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熟悉Bob Dylan的历程,但Blowin' In The Wind和Forever Young却是最喜欢的民谣,所以大致看了Im not There的介绍就进了影院,却一度在影片中被那画面、音乐所迷失,我分不清那是真的Dylan还是Woody、Arthur、Jack、Jude、Robbie或者Billy但得承认,这种迷失却是享受注定要再看的电影
罗兰巴特在《符号帝国》中阐述日本人对礼品包装的重视已至于将礼物本身空洞虚幻化为一个符号。
不幸的是一部关于Bob Dylan(包伯.迪伦)的电影,被6种视点的包装下把包伯.迪伦彻底的符号化了。
这不是一部纪录片,这是todd haynes续反映50年代风格化的电影《远离天堂》后的新作。
在片首演职名单里加着一句“(本片)得易于包伯.迪伦的音乐和他的多重生命“,一个包伯.迪伦的吹口琴特写,这也是全片唯一原人包伯.迪伦的录脸。
其后,电影让其他音乐传记片瞠目,一段意想化的场景中,一个黑人少年宣称他是武迪.咖斯瑞(woody Guthrie),这是根据包伯.迪伦的首张专辑中的歌曲song for woody给武迪之歌的演义。
同样电影中指代早年包伯.迪伦出演的电影《比力小子》的片断。
六位男,女演员分别饰演一角本身就异常特殊。
电影中穿插马丁.路德金,示威骚乱,尼克松宣布越战结束的历史镜头分明是为了确定包伯.迪伦的历史地位,但我不禁要问,一个历史薄如纸的年代,有什么意义去过度定义。
还是用迪伦的歌词来结束本文:成长在你的时代,孩子,唱吧,唱你的时代。
——简评《I’m Not There》 文/老丁 有说迪伦是被拍传记片最多的音乐人,当然这种说法没有人去确切考证,况且也并非不是,因为迪伦自己人还健在,还远不到盖棺定论的时候。
但可以确定的是,之前的迪伦传记片普遍没有什么影响力,之前马丁·斯科塞斯拍的《No Direction Home》只能算是人物纪录片,但为什么之前那么多人的拍摄甚至编排成舞台剧都只能以失败告终,也许是迪伦不像猫王或者迈克尔·杰克逊一样拥有庞大的大众票房号召力或者商业价值,还有大家肯定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共识——迪伦实在是太难拍了。
迪伦在流行音乐上的革命意义已经彪炳史册,有关他的歌词的文艺意义也几乎成为一门“显学”,几多次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并且就在几个月前还被授予普利策奖,但美国的传媒界却几乎众口一词——不是迪论需要普利策奖,而是普利策奖需要迪论,他早已经成为一个标签化的人,一座丰碑式的期待形象,一个凌驾于大众之上的精神偶像。
而他个人后期与外界的相对隔离,他成名之后对记者的若即若离,以及他自己卓越的个人保护意识以及能力,都让“迪伦”这个符号被严重界定,但迪伦这个人又是一个非常不想自我界定或者被外界界定的人,这种虚虚实实的在场和不在场让迪伦成为影象的最佳素材,也是最难触碰并且最难表现的鲜活样本。
好在世界上不只有迪伦一个聪明人,在音乐上,在文学上,在政治态度和生活理想,不同的领域有各自的卓绝人士在维系着生命伦理。
领域之间有共融和互通,比如一切文学都是人学,所以迪伦也就并非不可表现,一种合理合适的影象,体现一个音乐人的生命历程在越发显得珠联壁合。
有鬼才导演之称的托德·海因斯就是一个聪明人,这个在《Velvet Goldmine》(丝绒金矿)已经可见一斑,还有一层意义,据说之前好莱坞过去10多年已经准备了大把的银子等着迪伦点头授权,但迪伦最终只认证了《I’m Not There》的版本,并向托德·海因斯的剧组送上祝福,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作是迪伦和托德·海因斯两人的通融。
一直被看作是噱头的多人分饰一角其实并非没有先例,早前就有一个音乐剧在表现同样伟大的约翰·列侬,不同肤色不同性别不同国家用了9个演员来体现列侬一贯主张的“世界大同”。
和托德·海因斯自己也承认,从《I’m Not There》还在酝酿的时候,他就早准备好了跳出《Ray》和《Walk the Line》的套路,用一种气象万千的张力来呼应迪伦,所以克里斯汀·贝尔、希斯·莱杰、理查·基尔、本·威士肖等人的面孔才浮出水面,而在茱丽安·摩尔等一干女演员试镜之后,在确定由影后凯特·布兰切特中标,熟悉电影的人会会心一笑,因为单纯从选角这一项,就可看出托德·海因斯慧眼独具之外绝对有谱。
望眼欲穿之后,影片先在威尼斯收获一个评委会大奖和凯特·布兰切特的最佳女主角,这几乎是意料之中的事,金狮输给的是张艺谋做主席的《色,戒》,但大家都已经不太在意。
略为在意的是凯特·布兰切特在奥斯卡最佳女配角中败北,大家也都知道,是届奥斯卡,凯特·布兰切特是最为风光的女明星,这些都是题外话。
而真正影片开始的时候,迪伦首先是一个叫伍迪的黑人小孩,抱着把写着“法西斯”的吉他到处游荡,好感立即又来了,因为大家还都知道,是谁真正影响了迪伦,而伍迪·格斯里才是“迪伦”这个符号真正意义上的父亲。
随后克里斯汀·贝尔扮演的民谣歌手杰克,以及那个叫约翰的“再生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迪伦后期对基督和福音音乐的热衷;新生代传奇的希斯·莱杰扮演的拥有和迪伦一样的婚姻生活的罗比,一个因为私人生活面临分崩离析而被受纠缠的丈夫和父亲;理查·基尔在错乱的时空中高深莫测的老牛仔,隐喻因为摩托事故而从公众视线中遁离的时段;本·威士肖版本的阿瑟因为一直迷恋19世纪的法国诗人兰波而一直在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怀疑人生;更为惊艳的当然是凯特·布兰切特,黑白影象,现实和超现实交织,亦真亦幻,阴郁并且细腻,表情飘忽闪烁不定,脾气古怪不着四六,分明就是在英国巡演和《Don’t Look Back》时代的迪伦,在汽车里和艾伦·金斯博格隔窗对话的场景惟妙惟肖,坐卧的姿势和弹吉他的背影都让人叫绝…… 更让人叫绝的,是托德·海因斯称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生活中的真实迪伦,更没有为了电影去采访或者请教他,只是通过迪伦的唱片和影象资料来接近,一种保持着距离的接近,一种艺术上的逻辑接近,一种断裂的破碎接近,托德·海因斯自己说:“电影从他的生活中汲取素材,6位迪伦会站在一起告诉我们,这个拒绝自己以往扮演的任何角色,不断前进而又不断否定自己的人到底是谁。
”虽然启用了不少好莱坞明星,但影片《I’m Not There》还真是拍给迪伦自己看的,拍给迪伦的研究专家和崇尚文艺的知识分子们,因为其中有关迪伦自己的生长背景,有关迪伦生长过程中经历的垮掉一代、越战、黑人解放、女权运动等时代背景,包涵了太多的“在场”信息。
对于同时代的人或者研究迪伦的人来说,这些信息的存在是绝对必要的,而对于一般的迪伦粉丝,或者普通的观众来说,就显得晦涩并且了无生趣,所以托德·海因斯剑走偏锋,丝毫没有讨好大众的意思;更难能可贵的是,就是对于那些标榜研究迪伦的专业人士也不啻为一种折磨,庞大繁杂的资讯在很短的时间内不断切换跳跃,在一种措手不及中完成着场景和画片的转接,故弄玄虚并且出其不意,不知道下一步衔接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这种方式的确相当“迪伦”。
曾经在美国研究过迪伦的国内乐评人袁越(著有《来自民间的叛逆》,其中有大量篇幅讲解迪伦),看过《I’m Not There》影片后曾放言,“我相信国内能够真正全部看懂这部电影的人不超过10个”,他的意思应该自己是看懂的10个人中间的一个,这种说法还是一种可爱的执拗。
其实电影的名字已经是“我不在场”或者“我不在那儿”,懂和不懂又有什么的界限。
因为单纯从电影看,这是一部文艺片而非商业片,这是一种以迪伦的方式拍迪伦的影片,这也是之前拍过的林林总总迪伦传记电影甚至音乐人传记电影中非常出色的一部。
而迪伦自己之所以选择离开公众视野,也许正是有那么多的人想“弄懂他”,弄懂他为什么一直在变,弄懂他为什么可以“给时代代言”,弄懂他的音乐和他的歌词之间到底是在讲什么,甚至弄懂他和琼·贝茨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而又为什么分手。
那么多人想把迪伦这个人神化,神化之后又有那么多人想把迪伦这个神还原成为人,于是人神之间来回折腾,直到迪伦自己都厌倦了,于是选择“不在场”,谁知道“不在场”竟然也是一种“在场”,哲学意义宗教意义上的诠释纷至沓来。
所以不管迪伦自己是不是被拍传记片最多的音乐人,但肯定是养活评论家最多的音乐人,猫王和列侬没有活他这么时间长,杰克逊又没有像他这样会写歌词。
于是就他这样的差劲嗓子,一个一般意义上绝对的糟糕歌手,让流行音乐不在只是音乐,从这个意义上说,托德·海因斯拍出来的《I’m Not There》真是善莫大焉。
“我不是什么代言人,我只是月光下裸体的舞者”,成名后的真实迪伦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实在是有趣,有趣到无趣,因为已经被过多的阐释,被过多的神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阐释甚至还不如一定要爬到迪伦家房顶上窥探他私生活的行为更为可爱,但是没有办法,他自己有这个能耐成为一个能够“预测风向的人”,即使到了后期躲进小楼,还是有各类的奖项等着颁誉。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无法脱离公众,就如同作为一个现代人无法脱离现代,一个“在场”的人必须在场一样。
“I’m Not There”出自迪伦一张没有正式发行的专辑《The Basement Tapes》,据说歌词中有这样的句子,“我总是在诱惑面前犹豫不决/现在诱惑不再跟随我/但我已不在那里/我已远去。
”年近七旬的迪伦回首前尘往事也许会万般寂寞,但其实,从电影《I’m Not There》中,从一干为电影做配乐的Pavement、Yeah Yeah Yeahs、My Morning Jacket、Pearl Jam、Television以及Wilco乐队主唱全数在列,还有Sufjan Stevens和Cat Power,Sonic Youth和Yo La Tengo,老一辈的Willie Nelson以及迪伦多年的好友Ramblin' Jack Elliott……其实大可不必寂寞,聪明人还是大大的有,迪伦自己应该还是可以欣慰的。
看这部片子之前并不知道Bob Dylan是谁,只是被剧情简介中的六个主角给吓到了——一个人物居然需要六个人来分饰他的不同面。
华丽的表现手法,夸张的思维方式,错综交错的回忆片段(是的,我愿意叫它回忆,仿佛只有回忆才可以这样鲜活、跳跃)。
很多人说,如果你不了解Bob Dylan,那么就会很难看懂这部片子,但是你一定会爱上他。
是的,正是如此,我没有看懂这部人物传记般的电影(是的,仿若传记,但绝对不是传记)——即使短短的两小时就讲述了一段人生,恍错之余,我无法了解一个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性取向(这在一般电影中是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出现的),知道的只是他喜欢抽烟,习惯用简短的措辞,似乎不大尊重女性,但还是通过导演高超的艺术手法悉获了丝微他内心的想法。
一、“我接受这场面里的混乱,但我不知道它是否接受我。
”感:通常,我们说,不要等环境适应你,需要做的是主动去适应环境,这种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即使接受了环境,那么环境是否能接受我。
放在现实的生存法则中,答案是肯定的,但我想,Bob说的可能不是一个结果或答案,而是,我是以何种方式去适应的,这一方式,过程。
是随着这场面乱而乱吗?
抑或是乱中求静,出污泥而不染,达到心中无我之境?
倘若选择了前者,那么你即成为“场面”所遗弃的人,因为你永远都是尾随于它的,永远都无法揣测它;如若选择了后者,你就是那个掌握了主动权的人,“场面”仿若为你而形成。
二、天使悬梁。
感:这个词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忘记当时出现在电影的哪个片段了,亦即不清当时说话的氛围场景了,只是那种残酷的感觉久久未曾消退,眼前涌现的是Bob去“祭奠”耶稣的画面,嘲讽轻浮的笑容挂在他轻狂不羁的脸上——恶魔之子。
信奉上帝之人必信自己为上帝之子民,上帝始终是关注着自己的。
其实信不信上帝无关紧要——毕竟只是不同方式的精神寄托。
我自己不信奉上帝,因为我坚信的是,不论境遇多么糟糕,是否会有好转,始终会有爱我的人注视着我,不离不弃。
三、对于隐藏的生活来说:1 永远不要相信穿着雨衣的警察;2 对于爱情充满热情(这样是很快速的方式);感:不仅仅是对爱情充满热情,Bob想表达的只是一种理念——当你觉得生活空虚无味时,那就试试对你感兴趣、符合你价值观的事注以更多的热情,这样,必有时光飞逝之感。
3 是否对社会问题关心(在那些询问人的口气中探寻一下,他不会再问你第二遍) 4、5 永远不要说出你的真名当有人看着你时,永远不要看最忠实的拼搏,有着不同的背景;6 永远不要说,或做任何事,对你来说无法理解的事,这是无法理解的现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谜;感:对于有些事,我们确实没有必要探个究竟。
即便是这样,我们依然无法抑制好奇心,不去探个究竟。
对于普通人来说,人性怎样,道德准则究竟是如何规范的,人类进程究竟会怎样,似乎都无关紧要,我们只要照着大多数人做的那样去做就够了,考虑太多可能会使我们更痛苦;我们能够认识到世界的不完美,太多的思考可能会使我们处于卑微羞愧的境地。
人在不同阶段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人生观价值观亦会发生改变,我们的思想却不能因此而止步——及时它会变,我们需要做的是思考先于变化,不是为了,控制发展的趋势,而是为了在变化发生时更早更好的适应它,引导它。
有人问,有没有必要考虑人生意义。
当然是有必要的,而且是伴随着每一阶段的,不论思想先进与否,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思维趋于成熟的过程。
7 永远不要创造任何东西,它会背叛你、跟着你,一直到你余下的生活。
任何人从来都不会改变。
感:创造是一件可怕的是,它像魔鬼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魅惑人的思想。
有些时候人们惧怕改变,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达尔文进化论解释的就是一个创新、改变、进步之说,由此,我们可以这么说,惧怕改变只是表面的,内心追求刺激、冒险、激情才是实质的,即便是佛陀,也在追求精神上的更深层次的升华。
至于“任何人从来都不会改变”一说,我想,指的可能是人的本质。
四、最古老的生物在这里被发现,不管你愿意与否,它确实的存在。
感:存在学说,一直以来都有很大的争议。
我不想就唯物论,唯心论,人本主义,存在主义讨论什么,因为这本来就是没有答案的——思想的差异导致意见的分歧是理所当然的。
这里仅仅摆出的是Bob的个人观点。
五、在乡村的某地,激情被召唤,尽管歌曲有些怀旧。
感:激情一点即着,即使媒介是那么微不足道。
六、“性、饥渴、嫉妒,是常人无法摆脱的三剑客,可是我摆脱了。
”感:人本性欲望的丑恶该如何摆脱(倘若你认为性、饥渴、嫉妒是丑恶的话,至少我不这么认为)?
当你全心致力于探求人生观价值观,致力于信仰的完善,致力于自己的追求,那么你便心无旁贷。
若还是无法摆脱,只能说明你投入地还不够——当然,这一点很难做到。
七、物欲横流的世界,令人眼花缭乱,你需要的是冷静自己的灵魂,扪心自问,我的灵魂感到自责吗?
感:圣人每日三省,省的是什么?
我们常常列出一堆清单陈列自己的罪过,我们陈列的是什么,为何陈列,是把罪过陈列出来,貌似反省,实则炫耀自己品质的丑恶、聪慧过于常人吗?
反省变得形式化,对自己的敷衍,是对自己反省承诺的一个报告。
扪心自问,我的灵魂感到自责吗?
九、音乐与信仰的关系。
神游,自由的感觉愈加强烈,冥冥之中感到上帝注视着我。
《自由之歌》为上帝而唱。
音乐是一种言辞,我可以离开女人,但我离不开言辞,音乐是一种宣泄工具,音乐包括各种信息,歌曲让我忘记死神。
音乐,就算各种肤色不同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同一种感受,在乎我们,因为人与众不同,用心聆听,音乐是一种信仰。
歌手的代名词,为什么去流浪。
扪心自问,什么是自由。
(流浪,)我只想改变自己,我憧憬前方将会发生什么。
I’ m not there, I’ m gone.附:这篇感想写得很零乱,也就是看过这部影片后的一些琐碎想法,大家勉强凑合着看吧。
你是否有时也觉得女人是无法令人容忍的动物?
她们虚荣、矫情,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惊小怪,她们浅薄得有时令你难以忍受。
可是,在这部电影里,只有凯特•布兰切特的鲍勃•迪轮才真像他。
而凯特,你知道,她是一个女人。
一个镜头,在露天的音乐节现场,舞台上那个一头蓬乱卷发,个子瘦瘦小小,带着墨镜的歌手,一时间令你误以为这是迪伦的录像。
就是从这个时候起,迪伦来了,被凯特借尸还魂,而这个用几个不同的人来演迪伦而其中有一个竟是女的的创意你觉得棒极了,可是最像迪伦的竟然是这个女的。
当然,那是凯特的演技好。
在《no direction home》里你见过的迪伦,外表跟这个几乎一模一样。
瘦小、暗色花衬衫,说到他的特点,用神经质最为适当。
他抽烟的样子,他从不正襟危坐的身体,他像个淘气的小孩子一样坐立不安的样子。
他是一个梦游者,当他和伙伴们在一起。
他是一个过客,当他在新闻发布会上。
每个人起初都想搞这个世界,但最后只能被这个世界搞,而迪伦是成功的那个,于是他被当作偶像,连同他所有不合时宜的样子。
但也是在那个发布会上,凯特却不似迪伦。
因为那个发布会的录像上,迪伦的眼神是很不安的,他的诚实令人吃惊,他觉得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他就反问那个记者,有些狡黠,仿似一本正经,可你知道他在愚弄那个人,你知道他不想被贴上标签,他才懒得敷衍,他索性把他的一无所知告诉你,请你自己呆掉。
可是凯特呢,她让迪伦就像个胸有成竹的,一个偶像,底下是他的粉丝,他君临天下,大权独揽,气定神闲,众人等他开口。
但那从不是迪伦想要做的。
他一向不需要掩饰他的迷惑,他的神经质,他的自我,他不做戏。
而这种神经质,的确常常属于女性。
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得小心保持,才能令自己的灵魂不迷失。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灵魂的遗失在所难免,我们在物欲的欢愉中常常忘记了最初的方向。
但是迪伦不是,我记得他那本自传《像一块滚石》给我的震撼,一个活泼泼的灵魂,试图冲破纸面,侵占我,唤醒我,直到觉得自己的,被遗忘很久的灵魂的蠢蠢欲动,那是一颗试图发芽的种子,突然意识到存在的感觉。
那本书,非常值得一看再看。
我记得迪伦说到他欣赏他的妻子,在于她总是有自己的想法,她和别人不一样。
迪伦真是个奇特的人。
那是那本书里他几乎唯一提到她的地方。
回到这部电影,演他妻子的那个女演员也很不错。
这是这个电影里两个最令我感觉印象深刻的演员。
都是女人。
这个角色独立、坚强,从来不曾迷失。
她拥有的是一颗非常强壮的灵魂。
她选择抛弃男人的理由都那么独特——我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
凯特一直都有模有样地学着迪伦,那相似度令人惊叹。
可是当她坐在车里,摘下墨镜,无法再用身体模拟,只有这张脸时,她毕竟只是凯特。
那是在影片的结尾,迪伦说着音乐的意义,它是信仰,它是保姆,它令人不再迷茫。
最后,她顽皮地看着镜头,意味深长的眼神,那是一个女人,在饰演了一个男性之后的嘲弄,好像在说,瞧,这就是迪伦,其实这也是我。
完美的一个收尾。
与角色灵肉合一,但不妨也给它加个小小的调皮的韵脚。
在现实与灵界自由穿梭,那就是演员这个工作的令人着迷之处。
这个迪伦是迪伦的,也是凯特的。
而女人常常令人惊讶,当她舍弃了虚荣与矫情,她可能比男人更有力量。
通过色调的不同,可以将电影分成四个时间段。
第一个时间段是小时候。
导演用的是生机的绿色调,给人一种强大的生命力,就像主角小时候一样,背上吉他,追赶火车,明明小小年纪却有着远超过同龄人的眼界与人生故事,无论面对谁,都可以信守捏来的应对。
第二个时间段用的是黑白色调,我觉得导演选用此色调真的是神来之笔。
思来想去,确实只有黑白色调才能表现出当时社会时局的动荡与人物内心的混乱。
历史总是相似的,如果一个人的思想远超那个时代,那他就会成为那个时代的人眼里的“小丑”,只有时间才能以最公平的视角来为他们正名。
鲍勃迪伦真的是一位纯粹的理想主义者。
无论他把自己包裹的再混蛋,他还是那个对音乐纯粹,想通过音乐唤醒人们意识的一位艺术领袖。
鲍勃迪伦绝对是infj(笑)。
多说一句,cate的演技真的好绝,几个动作就把人物在大环境下的疲惫与人物本身灵动演了出来。
第三个色调是冷的蓝绿色调,讲述了主角的恋爱故事。
从两人相遇便持续了此色调,或许这就是导演就从这时便暗示了两人的结局。
此颜色也是主角内心的外化,不管他对外表现的多么张扬与夸夸其谈,其实内心一直都是冷漠与理性的,就像他自己说的,爱或许是他一生都无法理解的事情。
第四个色调是暖黄色,此色调用做了两个时间段,这两个时间段第一个是通过伪纪录片的形式来讲述他的中年时段,第二个一切回归平静的老年时期。
暖黄的色调就好像经历了这一切之后的心境,平静,但却有着生命的重量。
影片最后最后主角又一次跳上了火车,或许他从来就没有变过,经历了复杂又精彩的一生之后,他还是之前那个在火车上弹着吉他,说走就走的流浪少年。
导演的功力真的好高,几个时间段的故事讲述的都非常不错,有始有终。
几段故事的穿插也非常的丝滑。
音乐的加入也恰到好处,因为有故事情节的支撑,即使放了很多首音乐也没有让电影沦为一部大型mv现场。
cate的演技真的每次看都会被她折服。
如果不是看片之前先对故事的结构和鲍勃·迪伦本人有了一个大体上的了解,估计我也会在这两个多小时的片子里迷失。
这是部有创意的人物传记片,六个完全不同的人物,六个完全不同的演员来扮演,故事将时间顺序打碎,用看似完全不连贯的六段故事,时而黑白时而彩色的影像不断穿插,仿制的人物采访和作旧逼真的实况演出图片交替出现,通过每一个人物将鲍勃·迪伦切割成块,似乎正好与开头时躺在手术台等待解剖的画面相呼应。
他音乐风格的转变,他的思想,他的信仰,他的情感,经由不同演员的表演不断展现在观众面前。
这部片子所涵括的信息量也无比丰富,我想如果对鲍勃·迪伦本人不十分了解,或者说对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现状不了解的人恐怕在看片的过程中会遗漏、忽视很多信息。
于是,在我的眼里这部片子与其说是结构特殊的人物传记片,不如说鲍勃·迪伦变成了一个文化的符号与一种精神的象征,从他自我而随性的生活状态中反而体现出他对于音乐本身的一种执着与坚持。
六段故事里印象最深刻的当数凯特布兰切特的反串演出,削瘦的身型顶着一头曲曲弯弯的短发,有些神经质的手部动作,吸烟时蜷局的腿,将一个相当自我的摇滚音乐人展现无疑,因此,很多人都说她所扮演的形象最靠近迪伦本人,而片子最后车上的凯特布兰切特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或许展现了演员本人作为女性狡黠的一面,令人难忘。
已逝的希斯莱杰在其中也扮了迪伦的另一个侧面,展现了迪伦的感情世界,他与妻子的相识、相爱与分离,从这个段落中可以感受到他对妻子的爱,但是也由于其自身的性格原因,两人的分手也再所难免。
总而言之,虽然通篇导演运用的电影手法众多,初看之时或许有些难以理解,但是,如果能静心品读应该还是可以理解其中的意味。
1.never trust a cop in a raincoat.2.beware of enthusiasm and of love.each is temporary and quick to sway.3.when asked if you care about the world's problems,look deep into the eyes of he who asks.he will not ask you again.4.never give your real name.5.if ever told to look at yourself,never look.6.never say or do anything the person standing in front of you cannot understand.7.never create anything.it will be misinterpreted.it will chain you and follow you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and it will never change.
不得不说,今年还是看到了一些好片的,可惜这部是去年的。
只不过刚好今年在百老汇上映而已。
Todd Haynes的片子真是不用说什么了,就是一个字“好”。
和我一起看电影的是鲍勃•迪伦的粉丝,甚至还专门买了口琴来学。
观影过程中还给我解答了很多特别设置的点,使我对此片的理解加深了一步。
对于鲍勃•迪伦的生平我不了解,传记也没有看过,听过的歌曲仅限最出名的几首,还是在英语课堂上听的。
所以想必了解此人的观众会更加对这部电影感到认同。
电影结束我对旁边的朋友说,这种程度的实验性质是我刚好可以接受的放入电影的分量,起到了让观众理解电影又不恶俗的良好作用。
《I'm not there》延续了《天鹅绒金矿》里的实验风格并且更进一层,启用了6名演员描述同一个人的一生,从肤色到年龄甚至性别都不一样,和题目《我不在场》呼应的刚好。
里面具体的那许多闪光点我就不一一来说了,相信大家在人人阅片无数的今天也能够分辨出来。
这次决定来谈谈关于实验手法运用于电影的问题(这句语法真官方)。
一般来说我们把电影分成:剧情,记录,实验三种,当然近几年出现了Dramadocu等形式,也只是变体而已。
在学校学实验片时,大家都觉得只是好玩,但没什么用,你拍的那么虚幻80%得靠导演自己解释怎么可能有观众,最多只能把自己标榜为搞艺术的附庸风雅而已。
后来老师说了一句话让我恍然大悟,他说学实验片的目的是为了把实验元素加到电影里。
于是后来用来举例的片子《迷魂列车》《橡皮头》等等都成为了我的最爱影片。
实验手法用好了绝对能让观众更加贴近电影深刻理解人物心情,起码也具有教人眼前一亮原来电影还能这么拍的欣喜。
说起实验手法David Lynch是不得不提的,当然他更加实验,而Todd Haynes偏商业。
《穆荷兰道》似乎有些过于实验了,以至于大家看不懂剧情,但David Lynch的牛X就是他什么都不解释,让所有的影评家自己去想,于是在做完这部片子的Research后,我觉得这片子太厉害了,也不知道是本来就有这些意思还是影评家的想象力让这电影变得更加有意思,然后发现David Lynch其实是实验了观影者。
回到《I'm not there》,一部片子是商业好还是不商业好这样的万年难题搁到一边,不管怎么样专业和非专业都喜欢的片子肯定是好片子。
音乐人传记类的片子是极容易拍的恶俗的,相信大家也看了不少这类按时间顺序描写,整段铺垫音乐的电影。
能在看似无法突破的题材上有所建树,方可见导演编剧功力。
昨天Michael Jackson过世的消息几乎是所有新闻的头条,我也宁可相信这不是真的,但是在这样的年龄结束他绚丽的一生似乎刚好。
相信马上就会有Michael Jackson的传记电影出现,我还是希望让Todd Haynes来展现天王的一生,太担心别的导演毁了MJ。
爱死Cate Blanchett在这个电影里面的身影了 消瘦脆弱 感觉随时会破碎在风中 但却是异常的坚定沉着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即便看不到你长什么样子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这般身影就会令我爱上你
不了解相关历史的只能看个形式。。。
都是讲的一个人,为什么名字都不同?看得我一头雾水
有些传记类电影就算你完全不认识这个人但是还是觉得很好看比如“社交网络”。但是有些电影你不认识这个人就完全没办法看下去就比如这部。除了中间那些上个世纪的民谣我几乎不记得这电影在说什么!可能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每个成功人士其实都是神经病,或者没人品!
趁演唱会之前把片子看完了。。。作为纪录片拍的很有新意。。。要没看简介就看的摸不着头脑了。。。凯特布兰切特把我惊艳到了,我要是拉拉就要找那样儿的!鲍勃迪伦的口音还真奇怪。。。一水儿的演员都模仿他的口音就突然特滑稽。。。
很难想象有谁的传记片能吸引这么多明星来参演,或许只有鲍勃迪伦有这个魅力吧!
能在终场之后让人翻出highway 61 revisited重听,这就是迪伦先生的魅力所在。此外,狂赞Cate Blanchett的扮相和演技。
我分六次才看完,真的很难懂,但是一旦你会拆分六段人生时期,你会发现导演的手法还是很不错的。喜欢那几位演员
真是无趣的传记片,纯粹成了一个超长的MV。所谓的六人扮演鲍勃·迪伦,还有凯特·布兰切特反串,这个主意真是蠢死了,让影片零碎而散乱。
电影没搞懂,但,这不是重点。CB太帅了!!!!
本想能了解下鲍勃迪伦,结果看得我心肌缺血。
Cate Blanchett让我惊呆了!!Charlott Gainsberg非常美!!!小黑人演得很好~ 但太风格化,看着累。
可以但没必要。不了解Bob Dylan的观众就算看了这部片对他也还是只会停留在一个不明觉厉的阶段,相比祛魅更像是在造神,not much of an enlightening biography. 以及Kate的片段全程黑白是因为反串手法上彩色动态的话容易让观众出戏吧。诗意自然还是相当诗意的,可能也有点太诗意了吧所以当年票房才会惨淡成那样。
没有必要,需要太多的背景知识,态度不友好
我决定要单独开一个标签风格化&形式主义,太支离破碎了,内容不完整看的好累。这是一部为拍电影而拍的电影
依然形式大于内容 并未追求某种时间上的线性前进 而只是截取不同空间下的单独片段出来 因此人物生命进程的完整性退居次要 某些标志性特征被提取并放大 然而6段经历间的比重严重失衡 甚至本卫肖的那段完全没展现出表达的必要性 一次失败且可惜的实验
不太感冒 比Scorsese的No Direction Home差远了
极具创意的形式,可惜非乐迷真的会比较无感吧,挺喜欢cb在里面的表演,比她演凯瑟琳赫本顺眼太多了。
导演编剧很牛B,音乐传记片居然可以拍成这样。应该给布兰切特最佳男主角提名;其他几个主演也很牛B;居然看到了希斯莱基,太可惜了……
他n的,又一部看不懂的片子,而且纯粹没有弄明白的欲望。。
无疑大魔王最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