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Look: Adam Driver In Jim Jarmusch's 'Paterson'一点最新消息,包含剧透,司机演司机。
By Kevin Jagernauth | The Playlist February 3, 2016 at 9:25AM
PatersonAny year with a new Jim Jarmusch movie is a good year, and 2016 looks promising. The director returns with "Paterson," a new film starring Adam Driver, that he's managed to keep a pretty low profile around. But with market at the 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coming up, where the picture will be up for grabs to foreign buyers, the box has opened up slightly around the movie.<图片6>The first image has landed of Driver's titular bus driver. The story seems to be small scale and intimate, track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terson and Laura (Golshifteh Farahani), with Kara Hayward and Sterling Jerins rounding out the cast. Here's the official synopsis: Paterson (played by Driver) is a bus driver in the city of Paterson, New Jersey — they share the name. Every day, Paterson adheres to a simple routine: he drives his daily route, observing the city as it drifts across his windshield and overhearing fragments of conversation swirling around him; he writes poetry into a notebook; he walks his dog; he stops in a bar and drinks exactly one beer. He goes home to his wife, Laura (played by Farahani). By contrast, Laura’s world is ever changing. New dreams come to her almost daily, each a different and inspired project. Paterson loves Laura and she loves him. He supports her newfound ambitions; she champions his secret gift for poetry. The history and energy of the City of Paterson is a felt presence in the film and its simple structure unfolds over the course of a single week. The quiet triumphs and defeats of daily life are observed, along with the poetry evident in its smallest details.Amazon will release "Paterson" in theaters this year, though I'd bank on a major festival appearance first (Cannes, perhaps?). [Final Reel]<图片5>Paterson (skip crop)
帕特森(亚当-德赖弗饰演)是新泽西州的一名公交车司机,他生活的小镇也叫帕特森。
每天,帕特森的日常很简单:开着23路公交车,在常规路线上观察这个城市,从挡风玻璃观察他的乘客倾听他们交谈;他在笔记本上写诗;遛他的英国斗牛犬马文;永远在同一个酒吧歇脚,喝同样的一款啤酒,然后回到他的妻子身边,第二天,他们一起相拥着醒来。
相比之下,妻子劳拉(歌什菲·法拉哈尼饰)的生活充满变化——她几乎每天都有新的计划,劳拉每天回忆着不同梦境醒来,然后开始她一天的生活项目——做茶杯蛋糕、粉刷墙面、制作窗帘、买心仪已久的吉他。
他们互相深爱,他支持她跳跃的充满活力的主意,她倾听他平凡的工作和不凡的诗作。
直接说结论吧:日本诗人的“Aha”,是希望帕特森不要妄自菲薄,是鼓励他继续创作。
不要妄自菲薄,请继续坚持你的热爱。
这也是《帕特森》所传达的核心信息。
电影行将结束时,帕特森的笔记本被狗咬得粉碎,所有作品如粉笔字般,被一抹而去。
心情抑郁的他坐在长凳上发呆,碰巧遇上了远道而来的日本诗人。
他坐下,与帕特森聊天。
“Aha”,是英文语气词,可以解释为恍然大悟。
交谈中,日本诗人一共说了三次“Aha”。
日本诗人问帕特森是不是诗人,他犹豫了一下,回答没有,但他又熟知日本诗人提到的几位名家和作品,此时日本诗人说了第一次“Aha”,表达的是他的发现:帕特森其实也爱诗。
提到帕特森最爱的威廉姆•卡洛斯•威廉姆时,他告诉日本诗人,威廉姆曾经是医生。
日本诗人说了第二次“Aha”,因为他又发现,帕特森不仅热爱诗歌,对名家们的生平也都了解。
互道告别后,日本诗人迈出几步,回头说了第三次“Aha”,这一句更像禅语。
联系起前面帕特森不断强调自己只是个公交车司机,笑爷判断日本诗人想表达的,就是希望帕特森不要妄自菲薄,应该继续创作。
那么,为什么要给日本诗人绑着止血贴的手指特写呢?
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手指会有一定的显性特征。
比如说,外科医生的手掌经常被缝合线划破,因此会留下伤痕,而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手掌会起老茧。
所以,笑爷认为手指特写是个暗示:日本人还不是职业诗人。
他和帕特森一样,一边干着平凡普通的工作,一边坚持艺术创作。
千里迢迢而来,看一眼偶像诗中的小城,可能是为了充值信仰,坚定信念。
而那三声“Aha”和送笔记本的行为,则是对同好的惺惺相惜。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
”影片最后,鸟瞰镜头下,帕特森醒来,查看时间,戴上手表,亲吻劳拉,起身下床。
新的一周,如白纸摆在面前。
不要害怕重新开始,因为空白意味着更多可能;不要妄自菲薄,因为没有人生来就是诗人。
第6届#法罗岛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第7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帕特森》,下面为大家带来前线诗人们如此骚情的文艺评价了!
墨夜轩:Everyone can become a poet.As long as you have a heart that loves art, normal life can also be very artistic.Pincent:每天一样地上班,一样的制服,晚饭后一样地遛狗,在一样的bar来一杯,远离智能手机,亲近内心表达,早晚给爱人一吻,生活就是无法言说的余味。
Adam Driver非常适合这样诚恳而内敛的角色。
薛Tony:没有什么现在正在死去,今天的云抄袭昨天的云。
汤达人:好“文艺青年”,适合一个人在不如意的时候看看,会感觉到治愈性,生活的诗性不是从环境寻找而是从内心寻找。
导演并没有谈及帕特森没有诗歌天赋,尽管电影太多对比妻子和他在艺术上的天赋差距有多大。
但是导演侧重点是拥有一个热爱艺术的心,并且为此平常无聊的生活也会艺术化的故事。
另外有日本人的地方就有说教吗?
日烦夜烦:如此骚情。
淡水河边:一个能在平庸生活中保持诗意的司机和一个空有文艺腔的女友,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讽刺啊,一遍赞美热爱艺术的本质的一边对于文艺流露于表面热爱的批判,像是贾木许对于自己崇拜者和模仿者的讽刺吧哈哈哈。
到了最后不会离开只有在什么环境下都会保留的诗人之心。
游啊游小鱼:他将她守护如玻璃罩子中娇艳的玫瑰,她赞美他让他像孩子一样写诗,多么温柔澄澈的故事。
Her Majesty:从看之前我就大概猜到了贾木许在这部电影里的所有套路,七天的结构和反高潮设置都在意料之内。
他的创意领我觉得他的才华是摸得到边的。
可惜的是被贾木许玩了以后别人就不能用了。
不得不说有几首诗写得还不错,但是电影本身的诗意却被结构冲淡。
公交车里的烟火气渲染得还不够;女主演技略差,拖了后腿;有的地方拍得很做作,甚至都开始很隐晦地煽情了,但又故作平淡。
贾木许真让我想起贾樟柯,都喜欢在电影里念诗,都是戛纳儿子,这几年拍的电影都还是自己用烂的那一套,而且都姓贾。
脸长的男演员都这么受欢迎的吗。
对于精神世界丰富的人来说,怎么抵御和忍受日常生活的确是一个问题。
法罗岛岛主:熬一锅澄清的洗脚水,撒几把香菜碎叶,再不伦不类的配几颗没熟透的车厘子,就敢拿来冒充华清宫的荷花池,想什么呢您。
血腥爱情故事:帕特森的生活没有大起大落,也没什么鸿伟大志,每天只想安心而平凡,与世无争。
无奈这与我人生观实在冲突,我理解不了。
至于司机演技也没有让我很信服,只是他一贯的水准。
斯诺-纳什维尔:没想象中的无聊,以为会是会是平淡到让人犯困的内容,其实挺能让人放送享受的。
导演注重角色的情绪与故事的发展,这让我感觉主角越来越孤立无用。
电影里沉重的对话与诗歌丰富了升华了剧本内容。
我略知她一二:生活就像一张拼图,由无数张千篇一律又各不相同的碎片构成,它们包裹了你的人生,让你留下痕迹和诗歌,这些美好的东西让你向往而舒适、美满而惬意。
我所呼吸皆为诗,时光日复一日,太阳照常升起,生活还要继续,目前确实是这样,没有遗憾,没有失落。
因为有的时候一张白纸更能呈现出无限的可能。
Adam Driver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诗人的气质让我对这个演员有了新的认识,他的一举一动仿佛都挥洒着一种叫做魅力的东西,让人静谧而美好,甜蜜而温和。
#Paterson的Paterson# #Driver就是Driver# 了却烟硝:我也想早上醒过来时最爱的人在怀里。
我也想吃着谷物看着火柴盒就能在脑子里蹦出诗意。
我也想每天开着公交车途径小城的每一个角落,探听每一个人的精彩生活。
我也想在午餐休息的时候从盒子里拿出那个人给我做好的三明治或者是纸杯蛋糕。
我也想在晚上牵着自己的狗沿着小城慢慢悠悠地散步,途径酒吧的时候走进去喝一杯还跟所有人畅聊。
尽管我生活拮据,但我愿意为了让我爱的人脸上绽出笑颜而去买他一直想要的乐器。
尽管我睡眼惺忪,但我愿意在他做好的纸杯蛋糕的香气里给他念他最喜欢的诗。
尽管他总是有着自己的想法会把家里搞得特别“前卫”,但我愿意看到这一切因为我知道这是他热爱的东西,他爱的就是我爱的。
生活总有不平处,但我总能笑着过。
那个一直被狗弄斜的信箱,我会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把它弄直。
那辆因为电路故障熄火的车子,我可以去借乘客的电话报告给上级。
那个拿着枪要威胁女友的人,我能奋不顾身扑倒他让枪远离一切人群。
纵使狗把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诗集撕了个粉碎,我也不会太难过,因为我知道我的灵感不会就此枯竭。
我的灵感来自我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来自我在的这个小城的每一件细枝末节的小事,来自我自己热爱的这份工作,来自永远陪着我的那个他,来自我自己那颗永远不会放弃的心。
如果给我一个选择,能让我过一星期帕特森的生活,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
#FIFF6#DAY7的主竞赛单元场刊评分稍后会在广播中为大家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这电影不是献给什么有情调的小资文艺生活的,也不是献给帕特森这座城市的。
总体来说,这是贾木许个人的感悟,是拍给自己的。
对于自己和电影工业、以及庸俗世界的关系,再说大点,文艺或者电影,是虚荣装逼挣钱成名用的,还是一种本能的精神需求。
也同时是献给帕特森这个纯粹而清高的司机,献给朴素诚实、忠于内心的生活和创作态度的一首诗歌。
也有愤世嫉俗的讽世之处。
所以,片中很多对话,都是讽刺性的,如果你没发现其中的幽默之处,那你就只能说,平淡就是美,或者批评地说,这电影真空洞。
所以,结尾处,帕特森和黑人、日本人的两段对话,是点题之处。
1,帕特森的妻子喜好广泛,学吉他、画画、室内装饰设计、做蛋糕,并且都是能在现实中得到利益回报的事情(起码也要老公夸奖),所以她也要求帕特森去印诗集。
而帕特森只会写诗。
他不用手机,也可以看作对现实有点拒绝的姿态。
但因此时有尴尬,比如车出故障需要联系时。
他用的是孩子借给他的卡通外型手机。
2,总是失恋的黑人,其实是一厢情愿地爱上不爱自己的人。
(黑人真的爱对方吗,难道不是占有欲吗?
他掏出来的,可是把泡沫枪啊)联想起热衷比赛的酒吧老板往自己酒吧里贴名人照片(甚至不惜借钱来弄这些玩意,还按人物的有名程度来讨论排行),慕名来帕特森拜访的日本诗人。
都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来占有帕特森,这个城市的诗意与荣光。
片中公车上一对少男少女的谈话很有趣-少女向少男诉说了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英勇事迹,最后很骄傲地总结说,我们是帕特森城里仅有的两个无政府主义者了。
得,无政府主义者这么牛逼的标签,自己就贴上了。
3,那条很贵的狗总是捣乱,以至于最终造成“毁灭性”结果。
就像生活总跟人开玩笑,所谓资本,也总是用来耍弄人类,破坏平衡。
在狗看来,那就是堆愤怒起来撕扯得很解气的纸,这狗一直感觉自己在家里边被忽略了,诗什么诗。
写满诗的笔记本被毁是电影最重要的一个核心情节,象征性也十足,我想到的是这么一句话:人在江湖,不进则毁。
帕特森其实从来就没愿意把自己的诗集拿出去发表。
4,从一到七,然后归零,又从头开始,一切好像都没发生过。
片尾那本空白的笔记本。
黑人所说,太阳照常升起。
时间抹去一切,从有到无,又从头来过。
诗歌、电影可以完结,被遗忘,而生活本身无休无止,所以生活之诗也将自然流淌如帕特森城里桥下的溪水。
5,周一到周七,再回到周一,这只是一个结构,并非主题。
也可以另一种解读,一个诗人被关押在这种单调平庸的日子中,这样看的话,那第一个和妻子相拥而眠后醒来的镜头,意思就多了去了。
6,男主角是个容易执着的人,看他写给妻子的情诗就知道,很担忧失去,很宠妻子......他在想象中加深这种爱,对诗歌也是一样,所以,放下还是......这种爱本就是妄念,到结尾处是有悬念的,也是悲哀的,多年相处的公车毁坏,诗集损毁,他如何面对生活被涂抹成空白。
7,当你刻意去寻找什么时,你注定找不到,因为你的得失心将真相蒙蔽。
你用力,它离你更远-日本人来帕特森寻找诗歌的灵魂,遇见了一个自称不是诗人的诗人帕特森,日本人挺用力的,手都破了哈。
让我想起某中国诗人在长安街头当众跪叩并招魂李白的趣闻。
如果日本人并不自称自己是诗人,帕特森会不会告诉他自己也写诗呢---这段可以和帕特森路遇会写诗的小女孩那段做对比。
8,一个问题:我们爱一样东西,是这样东西能让我们变得更有价值,还是像孩子一样单纯地喜爱并沉浸其中?
-联系片中帕特森妻子买了吉他和配套的衣服,并把自己弄成乡村歌手范。
9,作为出过著名诗人的帕特森小城,和无名诗人帕特森。
一个已经被符号化了,一个以无名的方式存在着。
当你的名字被人知道,你就很可能已经不是你自己了。
诗集即使再秘密地被写在笔记本上,也会被狗给撕碎。
这个无所不知的世界,以它毫无怜悯心的权力意志,瓦解消弭一切秘密以及个体视若珍贵之物,并将之标签化、商品化、庸俗化。
10,我喜欢说的一句话,万物徒有其名。
对于会写点自认为是诗的一小撮人,或者读过非非口语诗并读懂了的人,这些道理或许过于通俗甚至庸俗,那么,就像用少女头发和肩头来承受与形容瀑布降落一样,美的事物提供一种原始简单、一眼即了的顿悟。
贾木许钻入禅宗也不令人意外。
或许机巧了,过于举重若轻了,缺乏着力了。
或许太文学概念了,晦涩了--公车上两男的,一个在说一个很漂亮女的搭讪自己的事情,另一个男的马上不甘示弱,这种暗讽的细节,不经常读小说的,还真可能不察觉。
11,电影中的诗歌。
比起我喜欢的中国诗人杨黎、小安、于小韦、乌青、竖,是要差一些,但比起毕赣之流堆砌辞藻的烂诗,要自然自在的多,用词准确,简练自由,来自诗人自身有感而非别人诗歌启发,也有不错的思考力,具备使诗歌返朴归真的功用。
贾木许选这些诗,首要不是为了说“快来看呐这些诗多么好啊”,而是觉得这些诗,很贴合帕特森这个公交车司机兼业余诗人的气味。
既在生活之外,又在他生活之内。
还有很多细节,值得再看一遍。
我感受与不少人说的简洁朴实相反,这是部非常复杂精巧的电影。
其实最初的贾木许,就是这样的。
依然愤世嫉俗,依然在体悟人生的虚妄可笑之处,依然朝向一个超脱的方向吧。
他就是不拍电影了,也挺好。
随手。
分两个角度来谈,一是贾木许的电影观,一是他的诗歌观。
如果把《帕特森》看作一首诗,那整部电影则可视为导演向他喜爱的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的致敬之作,理由如下:1、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与帕特森的关系恰如影片中男主角和帕特森的关系。
贾木许将片名,男主角名字和他生活的城市都命名为帕特森,这种互文关系放在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身上同样契合,现实中这位诗人也是生于斯,长于斯,并为其创作过同名长诗,同时那也是他的代表作。
2、片中不仅直接提到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的名字(大巴司机表示自己最喜欢的诗人就是他),剧情部分还直接安插了丈夫为妻子读诗的桥段,那首诗就是诗人的名作《便条》,全诗如下:我吃了/放在/冰箱里的/梅子/它们/大概是你/留着/早餐吃的/请原谅/它们太可口了/那么甜/又那么凉。
3、片中男主角所写的诗,均来自现实中的美国作家罗恩·帕特,作为纽约派诗人的一员,罗恩·帕特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自然也是渊源不浅。
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一个重要的诗歌主张是“要事物,不要概念”。
通俗点概括,他的创作特点包括有:坚持使用口语,把写诗当成说话,惯用松散短句,意象描述简明清晰,反对繁冗复杂的用词,抵制晦涩的象征体系。
正是因为贾导对诗人的推崇备至,这部诗电影自然也会不可避免地沾染到类似气质,比如对日常的高度关注,冷眼旁观而又自得其乐的姿态等。
有意思的是,我发现不少人提及本片,惯用“平凡的大巴司机,写着平凡的乃至蹩脚的诗”来概括剧情,这样的出入来自哪里?
除了人云亦云之外,个人觉得还有两个因素值得玩味:一是观念,也即对“诗歌是什么”的理解问题。
如果观众不认可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的诗歌观,估计也就很难会对罗恩·帕特那些诗作产生共鸣,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比如上文提及的那首《便条》,应该就是很好的试金石。
第二个原因则和翻译有关,也就是日本诗人在电影里谈到的:“诗的译本看起来就像是穿着衣服洗澡”。
这个当然也好理解,因为语言本身的差异性,对原作的翻译其实已经相当于二度创作,诗歌因其格式和美学追求,对文字的要求尤其讲究,诗歌的翻译自然也就更加考验译者水平,冯唐翻译《飞鸟集》激起公愤即是佐证。
更进一步讲,还可以拿《路边野餐》《长江图》这类所谓的诗电影来作个比较,毕赣的诗就是典型的翻译体,我们知道,中国新诗在发韧之初,深受国外各种诗歌流派的影响,这些外国诗作经典流到国内多半经由译者改头换面,即为翻译体,它几乎就构成了中国现代诗的源头。
很遗憾,这种本末倒置的美学标准至今还在众多诗歌读者当中大行其道,所以说到底,翻译问题最终还是理念问题。
再说电影观。
贾木许曾坦承自己喜欢小津和布列松那样完全“不戏剧化”的电影,在戛纳的领奖台上更是喊出“感谢侯孝贤,我是你的学生”。
由此对照观之,《帕特森》确实算得上是一部平淡素简的电影,当然,冷漠疏离而又自有趣味差不多也是其一以贯之的风格延续,迷影情怀和双胞胎设置乃至日本诗人缠着胶布的手指,更可算是其个性化影像标签。
但我不得不说,相比于独立先锋的诗歌观,贾木许这次的影像理念还是略显规矩中庸了。
具体问题出在哪里呢?
影片以一个星期为周期展开章节,是一种类似于《都灵之马》的设置,周一到周日最终回到周一,则又好比《春夏秋冬又一春》,这样的结构无疑极具概括性,表现生活同时也提炼生活,但它工整有序的形式感,难免就和诗歌观念上的随性灵动构成了冲突,特别是当时间来到星期六,制造出影片最大的矛盾:小狗马文撕碎了大巴司机的诗集本后,周日的解决矛盾也因此变得必要而又集中,“啊哈”当然也算得上轻巧微妙的解决之道,但遗憾的是,为了这一声轻巧,它的铺垫过于蓄意且痕迹明显了,一咏三叹的强调更是迫使这种不可言说的“余味”生成了非此不可的“硬道理”。
这点可以和侯孝贤比比看,《恋恋风尘》《悲情城市》《戏梦人生》《刺客聂隐娘》片尾的配乐为什么那么吸引人?
曲子本身优秀之外,它更应该是和侯导克制隐忍的抒情策略有关:情绪出口始终被堵着,不到配乐响起不松手。
换言之,没有影片内容的催化,那些曲子也仅仅只是好听的曲子而已。
据此下个结论,贾木许写诗,画画,组乐队,拍电影,做的这一切与其说是特立独行,还不如说是本身的文青气质使然,而且在这看似自由叛逆的背后,隐藏着的还是一枚闷骚老派的灵魂。
可以说,他所有的创作源泉都深深扎根于此,而且就目前来看,也依然没有超脱于此。
(文/杨时旸)诗歌是个暧昧的存在,它一方面可以供人附庸风雅,比如电视银幕上那些背诵狂人像辩论一样互相向对方扔出几百年前的诗句,总能引发很多人摇头晃脑的赞许,而另一方面,诗歌又像个笑话,因为你一旦在现实中说你自己平时写诗,一定会引来讪笑和鄙夷。
诗人和诗歌被高度象征化了,它意味着不切实际、矫情、贫穷和神经质。
其实,诗人是一种精神身份,而不是一种职业身份。
一位诗人可以从事着任何一种职业,可以是律师、医生或者农民,“诗人”更多的是来自自我内心的认同或者至多是小圈子内部的相互认同,在电影《帕特森》之中,这位诗人的职业身份是一位公交车司机。
这是著名导演贾木许的新作,他嫁接了最俗常的生活场景和最虚幻的精神世界,用各种象征、映射、对照呈现出了一种几乎不可拍摄的诗意。
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帕特森每天的生活几乎就是无聊的重复,但他在工作之余,经常会写诗。
他在一个本子上随手记下诗句,然后放置一边,写诗对于帕特森来说,只是一种心理和生理需求,近似于每天的吃饭喝水,他从未想过发表或者出版。
他有一个同居女友劳拉,一个性格和他截然相反的女人,热情、乐于尝试、追求一切哪怕不切实际的东西。
她一直鼓励帕特森整理诗稿,让更多的人看到。
听起来,这是个令人生厌的故事,一个热爱诗歌的公交车司机——这会是怎样的一种矫情的状态呢?
但是,贾木许对于这个角色的安排却让人感到非常舒服。
帕特森自己完全消解了“写诗”这件事的仪式感和意义,每天早晨,等待发车之前的那一小段时间,他坐在驾驶位上,拿出本子,趴在方向盘上写下几个句子,老板来做登记,他不觉得这是被打断,也不需要有什么角色和心里转换,就可以从那些诗句中进入世俗,和老板聊聊家常,听听抱怨,然后发动汽车,开始一站又一站的循环。
中午吃饭,他坐在水边的长椅上,再写下几个句子,然后啃一口女友亲手做的造型俗丽的小蛋糕。
他从没觉得写诗有什么超然于俗常的价值,就像他从未觉得作为公交车司机就必须把自己变得粗俗又市侩。
从这些日常细节之中,你会看到一个真实的“人”脱颖而出,而不会只陷于“身份”的困扰。
写诗对于帕特森来说,毫无做作感。
《帕特森》充满了隐喻、象征和各种如梦似幻但又如此真实的场景。
故事开场的时候,清晨,刚刚醒来的劳拉对帕特森说,“我做了个梦,梦见我们有了孩子,是双胞胎。
”从此之后,双胞胎的意象就多次往复出现在帕特森真实的生活中。
一对双胞胎男人,一对双胞胎的小姑娘,一对双胞胎老太太,他们出现在家门口,出现在自己的公交车上,其中一个小姑娘竟然也热爱写诗,还和帕特森讨论了几句自己的诗歌。
对照着女友的梦境,你就会产生某种疑惑,这一切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说也是帕特森某种内心诗意的投影和想象?
这个意向让现实和梦境之间的分野微妙地抖动了起来,但似乎分清现实和虚幻或许也没那么重要——这成为了一种诗人心理景观的绝妙外显。
帕特森的生活被明显地成为两部分,刻板的世俗日常生活以及灵动的内心世界。
他每天在差不多的时间醒来,穿着同样的衣服,驾驶同样一辆老旧的汽车,一圈圈行驶过同样的路线,坐在同一个地方吃午饭,晚上在同一个时间出门遛狗,在同一个酒吧的同一个座位上喝下一杯啤酒。
每天早晨醒来,帕特森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自己的手表,他开车时,时钟一圈圈旋转的画面以蒙太奇的方式被叠加,这成为了对于他日常生活的概括。
但正是那些周而复始的一切,如此程式化之后,却达成了一种哲学般的永恒。
这些旁人看来无聊的生活也开始具备了某种独特的诗意。
这个故事之所以令人喜欢,是因为诗人的内省,他不仰视诗歌也不俯视生活,而他的女友却成为了一种对照——毫无才华,空有热情,令人厌恶的文艺青年。
而帕特森则不。
他微笑着、宽容地听着车上乘客们的牢骚和吹牛,从这一切之中,他可以感受到诗意,从更抽象的精神世界之中也同样能感受到诗意。
这个故事中到处都是微妙的闪光,被狗撕碎的诗稿,那个前来探访诗人故里的日本人赠送的空白笔记本,都在应和着帕特森对于诗歌的态度——暂时的、自我的、易消逝的、不可分享又像偶遇般被点拨的才适合于诗歌的本质。
短暂的失落和悲伤之后,帕特森重整旗鼓继续开始写诗,进入又一次寻常往复,这一切才是现实的诗意,一种真正意义的诗人,而不是一种陷于表演的身份。
帕特森(亚当·德赖弗 Adam Driver 饰)居住在新泽西州帕特森市,这个和故乡有着相同名字的男人是一名巴士司机,和女友劳拉(歌什菲·法拉哈尼 Golshifteh Farahani 饰)以及一只牛头犬一起过着平淡的同居生活,每天开着巴士重复着相同的路线和波澜不惊的人生。
帕特森喜欢写诗,他随身携带着一本笔记本,把脑海中跃动的诗句记录在本子上,但从来都没有想过将自己的诗句出版成册,他的唯一读者只有劳拉。
和帕特森截然相反,劳拉是一位天生的艺术家,每天脑袋里都闪现着五花八门的古怪念头,她在窗帘、墙壁甚至自己的衣服上画各种黑白图腾、学吉他、做美味的杯子蛋糕,乐观开朗的她全心全意的热爱着生活。
终于,帕特森答应劳拉将自己的作品印刷成册,他的生活是否会因此发生改变呢?
太喜欢了,个人N佳那种爆炸喜欢!!
这里的司机真太🉑了和他女朋友不配,配我叭!
说实话,在看婚姻故事之前,我不知道这司机演技这么好。
之前一直看他演一些反派或者是无关痛痒的奇怪配角,这演技真是爱了 很喜欢看他们日子一天又一天地过,这就是生活啊(曾经真的很好奇司机公交司机到底是怎么生活)。
静音闹钟手表 不用智能手机(在英国的时候有很喜欢过一个语言课老师Tom,他就拒绝用智能手机)喜欢看他偷着笑,亲女朋友的手臂和背。
然后出现好多次双胞胎…这个意象没太懂,是说他跟另一个诗人像双胞胎咩?
全片还有一种可爱的感觉里面几个情诗和那段rap还有小姑娘的诗蛮喜欢的(诗歌爱好者)很喜欢每次写诗时候的两个影像重叠还有配乐。
诗人的身份 无需证明,“内心深处是,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写也是,不写也是,给人看是,不给人也是,诗集在了是,不在了也是。
” 最后日本诗人说:我不喜欢把诗翻译出来,翻译 就像穿着雨衣洗澡。
!!!!
天呐,这个说法太妙了,这就是我的想法。
突然再次对一个导演产生了特别欣赏和好奇的情绪我要开始补贾木许了 要看的太多了喂。
真·司机与假·苜蓿有趣的是,《帕特森》这部电影形成了诸多重复的关系,有如诗歌的韵脚在某些特定的地方响起。
角色名字帕特森与城市重名,用演员Adam Driver饰演巴士司机,每日相同节奏(起床、早饭、出门、开车、午餐、写诗、回家、遛狗、酒吧等)的一周重复,然后进行变奏,妻子重复绘制的图案, 双胞胎姐妹……诗歌教学 vs. 拍片指南《帕特森》无法作为一部诗歌教学,影片中的诗只是出自一位本职工作为司机的业余诗人写出的作品。
它们有欣赏的价值,从中见出这位叫帕特森的司机如何从他现实的生活中挖掘出自己的诗意:它们也许来自于早餐桌上摆弄的火柴盒,或是公车上乘客间的片语只语,或是与妻子的温馨相处中焕发的诗意……这些都没有学习的价值,因为帕特森的诗没有作为完美的典范摆在观众面前。
一部分来自于贾木许的自娱自乐,一部分来自于人物的角色设定。
但整部影片却成为了一部拍片指南。
任何有志拍片的人都能从贾木许身上获得启发:低成本制作、极简主义的拍摄手法,在影像间设置进冷峻的诗意和疏离的氛围,这些都能快速建立起一部文艺片的完整形态。
简单不是说它们就极容易完成,相反,正是因为简单它们需要投入更多的想法,不断地做减法。
这种从布列松发展而来的风格已经被不少导演继承:除了美国的贾木许,还有芬兰的阿基·考里斯马基、法国的布鲁诺·杜蒙和尤金·格林、中国的李红旗……他们的电影都体现了布列松的电影理念:模特,也即一种冷峻间离的风格。
这些导演通过继承布列松,都发展出了自己极为鲜明的风格。
对于初学者而言,这些风格的构成极容易被解析,却很难被模仿。
从来都没有另一位贾木许或考里斯马基出现,已经说明了问题。
这不是说这些导演的作品就不再有学习的地方,相反,细致地分析每个镜头的构成、镜头间的组接,探析它们如何从布列松的电影发展而来,这些对于想拍出第一部电影的青年导演来说将是受益匪浅的。
贾木许在《帕特森》中展示的就是:如何在极其单调的摄制、文本设定、主题先行将会毁弃一部电影的地方拍出一部杰作,细细地分析这背后的文章将有助于电影的拍摄。
爱、诗歌与梦想唯有爱、诗歌与梦想,能让我们继续“忍受”单调的生活,并让它焕发出诗意。
爱,是帕特森与劳拉间的亲密关系,也许只是早上醒来的一个吻,傍晚归来的一个问候,餐桌上的简单对谈……极其平凡,却有非凡的意义。
诗歌,是作为公车司机的帕特森在日常的工作之外唤入的亲切声音,在每日重复的日常行程之外,正是因为“写诗”的冲动,才让耳闻目睹的稀疏日常焕发出意想不到的诗意。
作为业余诗人,帕特森的感官保持着开放的状态。
对于普通人而言,一盒火彩盒也许只是一盒用来储存火柴的纸盒子,但在帕特森手上摆弄后,便成了一首诗歌的素材;对于一位普通司机来说,工作也许只是驾驶好公车就够了,但帕特森却细心地观察行车过程中出现的一举一动,也许是车窗外走过人行横道的双胞胎姐妹,也许是车厢内对谈的乘客。
他在驾驶公车的同时也在收集诗歌的素材。
当然,还有那个偶遇的写诗小女孩,面对对方写的诗比自己更优秀时,帕特森并没有展示出难堪的状态,而是为其高兴。
一位诗人要写诗,就应当如此保持开放的状态。
当然还有梦想,是妻子劳拉在单调的生活中保持乐观心态的秘诀。
满是稀奇古怪的念头,总是处于做梦的状态,在每个物件上(窗帘、蛋糕)图绘圆圈、条纹等图案,想做民谣歌手,就买吉他学弹唱,说到做到;做美味的杯子蛋糕……在单调的日常生活中,这种保有梦想的状态极其重要。
这个文艺片没有戳到我emmm maybe im just not in the mood...但是我喜欢那句“aha”,而且我喜欢这里有只叫Marvin的狗。但是我觉得诗人的女友挺可爱的,不知道为什么感觉看到了三毛和荷西生活的影子。
没有才华的诗人 被戏谑的宠物 妻子天真无知 丈夫淡漠无言 一对“同床异梦”的夫妻。如果小狗是生活一部分,那么黑白音乐诗歌和宠物其实位置等同-沉闷生活的调味剂解闷的花生米罢了。不过他们的确用一种坚定执拗的情感热爱着生活,一个人在生活的时候 也许没有时间思考生活本身,所以这样就很好。
过最普通的日子,写最优美的诗。“文艺”不是对庸常生活的点缀,也不是补充或者调剂,而是平行于肉身的超然的自己。明日复明日,能饮一杯无?
文青那些JJYY我都懂,但问题是这诗写得也忒一般了吧?!
主角是巴士司机,很有意思:每天一样的上班时间,行车路线,工作制服,午餐盒,晚饭后来一杯。在这些生活细节方面不需要太多思考,反而让他对人物对话和表情的洞察更加细微,从而从小事中投射出温柔的情感。贾木许仿佛在说,走慢一些,同样的沿途风景也会发光。被一部电影击中就是这么简单
处处闻尴尬
我理解的诗意不是这样的
好难看……如此空洞
贾木许的电影过于纵容个人想象,跟现实不发生关系。(只看了三分之一)
不喜欢,没什么特别的啊
都快70岁的人了,还整天像个17岁的文艺小清新一样,开个公交车吧还得顺便写个诗,段子写不出来吧,就弄只狗来凑,做作的心灵鸡汤。
客观3.5,感情分2.5星。过于文艺,逼格过高,观看容易引起不适。写诗男青年和他并不诗意的工作和生活,一种想通过诗句写出来而诗句又太糟糕的诗意,说实话我欣赏不了。
实在看不下去
诗意生活
《月升王国》那个小男孩儿已经长这么大了,时光飞逝。片中的诗我欣赏不了,当然了,毕竟中文博大精深。男主角太后现代了,无功无过不褒不贬,就跟被文革过一样,这并不酷,这很无聊。观看此片最大的意义就是再次确证我不是文艺青年。
巨型失望!!!
我看不懂~
&#34;I breath poem.&#34;
很日常的日常,周一至周日,然后再周一这样的往复循环。没有抓吗,没有冲突,唯一的高潮就是狗撕坏了日记本那里也被男主淡化了,他俩是真互相不喜欢。浓油重酱吃多了,偶尔换换口味也挺好。女主不但漂亮,还把黑白两色玩出了花,真厉害。
这片子怎么进入戛纳主竞赛的。贾木许早年还能拍出【天堂陌影】【神秘列车】等看到人恍惚的电影,现在只能弄些令人身心不适的矫情片,导演能力目测基本已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