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雪风文章首发于《GQ报道》一先聊聊《河边的错误》。
其实电影的结构可以简单粗暴的来理解:马哲进入梦境时看到局长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西服,就是导演特意给梦境场景打上的暧昧却显著的水印。
其后所有带有红色色块的场景,都可以理解为幻想场景。
为了强调这种幻想和真实的区别,魏书钧特意用两个几乎一致的场景做了细微的强调,也就是马哲去局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室。
前一次,他看到了局长的椅背上挂着一件和他梦境当中一样的粉色西服,这其实也在已经在暗示他所谓的醒来,只不过是他梦中的一个假象。
而后一个差不多的场景,是他去汇报他杀了疯子时,那件粉色的西服不见了,这才是真正的现实场景。
如果以这种角度来理解,影片的结构其实相当清晰。
现实和梦境泾渭分明,现实当中,社会对于凶手束手无策,办案人马哲则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
梦境当中,他则枪击疯子,并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三等功,且顺利地诞下了孩子。
梦境的圆满结局,现实的黑暗无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这种对比是在影片的开头就已经给出了的:那个代表着马哲的小孩沉浸在他的警匪游戏当中,但当他打开一项通往真实世界大门时,才发觉整个世界都是一片废墟。
这种对比还体现在影片中那些人物的常规生活和他们的真实精神世界之间的强大差异。
幺四婆婆和疯子之间,那看似人畜无害的相互取暖关系,其实有着虐待与被虐待这种类SM关系。
在马哲的梦境当中,婆婆脆着蹶起屁股,然后说出的“死亡太美好了,可惜只能死一次”,这样的话语明显亦有所指。
现实中的鞭子,以及屋子的鞭痕,则让这种怀疑越发振振有辞。
而王宏的地下情,以及许亮的易装癖,以及马哲的有先天智力缺陷的还未生育下来的孩子,也是这样一种对比关系的产物。
这种从影片结构到人物状态的对比关系,一起构造出一种强烈的表面上的正常与内里的压抑与疯狂这样一种分裂的社会和精神图景,表面上案件的顺利解决与内在的悬而未决几近崩溃,则是某种集体性的精神危机的象征。
简而言之,影片花俏玄虚的外表里面,实际上是坚实的现实主义质地。
而这种现实主义,也是这部电影版与原著之间的最大分别,也可以说是导演魏书钧与原著作者余华之间的巨大区别。
余华原著中罪恶的来源是无据可查飘忽不定的,而在电影当中虽然模糊却有着强烈的蛛丝马迹。
前者的所有的人物都是抽空的人,他们没有任何前史,而在后者当中都是具体的人,有着他们具体的困境和挣扎,以及秘密。
对许亮这个人物的塑造,显示出这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在余华的小说当中,许亮是一个受迫害妄想狂,第一个受害者出现时,他就认定自己嫌疑人的身份无法被洗脱,到第二个受害者出现时,他向警察袒露自己又出现在凶案现场,其实他根本没在。
到第三个受害者出现时,他开始主动出击,向他的邻居广而告之他的倒霉经历,他言之凿凿地确信自己去过现场,而这还是他的臆想。
他显然无法接受命运的不确定性,于是,他主动创造了确定性。
他主动承认甚至是编造自己就在现场,这样他就不会再有患得患失的矛盾心理。
他亲自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杀人嫌疑的证据链条,然后一死了之,彻底摆脱了世界不确定性对他的残酷折磨。
相较而言,在魏书钧的电影版中,许亮的自承其罪,是害怕他的易装癖这个隐秘爱好被发现,于是采取的转移视线大法。
他情愿因为杀人而被捕,而不愿意这个丑闻曝光。
当马哲自以为是自作多情地替他排除了杀人的嫌疑,因而他易装癖的秘密泄露时,他选择了在马哲的工作地点跳楼,以死来表达他对马哲隐晦却坚决的愤怒。
余华小说当中,这是真实的杀人犯无动于衷、而无辜的人却畏罪自杀的莫名荒诞,而在魏书钧的电影当中,变为了尊严受损的以死反抗。
在余华的小说中,疯子似乎是偶然和无常的代言人,他随机选择那些被杀者,三个受害者其实并没有什么一致的关系,如果说婆婆是他的抚养人,那个小孩是杀人现场的目击者,这还有某种因果律存在的话,那第二个受害者则完全是个路人,他的死完全出于残酷的随机率。
但在魏书钧的版本当中,虽然说疯子虽然神智不清,但他的杀人对象确实有选择性的,他有步骤的杀害了第一次凶案现场的目击者。
所以片中的主角马哲对抗的不是命运随机性的不可抗力,而是一个不可理解的带着疯子面具的一个超级杀人狂,他以他不可理解的明确逻辑,按部就班的清除历史现场的所有人。
余华的小说中马哲的崩溃是对命运无指向性的随机率的厌倦和绝望,魏书钧的马哲的崩溃,是因为他的调查导致了更多人的无辜死亡而产生的过大道德压力。
魏书钧的电影里马哲的崩溃来源于意义之重,而余华小说里马哲的崩溃则来源于意义之轻。
魏书钧拍的是惨烈,而余华写的是空洞。
魏书钧拍的是所有悲剧里面的隐秘联系,而余华拍的是这个世界里所有的联系都是自做多情。
余华讲的是在巨大的荒诞面前人类那些难以理解的愚行,魏书钧的这部电影则体现出的是对那些身处在隐秘泥潭之中的少数派们深切的同情。
简而言之,除了基本的人物设定和基本的故事走向之外,实际上。
整个故事的意涵天差地别。
当然,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审美趣味,我们无法从中分出高下。
但不得不说的是,魏书钧的改编完美地避过了余华小说里一以贯之的最为重要的东西。
二余华小说无时无刻都在讲述暴力,其中最大的暴力,是历史的无常进程,这在他中后期的小说更为明显,而在前期,这种暴力来源则更为抽象, 比如这部《河边的错误》以及《现实一种》等等,你之能将其归结于一种命运的随机而惨烈的玩笑。
在这无穷无尽的暴力当中,余华作品当中暴力的具体执行者和受难者,也就是人类,面目则相当复杂。
余华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他对人这种生物的态度。
具体到这部《河边的错误》当中,人呈现出一种空心化的质感,他们看起来更像是某种思想和惯性的应声虫,但他们都有着可笑的惯性的自尊,所以他们会以一种拙劣而诡异的方式去隐藏着一点。
这让他们看起来更像一部不知道哪里出错了的机器, 看似正常内里却有着神精病的质感。
余华的写法,更是强调了这一点,比如余华特别喜欢用于是这两个词:没跑出多远她就摔在地上,于是她惊慌地哭了起来。
局长走来,于是两个人便朝河边慢慢地走过去。
这个时候,马哲又听到了那曾听到过的水声。
于是他提起右脚轻轻踢开了鹅,往前走过去。
马哲这时说:“你把那天傍晚的情况谈一谈吧。
”于是他摆出一副回忆的样子。
他说道:“那天傍晚的河边很宁静,我就去河边走走。
我是五点半到河边的。
我就沿着河边走,后来就看到了那颗人头。
就这些。
”这两个字,当然是余华的一种惯用词汇,但当它被用在诸多看起来并没有困果关系的惯常性动作当中时,整个句子以及整部小说呈现出一种奇异的质感,它让这些人物看起来都像某种牵线木偶,他们不得不这样做,于是他们又一次这样做了。
这种句式让余华小说的每一个细部都充满着随机而又带着某种决定论的气息。
而在描述另一个无名的“他”时,余华更是细致地描述了他的这个空洞状态:“那个时候他正从一条弄堂里走了出来,他正站在弄堂口犹豫着。
他在想着应该往左边走呢还是往右边走。
因为往左边或者右边走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所以他犹豫着。
但他犹豫的时候心里没感到烦躁,因为他的眼睛没在犹豫,他的眼睛在街道上飘来飘去。
因此渐渐地他也就不去考虑该往何处走了,他只是为了出来才走到弄口的,现在他已经出来了也就没必要烦躁不安。
他本来就没打算去谁的家,也就是说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固定的目标。
他只是因为夏夜的诱惑才出来的,他知道现在去朋友的家也是白去,那些朋友一定都在外面走着。
”小说中的三个嫌疑人,他们三个看似关心自己自处嫌疑犯的困境,但他们似乎更在意他们在警察面前的表现,他们坦白或者说谎,似乎并不只是为脱罪,而是为了让警察觉得他们谈吐得体逻辑清晰。
他们似乎都在扮演一种角色,然后等待着别人的评判,就像小说中的那个小孩一样,因为被别人忽略而暗自神伤,然后又因为别人的注意而瞬间趾高气扬。
人自身内部的空洞、愚蠢、荒诞,与外在的整个世界的无序随机,一起构成了余华小说的最底层的核心。
这一核心,从余华早期的先锋小说,到中期的《细语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 ,再到后期的《兄弟》《文城》,一直处在被逐渐淡化的趋势当中,但不得不承认,它们都一直顽强的存在。
也可以这样说, 正是这一底色,才让余华的长篇小说不只是苦难的堆砌,而有一种直指本质的锐利。
也因此,余华对于他笔下人性的批判,并不同于鲁迅似的批判。
鲁迅的批判,是建立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上的,也就是人是有能力向善向好的,所以他才有一种痛心疾首,为人的短视愚蠢和邪恶,因为有选择才会“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但余华的批判,是建立人其实没有自由意志这一底层逻辑之上的,所以他早期的愤怒,更多于来源于人类对于自我和这个世界本质的粉饰和伪装,他讲述人的盲动和盲从,讲述世界的无序,更讲述人自以为是地将自己的盲从和盲动,误认为是自己的睿智和决断。
人类的理性,其实千疮百孔,人类自以为自己在思考,自以为是思考在驱动行动,实则是思维只是人类无序行动的辨护,是空洞的华丽回声。
整个外部世界的空洞,内在精神世界的空洞,在余华早期作品中琴瑟合鸣,一起谱写出古怪而又冰冷的乐章。
在他语言的描述中,人类以一种更陌生的更惨烈的方式,像机器一样走向终局,古典小说中人的尊贵,被余华用一种无法言喻的冷酷野蛮所代替。
当《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和《许三观》时,余华的愤怒从某种程度隐去,一种深沉的悲悯开始产生。
在《活着》的某篇序言中,余华这样写道:人是为活着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任何事物活着的。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的,其实是存在主义“存在先于本质”的通俗化版本。
活着的目的,本质上也是不存在的,它同样只是活着这一本能在人的内心所激起的泡沫。
活着的欲望这一生命原动力,或者说人这个机器的燃料,驱动了世界所有的愚行和恶行以及善行。
正是这一思想,让余华有了宽容和悲悯。
这种悲悯同样和鲁迅似的悲悯不一样,鲁迅似的悲悯,来源于创作者的诚实和善良,他们深知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也未必能做出真正高尚的选择。
而余华的悲悯则更加底层,因为我们根本无法选择。
因为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主人,既不是这个世界运行规律的主人,也不是自己思想的主人,更不是肉体的主人。
但我们却因为这个肉身的基本欲望的存在和展开而受苦甚至是受难,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受害者,也是我们自己的受害者。
所有的恶与善,看似由我们造作,其实又与我们无关。
这种宽容也让以往余华尖锐的批判变成了一种透达的黑色幽默,相较于非理性的基本欲望与这个外部世界,我们总是高估自己理性的力量,特别当这种对理性的推崇,以一种毫不自知的庄重和郑重出现时,幽默也就出现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就如同前面所说的《河边的错误》一样,余华小说改编的另两部电影《活着》和《许三观》,也都没有将余华对于人及人性的这种看法注入其中。
余华的这两部小说,是活着这一基本且非理性的欲望,与非理性的时代,以及总是高估自己实力其实短视的理性三者角力且共舞的故事。
但这两部电影选择忽略掉了非理性的欲望和短视的理性这两个层次,而将悲剧的核心定位于非理性的时代本身。
所以它们就变成了有着小缺点的尊贵的人类,在非理性的时代的倾轧下,痛苦求存的故事。
当电影中少了非理性的活着的欲望时,它们自然而少了一种余华小说中有的坦荡且粗壮的粗野,当少了短视的理性这一因素时,电影也就了那种无法抑制的黑色幽默。
在张艺谋导演的《活着》当中,福贵早年的无耻和混蛋、具体历史事件当中具体的人的愚行也被大幅删减,影片显然怕伤害电影人物在观众中的形象,而对他们大加保护,但这种保护,却让原小说丰富的质地在电影中变得相对单薄,小说原先荤腥不忌的飞扬,在这部电影中变成了谨小慎微的拘谨,那种饱满的更具动物性的亲情,在这部电影中还是具有着中国传统伦理戏的按步就班和惯常苦味。
至于韩国演员河正宇执导与主演的《许三观》,则看起来对于《许三观卖血记》并无真正的理解,他如同一个贪婪的商人一样摘取了这篇小说中那些有冲击力的情节,却未真正将之融会贯通。
他既没拍出许三观、许玉兰等人那种怪异短视却又自成一体的行为逻辑,也没有真正拍出时代如何层层加码血腥地将人击倒的一波三折。
河正宇看起来像是个忠实却又才华有限的粉丝,他既无能力捕捉到余华的真正意趣,才没有能力推倒重来建立自己的主题。
有意思的是, 这在电影中缺少的两者,在真实的余华身上随着文化类综艺以及他的各种演讲访谈的传播而被广泛认知。
他家里面所有人的都没有了阑尾的段子;他对于他风格简洁朴实的解释:因为他认字不多;他自己搞文学的原因:因为不需要上班,可以在街上闲逛等等细节,无不透露出一种坦荡的态度, 里面都有一种荒诞的底色。
这种不高看自己的人性,不粉饰自己的人生,从人生里发现这种荒诞并宽容这个荒诞的从容,与后期余华小说里面的坦荡而又幽默的情怀其实同源。
这种对人性缺陷的体察,对人类理性的深刻不自信,让他有着一种更彻底的平等观,这让他在现实中并没有精英知识分子惯有的冷竣和孤傲,他在他的小说中预先原谅了所有人,他在现实中也就同样和光同尘。
大众被他这种毫不自怜自傲的达观和幽默感而折服,但不会知道这种达观,和他早年在作品中的极端虚无和愤怒,其实共享着同样的思想基础。
人活在物质的世界上,就是最好的一种存在主义。
至于生命的意义——一辈子很长,总能参透的。
“眼睁睁看着人生的意义化为乌有,我们生存的理由消失了,这才是无法容忍的。
”——阿尔贝·加缪《卡里古拉》《河边的错误》引用了加缪的一句话当片头语,我也想用同样出处的话作为注解。
二刷时我特地关注了一些之前忽略的细节,终于一定程度上“捋清”了思路,逐一推翻了一刷后混乱不成熟的“灵感”。
(★后文含有大量剧透和个人解读,未观影且易受暗示的观众不建议阅读。
)公映首日,观众集中讨论的两个连锁问题是——1、主角马哲究竟有没有疯?
如果他疯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是自始至终,还是在某一个瞬间之后?
那个可能的瞬间又在哪里?
2、影片究竟在讲什么?
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那故事的真凶是谁?
如果凶手是疯子,那被害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对这两串问题,我摘出了三个角度来解读。
一、哲学角度片头引用了存在主义哲学家、作家加缪的话,这是整部电影给我指的唯一一条明路。
引用百科内容介绍和记录一下存在主义哲学: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
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存在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个体的人没有了归宿感,认为自己是这个人类社会中的“外人”,自己将自己异化。
在个体迫切需要一种理论来化解自己的异化感觉时,存在主义就应运而生了……按照存在主义者的看法,如果人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最初他什么也不是,只是到后来他才是某种样子的人,而且是他本人把自己造成了他所要造成的那样的人……人不仅是他想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而且也是当他冲入存在以后,决心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
人,除了他把自己所造成的那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简单概括:存在主义是一种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人”是什么样子是自己选择和创造的。
而本片的主角马哲,他的姓名却始终直白地向所有人宣示他的属性——一个唯物主义者,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信仰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在后天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
即他同时满足的条件为——是他父母的儿子、是他妻子的丈夫、是他孩子的父亲、是他领导的下属、是他下属的领导,这时他才是他自己。
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对人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
影片中,最初的马哲拥有社会身份——刑JC大队的领导、一个准父亲、一个三等功获得者。
然后他逐渐失去了这些社会身份——他的三等功因为证书遗失、同事忘记而无法证明(我认为这功勋是真实有过的);他向局长辞职,并将工作交给了徒弟;他终于劝服妻子打掉了可能智力异常的孩子(我认为孩子被打掉了)。
当他走到最后这一步的时候,他终于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上失去了他自己,从马哲的意义上杀掉了他自己,他彻底疯了。
而他开始逐渐疯狂的时候又是何时呢?
当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一个唯物主义者,开始不够相信眼见的证据,而追问“命运”、相信巧合不可能存在、相信必然有某种“安排”的时候,他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了。
影片中有好几个“巧合”的替代词,比如徒弟口中的“歪打正着”,比如徒弟和他都说过的“寸”。
他批评徒弟“什么TM叫歪打正着啊”,他和局长争辩“怎么就那么寸啊”,这些时刻,他就开始逐渐成为存在主义的信徒,就不再是马哲了。
当他和局长争辩时,局长写了一个“止”,如果真的有命运,那或许就是它最后一次给出的暗示。
二、象征角度(一)服装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俗话还说,兄弟如衣服对象如手足(buzhi);部分地区还有一些习俗,会给某些亡故之人立衣冠冢。
总之,我国似乎有非常多的“俗”是用衣服来替代或象征人的。
这部作品似乎也是如此。
1、皮衣在八十、九十年代生活过的人或许会有印象,那会儿的JC常常不穿制服而穿皮衣,夹着一个包,看似不带职业身份、平易近人,其实那派头随时都在告诉你“老子是大盖帽”,刑JC尤其如此。
片花第一次曝光的时候我就感慨,马哲看着真TM像我四舅,太真实了(对我四舅就是个退休马哲)——马哲一开始就是这幅样子,一身皮衣、夹着包、叼着烟。
他第一次脱下那件皮衣,是在他蹲在疯子身边,尝试接近、观察甚至理解疯子的时候。
他把皮衣脱下来放在水上,学着疯子的样子要往上面放石头。
从一些日常行为学的角度来看,与目标对象做相同或相似的举动,会让对方降低防备、产生好感。
他果然成功获得了疯子的接纳,疯子主动在他的衣服上摆上了石头。
我认为这象征着他主动将自己同化成一个疯子,毕竟正常人想要理解疯子的逻辑,就只能将自己变成疯子。
后续他不断追问疯子杀特定人物的原因,就是在试图理解疯子的思维,就是不断把自己变成疯子的一个过程。
2、棉衣许亮死后,马哲辞职不成功,但选择让徒弟代替自己主抓案件。
这时他的衣服变成了一件浅色的棉衣,这件棉衣不再具有十足的派头,让他看起来像一个真正的群众。
同时,他毛衣里面叠穿蓝色秋衣并露着领子——这和许亮生前的搭配几乎完全一样;不顾家、不修边幅的他不仅买菜、做饭,接妻子下班时甚至还刻意理了理刘海露出一个微笑——这和许亮的行为也十分相似。
穿什么衣服是自己决定的,衣着的改变不仅象征着一层身份的剥脱,也象征着他选择了自己要成为什么人——许亮那样的人——乍一看挺正常,却经不起一点探究;稍微探究一点,你就要发现他病得不清。
3、制服片中的JC几乎都穿着制服,至少几次较为正式的开会场合都穿着制服。
只有马哲穿着皮衣,显得既合理又突兀。
合理在这就是我记忆中九十年代该有的风格,突兀在他真的看起来很不合群。
他唯二穿制服是在拍照和受表彰的时候。
但仔细看受表彰那一段场景——听表彰词,他目光充满了不真实感,不像在听自己的事迹;上台领奖,他像是确认了许久才将奖章正面转向台下,然后终于接受般露出了笑容敬礼——他没有丝毫受到肯定、褒奖时的喜悦,只有接受某种宿命般的认命。
他立了三等功,但不是他之前的那一个;他穿上了外套,但不是他一开始的那一件;他找回了JC的身份,但好像和最开始那个目光笃定、自信满满的刑JC大队长也不同了——他还是自己吗?
他成为了另一个“马哲”,一个背叛马哲的“马哲”。
(不要说这个场合所有人都穿制服,他后面笑容灿烂的傻徒弟分明就还是一身皮衣。
)(二)道具1、乒乓球从中美关系正常化开始,受到“小球推动大球”的影响,乒乓球就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另外,乒乓球运动占地面积小,不像足球、篮球、排球一样需要较多参与者和较大场地,易于普及。
总之,九十年代乒乓球的意义完全不只是乒乓球,而是一种社交形式,机关单位内尤其如此,经常举办乒乓球比赛。
这也是2022年春晚“郝建”在办公室打乒乓球的由来。
影片中,一群穿制服的JC总是在打乒乓球,喊着“爱乒才会赢”,马哲并不参与。
故事开始时(没案发时)他还鼓掌叫好,后来就只是愣愣地坐在一旁。
仅有的一次,他在局长的示意下拿起球拍,先是看了下表,然后就两拍子把局长的球给扣死了。
我自认是个直来直去、不会社交的人,但他的“直爽”仍然令观影的我瞠目结舌。
除了打球时,乒乓球还出现了两次。
第一次,是他纠结疯子杀王宏的动机、迟迟不交结案报告时,大家拍照后,乒乓球被意外碰倒散落一地;第二次,是混乱的梦境中,乒乓球被用作抽奖道具,局长抽出个三等功给他,然后乒乓球从幕后轰然坍塌般涌出来。
这两次乒乓球都是混乱、无序、让人猝不及防的代名词。
马哲在看到这些散乱的球时,露出的表情近乎惊恐——他无法接受事情没有任何原因,就是那么突兀、巧合地出现这种情况,这让他不断追问原因的行为变得毫无意义;他想要的功勋也无法被任何有意义的努力得到,只能等着像中奖一般降临。
“眼睁睁看着人生的意义化为乌有,我们生存的理由消失了,这才是无法容忍的。
(——加缪)”2、摄像机从现代刑侦和司法来看,影像证据的参考优先级很高。
只要没有人为痕迹,它记录的内容比人的记忆更可靠,也更客观。
马哲弄丢了他的三等功证明,他的前同事也不记得他立功的事。
他自己的记忆是唯一刻录了这个历史的存在,像是被废弃了、没人愿意在意的摄像机,是他认定自己身份的“旧船锚”。
摄像机被烧毁,哪怕他用尽全力去挣扎、抢救,但胶片依然会损坏。
他唯物主义的理智和信仰、他笃定的记忆、他脑海中自己的存在,也被那些案件当事人、被一个又一个无序的死亡慢慢击溃。
3、打火机马哲的打火机总是不能一次就打着。
这是我一刷就很在意的细节,因为我始终相信——现实生活中可以充满巧合和偶然,但文学和艺术作品中不存在。
作品就是人为的,就算读者、观众并不理解,细节也一定藏着创作者的某些秘密,哪怕只是他微不足道的喜好。
火对于人类是很特殊的东西。
它常常与智慧、理性等联系在一起。
它是珍贵的,也是危险的。
人的智慧和理性也是这样,它们珍贵,因为有了它们才有了人类今日的文明;它们也是危险的,因为发展的智慧和极度的理性可能将人推向功利主义和冷漠的深渊。
摇曳打不着的火苗更是脆弱的,就像人的理性也是脆弱的。
在混乱无序的“命运”洪流中,人的理性就像一朵若隐若现的火,时时打不着,打着了也随时会被熄灭。
人的大脑和建筑其上的文明、地球太阳与银河系、宇宙的千万颗星辰,都只是某一次偶然后物质世界发展的一种可能,在无数轨迹中微不足道。
(三)声音1、《月光》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月光》很美很温柔,这从未改变。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觉得这种美和温柔十分梦幻,不会在现实中存在。
全片《月光》奏鸣曲出现了三次——第一次从波光粼粼的河面转到马哲家里的录音机和睡着的妻子,第二次伴随马哲整个光怪陆离的梦境,第三次见证了马哲领奖和与妻子一起给孩子洗澡,每一次画面都经历了冷、暖色调的转变。
其中冷色调的画面,都是现实的或与现实紧密相关的、混乱又残酷的;而暖色调的,则是平静、温馨、所想皆如愿的。
冷暖色的交错是现实与幻想的交织,《月光》是残酷现实上遮掩的温柔幻象。
2、《花心》并不能十分确定,马哲和妻子一起吃饭的场景中,这首歌的歌词好像被改动了。
但影片信息量太大,我着实不记得改动的歌词是什么,只隐约记得有“离开”一词。
结合这一情节中,怀孕的妻子和马哲一起“喝酒”,在马哲唱歌时趴在桌上哭的细节,我认为那个有10%几率异常的孩子已经被打掉了。
马哲对这个孩子的存在曾经也是期待的,但在知道孩子可能会有异常后,他和妻子的对话中透露出的情绪几乎是恐惧绝望的。
那是在他知道疯子逃离精神病院、杀掉男孩之后。
无法治愈的智力障碍,几乎等于给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判了死刑,一旦这个孩子踩中10%的几率,他就是下一个疯子。
妻子白洁控诉马哲“没有感情”,但其实马哲的感情太充沛了。
他在云南时会在酒吧逢人就讲契诃夫,那是他批判现实的一腔热血;他追求妻子时,会给妻子唱歌,那是他独属于他妻子的浪漫;甚至担忧未来孩子时,他不是站在JC的角度担忧他危害社会,而是仿佛共情了这个未来的疯子,担忧他如何生活,那是他留给孩子的温柔。
这些也符合《花心》所要传达的核心,马哲是有感情、柔软的,甚至对许多人都会共情的。
所以当他看到那个本该被自己冲进下水道的母婴拼图完整地出现在墙上时,无论是他陷入了幻觉,还是现实中他妻子重新买了一幅拼好,他感受到的都是妻子对孩子的期待、是妻子打掉孩子的痛苦。
所以他陷入了再也无法逃离的噩梦。
“我无法选择,因为除了我所忍受的痛苦之外,我还因他的痛苦而痛苦。
(——加缪《卡里古拉》)”3、磁带钱玲的磁带几次被播放,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在我看来起到了旁白的作用。
第一次是在马哲、小谢和小谢对象吃饭时,紧接着在整个刑JC队,统一算在众人面前,内容主要含有——①宏,你来了。
无论你是什么时候来,我永远在B面的第一首歌等你。
②我今天吃了22个饺子,好撑啊,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③我又和我妈吵架了,我不想再这样了。
第二次是马哲独自开车经过小巷,差点撞到疯子时,场景中只包含马哲自己,或马哲和疯子两个人,内容增加了——④谁都看不到月亮的背面,我和你好像就躲在那里,只有我们两个。
然后在疯子经过、马哲刹车追下去的瞬间,重复了①。
仿佛在告诉大家,马哲和疯子共同所在的地方,就是月亮的暗面,不被众人所见,仅有他们两个。
而无论马哲什么时候去探究,疯子就在那里等着他,等着他主动踏入B面,也就是磁带的背面、月亮的阴暗面去找他。
第三次,是马哲的梦境中,磁带在播放,死去的王宏却在口述,除了他分手信上原本就有的内容,还增加了一句——⑤我们两个人,就是最小的乌托邦。
乌托邦——本意是“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延伸为“空想的国家”。
在马克|-|-思结合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前,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也叫乌托-|-|邦主-|-|义。
所以王宏的爱情也好,马哲的成功也罢,美好的一切都是空想。
(四)场景1、拆毁一半的楼房马哲站在拆毁一半的楼房下,穿着制服的小JC却站在楼上俯视着他。
他的位置是濒临危险的,是被“制度”所俯视的。
2、舞台上的办公室胶片带来的朦胧、不真实的质感,逆转了电影技术进步后越来越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让观众清晰地知道自己在看一个故事。
但舞台上的刑JC队办公室,却没能让马哲明白他只是在看一个“故事”。
观众看的故事是荒诞的,马哲看的故事其实也是荒诞的。
——咱们走吧。
(《河》——结案。
)——咱们不能。
(《河》——我还有事情没想明白。
)——为什么不能?
(《河》——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咱们在等待戈多。
(《河》——为什么死的是王宏?
)(前台词引自《等待戈多》——塞缪尔·贝克特)戈多是谁呢?
不知道。
疯子为什么杀王宏呢?
不知道。
等待戈多和追求疯子杀人的理由,都是荒诞。
3、观众席上的马哲马哲几次坐在观众席上时,镜头都以马哲的视角给到了舞台上,那时马哲的位置和影院的观众席位置重叠了,马哲就坐在观众席上,坐在影片的观众“中间”。
他先是做一个主抓、指挥的角色,看着其他人鉴定、问询,像个看客。
疯子逃跑后,他也被拎到了台上和大家站在一起,成为一个舞台上的演员。
他从一个旁观的理智的人,变成了一个参与的疯狂的人。
坐在观众席的“马哲”们,我们又是从何时开始从一个故事的观看者变成一个参与者,开始像片中的马哲一样,探寻究竟谁是凶手、又为什么杀那些人的呢?
4、默默流淌的河,嘎嘎叫嚷的鹅影片中有两个非人但却有存在感的东西,河和鹅。
作为案发地点,河水见证了所有真相,但它始终不发一言,甚至毫不关心。
就像时间和命运的河,不关心其中的人类是如何挣扎的。
每次出现位置都和观众位置半重叠的鹅,却总是嘎嘎叫嚷着,像是急切地要说些什么。
虽然它只看过一些零碎的片段,还未必能理解它们。
我也是一只鹅。
三、社会角度按照前面所述,如果我不是马哲,或者不想成为马哲,我就不该探求真相和逻辑,这不明智,也不唯物。
但我探求的毕竟不是命运这种奇诡的存在,我探求的只是一个故事最接近创作者思路的某种可能。
而且我是一只鹅,我还是想嘎嘎乱叫。
我想,影片既隐喻了命运的无序,也隐喻了一个“正常”的社会是如何对待那些它眼中的“疯子”的。
一个特立独行的“疯子”、异常者,想要在“正常”的社会里证明自己存在有两种选择——1、规训自己,让自己变得正常、融入“正常”的社会。
这会让自己和最后虚假的马哲一样,在一个虚妄的世界中存在,代价是丢掉自己,让原本自身的“存在”消失。
2、杀掉自己,让死亡成为存在最绝对、最极端的方式,去“证道”。
就像片中每一个死者都在马哲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记忆,选择这种方式,必然会在自己的社会关系中留下深刻的存在痕迹。
代价自然是丢掉自己,让自身物质的“存在”消失。
结语:回到最初那些问题,我现在有了我的答案——1、主角马哲究竟有没有疯?
如果他疯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是自始至终,还是在某一个瞬间之后?
那个可能的瞬间又在哪里?
答:马哲可能疯了,也可能死了,如果他死了,死前也是癫狂的。
从他开始怀疑有“命运”时起,到乒乓球第一次滚落一地,再到他看到完整的母子拼图——开始、加重、彻底崩溃。
2、影片究竟在讲什么?
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那故事的真凶是谁?
如果凶手是疯子,那被害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答:在讲命运——在讲命运这种奇诡混乱的玩意儿,你越是试图窥探它、理解它、抓住它,就越会被它束缚、操控、愚弄。
在讲社会——讲社会这种看似正常的疯子,你越是试图贴近它、融入它,就越会丧失自我、变成与它不同的疯子,然后被它抛弃。
故事当然是在破案,但故事没有真凶。
疯子杀了人,但他是混乱的、混沌的,他没有真的“杀人”,马哲没有杀人、“社会”“时代”也没有杀人,但“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他们也杀了人。
每个人都不是凶手,每个人也都是凶手。
被害人唯一的关联,就是他们都是被命运随机到的倒霉蛋。
最后的最后,思考这么久,我总该从这部影片中受到些什么启发、学到些什么——现实是残酷的,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不必探求太多与自己无关的所谓事实,放过别人、有放过自己。
对自己好一点,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但也没必要工作得太拼,适当学一学小徒弟,寻找证物的同时也摸一条肥硕的鱼。
人活在物质的世界上,就是最好的一种存在主义。
至于生命的意义——一辈子很长,总能参透的。
“我还活着。
”——阿尔贝·加缪《卡里古拉》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阿镜Tangerine
【邻居说他很孤僻,单位的同事却说他很开朗】【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第一章【说到这里他竟得意地笑了笑,随后又垂头丧气起来。
】——第二章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
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
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
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
然后。
给你来了个亮相。
——《好看吗?
很好看》相对于小说,电影给了个很强烈的符号:大波浪。
大波浪是明媚的,是跳跃的,是美在肉体上的烟花。
有场戏就是集合了厂里所有留这个发型的女性,大家叽叽喳喳地喧闹:什么时候结束啊,还要上班啊。
负责人说:别吵啦,谁叫你们都留了“大波浪”。
大家笑作一团。
这团笑声里,漏掉了一个人。
这个世界的残忍,就是会漏掉一个人。
人的一生,其实都是在急急忙忙把自己塞进一个类别里。
大部分并不合适,可是囫囵去挤,血肉模糊之后,大部分还可以幸运地苟且。
但总会有什么隐隐作祟。
会不甘心。
会想:是吗?
表面上自然是性别认知障碍。
这里要强调这个认知障碍并不一定就等同于同性恋。
但那个时候很明确属于流氓罪。
这个为什么是罪呢?
为什么是流氓呢?
似乎心照不宜,似乎习以为常。
比起被冤枉了七年更残忍的一个结局,就是第八年界定为你是被冤枉的,放了。
如果坐足八年冤狱,如果彻头彻尾被冤屈,也是一口气梗着可以撑上几分潮暖。
但忽然一个法外开恩,连怨恨的力量都被轻轻拿掉。
自然卸掉了你的关节牙齿,并没有少了该有的风刀霜剑。
于是指指点点,于是夹紧尾巴做人。
于是,没有谁真会放过他,没有谁不是斜着眼睛看着他。
看什么呢?
有经验的人会知道,这种人不会有好下场。
下场慢慢来了。
这场轰动小镇的惨案果然指向了他。
于是他又被看见了。
或者说这也是他期盼的结果,因为悬在天上的靴子终于落了地。
不是宝剑,是软绵绵的靴子。
一个心若死灰的人往往脸带微笑。
他很真诚地微笑,没有讽刺,没有讪笑,没有恶毒,没有含沙射影。
什么都没有,他只是在微笑。
他死气沉沉地建议“我们可以跳过这个阶段”他最后挣扎地询问“现在到什么阶段了”他热火朝天地得出结论“我知道是什么阶段了”相对于小说,电影没有温和地停留在他第一次想结束这一切的时候。
救了他,把他拽了回来。
这个才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个就是天的安排,天的捉弄,天说你别给自己加戏。
这个就是温柔地告诉你:跑不了。
假设许亮出院后找马哲是暴怒的,是撕咬的,甚至再次被捕。
但没有。
他露出了比微笑更为灿然的笑容:我谢谢你。
他终于对这个世界说出了谢谢。
一切都被原谅。
首先,他终于原谅了自己。
就像那大波浪,那微微在风中晃动的大波浪。
喜气洋洋。
花了一部电影的时间,重新感受了下上世纪先锋文学的寓言叙事、残缺留白。
朱一龙在电影前后的人物变化,尤其是敏锐与呆滞的眼神对比,演得很明确,倒让电影本身变得不怎么难懂了。
前60分钟是标准的黑色电影,忧郁的侦探追查连环命案,锁定凶手是疯子;之后渐渐进入马哲的内心世界的动荡不安,此时再出现的疯子不是真实的存在,而是象征着马哲的潜意识或者说“无意识”。
《河边的错误》的编导,先将观众的观影预期引入到悬疑犯罪片的轨道,之后又故意破坏这一类型,使它变得残缺、晦暗难明。
这很符合人们对先锋文学的既有印象,余华早期的文学创作即在此范畴中。
因为观影时心理预期的打断,我们不得不主动去看电影里呈现出的幽暗的社会结构,并重新组织观感。
这也是为什么电影的宣传语会说“千人千面”,因为本片就是得每个观众自我组织起来的一部“残缺的电影”。
片中几个值得注意的细节,能串联起对人物内心的解读:
电影(办不下去的电影院、电影舞台成为办公舞台、摔下的“电影”、燃烧的放映机、影院成为授勋大会的歌功场所)。
这是将“元电影”元素置入片中,寓意本片在叙事上的不可靠,同时也与电影业的现实处境互文。
皮衣/警装(开会时全场警装,唯一穿皮衣的是马哲;拍婚纱照、授勋时穿警装)、三等功(没有纪录、梦里跳落的乒乓球、结尾杀疯子后的授勋大会)。
这两处细节,寓意马哲组织身份的游离。
一方面他无法接受自己被组织同化,无法接受自己老是专干脏活累活,另一方面又骄傲于自己的警察身份,幻想着并不存在的三等功。
由此衍生出的实际解读,则是以下几种:1、马哲因抓捕疯子的压力,而逐渐变疯。
因为疯子是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只会被送进精神病院。
因此疯子就能二次作案、三次作案。
所以马哲在潜意识里只想对疯子动以私刑,唯有杀害才能一了百了,否则工作这辈子都做不完了。
为此,他幻想出自己枪毙了他。
为了逃避责任,在各种压力下只好装疯。
这是道德与法律间的矛盾,是对警察面对难解之案时只能把自己变“疯”的讽刺。
2、凶手也许不是疯子,马哲因对自己探案过程的怀疑而逐渐变疯。
为什么每个去河边的人都战战兢兢的?
有怕被人知道恋情关系的、有怕被人知道自己是异装人士的,虽然不是凶手,但他们每个人都有一种被迫害的心理感受。
这也传染给了马哲,让他幻想自己看到疯子后束手无策,只能躲避,还采用同样疯狂的方式将对方击毙。
这是那个特殊时代给人留下的“人人自危”的心理阴影。
3、马哲就是疯子,全片皆为意识流叙事,是他在脑中的一场臆想,每个受害者都是其人格的一部分。
但这部电影,可能恰恰不需要如上这么实际的解读。
感受它的残缺留白、不知道、不明确,由观者主动拼凑,才符合对于上世纪先锋文学的阅读感受。
全文都是剧透哦首先,影片中一共死了四个人,幺四婆婆、王宏、小男孩以及许亮。
幺四婆婆的死,凶手确实是疯子。
影片中很明显,幺四婆婆是“受虐癖”,她的死可以归结于特殊癖好实施过程中的失控,比如疯子把镰刀当做了鞭子。
后来马哲发现了王宏和钱玲的师生恋。
王宏清楚地明白这个只追求真相的警察并不会为他保守秘密。
“只有死亡才能逃脱现实”,王宏选择死去,或者是他利用疯子杀了自己。
随着疯子拿着凶器出现,其实案件就已经真相大白了。
但凶手是疯子意味着失控。
可以从马哲妻子的控诉中看出,马哲是一个极度理性、拒绝失控的人。
他可以接受凶手是一个逻辑缜密的人,却无法接受凶手是一个疯子,凶案是一次“错误”。
所以马哲仍在寻找所谓的“真相”。
正是因为他对“大波浪”的不断追寻,导致了许亮的死。
许亮宁可被冤枉入狱,也不肯暴露自己异装癖的秘密,被马哲寻找真相的过程暴露了。
他在身体上救活了许亮,却在精神上杀死了他。
许亮选择了自杀,其实也是对马哲的报复。
而小男孩的死象征了马哲精神上已经死去。
小男孩拿着一把木枪装警察,且开心地说“如果你找到凶手了告诉我,我要看看他长什么样”。
他只对于找到凶手这件事情非常兴奋且沉迷,对于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在意,这何尝不是另一个“马哲”。
最后小男孩如愿以偿地看到了凶手,也就是疯子。
对真相的渴望,杀死了他。
“他”是小男孩,也是精神上的马哲。
马哲后来说他开了四枪,少了四发子弹,其实是暗喻这四个人虽然都不是他杀的,但是却由于他在追求世俗上的“真相”而死。
疯子、受虐癖、有悖伦理的恋情、异装癖,因为错误地出现在了河边,被“追求真相”杀死了。
而“追求真相”的人,杀死了他们,也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难以溶于世俗的“疯子”。
ps. 写完之后,脑海里突然出现一句话,人人都在分析马哲,人人都成为马哲。
我写这些解读,又何尝不是在做和马哲一样的事呢。
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关于马哲是否疯了的一些理解:我不觉得马哲疯了,很多看似像梦境或者幻觉的场景,我的理解是导演用来隐喻的手段,人的疯和不疯其实界限没那么清楚。
不存在的三等功,也许事实仅仅只是别人都忘记了,但马哲还记得,导演拍的也是如此。
但是导演又用一些看似是剧情其实是隐喻的情景来让观影者发散思维。
“三等功”是完全被世俗社会认可的标志,马哲是个警察,是主流社会认可的角色,但同时他又是和领导打乒乓球永远不会让球、穿警服不自在的人。
这种游离感,导演用“三等功真的存在吗”来隐喻。
最后他的小孩是否是精神病不重要,每个正常人,都有可能变成疯子。
我们看似在社会正轨上过着普通的人生、有着普世的价值观,但我们和疯子的界限也许并没有那么清晰。
最后那个场景,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却在做和疯子一样的动作。
10%的概率,是马哲孩子可能是精神病人的概率,也是我们变成精神病人的概率,被普世价值观杀死的概率。
我很喜欢余华说的一句话,“你只要把老人写成老人,把大海写成大海,他们就是无处不洋溢着象征的”。
所以说《河边的错误》的存在是在讲一个故事,剩下的部分是观影者来发散来补全。
每个人的解读都是让自己实现了逻辑自洽的一种方式,我的也是。
也许一千观影者会有一万种解读,而我认为每种解读都是对的。
因为重要的不是解读,而是你在电影中感受到了什么。
1/回忆时间设在95年,看电影时心里像是有根“久未拨动的弦”被拨动了……《花心》出来时,我就像那个小警察一样忍不住想跟着哼。
这首歌是高中时一个同学在班上教大家唱的,他还把歌词抄在黑板上,我们有个早读时一起学。
——我忽然很认可这个片子用胶片拍,把年代设在90年代的片子不少,但胶片带来的画面的调性,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人带回了回忆之中。
电影中没有出现街景,但我却想起来电影院确实是萧条了,街上有很多的录像厅与“精品屋”(玻璃风铃开始引领浪漫而脆弱的想象),哲学和诗歌热潮渐退而还有余波,刑事案件的流言此起彼伏。
余华的小说原著发表于1988年,不知道电影为什么要把背景后延了几年,但从原著中得以了观念、人物、结构之后,90年代的美术与音乐给这个故事换了皮囊,这个皮囊的质地更复杂些,80年代的先锋文学是剔骨剜肉地要与过去作别,90年代则是茫然的——不知前路,谁知道接下来的30年我们能这样“发展”啊!
90年代的视听设计让故事有一个厚一点软一点的底托着,马哲的执着/迷茫的双重属性也更有着落。
看到有短评说电影中的北方口音是硬伤,确实是,有个女警察特别标准掷地有声地说个”行!
“时,我也出戏了,那个后鼻音南方人很难发好。
但总体而言,因为我已经很进入状态,听到这声”行“赶紧选择忽略,不让它影响我的状态。
——一个电影总会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给每个人带来的”不对“的感觉是或大或小的,比如口音问题,有些观众就忍不了,但我就忍了,一般来说我看电影是抓大放小的,有些小的瑕疵即便明显,但如果无损大局而大局又有很精妙深刻的地方的话,何必抓住一点不对的地方全盘否定呢?
岂不是自己也损失了观影的快乐?
当然这跟每个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每个观影者都有自己的感受自由,而且比较苛刻的观众,其实有利于导演更严格点省视自己的作品,对创作来说不是坏事。
另外还有评论说这个片子模仿《杀人回忆》而未及,这可能是客观的,《杀人回忆》可能更完备,更完美,但就我个人的观影感受来说,《河边》的沉浸感强太多了,一方面是它那么直接地用物质手段带来经验层面的共振,这个我觉得是电影很核心的东西。
另一个是它有一个很好的文学文本的支撑,文学引领着电影创造新世界,这是张艺谋陈凯歌的早期作品的深度来源,他们后来都放弃了这个路子,觉得电影自己行,其实不一定。
作为一个对当代中国电影还比较熟悉的观众来说,觉得魏书钧走回了一条值得回去走的老路。
也就是说,我不觉得这个电影完全在模仿《杀人回忆》,余华给出的内核不是《杀人回忆》有的。
另外就是当某个新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有点像某个名作时,就一定是毫无意义的模仿吗?
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的类别其实是有限的,观察到某种相似之处不难,简单判断优劣也不难,但在怎样的语境中做了怎样的尝试,方法与题材/主题之间有怎样的不同关系,这个也许更值得辨析。
2/元电影以上的讨论有点像是为电影的不足之处洗白,其实真的不是,因为我之前并没有特别喜欢魏书钧的电影,我觉得他拍得挺好,但他的主题有点狭窄,就一直是关于”拍电影“。
《野马分鬃》说的是”我想拍电影怎么这么难“,《永安镇故事集》说的是”我想拍好电影怎么这么难“,对于导演来说,他念兹在兹的是”拍电影“这个事情,别的事情都没有那么重要,所以《永安镇》这个片子给人一种感觉是:前两段的主要人物都是女性,他也真的关注女性的种种困境了,但是最后一段突然来了个转折,还是我们男的拍电影拍不好是最痛苦最痛苦的!
就好像一个男生,他有在听女朋友说很难受的事情,女朋友说”我刚才说什么你有在听吗你复述下!
”时,他真的能复述出来!
但是……他一掉头还是和哥们玩莫名其妙的脱裤子游戏去了(此处加一个捂脸表情包),那才是他真正的痛苦和真正的快乐〜“拍电影”作为电影的主题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种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最近几年相当多(马上想到的就有《情书》、《裂流》),它从侧面折射了,男导演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拍电影”,他们更能热忱地以拍电影为志业。
但我刚好今天听到大张伟老师说了一句话叫“把欲望当志向”,感觉这句话触及到一点问题,就是这种热忱里混合了欲望与野心,所以作品成片后反而受到影响,《野马》还好点,因为人物的欲望是受挫的,虽然最后整的那一下挺让人无语,但总体还是让人能共情,愿意站在人物这边,《永安镇》中导演的创作困境就让普通观众蛮难共情,因为归根到底,并不是处境太难,而是因为欲望太大,太要好,不然光是头一个部分的故事,展开了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好长片,但那样也许就太简单了,太不厉害了。
用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来反转,是一种方便的甚至真诚的处理方法,但也有风险就是,结构削弱内容,最后的落脚点在“男性创作焦虑”这个过于自我和狭小的点上。
写到这里,想到《这个女人》,阿烂拍的《这个女人》也可以算有个嵌套式结构,但导演对人物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创作的关心,方法是为人物服务的,是一个女性导演对女性处境的“站在一起”的关切推动着这个电影,所以最后那个反转,真的是轻盈的。
说回到《河边的错误》,魏书钧依然在电影中把“对电影的热忱”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这略有点路径依赖,但也许是他想搞“魏书钧成长三部曲”?
搞完这三部曲他就真正成长了?
可以抛开对“电影”的执念拍电影了?
也许这种对电影的爱与依恋,是他内心那么重要的东西,他把电影当作本体而不是方法,他拍电影是要追求电影本身。
李安对电影的热忱一眼而见,但他并不用在电影中反复表白,他用拍各种类型的电影,把各种类型都拍得那么好来证明自己的热忱。
当然表白本身也不居于劣势,有些人不喜欢说出来,有些人喜欢说出来,都是爱就没什么高下之分。
在《河边》里,我觉得不论是在电影院里办公,还是马哲用放映机看材料,都还挺自然的,融入到叙事中的表白,并没有使人物的重心发生偏移——马哲想的还是破案,不是拍电影,略有点过的一个地方是梦境中,三角架着火了,马哲抱着三脚架跑,扑通跳到河里去了——我可以肯定,这个时候马哲是让魏书钧附体了。
它过就过在,创作者跟人物抢了起来,抢一个高光时刻,抢一个到底是什么最重要。
但毕竟这个电影的精神向度还是在余华/加缪的掌控之下,三角架也烧了,人也跳水里了,就有一种抢不过的感觉……看到这里甚至觉得有点惨,觉得导演也痛下决心要放下元电影这个拐杖了。
3/符号总体说我是很喜欢这个电影的,在看电影时,真正地沉浸进去,甚至被揪住了心,中间好几段看得心怦怦跳,完全与马哲同呼吸。
有一个地方在叙事/观念的同构上我觉得做得非常精彩,马哲在后半段有一个梦境的段落,他自己明白是梦境,但再往前推之后,就是打死疯子那个,也是臆想,但在他的脑子里,这就完全是现实了,最后用子弹再反转过来。
——在电影中现实与梦境的交织,想象与真相的融合什么,好像很容易,其实很难,只在一个平面上呈现,说它们融合了,那也算,但其实没什么了不起,不难操作;但是要在一个纵深向度上把观众也带进去,也以假为真了,其实还是难的,然后最后还能翻过来,在现实的层面上落住,这个挺难。
不是比较简单地说“模糊了界线”啊什么的就很高级,《杀人回忆》最后是空落落的,但《河边》不是,《河边》是回到现实而依然空落落的,这个并不比《杀人》差。
《河边》的厉害之处,在我看来是魏书钧在不拍“拍电影”这个主题时,体现出他真的是有才华的,他在层层推进的叙事中把观念/人物统合在一种状态中,这种状态是用视听语言来表达的,能与原著互相阐发。
最后为什么说说符号呢,因为这个片子的观念性很强,纯用景观和人物有点难,所以还是用了些符号来点题下。
有些符号我觉得很妙,也有些觉得不好。
不好的比如拼图,首先是我对90年代的回忆里拼图这个事情好像还没流行起来(这里不那么肯定,是不是我的记忆有误或者有限),但拼图这个就是太直给了,前面妻子在拼图已经比较生硬,后来马哲还把拼图中间掏一块扔了,简直令人发指啊!
好的比如一群长波浪的女孩吱吱喳喳,还有那群鹅,都既是很自然地出现在叙事中,又很有趣,太妙了,马哲在鹅群中踢门把脚踢进去也很妙,反正我觉得见才华的地方是把脚踢到门里去,不是抱着三脚架跑哈哈。
还有一个重要的符号是乒乓球,核心意象应该是乒乓球做布朗运动那个地方,但为了这个铺垫得很长,局长任重道远地从前面就要从篮子里拿乒乓球,最后还在梦境又出现了局长和三号球。
从很个人的审美上说,这个符号还是给得太明白,但是往往有些事情不能从小毛病来判断。
虽然太明白,但是如果这个电影完全没有乒乓球这个符号呢?
会更好吗?
会不会就过于不清晰了?
在不明白与太明白之间,如果没有一个最优解,那么次优解也是可以成立的。
而且也涉及到一个导演的风格问题,他就是这个风格,他能做得自洽,那就不能以自己的观影偏好去判断好不好。
4/一点吐槽为什么让康春雷演疯子???
他有一点点疯子的气质吗???
最后看到马哲和疯子对戏时是康春雷时,我真是太太太郁闷了,把朱一龙都给拖下水了好不好。
我真的是很爱这个片子,才会这么生气。
(今天早上去看的早场,只看了一遍,有些细节可以有没记清楚有误,等明天二刷下再来补充。
对于一个影评人来说,不能拉片只能看一遍就写评论,风险是很大的。
但这个片子激发了我的打字欲,就把真实与真诚的一刷感受先保留下来下。
)
没想到就连拍这种犯罪悬疑类的电影,魏书钧依然能保持自己前作形成的那种独特风格。
秉承着“中国电影全部玩儿完”和“为了华语电影更美好的明天”的调侃态度,魏导和编剧春雷给原本简单的故事疯狂加戏,连余华看了都得直呼“好家伙!
”“电影没人看了,电影院开不下去了。
”
拆电影院招牌的时候特意掉落的电影两个字。
这可真是“电影”最接地气的一次。
王宏和女友的录音带戏份让人很惊喜,搭配上听录音的不同场景,视听设计的很棒。
表情包,“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给您劈个叉吧”竟然被马哲的徒弟当成才艺用来泡妞,还美其名曰传统武术,真是笑死个人。
还有把刑警队办公地点搬到电影院里面,直接让观众看电影的同时顺便看话剧,这种趣味在其他同类型电影里是难以寻觅的。
比如给原著里没什么存在感的马哲妻子,增加了妈妈的身份,更加以10%的几率,赋以马哲孩子可能出现智力问题的设定,这样无疑在原著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新的互文。
即马哲害怕自己的孩子会成为下一个疯子。
马哲看着幻灯片放映机做梦的那组镜头非常棒,燃烧的电影机,燃烧的幻灯片这种镜头互文。
上帝视角般的主观镜头,魏导用各种诡异画面描绘马哲的潜意识,其高超的影像创作能力锋芒毕露。
不过本片在使用胶片做出年代感的路上走的过于遥远,太多的虚焦、雪花噪点和抖动,其实并不是特别的必要。
因为本片在通过选景、美术和服化道打造年代氛围上,已经做的挺好的。
特别是那个办公室里的乒乓球台和散落的乒乓球,简直神来之笔。
马哲在寺庙里开枪时单孔留痕的背景是钟馗捉鬼,这是隐喻马哲是钟馗。
而疯子在河边捡起马哲的皮衣穿上,内里却是病号服,这是隐喻马哲的精神出了问题。
其实余华原作的本意并非如此。
本片最符合余华原著创作意图的改编是马哲给许亮签转院通知,正是这种担当才让马哲最终犯了错误。
也就是在河边除掉疯子保一方平安,自己自首承担罪责,是为河边的错误。
但是最终魏导选择了另一种创作思路,即让马哲再次抓获疯子,荣获三等功。
不得不说,整个故事的改编让人出乎意料,我几乎都能隔着银幕感受到导演脑子里每天不断冒出鬼点子的状态。
他的创作灵感是喷涌而出的。
但是在实现原作意图上,魏导很明显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这几乎算是一种魔改了。
不过我认为,这个故事还是可以拍出更好的结局。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才华横溢的作品,片中常常有灵光闪现,但也只是灵光闪现而已,魏书钧并没有很成熟很完美地打磨出一部作品,我依然认为他应该更慢下来沉淀自己而不是急于展示那些还未成气候的天才想法。
也许,魏书钧更适合去拍的,是韩寒写的故事吧。
最后的最后。
看得出余华对朱一龙很满意,他演出了他想象中的马哲。
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
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是自鸣得意的手淫。
——余华《河边的错误》后记剧透预警剧透预警剧透预警公众号:影探(ttyingtan)独家发布>>>>总评<<<<先说影片的整体感受。
相比于类型片和商业片,视听略寡淡,但富有张力,叙事也有些问题,但好在环环相扣。
将90年代那种遥远、厚重又模糊历史感,以及那种求而不得、似有还无、困兽犹斗一般的挣扎与迷惘表现得极为精确。
很有《杀人回忆》的感觉。
应该是参考了《杀人回忆》很多人看完《河边的错误》,都不愿离开电影院。
好像等的足够长,片尾的字幕就会给出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
原著作者余华早已给出答案:“河边的错误是什么错误?
我也不知道,就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错误”。
图源影片特辑-余华采访影片的导演魏书钧也很坦白:“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影片特辑-导演魏书钧
原著作者余华老师>>>>凶手·手法·动机·证据<<<<相比于原著,影片确实给出了比较清晰的答案。
首先。
死了几个人?
很简单,4个人:幺四婆婆、诗歌老师王宏、理发师许亮、小孩。
其中。
杀害幺四婆婆、王宏、小孩的都是一个——疯子。
理发师许亮,是自杀。
虽然马哲后来心智逐渐失控,无法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但恰恰在他超现实的梦里,影片告诉了观众真相。
请记住这句话接着是第二个问题。
>>>>疯子是怎么杀害他们的?
以及动机是什么?
先说幺四婆婆——她死于和疯子之间畸形的关系。
死于疯子的失手。
这一点需要结合原著。
在影片中,马哲在房间里发现了鞭子以及天花板上的鞭痕。
但挨打的不是疯子,而是幺四婆婆。
在马哲梦中,幺四婆婆自己趴下,自愿受鞭打,还说“可惜只能死一次”。
在原著中,幺四婆婆和疯子畸形的关系表达的更为充分。
她把疯子既成儿子(原著还有让疯子吃奶的段落),又当成丈夫。
同时还暗示了她有一定的受虐倾向(与其说受虐,不如说享受有丈夫的状态):“‘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
’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
影片中的下跪,则将老人迷恋在当时见不得人的SM,表达地更为明显。
但疯子呢?
疯子哪懂什么SM?
在他的眼中,鞭打是种互动,每鞭打幺四婆婆一次,她都会发出愉悦的呻吟声。
她可能甚至在之前的“互动”中提到过那种痛苦到濒死的快感,所以疯子才会下手越来越重。
直到最后这一次……
第二个受害者是诗歌老师王宏。
有人说他是自杀,因为他带了遗书。
但他自杀为什么还要约铃?
在她面前自杀么?
不,因为他没想自杀。
他本是想和铃做诀别,他带的是“诀别书”,而非“遗书”。
而且诀别书中有提到“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但我食言了”。
说明他没想着要“死亡”。
影片中还有一个靠近他的主观镜头。
这都说明他并非想自杀,现场还有第二个人(明显不是铃,铃在家)。
至于他和铃的关系,影片并没有明说,而是暗示。
他们可能是婚外情(铃是小三),也可能是师生恋,总之是那种,在那个年代,见不得家人见不得同事,见不得光的关系。
错就错在他选择在河边和铃诀别。
疯子没了幺四婆婆,也会找人来代偿之前的“互动”,在疯子的认知里,河边就是“互动”的地方。
疯子在河边寻找幺四婆婆,宏在河边等待情人。
那条河,见证了一场错误的相遇……见不得人的SM,和见不得人的地下情,都被一个疯子在河边毁灭。
第三个是小孩。
有路人看了疯子的照片进行指认,这场凶杀,板上钉钉。
但疯子的动机呢?
不是因为疯子要灭口(疯子是真疯,没什么复杂的心思),而是因为疯子想跟他玩。
影片开头就提到,孩子们会向疯子扔石头,疯子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没有砸到他身上一样”。
所以,在疯子的认知里,拿石头砸人,和鞭打幺四婆婆一样,也是一种“互动”。
而这个孩子,很可能之前就砸过疯子。
所以孩子转过身,一脸放松和嬉戏的神情说:“原来是你啊。
”但这次,疯子又在河边犯了错。
事实上,小孩被他自己原本对疯子的恶意所毁灭……
影片在超现实的梦里交代了所有真相。
但这也正是让观众迷惑的原因,明明是梦,却是真相。
观众不愿相信。
就像马哲一样,明明幺四婆婆案凶器、指纹、血溅都很一致,很明确,凶手就是疯子。
就是这么简单。
但马哲不愿相信,“这么寸”。
他是一个严守原则,讲求证据的人。
真相对于他来说,需要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手法,和最终证据,缺少任何一个,真相都不是真相。
“真相”很简单,但如果你只想要上面这些表层的真相的话。
那这部影片将毫无意义。
余华在原著的后记中写到:“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
马哲想给自己一个说法,给自己一个真实。
他对自己内心想要的真相偏执和疯狂。
这也直接引发了理发师许亮的死。
许亮被判流氓罪入狱8年,但“真相”是有人作伪证,他做到第7年就被放了出来。
他不是流氓,这是“真相”。
但他已经知道,他的“真相”不重要。
就像原著里写的“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
从他的言行举止,我们就能看出他当年对“真相”的挣扎。
他辩解过,申诉过,哭喊过,但无济于事。
最后审判出的“真相”就是他是流氓。
从那以后,他就变了。
看似狡猾,实际是卑微和绝望。
所以他会说“不是我干的,但这不重要嘛”。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嘻嘻哈哈,但内心却在滴血。
他有异装癖,在那个年代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
所以这次他不要真相,不想自己的事情被揭穿,只想略掉流程,快点被定罪。
但他遇上了为“真相”执拗的马哲。
拗不过,于是他想体面地死去,所以他服安眠药自杀。
但马哲把他给救了。
所以他对马哲是复杂和矛盾的:一方面他感恩马哲的救命之恩,只有马哲在生死关头,在领导、护士、医生都不敢负责等待家属签字的时候,敢为救命签字担责。
所以他亲自跑去给马哲送锦旗。
本应该送给医生的“救死扶伤”却送给了马哲,何其讽刺。
但另一方面,他恨马哲。
为什么马哲非要为了他自己想要的“真相”,让所有人都知道许亮最想藏的秘密?
在那个年代,一个公开的异装癖,无异于死刑。
所以他“计划好了”,戴上他喜欢的大波浪,一跃而下,正好砸在马哲的车上。
许亮死后,马哲开始动摇。
马哲越发接近自己想要的真相,揭露越多别人不愿公开的秘密,越促成了别人更多的污名和死亡……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这都是在当时难以被接受的东西。
如果他听局长的话直接定罪结案,就不会有后面的案件。
他们也许就不会死。
>>>>那么,马哲到底得没得过三等功?
马哲如此执迷真相,一是因为他本身是个好警察,二是因为他想为集体争光荣。
他坚信,自己在云南立过三等功。
但①家里找不到勋章,②“这边没记录”,③云南的朋友也说从没有(还说他整天醉醺醺)。
这些客观的线索都足以说明,他没有得过三等功。
为什么他就坚信自己得过三等功呢?
因为那是他想要的“真相”。
现在单位需要评先进集体,他可能也觉得自己在云南的时候,应该得三等功。
但从他打乒乓敢杀领导的高球来看,他不会拍马屁,不会圆滑。
所以很可能,在云南他确实有资格也有机会得三等功,但领导没有给他。
这成为他一个心结。
所以,困兽犹斗,成为一种常态;求而不得,成为一种执念;这种执念最终取代事实,成为一种“真相”。
>>>>那么,马哲是什么时候疯的?
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马哲的“疯”不同于疯子的“疯”,马哲是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他的执念。
从马哲记得自己获得过三等功那时起,他就难以分辨真假了。
可能是他出现幻觉,也可能是他的记忆逐渐被他想要的“真相”所覆盖。
比如刚开始,马哲老婆头发明明是直的,但到后来却成了“大波浪”。
因为“大波浪”逐渐成为他查案的重要线索。
所有大波浪,都是嫌疑人。
以至于最后,许多女人在他眼里都是大波浪,包括他老婆。
所以他会看到拼图是完整的,明明自己扔掉了一部分。
以及他在老婆面前抽烟喝酒,刚正不阿的马哲会在怀孕的老婆面前做这种事?
都不是真的 。
在照相馆他发现路人照片里有疯子,以及在饭店看到疯子狂笑。
这些也不是真的。
所以他记得自己开了4枪。
第二天检查却发现枪里还是有7发子弹(3颗被剥落后,没有画面,但有4颗子弹被剥落的声音)。
最后他在河边杀死疯子是真的。
因为这个疯子身上还穿着病号服。
这时,马哲的身份也发生了质变。
他在河中浅下又浮起,就像那疯子一样。
马哲和疯子的灵魂在河中交融。
马哲从大队长变成了一个杀人犯。
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疯子。
“真实”毁灭了,取而代之的,是马哲想要的“真相”。
疯子只是个符号,他是隐藏在那个时代中的凶手,真正的凶手是“时代”,而马哲想要的真相,其实是“命运”。
>>>>那么最后,他的儿子是智障么?
这一点,影片的暗示已经很明显。
虽然医生说只有10%的可能。
但马哲儿子洗澡时,把玩具丢在水中衣服上的动作和疯子一模一样。
影片很残忍的告诉你,孩子,是个智障。
马哲摆脱了疯子,但没想到,他要抚养一个“疯子”。
继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之后,马哲也有了一个难以被社会接受的东西。
一个智障儿子。
命运,何其讽刺。
命运,就像马哲的车牌号一样,31415,是圆周率。
它是无理数,不会循环,却无穷无尽,和命运一样,没有准确的答案。
用余华老师的话说:“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命运的嘲笑<<<<但我现在要告诉你,上面的所谓“解析”只是一种猜测。
上面的问答其实都是逻辑陷阱。
比如。
与其问,马哲的儿子是智障么?
你更应该问——马哲的孩子打掉了么?疯子真的被马哲打死了么?
最后马哲被授三等功是真的还是假的?
疯子明明没有攻击他,他却突然把疯子打死,马哲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反而荣获了三等功?
最后一个段落影片的光线色调都变得明快和温馨。
和之前的画面感觉格格不入,显得失真和梦幻。
那么有没有可能,这些都是马哲的想象?
现实中,马哲沉溺于河中,这些都是他濒死的幻想……一年后的孩子根本不存在,现实中他的儿子可能早已被打掉。
既然已经知道,云南的朋友说马哲整天醉醺醺。
那么,马哲是不是早在云南,早在认识妻子之前,就已经分不清哪是真,哪是假?
马哲是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他的妻子是真的么?
疯子是真的么?
还是马哲,其实就是那个疯子?
“任何一个命题的对立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
”原著更为精妙,你甚至无法确定凶手是否只有一个人。
现在,你会发现“真相”忽然又变得遥远。
它就像π不断出现的下一个数字,忽大忽小,无尽且无常。
这才是影片的意义。
客观的真相就是马哲梦中着火的胶片摄影机,已经成为灰烬。
马哲还死死的保住,真相明明就在胶片里,但他不可能看到。
退一步讲,即使他看清了客观的真相,他会相信么?
实际上,不止马哲,我们每个人所坚信的真相,都不是客观的,而是我们自己最想接受的。
河边。
是婆婆的嘲笑,宏的嘲笑,疯子的嘲笑……那都来自命运的嘲笑。
比起影片。
我更喜欢原著最后的荒诞。
原著中,马哲最后杀了疯子。
局长为了帮他脱罪,教他在医生面前答非所问。
耿直正义的马哲岂会靠装疯卖傻钻法律的空子?
但在医生一次又一次重复的提问下。
马哲终于撑不住了,他答非所问。
局长和妻子笑了,以为他终于可以骗过医生。
但没想到他的回答越来越离谱,直到医生说:“让他住院吧”。
马哲是成功骗到了医生,还是真的疯了?
局长和妻子目瞪口呆。
观众和读者觉得荒诞和可笑。
每个观众都怀揣着自己得到的真相和答案,觉得自己懂了,但其实还是那句话:
文/女神的秋裤2023.10.22凌晨3点/青岛更多影片解读:【当邪恶潜伏时】深度解析——上帝已死【电锯惊魂10】你不知道的10件事【灵媒】深度解析——两个家族命运的碰撞全上帝视角看懂《信条》:尼尔才是男主最伟大的钳形攻势【咒】深度解析+你不知道的10件事打开时间,生于虚无——你并没有读懂《降临》的悲伤————补充————原著是余华老师于1987年创作,影片将故事背景改到了1995年。
一些观众会觉得影片画面模糊,像2K摄影机没对好焦。
那是因为采用了16毫米胶片拍摄,特意营造的90年代的胶片模糊感(但对焦应该还是有问题)。
很早就有人找余华老师改编这部作品,包括张艺谋。
但最后都没有成。
余华老师说,最让他满意的,是影片丰富了那个年代生活的质感。
天线电视机,大皮衣,毛衣毛裤,二八大杠自行车……
余华说,这是一部关于生活的电影。
我很同意。
我还想补充说,不要太在意答案。
商业片和类型片基本有问有答,有仇必报,但不要被这些电影惯坏了。
没答案看不懂就打一星,没必要。
不是所有的电影都会给你答案。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答案。
重要的是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你解构了除了答案之外的某些东西。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类电影的评论时,我都会有一个疑问:大家是真的觉得好,还是为了显得自己有格调能看懂文艺片才给出很高的评价。
看过余华老师的几个作品,很喜欢他刻画的那种生活中命运面前人物的无力感,但我确实是第一次知道他之前还写过类型小说。
因为非常期待主创团队的对谈,所以在排队领电影票的时候我把小说给看了。
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在思考,如果我是导演,我会怎么呈现这个故事。
他看起来情节很强,但你看到最后会发现,故事想要表达的东西,并不是悬疑案本身,他关注的是人的变化。
我粗浅的理解是,马哲在破解杀人案的过程中,他找不到关键性证据,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是疯子,但是在既无法给疯子定罪结案更无法让疯子为杀人行为付出代价的现实情况下,马哲把疯子杀了,于是他自己也变成了疯子。
表现一个正常人在和疯子接触之后被影响最后成为疯子的心理变化。
除此之外我觉得小说也反映了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生活照顾问题及社会负担等等的思考。
在理解了小说的核心以后,我发现这个电影的改变难度确实非常之大。
电影是重情节的,那么对于核心是心理变化的题材,就非常依赖于剧本刻画和演员的表演。
导演拍的很用心,朱一龙演的也很好,但我认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局限就注定了对于这个故事的改编是无法超越文字描写的,注定不会产生那么强的回味和震撼。
余华老师在映后交流中说:小说是烘云托月,电影是拍月亮的。
所以这种只给结果的方式就只能观众自己体会内核了,大家看不懂也是正常的了。
在我看来,如果一部电影让人看不懂,那么不管你要表达的东西多么精彩多么深刻,也不能算是一部好电影。
只能说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是很好的呈现了,如果先看小说或者看两遍以上电影观感会更好一些,反复考究电影的细节以后会觉得电影还是不错的,但是一部对观众要求高的电影我认为不能算好电影。
《河边的错误》很好看,而且不晦涩,看得很明白。
一个刑警队长,不顾上级压力和精神疲惫,执意追查连环凶案,最后发现真相跟自己想的截然不同。
电影有些地方神叨叨,剧情交代不按套路出牌,加上气质比较文艺,都给人一种处处不简单的感觉,于是对它的深层解读成了一种风尚。
有人说,这是带观众放弃理性,去体验一种现实的虚无。
也有解释说,电影是在表达人的理性与不可知的世界的碰撞。
我得说,他们的理论读起来很有趣,也有丰富的哲学思考,但类似这样的解读,明明就忽略了一个重点——朱一龙扮演的这个刑警大队长马哲,在任何方面就不是理性的代表啊。
甚至他做的判断,他的许多言行,恰恰是反理性的。
马哲出场看起来精明干练,但他的糊涂从接手案子就有征兆。
第一个死者出现,首要嫌疑人是村里的疯子。
村民说,这疯子很温顺,小孩拿石头砸他,他都没反应。
一个理性人会很清楚,被石头打了不反应,正说明此人大异常人,性情不可捉摸,根本无法确定什么会让他发狂杀人。
马哲却不太愿意接受这种可能,认定疯子杀人缺乏动机,只是吩咐把他关起来,也没有派人详细研究他的行为模式。
后面我们看到,疯子就那么随便被绳子栓在长椅上,拖着四处走动,旁人习以为常。
后面疯子被转到其他看守环境,逃跑继续犯案,某种程度上马哲也对后几条人命有责任。
而他在干嘛呢?
非认定了这案子不是疯子杀人这么单纯,一心要循着另一条思路找线索。
这不是理性的表现,这是强迫症和控制欲的症状,总觉得凡事应该按照自己的规则来。
他在家里的戏也印证这一点,妻子提到他详细规划了两人生活的每一步路径。
但面对孩子有百分之十疾病的可能,他却束手无策,也没法理解母亲已经对胎儿有的感情,提出打胎引得夫妻失和。
面对概率问题,一个理性人会面对风险找最优解,而一个强迫症才想避开不确定性,事事如己愿。
那就势必为了保护自己的执念,作出许多不理性甚至到荒唐可笑的事。
再回到案件看,顺扯出来的几个嫌疑人,虽然各有秘密,讳莫如深,但地下情、异装癖什么的,离杀人动机还是有一段距离。
马哲也是个资深刑警了,问问口供,也知道这些人八成跟此案无关,至少是远不如疯子的嫌疑大。
许多网友都知道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但他就是一门心思往这没有谱的地方钻,偏偏不肯接受最直白的解释。
这别说理性了,就算头脑清醒都算不上,不能衡量客观利弊,非要钻牛角尖,跟自己过不去。
甚至其中一个受害者,可以说就是被马哲钻牛角尖间接害死的。
电影里还有条线,马哲找不到自己的三等功证书,查不到记录,问旧同事也说没印象。
压根就是他记错了,这东西不存在。
这表明他的脑袋在更早的时候已经出了问题,而他儿子的疾病基因,恐怕也来自他这边。
到后面就更离谱了,马哲拿着装满子弹的手枪,跑到局长面前信誓旦旦说自己击毙了凶手。
局长问他怎么回的家,他竟然直接说喝醉不记得了。
就这个精神状态,这个思考水平,已经比《丁丁历险记》里的老醉鬼阿道克船长都不如,不可能在一部现实主义犯罪片里破案了。
其实电影前半部进展颇为明快,命案、磁带、火车、工厂、目击者,顺藤摸瓜一环环扯出来,线索断了又来一条。
节奏上更接近商业悬疑片,马哲的头脑也还灵光,作出了一些靠谱的推理。
注意这时都是马哲带着徒弟跑现场,与其说是他让徒弟长经验,不如说是徒弟在护着他的状态,让他别跑偏。
等到后面办案方向受到阻挠,徒弟也越来越不认可他那套,马哲就几乎是独来独往了。
没人随时在旁边稳住他,他被执念带着跑,办案思路无中生有,一脚戳进大门这种《白头神探》的无厘头梗也玩出来了。
他还不断陷入各种魔幻色彩梦境/幻觉。
又是主视角还原命案现场,又是被凶手被害人群嘲,又是抢救失火放映机,又是寺庙追踪击毙疯子。
最后精神实在无法支撑,直接撂挑子全交给徒弟,反而案情告破,荣誉加身。
早这样多好呢!
他跟局长的几场对手戏,更说明问题。
马哲无论坚持申请调查,还是突然要辞职,都像极了那种叛逆警探破大案的经典角色形象。
局长起初的塑造,也容易被划入代表着官僚主义、冥顽不灵的刻板上司。
但其实他可是个机灵人,斥责马哲报告写得烂:你要看证据链,要围绕伤口形状血液喷溅……听听,这才是理性的办案人该说的话,该关注的东西。
局长显然非常了解和器重马哲。
能当上大队长,平时办案肯定得力,立过不少功。
所以局长好说歹劝让他放弃没用,也顶着压力,稍许纵容着他的一意孤行。
后面实在拖不下去,上了几句大词让他辞不成职,逼他走唯一的路——把责任交到徒弟手上。
果然这么一来,案子也结了,精神状态也好转了。
局长厉害,懂破案,更懂人。
其实要说代表理性,片里几乎每个主要角色都比马哲更能接近理性。
他们也许没有他的破案头脑,但至少精神稳定,不会把不存在的想成存在的,把显而易见的忽略不见。
而马哲在追捕疯子的过程中,自己越来越像个疯子。
他从一开始理性轻微崩溃,到后来理性严重崩溃。
整个电影从他的视角来看就是一个:糊涂蛋,瞎破案,越破越麻烦,差点自己都玩完。
这片骨子里也跟很多人提的《杀人回忆》不像,除了年代感偏远地区连环凶案这些大前提,从主角到主题都不是一个频率的。
我不清楚原著怎么写的,只看电影的表现,就是一个瞎较真却自以为严谨的警察,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状态遇到了一个错误的案子。
他越査方向越歪,做了许多糊涂事,精神也越来越失控,最后不得已放弃才迎来曙光,看似完成了疗愈。
什么理性碰上不可知?
分明是反过来,一个很不理性的人碰上了很可知的现实,惊觉小丑是自己。
直到退出案子,他在脑海里浸泡进冰冷的河水,又挥舞石头把(脑中的)疯子打死,才开始回归正常。
一年后,三口之家沐浴在阳光,其乐融融,但突然之间,孩子身上又露出疯狂的痕迹。
这是恐怖电影的一类公式结局,暗示魔怪并未被消灭,悲剧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延续。
电影中施展了一些障眼法,比如强调那些“上头的压力”、维护集体荣誉、市局斥责办案不力,都像是对“正义”的阻挠。
给马哲的逆行增添阻力,增加他行为的合理性,给他的失心疯打掩护,让他显得像个英雄。
看朱一龙在各种角度灯光下都非常漂亮的颧骨,更让马哲仿佛带着黑暗中唯一求索真相者的孤勇之光。
这种光芒也许动人。
但最后我们得面对现实,它跟理性无关,只来自疯子的执念。
一直自诩为文艺青年,因为二十年前的毕业论文就写的是侯孝贤。但是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不配,因为什么文艺都看不懂了,只配花钱到电影院里去睡觉。
本片的高潮真的在许亮笑意盈盈地送完锦旗之后,马上就跳楼自杀,反讽马哲的这一刻,达到高潮。此刻,艺术已成。
坦白说,我是看了影评才明白了电影拍的东西,刚看完时是莫名其妙的没懂,难道是年纪大了?额。
最喜欢马哲把拼图碎片抓起来丢进厕所冲走,后面又看到墙壁上完整的拼图那场戏
没什么期待所以比想象好不少。风格复古回到了八十年代的《最后的疯狂》《银蛇谋杀案》,虽然没太多特殊但这年头稳稳当当的银幕感觉稀有,看着挺舒服。但越往后人物关系处理的越简略,除了主角剩下的人都越来越脸谱化,刻意的省略和留白也没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后三分之一也许是被意向化的预设主题直接牵引或者是要打破过分沉闷的气氛,开始抖机灵拔升立意,于是影片一路走低下行,神散而不能回魂。我想起当年也去了一种关注的祖峰导的犯罪片《六欲天》,那片虽然拍的粗糙多了,但是越往后越有股凝神一击的蛮硬,给人留下挺深的后劲儿。相比起来,本片形状质感雕琢地挺细致,但观看中期待地那隔山打牛的力道最后没看见踪影。因为不看国产剧对朱一龙不熟,所以上半场常有梁朝伟在眼前晃的错觉,想来是发型和妆容都暗靠《无间道》中的陈永仁。
故弄玄虚。1.先锋不意味着故事的零乱。2.抽烟并不能说明一个男演员的演技有多好。
看不懂不就是难看吗,说那么多限制性前缀归根到底就是难看,谈什么艺术我都笑了!
看完这部电影只觉得命运,何其讽刺,就像马哲的车牌号一样,31415,是圆周率,无穷无尽。它不是一个常数,和命运一样,没有准确的答案。用余华老师的话说:“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任何一个命题的对立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原著更为精妙,你甚至无法确定凶手是否只有一个人。现在,你会发现“真相”忽然又变得遥远。它就像π不断出现的下一个数字,忽大忽小,无尽且无常。这才是影片的意义。
放过余华吧……当一部电影需要映后来补充说明,那这部电影拍的有什么意义?
跟贝尔的《机械师》类似,披着悬疑片外衣的精神分析电影,核心在于展示内心世界,描述现实的投射带来的身份的错位。不过最大的亮点还是摄影和音乐设计,尤其那个一镜到底的主观梦境镜头非常惊艳。
余华老师亲口评价说,这个小说改编起来有陷阱,不是那么容易。自此我彻底折服于余华老师的情商~
朱一龙这身皮夹克总感觉在看七十年代高仓健主演的日本犯罪片,胶片的影像魅力增添了浓厚的年代感,局长总感觉像是贾樟柯。从梦境开始电影像愁云笼罩的警官一样变得隐晦起来,说意识流吧似乎浅显了一点,较之《杀人回忆》又相去甚远,老中青少四代人好像都扭曲了一般。看了三部导演的长篇,好像很执着“电影”这个符号的使用【W.D.】
曾美慧孜演疯女人不得比朱一龙演疯男人强多了,这种谁来都可以的工具人女主能不能别写了!
影片结束后观众在座椅上久久不愿意离开,纷纷掏出手机搜索这个片子到底在讲啥,总不能走出去说我没看懂吧
#7thPYIFF# 抽掉幕布,把办案的过程搬上舞台,台下无一观众,时代的幽冥却始终在场。前面一半还觉得只是个时代感做足的犯罪片,梦境一场戏一出整个人都愣了,惊觉自己原来和马哲一样,陷入了先入为主的逻辑陷阱里,疯子连同一群死者的嘲笑振聋发聩,或许在生活本身面前,理性和真相不值一提,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成为他人眼中的疯子。命运的荒诞离奇就像这河中激起的涟漪,波纹还未荡到岸边,真相已经沉底,而身处时代洪流的我们,四下望去,满眼苍茫。演员的表现都很出色,朱一龙贡献了一个我个人认为是他近几年作品里最贴合的一个角色,一个勤恳缜密的警察,从理智逐渐走向疯狂,时刻紧绷的弦像是对于时代的某种呼应,而与曾美饭桌的对手戏呈现了难得的松弛感。“花的心藏在蕊中,空把花期都错过。”只可惜命运不似花期,只在对的时间绽放。
比魏书钧前两部好很多,看来白鹤可以期待一下疯子杀人了吗,老太太要他杀自己,诗人自杀,真正被他主动杀的只有目击者孩子。孩子是马哲的一面,渴望追寻真正的真相,死前最后一句话是笑着说“原来我早就见过你了”真相就此消失。异装癖是疯子的未来,他被另眼相待过,也被冤枉过,于是他不想活了。马哲弄清楚了一切,他不想把一切都栽到疯子头上,他想退出,但领导不准,妻子不准,对三等功的渴望不准,于是他被疯子追着跑,被良心追着跑,他杀死了良心,无人知晓。最后疯子死了,案子结了,马哲拿到三等功了,皆大欢喜。但被抹杀的良知会转世回魂,从新生命的眼再次审判你的过错。朱一龙证明了自己是个演员。11.25KINO
被塞了依托答辩的故作高深
5/10。查案节奏拖沓无比,完全勾不起对案情的兴趣;固定镜头偏多,但也没营造出什么氛围感;那段重回案发现场的梦的应该有模仿伯格曼的《假面》。朱一龙一脸痴呆演完全程,配上他脸上抹了不知多少斤的阴影,真像一个坐了十年监狱才放出来的犯人;谁再吹他“小梁朝伟”,建议多晃晃自个儿脑袋里的水。
勉强三星吧,严格来说这完成度是无法及格的,本着还是想多鼓励华语犯罪片在日后继续突围的勇气。看似是个体问题,实则是集体问题;看似是道德问题,实则是社会问题。前半部分拍的比较沉稳,后半部分又崩的很彻底,问题在于先前积攒了过多不必要的组构元素,必然会干扰、挤占原本的那套表述,埋下的这些隐患在中后段便逐渐暴露了出来,导演开始像主人公一样混乱,理不清思绪了,凌乱的、无关紧要的旁枝末节都收不回来了,无法串联起先前的那些线头,野心太大,失去了重心。这么些年看过最好的华语犯罪片还得是董越的《暴雪将至》,作者表达完整清晰且透出刺骨的寒冷。@Cannes2023
故作玄虛是最大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