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是否能称为经典是在你至少看了它两遍之后才能作出的判断。
所谓经典,换个说法来说就是每次新的阅读你都能发现新的解读角度,如《东邪西毒》、如《黑骏马》。
很多早前看过而无甚深刻印象的影片都在Pearl的重播中重新加以检验和分析,每每发现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和冲突,《纽约黑帮》也是其中之一。
了解美国历史的人都一定念念不忘《独立宣言》、大陆会议、来克星顿的枪声,在一个新的世界创造了崭新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的美国。
一个被来自不同世界、不同种族的人群共同创造了打破旧有秩序的自由和民主的国度。
——的确有一种革命的布尔乔亚风格。
不过在《纽约黑帮》的海报上印着硕大的提语:" America was born in the streets."港译为“美国兴起于庙街之上”,的确有些神似。
在导演马丁·斯科赛斯看来,一个脱离英国统治的建立于粗放的民主制度之上美利坚合众国并非完全的美国,只有在消除了各个族群的对立和差距,融合了社会阶级的冲突和矛盾,形成了宽容和自由精神的美国才是一个具备了现代美国精神的America.有影评认为电影对于历史背景的过多渲染伤害了人物的性格塑造,这可能的确是马丁·斯科赛斯的“野心”所致。
对于“史诗"的追求,使得影片不得不修剪了人物的性格发展历程,因此男主角维伦的某些行为和性格转变让观众觉得突兀。
但从某个角度来说,这并非一部传统的黑帮片,这是一部社会分析作品,情节和人物只是让观众舍得掏钱进电影院而已。
不少人探讨影片中维纶对于“屠夫”比尔的复仇心态,很多人忽略了一点,最终维纶向比尔挑战,并非是为父复仇,而是对于比尔杀死民选官员的正义声讨,这或许可以看作是对于民主精神的尊严的维护——尽管这种民主看起来不过就那么回事。
因此,这部电影从维纶刺杀失败后转入一个新的层次。
个人恩怨在某种程度上被压抑了,维纶开始重继父亲的行当,以死兔帮为远渡重洋来寻美国梦的兄弟建立立足之地。
在此之后的一系列事件将族群、政府和人民、民主和暴力之间的弦不断绷紧,最终以暴力的形式释放出来。
而最终的暴力镇压和屠夫比尔之死又成为这种暴力冲突的宏观和微观的细致表现。
在这场美国历史上确有其事的暴乱事件之后,美国的历史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影片只是用维纶的一段话作结:最后,他们在尸体上放了蜡烛。
这样他们的朋友,如果有的话,就可以在黑暗中认出他们,这是市里免费提供的。
尚,吉米 斯伯尔,地狱猫,麦格洛恩,还有更多的人,敌或友,现在已没有了区别。
经过了四个昼夜,对暴动的镇压才得以平息。
我们从不知道那个星期有多少纽约人死去,这个城市才得到拯救。
我父亲告诉过我,一切都在鲜血和苦难中诞生。
我们伟大的城市,也是如此。
在此之前我们在狂热的岁月里生与死,仿佛我们曾熟悉的一切,都被一扫而空。
无论他们如何重建这个城市,在剩余的时间,仿佛没有人知道你曾在这里生活过。
马丁·斯科塞斯显然是把这部电影当作一部史诗去拍摄的,试图用诸多层面上的广泛涉及来丰富它的寓意和内涵,以此将其推向预计的高度。
我最初也抱着同样的期许,但最终难免大失所望。
复仇、爱情、帮派斗争、贫富阶层的矛盾、新老移民间的冲突、简陋而败坏了的民主、南北战争、种族歧视、美国自我认同的形成等等,老斯逐个尝鲜,但结果是一个都没有讲透讲好。
相比之下,DVD的花絮中一部由Discovery频道制作的同名纪录片却相当有价值,包含了那么多电影本身谈而未尽的话题。
斯科塞斯最终拍出了一部壮阔而散乱的高成本大片,至少单就这部电影而言,他的功力没能满足他的野心。
纽约黑帮借助黑帮人员视角来展现美国历史,以小偷恶棍这样的底层为中心向社会的各方面来辐射展开,其中主线冲突便是美国这个国家最特色的历史—移民,而移民与原住民最根本的冲突,并非文化和人种而是利益。
第一代移民初来美国,相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可以更好方便团结和维权,而不同的文化背景也让不同民族之间有了更好的借口来争夺利益。
不同民族通过美国这个大熔炉血与火的熔炼,之间的差异不断缩小,固执己见和不求变通者被当作杂质被不断排出。
主角父亲,屠夫和主角这三人代表移民的三种形态转变,主角父亲拒绝转变,依旧视自己为爱尔兰人,所以最早出局。
屠夫视自己为美国人,可却依然保留了英国人的一些特质。
所以最后被主角这个新美国人所战胜。
故事的另一冲突也是上层和民众之间的冲突,女主角可以通过变换服装就能混入宅子完成盗窃,看出上层社会不将底层民众视为人。
穿上仆人的衣服就是仆人,是来服务主人的工具,而不是一个个生活的人。
电影最开头对地盘争夺的重视到结尾转向对平等的重视,整部电影所展现的是人类的不断进步,历史的不断发展,而这些变化的代价则是流血与牺牲。
马丁·西科塞斯谈他的<纽约黑帮> “但愿我也能像别人一样,轻松地说:‘我才不在乎什么奥斯卡呢!
’但我从小就在电视上看每一届奥斯卡的颁奖典礼,它伴随我长大,这玩意儿对我确实有难以言喻的魔力。
” “我真是怕得不到它(指奥斯卡奖)。
” “如果谁说西科塞斯的《纽约黑帮》进行得一帆风顺,那显然不是真的。
” “可能是我已经老了,对太多事情已经开始无动于衷,这太可怕了。
” “这部电影(指《纽约黑帮》)不探讨暴力,探讨的是一些别的问题,包括什么是美国?
移民算不算美国人?
以及作为美国人如何去接受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
我不想用电影来证明、建议,但本片恰巧属于这个范畴,因为在这个阶段美国人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 “选择纽约作为历史背景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
这个海港是移民来到美国的第一站。
刚下船的新移民能做什么?
他们必须找个工作,但是他们并不受老移民的欢迎,有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的党同伐异,这片子正是在讲述这种状况。
” “我喜欢弗洛伊德,这场戏直接来自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奴仆日记》,他说我想吻你的足,于是她立刻将腿收回。
(谈《纽约黑帮》的某场戏)” “有时我真害怕将电影院变成了教堂,将我的影片变成一场布道。
” “也许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个社会似乎永不停歇地重复着工业革命的时代。
我们都感到一些迷失,甚至会忘记自己是谁。
现在我已经快和这个世界失去联系,好像自己注定将与之割裂似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将一直在拍摄的电影都是关于一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
” “电影虽然是关于纽约,但只是用了城市的名义,其实这是部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 “电影以火拼为结局,主要是比尔(丹尼尔·戴·刘易斯 饰)和阿姆斯特丹(来奥纳多·迪卡普里奥 饰)之间的决斗,电影的主线讲述阿姆斯特丹必须面对、挑战前辈,在一定意义上后者可以看成是他父亲的角色。
从情感的角度来讲,坏人应该被英雄铲除,这是传统美国史诗片的套路。
而我片中的坏人是绝对肮脏,英雄只不过是好点的坏蛋。
后者杀死前者,这种结局暗示整个社会的变革,新的潮流代替旧的传统。
1865年以后,美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也是变革的重点尾声。
” “剪接,然后是拍摄。
因为总会遇到很多问题,都是导演过程中自然出现的。
这如同做一个巨型雕像,你总是磨掉一些,再磨掉一些。
”(西科塞斯谈自己最喜欢的电影身份) “基本上我是在拍一部美国史诗片(谈《纽约黑帮》的主题)” “我想《纽约黑帮》就是部西部片,不知是否贴切,我认为是部西部片,可以叫“东部西部片”(Eastern Western),某种程度讲是西部片加上黑帮电影。
” “我一直只喜欢拍我感兴趣的电影,从来不去追求生命的争议,因为我根本不想找任何麻烦。
我的目的只是观众们喜欢我的电影,希望人们能够去看它、思考它。
再有的就是要挣一点儿钱,好让我拍下一部片子,没别的了。
” “几年前,我突然发觉所拍的电影中,历史题材更容易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 “需要正邪对比,爱情故事这些票房热点,我希望结果对我个人是有意义的。
钱越多负的责任越多。
这点是上世纪70年代拍片不同的地方。
” “在以往我会说我不留意当代电影,现在我不会这么说。
近年来我看了很多当代电影,很多意大利电影,还有年轻的美国导演维斯·安德森(Wes Anderson)的电影,这些我都比较喜欢,还有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的《失忆》(Memento),保罗·托玛斯·岸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
我并不想把所有我喜欢的人的名字都列出来,我只是看他们的电影,并从中学习如何用视觉叙事,另一方面,我不可能拍出他们那样的作品,我是过去的人了。
”
“仁慈的父我已坠入看不见罪的国度,请原谅我的自负”在这个伟大的国家面前,在这片浸满鲜血的土地上面,我们的父辈,曾经用最原始的方法,建立秩序。
在这个孤独的星球上面,住着孤独的人类,我们创造了孤独的文明,只为让一切看起来不那么孤独。
简单的自然,被雕刻成了复杂的文明。
于是,秩序被建立,防止文明崩溃。
“在这个世界上,猪和人是最相像的,他们的肝脏在这里,肾脏在这里,心脏在这里,大动脉在这里,你只需要拿起匕首,刺穿肝脏,刺穿肾脏,刺穿心脏,刺穿大动脉,你便可以夺人性命”比利一边对荷兰后裔说,一边将匕首插向面前猪的尸体的心脏处。
荷兰后裔目光如炬,既要燃烧这血腥的暴力,更要燃烧这暴力下的冷酷。
火焰般的眼神,锻造成了一把滚烫的匕首,刺穿比利的肝脏、肾脏、心脏、大动脉,眼看着他一点点倒下,死不瞑目。
在这个腥臭肮脏的屠夫房。
在这个腥臭肮脏的时代。
无数贫贱的人民,像猪一样被宰杀,被肢解,被吞食,被抛弃。
时代的浪潮,将他们的尸骨沉入用不见天日的海底,无人知晓,永远不会被回忆。
冲着丹尼尔刘易斯去看的影片,的确他的演技精湛,光芒盖过了莱昂纳多和卡梅隆,演活了一个残暴不仁却有血有肉的黑帮老大。
如果影片在一个半小时的时候结束,那仅仅是一部落入俗套的王子复仇记黑帮版,但是后面的一个小时使影片升华了。
让我们看到了莱昂纳多的隐忍,看到了历史洪流中小人物的悲哀,以及美国自由民主前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所有的光环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所有的成功之前都是艰辛苦难的失败,人类就是这样,在不断的杀戮与和平交替中前行着。
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的文明都是需要付出惨重代价的。
美国这个号称自由民主的国度亦是如此,对别国内政的干预以及以前人姿态或文明使者的身份进行的指责,有时候真觉得是五十步笑百步,用西方的话来说是不是类似于过去式嘲笑进行时?
呵呵
老馬的每一部影片都承載著一段歷史。
所有人類領地都生於血痛之中,但是以前的事情總不太容易被人記住,紐約黑幫也已經成為過去。
片尾一層層出現的嶄新的紐約遺忘了曾經的模樣,一種莫大的虛無感充斥著我,的確若干年後我仿佛不曾來過。
覺得老馬沒發揮出真正的水平,全片缺乏高潮,但老馬也許就是要傳達這樣的感覺,就是當他重新上演一遍這段曆史的時候,在現在的我們看起來也已經是波瀾不驚了。
一直一来电影都附带有较高的文献资料和美学演进的作用。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电影《纽约黑帮》中就为我们展现了纽约城市这座象征着美国的城市建立。
导演在片中刻画了一段复仇故事,也是好莱坞最擅长的小人物成长的故事,在一部具有历史演进意义的电影中,这种具有代表性小人物的成长,是历史的缩影,导演从这一角度去叙事增加了故事的可看性,更符合商业片时代观众对于电影作为娱乐性的需求。
同时影片中也谈讨论诸多的在那一时期特殊历史背景下,南北战争、种族歧视、贫富差距、信仰的探讨。
究竟谁是美国人?这一问题也深埋在复仇线索之下。
影片的最后,纽约城市的变迁,瓦伦复仇了比尔,军队镇压了暴民,统治阶级只丧失了几张选票的轻描淡写,也使这段历史划伤了圆满的结局。
前一个多小时我只想吐槽小李子和给丹尼尔下跪。
听说这是小李子当年的转型之作,但和丹尼尔搭对手戏对他太残忍了。
我今天就要当丹尼尔吹,当小李子还在皱眉撩发努力表现仇恨或者悲伤这种复杂感情时,丹尼尔只是敲了敲那颗灰色的假眼睛,就可以表现他所有的优越自负,残忍狠戾,孤独恐惧。
听说过他的一件轶闻,演纽约黑帮的时候,他即使在片场也是屠夫的性格状态,把前来搭讪的小李子吓得够呛。
后面半小时开始无比震撼,街头黑帮,乞丐,仇恨,爱欲,在一场摧枯拉朽之势的革命面前都不再重要。
我们都知道结局,可当事人不会知道,他们只能在混乱崩溃的旧生活之上向死而生的,继续扮演自己的角色,黑奴会被烧死,爱尔兰人会暴乱,政客会粉饰太平,屠夫会死在屠刀下。
当然男主角和女主角会活到最后。
他们会在所有敌人和朋友的坟墓前,看到一个正在死去的美国,看到一个正在重生的美国。
眼看它起高楼,眼看它楼塌了。
新大洲从来都不是移民者的伊甸园,它是混乱的天堂,是重建的起点。
欲求文明之幸福,必经文明之痛苦。
我的家乡很平庸,因为它的历史不血腥。
上海很繁华,它那里死过又来过很多人。
招商引资,没有血腥的历史不成。
城市也有基因,要发展,没有活力不行,城市要有活力,没有血性的人不行,要有血性的人,没有血性的祖先不行。
有了血性的祖先,血性的历史,自然会创造出来。
我的家乡,很平庸,因此,很安静。
它不能去追求成为繁华大都市,只能尾随其他城市之后,得发展且发展。
如果在发展中,丢了自己本就不多的平静的历史基因,就成了不伦不类的无根无据的可怜跟屁城。
得发展且发展,这是没办法的天下大势,保有自己的特色历史,才是自己该使劲而能使劲的地方。
又看一遍,确实《纽约黑帮》不在马丁作品的第一序列,把黑帮火并和起义暴动两件事勾兑起来叙述,野心很大,有点互相干扰了,因拒服兵役而起的暴动更适合用于史诗题材,不过可能是火并有黑帮最典型的仪式感,所以倒贯穿始终了,反倒是暴动起义忽然冒了出来了。惊喜是发现卡梅隆迪亚茨居然会演戏!
世界的一席之地,九斤老太和夏瑜的帮派斗争。穷人们立起各自的阵营,实际却深陷在富人酿蛊的容器里厮杀而毫未察觉。马丁大爷怎么拍帮派火拼,就是褪不掉浪漫色彩,黑罗曼蒂克。我从半小时后就在想今天的纽约,结尾就放了对比,对观众把握太绝了。看出来《大西洋帝国》沿用全部的美,越想越爱。
太垃圾了,看的都快烂掉了的烂俗的王子复仇记故事,混乱不堪的剪辑,逻辑不通的人物关系和动机,小李子的表演也没有发挥出来。最后的结局看的云里雾里。
Scorsese在De Niro半退休之后,盯上了DiCaprio,接连合作了多部电影,《纽》剧Armstrong这一角色为DiCaprio在转型的路上贡献良多~
top10里腾个位置给这电影。给马丁跪了。
老马丁的电影就是有股力量让我迷醉 即便是有不少的瑕疵 但总是投我口味 黑帮类题材电影讲背景架空在了历史之上 便是创新 是有过多的商业因素与意味 却不得不承认摄影的完美绝伦
。。丹尼尔演技好。电影确实,很装逼,无趣
一个报仇的故事磨叽两个半小时,除了俗就是俗,除了马丁的运镜和剪辑以外毫无吸引力,甚至马丁的风格在大部分时间里根本找不着,只感觉束手束脚,甚至剧本不如蝴蝶仙子。个人觉得马丁上当了,制片多半胡吹我们要用一个什么通俗易懂的大情节展现19世纪的纽约历史之类的屁话,当然顺利翻车。这剧本还不如边城浪子,要内涵没内涵要风格没风格,写两句哦纽约在磨难中成长,人类的历史滚滚向前,要吐了,整点阳间独白吧,好莱坞顶级编剧就这?不能多给主人公设计点弧光?李哥演的尴属实得赖编剧,真没空间,另外合着下降序列一半都让卡梅隆迪亚兹整的?哦最后她还得离开男主,强行下降,我表示tmd无语。这是给马丁斯科塞斯写剧本,ok?谁对不起谁。另外,打着真实历史口号吹的为什么不去看纪录片,西方什么jb亚历山大马其顿tmd天天伪造历史
群祥塑造的不够,所以当推进至高潮时由个人情仇拉升至上帝视角将主题转到城市的历史沉淀上时,观众的移情作用显然无法的得到合理的释放。可惜了精彩的开篇。
#马丁斯科塞斯剧本太俗了三个小时的长度并没有史诗感和厚重感反倒是因为好莱坞工业的做法让一些燃烧,械斗场面看起来非常儿戏小李子这个角色像是在走流水账一样刘易斯这个反派却很亮眼。
好好好无聊啊。。。
总是很难理解黑帮文化
历史进程中的个人。“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
美国内战前的那十几年发生的故事 由黑帮的角度作为主线 伴随着宗教 信仰 种族 政治等方面,还原了美国那个阶段的历史。而且看似臭名昭著的“本地帮”,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很强的爱国主义情怀,他们反感外国人的涌入,很大程度是源自于对国家的一种保护情怀。这...是不是有点北京人的影子呢~
好宏达的 场面。。涉及好多 题材。。。奴隶制。。。南北战争。。。黑人。。。黑帮。。。赞
好好看噢……这就是一部庞大的史诗大片……心水的莱奥纳多帅毙了!
......摆架势.....
纽约城血泪史史诗级流水账。
黑帮再狠 干不过军队 乱。。
什么破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