,以和Fran对话或采访的形式,讨论她的人生哲学。
纽约一直是Fran创作的母题,因此纪录片也围绕纽约展开,从艺术、大都会交通、金钱物质房产、谈到健康、书籍、生活等等。
Fran因幽默讽刺的谈吐并总有新观点和视角出名,幽默却不浅薄或讨巧,这部纪录片也将她的此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
全程小Trick不断,全剧总会伴着着Martin或观众的笑声,看到有个短评是“一直担心Martin会笑背过气” 觉得太可爱了哈哈哈。
Reviews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点是Fran谈及很多对年轻人的观点,比如地铁上所有人都在看手机,路上总有一心多用,描述精准、充满画面感,Fran另一个特征是她很抵触互联网技术,她从未拥有过打字机、电脑、手机。
关于她对Judging的看法也让我非常有感触,现在的网络环境让很多人失去了这一技能,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再评判。
评判从不是坏事,糟糕的是不会正确的Judging,我们更应该评判的是作品本身,而不是作品背后的人。
Fran讲故事的能力真的太强了,当然她也说,很多人问她如何变幽默,这就像成年后要长个一样难(So I quit immediately hahaha!)。
她总会对那些看似习以为常或被认为理所当然的现象发表观点,在她的描述下,才醒悟该行为有多么不可理喻。
Fran热爱写作,但是当她发现写作变成工作时,就不再热爱工作。
她说她唯一想做的事是成天躺在沙发上阅读,但是没有这种工作,如果有的话她早就有钱买房子了。
看到这里我真的笑出声,好的全世界的打工人都一样,我心满意足了(不是
艺术的慰藉从来不是让人大彻大悟,让我们对生活多一点点热爱、反思和精神被满足的愉悦,这就够了。
不得不说,整个纪录片我最最最喜欢的还是最后一集Library Services,Fran探讨了书籍对她的意义,Fran说“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只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
对我而言,读书是一种变得富足的办法,也许这就是我从不关心钱的原因。
因为只要你能读书,你就会非常富有,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一直读书,就不会想金钱,金钱不重要,但读书就很重要。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这点对年轻人更加重要。
我期待的女性公众人物形象之一观看传记作品,比起共鸣,我更期待的是了解我未曾经历过的生活方式,作为探索更多可能性的范本。
从第一夫人Michelle Obama,火遍文化圈的埃琳娜·费兰特,到学术圈的上野千鹤子,我总是期待在公共作品中看到更多元的女性形象,她们的成功不是基于完美的身材,我指的是,不像超级英雄电影或综艺节目中的女性,身材姣好和貌美是作为成功女性的必要条件。
Fran在出版第一本书并且走红后,她的穿搭也成为她的icon之一。
每次看到她慵懒地坐在椅子上畅所欲言,说起她20出头刚在纽约当司机的日子,那一刻我明白,她始终是自由的,身体上精神上都是,没有什么能禁锢她,哪怕纽约本身。
此外Fran作为女权主义,也谈及了对#MeToo的看法。
一直认为20世纪后半叶很有魅力,那个时代造就非常多有创造力的艺术家,Fran便是其中之一,当她在回忆80年代的事情时,我发现她从未衰老。
Here's toToniMorrisonFran和Toni Morrison一直是非常好的朋友,这部纪录片也是为了纪念她,在全剧快结束时出现“In loving memory of Toni Morrison”,那一刻我热泪盈眶。
Toni Morrison:“When you get these jobs that you have been so brilliantly trained for, just remember that your real job is that if you are free, you need to free somebody else. If you have some power, then your job is to empower somebody else. This is not just a grab-bag candy game.”
致敬 Toni Morrison.祝所有女性节日快乐The End.
Pretend It's a City,中文译名《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可能是近期最好看、也最值得看的纪录片之一。
这部纪录片采用了剧集的形式,每集30分钟,一共只有7集,非常轻快好追。
它的出品方是这几年好剧频出的Netflix网飞,导演则是好莱坞赫赫有名、咖位堪称顶级的马丁·斯科塞斯。
目前,它在豆瓣上拿到了9.1的高分,给出评论的豆友们几乎高度一致地为它打出了四星或五星。
但无论是豆瓣评分、还是制作阵容,都还不是这部纪录片“不得不看”的最根本原因。
之所以要强烈推荐它的最根本原因是:Pretend It's a City真的是太太太…太好笑、太有智慧、以及,真的太精彩了,是近些年来难得一见的娱乐性与深度相互交融的好片。
而片中主角弗兰·勒博维茨 Fran Lebowitz女士,为全片贡献了几乎90%的魅力值。
提到Fran Lebowitz的名字,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蛤?
那是谁?
一位专栏作家和畅销书作家——解释一出,可能反而更困惑了:蛤?
她写过啥?
的确,Fran Lebowitz在国内知名度不高,更谈不上偶像级的明星。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最多只是在小李子主演的电影《华尔街之狼》里见过她一面而已——甚至就连这一面可能也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然而在美国,情况几乎转了180°。
她是成功的畅销书作家、职业评论家;她作为演讲家做客各色talk show,与Alec Baldwin和Spike Lee在电视节目中侃侃而谈;有时,她的名字就是纽约某所剧院最好的广告。
做客Alec Baldwin主持的访谈节目
剧院门口的广告语她最为人熟知的是她通过对于纽约生活的察觉、洞悉和描述,并由此映射出对于整个美国社会生活方式具有讽刺幽默意味的评论。
这也深深地反映在Pretend It's a City的片中。
已经看过Pretend It's a City的人可能都会产生这样一种共鸣:Fran Lebowitz就是整个地球上你最想要认识并结识成为朋友的那种人。
她机智、幽默,常常出言讽刺。
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说出的哪句话能让你笑到前仰后合,只想在弹幕里打出一连串的“hhhhh”或“哈哈哈哈哈”。
而她的神吐槽却又往往正中靶心,还能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增进对于社会、以及你的人类同胞的了解。
Fran Lebowitz的形象也极具辨识度。
她全身的行头几乎万年不变:一件浅色(大多数时候是白色)的立领衬衫,一件总让人觉得过于宽大(高度怀疑是男士)的西服外套,直筒牛仔裤(裤腿一定向上挽起),一双深色皮鞋,以及天气冷的时候再加一条素色围巾。
她早年的采访视频告诉我们,不光是她的穿着打扮,她的发型也一直就没换过。
(年轻时候的Fran Lebowitz真的很美)在Pretend It's a City中,Fran Lebowitz有很多地方都让人印象深刻。
她:是一个在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时,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的人;是那种坐地铁时绝不会看手机、也不会看书,而是会观察旁边所有人的人;是一个一直呆在纽约还没走,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人;她从没用过iPhone,或者所有的智能手机;她不发短信,不用tweeter,不用Instagram;她直到现在都没有电脑,因为她不用。
不过,片中最让人印象深刻、会让人像中毒或上瘾似的喜欢上她的,还是她那标志性的、战斗力爆表的、毒舌力360°max式的吐槽。
想弄清楚她在Pretend It's a City里都吐槽过什么根本数不过来,因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吐槽纽约的物价
“没人承受得了纽约的物价。
然而仍然有八百万人做到了。
我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们也不知道。
”👇吐槽纽约地铁改造把纳税人的钱用在最细枝末节的“艺术装置”上
“也许他们认为这样有灵魂。
”“但是坐地铁的人灵魂都所剩无几了。
”👇吐槽离开纽约去度假旅行的人
“你的日常生活有多糟糕,才会觉得出门旅行会很有趣?
”👇吐槽看体育比赛的人
“‘我们’是谁?
他们赢了,你只是躺在沙发上喝啤酒好吧?
”👇吐槽前市长布隆伯格在任时,纽约市政府斥资4千万美元在时报广场中央修建的休息岛
“布隆伯格:‘现在这些是永久的了。
’我心想:‘永久?
乡巴佬。
纽约有什么是永久的?
’”👇吐槽拳击比赛(提到的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比赛之一——默罕默德·阿里vs弗雷泽在麦迪逊广场的拳击赛)
“那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时尚和文化活动——不幸的是,也有拳击比赛。
”👇吐槽Andy Warhol
“自从他去世之后,我们的关系好了不少。
” 也会很诚实地揭自己的短:
“据我所知,我是在纽约住了这么久的人里,唯一一个从没做对买房决定的。
”对纽约人的吐槽,也是一针见血:
“纽约大街上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有瑜伽垫。
仅此一点就能让我远离瑜伽了。
——纽约以前可比这时髦多了。
”甚至公开吐槽自己是个老烟枪:
“我生活中有两项主要活动:吸烟和策划复仇。
”但Fran绝不只是一味地吐槽,她也会谈到一些非常严肃的事,例如:关于女性主义:
“我更希望更多女性去国会,而不是去打橄榄球。
”关于书的价值:
“书不该是一面镜子,而应该是一扇门。
”关于书店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在书店里买书和在网上购书,感觉是非常不同的。
在书店里逛…你会有所发现。
”关于为什么不讨厌小孩子:
“小孩子是最不烦人的。
他们还没有浑身充满陈词滥调。
所以他们比成年人更有原创性。
”关于什么是人生中真正应该面对的挑战:
“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去做,因为他们害怕、或者他们很难做成、或者不擅长做。
那些才能称之为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而不是你编造的事。
”也是活得非常明白的一个人:
“现实生活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挑战了。
”同时,Fran在谈话中也是金句频出,例如:
“读书是一种变得富足的方法。
”
“你只能真正理解与你同时代的人。
”
“坏习惯会置你于死地,但好习惯并不能拯救你。
”
“我没办法把书丢掉。
对我来说,丢掉一本书就是丢掉一个人。
”
“天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一个,且唯一一个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的特性。
它与任何事都无关。
它无法买到,无法习得,也无法继承。
”但严格说来,Pretend it’s a City并不应该被视为Fran Lebowitz的个人评论集。
作为纽约市知名度最高的大使之一,Fran自1970年代就在纽约落脚、谋生,已经是一位资深纽约客。
这座城市近几十年来不断的发展与变迁,也因此与她个人的人生故事和生活轨迹高度重叠在一起。
911恐袭,摩天大楼建筑风格的变化,糟糕的纽约地铁,出租车行业的黄金期,默罕默德·阿里的世纪比赛,James Baldwin,Toni Morrison,Andy Warhol,Duke Ellington,嬉皮士……Fran在片中几乎毫无保留地分享了这些人生片段。
它们仿佛一组组“纽约快照”,不仅编织起了Fran在纽约经历的不同人生阶段,更展现了一位纽约客对这座城市标志性的人物和地点的回溯、看法与感知。
Pretend it’s a City——最初听起来,这部纪录片的片名其实有点奇怪,不妨说让人有些一头雾水。
它其实是Fran自己说过的一句话,有点像是一句宣言。
“我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是‘假装这是座城市(Pretend It's a City)’。
”“当时纽约挤满了站在行人道中间的白痴。
我会对他们大喊:“快点!
假装这是一座城市!
”这句话的背后,是Fran对纽约以及纽约人无穷无尽的抱怨:她抱怨现在的纽约人,已经把过去的那种“马路”礼仪丢的一干二净,甚至已经不会好好走路。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说,她是整个纽约城几百万人口里唯一一个走路时真的会看路、而不是分心玩手机或做别的事的人
(以及,她也是纽约市里唯一一个会停下来看马路上的铭牌的人。
)Fran不止是在这部片子里抱怨。
她几乎会在任何场合抱怨,这种“招黑”行为也确实让她在一些人眼里相当厌烦。
一直坐在她对面的马丁·斯科塞斯甚至都不得不问:抱怨有用吗?
她如此回对:
“如果我能改变它,我就不会如此愤怒了。
愤怒的原因是我没有权力,却又有太多的意见。
” 要把Pretend it’s a City的故事讲完,就不得不提到片子的另一位灵魂人物:马丁·斯科塞西 Martin Scorsese。
Pretend it’s a City预告海报这位好莱坞电影业叱咤风云的人物,相信许多人都不会陌生。
《出租车司机》《禁闭岛》等经典银幕之作,早已奠定了马丁·斯科塞西在电影史上无可撼动的地位。
这也不是马丁·斯科塞斯第一次拍纪录片了。
讲述Bob Dylan人生的《没有方向的家》,关于天王MJ的《迈克尔·杰克逊:独一无二》,都出自斯科塞斯之手。
Pretend It's a City也不是马丁·斯科塞斯与Fran Lebowitz的首次合作。
早在十年前,他就曾以Fran为主角拍摄过一部纪录长片《公众演讲 Public Speaking》。
在内容上,Pretend It's a City就可以被视为《公众演讲 Public Speaking》的一次延续。
Fran还在斯科塞斯的电影《华尔街之狼》里露过脸,客串法官的角色。
Fran Lebowitz在这一幕中饰演法官。
对面是小李子两人的交情还不止于此。
事实上,Fran Lebowitz与马丁·斯科塞斯是相知多年的老友,有着深厚的交情,例如,Fran一直管马丁·斯科塞西叫Marty(试问哪个人敢轻易这么叫大导演马丁·斯科塞西?
)。
而这份友谊甚至久到两人全都记不起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当被现场提问的观众问及两人是如何认识的,- Fran:我们自己知道吗?
- 斯科塞西:不知道。
- Fran:不知道。
斯科塞斯本人更是一位“生于斯长于斯”的纽约客。
在他的执导下,Pretend it’s a City无论是结构还是内容编排,都可以用“别有趣味”形容。
纪录片以Fran与导演斯科塞斯坐在一间酒吧桌前的交谈为最主要素材,其间穿插着Fran以往公开演讲、做客电视访谈和在曼哈顿街道上行走的片段,以及其他各种视频素材,乃至斯科塞斯本人的电影片段。
但全片的结构并没有跟随两人谈话的时间线划分,而是从Fran行云流水的侃侃而谈中抽丝剥茧,提取了7个高度凝练的主题,构成全片的7集,例如文化事务;审计部门;户政部门;大都会交通运输。
这些关键词多少都透着点古怪,但又与Fran Lebowitz的人生轨迹密不可分。
而当把它们凑在一起,就仿佛拼凑出了一座有着800万人口的国际大都市的缩影。
在斯科塞斯的引导下,通过Fran之口,以及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与回忆,我们也得以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以及两人对纽约的爱。
在斯科塞斯的镜头中,Fran Lebowitz就像是女版的伍迪·艾伦,几乎永远妙语连珠,极度毒舌、极度幽默,而毒舌与幽默的背后是极度的聪明,以及更加难能可贵的,极度的真诚。
回到谈话的内容,Fran在片中谈到了许许多多的话题,无论是信息量、或是精彩的观点和言论,都远远不止我们在前文展现的这一小部分。
而对于Fran的表述,每个人也一定都会有各自不同的看法、观点与解读。
正如Fran所说:“我从不在乎人们是否认同我。
”绝不可能每个人都认同她。
但你一旦发现闪烁在她话语中的真知灼见,就很容易会爱上她。
许多时候,Fran表面是在吐槽,但背后往往有着积极的一面,或者另有深意。
例如,当她在吐槽纽约的物价时,实际是在赞同纽约人的生存能力:
“也许你来到纽约,不知道如何在这里生存下去。
但你总会想到办法。
就是这么简单。
”又如,在讲到生活在纽约就像活在一部大型歌剧里那般drama时,她其实是在维护纽约这座城市,以及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
“别人问你‘你为什么住在纽约’的时候,你会答不上来。
但你知道,你鄙视那些没有胆量这样做的人。
” 这是对一座城市的爱与深情。
同时又有谁能否认,这不是对生活深深的热爱呢?
尖酸刻薄、永远在抱怨、永远没有办法对现状做出改变的Fran Lebowitz,内心深处其实是个机智、幽默、深刻,以及充满善意的人。
或许就像那句老生常谈的话:在认清了生活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就是Fran Lebowitz,或许也是人人都爱她的原因。
最后,再来感受一下这个笑容:
豆瓣日记链接:https://www.douban.com/note/793175006/
最后一集我真的是爱了。
看完内心充满满足,我想我也是个书虫,是个爱书的人。
看到Fran家里的书多得像图书馆一样,敬意从心里油然而生。
她说城市里的书店越来越少,逛书店和从亚马逊买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她说在地铁上现在很少看到有人看书了,有一些人用电子设备看书,她会很像知道他们在看什么书,但是有时候知道了又会觉得看这个你以后要后悔看它的,然后转念一想,不你还是继续看吧毕竟那是一本书啊。
看到最后一集突然懂了为什么她是一个这么有想法的人,因为她输入了巨大的信息量,获取里许多的优质信息。
你获取的信息决定了你是谁。
最后,爱了那句话: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还有这些我看的时候记下来的有趣观点:“女孩子会对钱漫不经心,但男孩子不会,因为他们被教导这样。
”“如果现在是女性主宰世界,会不会有职业跳房子比赛。
我希望女性更多地进入国会,而不是去参加体育竞赛。
”“我发现大家现在周末都在做过去奴隶们会做的事情。
比如花一万五美刀去蹦极。
那些去体验极限运动的人经常说他们想挑战自己。
他们喜欢去编织出一个挑战来。
但是他们平时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我已经觉得生活对我而言充满各种挑战了,我不会去追求那种超梦幻的挑战。
”保持自己独立的思考,不人云亦云,对事物保持自己的独立不盲从的看法,这需要的是学识和眼界。
我想Fran所说的书籍让她的世界扩大了千亿倍,就是这样的意思。
对于生活、社会、城市,我们总是或懒于思考,或缺乏创意,或毫无想法。
而这也是为什么她的观点可以浓缩进一部纪录片,而我们却总是平庸而无聊毫不自知。
看完纪录片,认认真真去读书。
老马丁的笑点真低啊,个人觉得一般,get不到弗兰那些幽默,怼斯派克•李那段有意思,确实很少人会重温整场已经知道结局的球赛啊哈哈。总之她的生活态度还是很赞的,一个人住,被书籍环绕,真的好。
太有趣了,真的好喜欢像弗兰这样的愤怒的人啊,愤怒的来源不是排他不是怨恨,而是来自对生活的热爱、观察以及对自己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的反思!!!太棒了!!幽默又风趣,关键是真实犀利的让你无法拒绝她的愤怒哈哈哈哈。最后三集很出色了,真的是像在看Stand-up Comedy(而不是talkshow哈哈哈哈),非常喜欢Fran这种古板到和过去融为一体又能自圆其说的人
一个老太太在抱怨纽约,然后台下和主持人笑的莫名其妙。北京胡同大妈也能吐槽前门、大栅栏,所以这么高的评分是为啥?
可能本科看这种东西会很喜欢,现在觉得也就这样,很personal, 很多点我不agree. 当然本质可能是怎么样我都不喜欢纽约 :|
在纽约活得自圆其说的文化老炮的随性访谈,分成了几个主题。金句频出,许多观点和我完全一致!特别是对于徒步这种“明明有更值得努力的生活不去努力,放假了给自己找罪受还很自豪”的不理解。“体育运动可以和电影相提并论吗?”体育运动可以和舞蹈相提并论,但不能和电影“。。她是经常愤怒的,但又那么通透。人最后活得自圆其说是很重要的,你可以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你也接受别人的理论,但他们的理论在你的理论框架内,还很逗能说出来
不只关于城市。马丁斯科塞斯以对话的形式使Fran Lebowitz阐述了她的个人成长经历以及她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关于体育、关于艺术、关于爵士、关于吸烟、健康、城市、一切一切。当一个人如此聪明有趣,要如何拒绝爱她?好了我只想说我爱她。
有不少觀點難以認同,但佩服她能活在自己的世界,活得很好。
无聊
从Fran开始卖弄她对手机的那点浅薄认知,就忍不住翻白眼。Come on!! 您都从来没发过短信,哪里来这么多仇恨呢?也是,马丁斯科塞斯都能交出像《爱尔兰人》那样老态龙钟的作品,完全可想见那一群人对当今时代有多么痛恨。这个时代或许没有那么好,但也绝没有那么糟。过分傲慢而又自我沉醉,全责怪科技吃人,其实是自己的好奇心早就死尽了。另外,别再吐槽时代广场了…多少人可能攒了一辈子的钱,才有一次机会来这看看。学学尊重人吧。
谁敢想十年前的HBO公共演讲还能继续营业,还第一次目睹了杠精SpikeLee遇到对手,特别喜欢讲财富/自由的ep4和讲wellness的ep5。Fran是活在现象里的,这种思考方式让她能够做到与名词和概念保持距离,她的通透来自于精神世界与行为方式保持高度coherent,what a life
Fran说话的节奏有一种脱口秀的自觉。Pretend it's a city where there are other people. And pretend it's a city where there are people who are not here just sightseeing. 年轻时候的照片好帅,70年代的女性主义者都太有腔调了。Sports are so central because men are in charge. Lifestyle,登山禅修班,guity pleasure,卷个瑜伽垫在路上走来走去,纽约人是真看不上加州吧哈哈哈。A book isn't supposed to be a mirror but a door!
就还行吧!零碎的观点,来打发时间是不错的,很多笑点没有get到。
I hate money, but I love things!!!
偏见,牢骚,做作,肤浅,自大,得意,自恋。
Picasso, price, claps 承包我的笑点。
为什么你一张嘴大家都要笑?我觉得没什么好笑的
I, I, I, I....me, me, you know? I,I,I, my, my, I, you know? me, me, I, I, I, I, I, I, I, I, I, I, I..... CAUCHEMAR!!!!!
Dying to have a friend like her
4.5
这种形式,跟woody allen比起来效果差远了。但纽约是个知识分子非常喜欢的城市,也是一个宽容的让知识分子活的比较好的地方。但这种形式作为纪录片,实在是太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