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前几十分钟的时候还是感觉挺好的,觉得网络上的网文还吹对了。
但是越往后看越不对劲,揭露江亚的时候就彻底不行了,看点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江亚的过往人物塑造(当然还有一个李一真相),然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对不起原作了。
其实在审问室那段就可以看出来了,抄黑暗骑士,还城市之光,可惜这个抄好需要很高的水准,原作没看不知道,电影垃圾就不说了。
至于假装打杨学武,这个在开枪后立马就知道是个局,电影都没有一点想骗你的想法。
当然你说不管是不是局只要能激怒江亚就行了,也暴露本片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人物都是工具人,不管是塑造的好的还是都合的。
整片下来也就揭露了一下网络暴民,其他的都是空话套话。
顺带提两个,第一是第一个案件也太垃圾了,你说搞个教师猥亵或者校园欺凌都好。
第二是把廖亚凡改编的很好,萝莉老婆你懂的,最后失去的部分也很能释放出感情,但是发怒部分邓超的演技不太行。
两分也不是说垃圾,只是想说国产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加油吧。
数学老师做题,动脉割开血液流动就是时间的流逝可他根本来不及把那本题册做完一点机会都没有 。
那个“有本事你把我再塞回去”的男人真的被塞回去了,被反绑的姿势像极怀胎十月的婴儿为了追求完美甚至将他泡在了真正的羊水里面 。
恶心是恶心了点,但对江亚来讲简直就是艺术品;那个因为停车在了门口,导致消防车救不了火的男人身上淋慢了汽油,对着窗户,导演还给了火焰特写慢镜头火苗一点点的侵蚀,关门的那一刻已经没救了消防车就停在门口,还是被那辆车给堵住了真的很讽刺 。
律师任川被反绑着看着剩余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炸弹就要爆炸了,经历过濒临崩溃之后那种绝望感他反而只能平静的劝说方木他们都离开然后留下一句话“告诉我母亲,我不是一个坏人”说不定他内心早就想解脱了影片在任川案之前,方木已经找到了他的一位老同学——江亚,并通过案情凶手特征推断及针对他的线索,从而推断他就是最大嫌疑人。
但可惜没有直接证据。。。
江亚的戾气正是来自于小时候的家庭父亲的折磨和殴打,让他心里面总是藏着恨恨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变成了拿起斧头砍杀父亲的行动他也考过警察,视方木为偶像但警察有惩罚罪犯的流程,而他更喜欢自由他杀的更加心安理得的同时更是将目标瞄准了方木因为在他眼中杀掉这些社会败类原本应该是方木的事情可是方木让他失望的在江亚的眼中,只有生和死,没有情或法于是他的戾气让自己彻底走上了极端他杀害了廖亚凡本片中最最无辜的一个受害者 。
江亚就此触犯到了方木的底线,杀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 。
到此,江亚就是彻彻底底的沦为戾气的工具然而大家都没放弃,在任川案的调查过程中米楠找到了一个主机面板,上面有奇怪的掌印。
很快方木联想到了江亚家收养的孤儿二宝,并紧急赶赴捉拿,可惜江亚太敏感了,也在这个时候体现出他的行为和真正道义的区别——因为害怕露馅,他残忍地将二宝的手烫伤并割裂。
影片到这里,江亚一直在强调自己在模仿方木(“城市之光”源于方木的一次发言),他误以为是方木杀死了强奸亚凡的凶手。
但方木并没有进一步行动,江亚表示失望并自己去完成“城市之光应该完成的使命”影片开始没多久就提到了亚凡,是个可怜的姑娘,小时候被强奸,亲人去世,后来幸得方木照顾,凶手也失踪得到了报应。
本以为一切都在变好,阳光总算来临,可惜最虐心的一幕却发生了。
在方木去江亚老家调查时,最终却被“性格比方木温和”的江亚无情杀死,此前江亚还给了方木提示“连个女人都照顾不好”,可惜方木首先想到的是米楠(嘈点:这里无力吐槽,方木同时围绕在两个女人的光环下,而亚凡的确不适合做方木的“女人”,外加方木最后独自留下的是米楠,所以的确容易误解),这里也是本片情感高峰,说催人泪下也不为过,毕竟亚凡的身世和对方木的情感都在这个点被集中凸显,这一点是谁都不能忍受。
不得不说杀害这么一个无辜又可怜的小女孩是江亚一生的败笔,内心扭曲的节点,也是大家对于这位“城市之光”态度的转折点。
因想激怒方木而“自首”的江亚,在内部审问环节被方木提及他砍杀自己父亲的情节,外加江亚的妻子其实早就苏醒,因害怕才不敢睁眼面对,这一切都彻底地激怒了江亚,他翻供拒绝认罪。
亚凡的死坚定了方木捉拿江亚的决心,他录视频,假杀警,并自称“城市之光”,最后和江亚决一死战,最终被江亚拖入他的屠宰场,然而即将被宰时得到了救助,江亚被捕认输。。
看过网剧心理罪的全部,也看过李易峰版的电影心理罪,终于又看到了城市之光。
李易峰版的方木给我的感觉是在炫科技,没有分析没有演技,整体都很尬,但是陈曦还是很好看的!
网剧心理罪,我是从头追到尾的,年轻的方木,讲述了方木从学校一路走过来的故事,情节连贯,剧情整齐,陈若轩和王泷正的搭配可谓是天衣无缝,看到王泷正在白夜追凶出演也是十分感叹,终于有机会火了。
再说城市之光,超哥的演技没话说,演了一个成年以后经过岁月洗礼的方木,与陈若轩版方木相比多了一些老练和成熟,别有风采。
短发刘诗诗让人眼前一亮,好美。
出演坏人的小天更是演技炸裂,长头发不好看,差评,坏人也可以帅帅的嘛,希望小天下次演帅帅的坏人嘿嘿嘿!
看完我给打三星 案情交代清楚了 没有出现删减或胡编 但邓超的方木太老 文琪的廖亚凡太小 总有种怪蜀黍诱拐未成年少女的感觉 两人25岁的年龄差可以作为父女了 因为是电影 方木 廖亚凡 米楠的前生今世讲不明白 只能瞎编 编的不好 还有装植物人教唆江亚杀人的魏巍 活活让林嘉欣演成了陈海 江亚作为孙普的替代者 魏巍才是江亚杀人的教唆犯 如果她只是个躺在床上的植物人 试问她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体现江亚重感情?
原载于什么地方我给忘了,但不重要,本文是作者的“未删减完整版”。
电影终于要上映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背后的故事,跟电影一样精彩。
这部电影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电影究竟遇到了那些事件?
不妨我们慢慢说起。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那个“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一间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蜡烛点亮,说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
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
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
光明与黑暗,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衬托阳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就好比我们道家学说里的“阴阳”,阴阳哲学可以见到归纳为“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是那种对立又相联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当然不是最好的电影,甚至对比西方同类作品,该片或许也不算突出,但联系起电影的题材以及华语电影的大环境(就是审查),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非常难得。
因为当如今的华语片都在尽一切可能的走“超现实”的路线时,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却少见的“现实”:社会负面新闻、人性的善与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还有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将这些融入到一部商业电影中。
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作为一部华语犯罪电影,是拍成了很多不能拍的东西。
而且这部电影真的在审查方面遇到了麻烦,从在国庆档前夕突然莫名消失,直到前不久定档12月22日。
在此期间,我还特意咨询了有关部门的朋友,其中的靠谱消息表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真正过审的时间,是在一周到两周之前。
本片究竟为什么在中国电影公映的准生证——公映许可证方面会遇到如此的纠葛呢?
这当然与电影的内容有着关联的。
世界残酷物语:犯罪电影的现实意义犯罪动作电影(如下简称犯罪片),是属于警匪片的一种,说起来警匪片,那范围就大了,通常而言故事满足“探捉拿罪犯,阻止犯罪及犯罪可恶不道德所有剧情过程”的作品,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警匪片,比如我们熟悉的《警察故事》、《无间道》还有《寒战》等等。
而犯罪片属于警匪片的亚类型,有着相同的故事模式,但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电影体现的是人们对“自尊”、“安全”、“渴望”的思考,且具有异常诱人的“黑色”魅力。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
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
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属于这类作品,且毫不避讳的说,该片也是华语电影最缺少的一类。
在华语电影类型化发展的时代中,虽然华语犯罪电影近几年有着的“抬头”的趋势,其中包括《无人区》、《烈日灼心》、《追凶者也》乃至前不久的《暴雪将至》都是优秀华语犯罪电影的代表,但总体仍属于“大熊猫”片种。
尤其是在我国森严的审查制度下,这些作品往往会面临着一不留神就踏入“雷区”的危险,比如《无人区》和《烈日灼心》就几经波折,险些未能公映。
但这些作品与西方成熟体系下的犯罪电影还是有些差距的,因为华语犯罪电影还是专注于故事张力和角色人格魅力,多多少少对于犯罪电影的最大的魅力有所避讳:对现实社会的映射和对罪恶人性的反思。
从这方面来看,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可以说是第一部“吃螃蟹”的电影,因为该片将犯罪电影与现实社会的阴暗和丑陋的人性进行了勾连。
至此也就不难理解这部电影为什么在国庆档期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还是由于没有过审,在华语电影的环境下,该片还是过于敏感。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社会黑暗面的写实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好比如今的社会。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悬疑片,跟雷米的原著一样,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大反派,阮经天饰演的江亚给曝了。
雷米的原著也是有够奇特,属于《心理罪》系列,但内容完全不同,而且该书能出版也算个奇迹了,因为书里描述的内容,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按理说,以警察作为主角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风浪,到了最后都能无往不利,邪不胜正,他们必须胜利。
但在本作中,迎来了变化,因为对方是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侠。
看看电影中的案件吧,与其是一个个被布置成充满仪式感的罪案现场,倒不如说是是一个个负面新闻。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是事件而不是案件,警察抓不了他们,因为这些新闻都是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
电影中这些简单的例子都足够有代表性。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将这些现实中的负面新闻事件与犯罪电影的题材联系,这是了不起的地方,内地目前没人敢这么做。
陈凯歌之前的《搜索》是讲这样的故事,但只是擦边球。
本片题材更加大胆。
直观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仅仅是犯罪分子行凶的目标,更是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
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没错,就是“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郭京飞,原著中: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不过电影在这里,进行了相应的改编,大概正是因为这个敏感的“投票”环节,才是电影遭遇审查问题的主因。
但这个改动并不影响全局,因为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更何况,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这是华语电影里,敌我力量最悬殊的较量之一,警察们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个罪犯,而是整座城市的暴戾。
超级英雄离开的日子里:警察如何钻进“电冰箱”?
当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终还是过审了,也就是我们如今的看到这个版本,紧张刺激的故事张力和节奏,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黑暗的世界和人性写照,在娱乐性效果和现实深度方面结合的天衣无缝。
该片终究在“过审”和“未过审”之间寻找到了一条平衡的钢丝。
因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究还是一部弘扬正义的电影,电影中反映了黑暗的世界,但最终还是迎来了光明。
真正的正义得到了伸张,真正的坏人最终受到了惩罚。
美国人约翰·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阐述:“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的正当理由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让我想起了美国电影中的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超级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为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电影这种承载着一段时期民众娱乐消遣甚至精神食粮的载体,让超级英雄化身为正义的使者,成为打击罪恶、除恶扬善的救世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也是超现实乌托邦的,超级英雄代表了民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精神的寄托,正义符号化的代表。
在现实的世界里,且正因为民众这种情绪的存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而且在超级英雄电影里,警察总是最没用的。
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却是警察。
从这方面来看,原著作者雷米应该是蝙蝠侠的粉丝,因为在他的作品里,城市总是灰暗的,充满罪恶、伤痛和恐惧。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C市,其实就是蝙蝠侠世界中罪恶的哥谭市。
但是这座城市中却缺少了一位超级英雄,这是一部现实世界观作品。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戈登警长该怎么面对小丑、企鹅人、黑面具、双面人他们?
邓超饰演的方木是一名警察,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灭那缕强光”电影在这里,为了进行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渲染敌我力量的悬殊,还是存在一些“电冰箱理论”。
这是《沉默的羔羊》编剧泰德·塔里对自己的作品提出的理念:他自认为自己在《沉默的羔羊》里有很多“电冰箱问题”的小细节,比如汉尼拔偷走了一支笔,用这笔打开手铐大开杀戒,观影的时候观众专注于角色和故事,忽略了这个细节看完这部影片之后,观众回到家打开冰箱冷气一吹的时候,会清醒过来想,咦,他是怎么偷走那支笔的?
笔是怎么打开手铐的呢?
实际上说不好听的,就是BUG。
但在编剧界,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有时候编剧为了达到作品某种戏剧化的程度,必须要进行“一些违反常理”的设定。
比如打不完的子弹、知晓一切的路人甲和什么也懂的高层。
最典型的就是《印第安纳琼斯4》,调侃了“电冰箱理论”,琼斯博士躲在了电冰箱中,躲过了核爆,观众好奇,这冰箱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但在编剧界中,大家看到这个情节,肯定会开怀大笑。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电冰箱理论”,就是找不到证据。
电影中无论江亚杀了多少人,干了多少坏事,始终没有证据,甚至大大方方走到警察面前自首,警察都没能把他怎么样。
这样的设定非常“刻意”。
当然这样的设定对于犯罪电影来说,是刻意为之的,也是常态,包括《七宗罪》也是这样。
电影中方木米楠他们死活找不到江亚的犯罪证据,就是在于此,成为推导全片的动力。
同理还有《白夜追凶》,剧中关宏峰一直坚持着“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行凶之后,一定会留下在现场留下一些痕迹,以此成为角色对灭门案的执念,成为全剧故事的主线。
这样的设定,是为了追求情绪铺陈而来的牺牲。
所以才有了结尾处牵动人心的一幕。
就像方木,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
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是警察。
回到《笑傲江湖》任我行的那句话,对比下来颇有感触,或许这个城市,已经沿着“城市之光”的逻辑而演变成罪恶之城,我们还会相信,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这个城市中的深层逻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因为连任我行这样的人物都不敢说江湖可以沿着他的规则发展,更不要说一名为了“暴力私欲”而妄图左右城市的连环杀手了。
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要深入黑暗。
而信仰暴力的人,最终也会栽在暴力面前。
所以,方木变成了“城市之光”。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这句话,出自著名犯罪电影《七宗罪》,在这部黑暗潮湿且暴力的电影中,以布拉德·皮特的一声枪响而结束,电影是悲观的,但还有摩根·弗里曼这句话,但他后面话是:“我只相信后半句”。
其实就是导演大卫·芬奇通过摩根·弗里曼之口告诉观众,在一片泥淖的世界里,人都惨成那样了,他还是相信正义的存在。
天才有时候,并不会死于万众敬仰,也许会死于寂寞;罪犯有时候,并不会死于道德惩罚,也许会死于力竭。
看过小说的朋友都会了解,方木在《心理罪》系列里,是个天才,几乎无所不能,但在《城市之光》中,却蜕变为一个中年大叔。
而江亚在这里,就是《七宗罪》里的罪犯,只不过没有机会遇上那代表“暴怒”的枪声。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后半段,回想起之前方木与江亚在审讯室里的对赌,我们可以发现,是方木输了,他变成了“城市之光”。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七宗罪》,后者布拉德·皮特用暴怒的代价,完成了罪犯七宗罪的拼图。
而方木以警察的名义,甚至说以个人的名义,用“输了”的方式把江亚绳之以法,在方木看来,是值得的。
就像《灌篮高手》中,无敌的流川枫遇到了泽北荣治,被击败到摔到地上时候,嘴角却露出了整部漫画里的唯一一次笑容。
那是向着新目标奋斗的笑容和眼神!!
这种笑容只有天才才拥有吧!
方木是幸运的,雷米说,《城市之光》是方木的最后一本小说,他也在自己最后一部作品中,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一个可以让自己甘心付出生命的对手,用程序上的正义,来终结的暴力,此生无憾。
电影终究是一部邪不胜正的作品。
在原著小说的结尾,有着这样一段话:“人们似乎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不管这个城市曾经多么罪孽深重,总有人肯以宽恕和牺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宁静。
在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这个名字成为一段传奇。
它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双手。
”
在这部颇具社会派思考的小说《城市之光》中,在这部充满情绪铺陈欲扬先抑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理性和正义,才是这个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缕强光。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是勇气和彼此的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就是“有人的江湖”,它不会沿着任何不道德者的负面事件而发展,也不会沿着借用大众负面情绪而肆意杀戮的犯罪分子的规则而演变成暴力之城。
所谓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横行无忌但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任我行,只不过是想要让世界演变成自己的天下,最终却玉石俱焚的东方不败。
“我们所害怕的,正是我们所渴望的”,这句话来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郭尔。
克尔恺郭尔是存在主义大师,强调哲学家应探讨现实中人生问题。
一部商业电影,探讨了社会,探讨了人性,我很喜欢。
在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之后,让我们相信,这座城市是有光明存在的,这个世界也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就连希腊神话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里,潘多拉打开了魔盒,释放出了108种邪恶,从那时起,灾难们日日夜夜、处处为害人类,使人类受苦。
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一个叫做“希望”的天使,大家只是看到了邪恶的肆虐,希望只是不易被人发现而已。
这座城市还是有光的!
关于删减既然是过审了,肯定要涉及到删减,至于删了那些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考虑到电影表现案件的时候节奏很快,可想而知,该片删减的主要内容就是这里。
其中郭京飞那段,应该是删减内容最多的地方。
对比原著,原著中任川是让网民投票“投”死的:“城市之光”发起线上活动,这个律师(原著中是法官)该不该杀,当“该杀”票数达到10万的时候,就自动触发炸弹引信。
电影中这段情节一晃而过,如果没有看过原著的话,都搞不清楚电影中那些数字一直在涨到底是因为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倒计时。
这段内容,100%动过刀。
而且有两个证据。
其一为如下这张剧照,是任川与被讹少女对峙的场面,看LOGO还是“930上映”,这个情节在公映后消失了。
其二为刘诗诗,在该片第一款预告和制作特辑中,我们还看到了刘诗诗饰演的米楠怒吼的场景,从背景来看,这应该是个网吧,电脑屏幕还是绿幕,这个镜头一晃而过可想这里应该是米楠阻止大家投票的情节。
甚至发生了警察与网民之间的打斗!
然后在最新的刘诗诗特辑中,更印证了我上面的说法,比如下面这张图!
从刘诗诗脸上的伤痕来看,貌似是爆炸之后的留下的。
推测一下:是任川被炸死之后,万念俱灰的米楠冲进网吧,跟网民打起来了,才有了上面的桥段。
PS“你们都是杀人犯”这句台词是原著中就有的,不过貌似是方木说得。
这段特辑的地址在这里,从23秒开始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花絮2:刘诗诗特辑 (中文字幕)然后这段特辑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原著作者雷米的客串↓
看场景,雷米老师应该饰演的是网吧老板,还有大花臂,米楠进门把警官证往台前一丢,就冲进去跟人家打架去了。
这段内容在正片中当然也没有了。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所有海报中,演员表中都写着“雷米友情出演”,从头到尾一直有,下面这张截图是12月22日今日公映版海报中的演员表,雷米老师的大名还在,但正片中是没有的。
所以我推测,任川案被删的内容应该不会少,而且片方也挺有意思,明明被删了,但不甘心,把这段内容的一些镜头放在了特辑里呈现,意思就是“我们原本更大胆的,也可以更好的”。
删了就删了,没啥,无论内容表现的是什么,但想投票是不可能的,常规操作!
12月23日更新:二刷之后,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因为电影中阮经天是配音,在原定9月30日公映之前,所有的预告片和特辑里,阮经天都是原声,至于为什么配音,除了台湾腔之外,重新配音后台词也改过;有一处,阮经天在审讯室里有段台词:“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制度”,他的口型,最后两个字是“法律”,也就是说,原本这段台词是“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法律”。
下面是推测的内容:在电影的片长是124分钟,既然前面有证据表示删了一些内容,那么作为一部犯罪电影,正片2个多小时内容的片子并不多。
所以我猜测,电影删除的主要内容在于前面,后半部分后来改档之后进行了一些补拍和重剪,包括一些台词的更换。
比如李一,原著中江亚地下室那具尸体是给魏巍做手术的医生,电影里改成了李一,不排除这里进行了一些剪辑和台词上的瞒天过海。
更重要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前紧后松,几处案件部分一晃而过,后面稍显冗长。
任川律师爆炸之后,电影我觉得还没演到一半,在原著中,我记得这段内容要更靠后一些。
所以前半部分案件处,肯定删了东西。
后半部分为了电影时长,又补充了一些东西。
这就是华语犯罪电影的困局啊,无论模仿西方同类作品也好,还是描写人性和现实也罢,很多地方是敏感的,不能表现的,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个人还是挺喜欢现在这个版本,但还是觉得原版肯定要好很多。
首发于公众号:电影文酷 dreamcrowfilm
看了很多人对于这部电影的忧虑。
有的人说角色形象不符,但是我真的觉得当你真正去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强烈的代入感。
有的人担心演技,但无论是邓超的方木还是刘诗诗的米楠抑或阮经天的江亚,我都觉得把人物性格很好的诠释了出来。
有的人觉得原著情节太丰富,电影时间短讲不完。
124分钟,几个映射现实的案例,结尾的升华,都会让你感受到这是一部有内容有深度的电影总的来说,绝对不会让你觉得浪费电影票钱👍当然,为了不剧透,具体情节,12.22去电影院自己探索吧!
1.任川的法官身份小说里任川是法官,电影里改成了律师,原因你懂的。
2.任川被投票炸死小说里任川是被网友集体投票投死的,有种大众审判的意思,类似前段时间江歌案的集体投票。
电影里改成了玩游戏,网友并不知道是真的要投死任川,最后杀人的还是江亚。
寓意和深度弱了好几个段位!
3.米楠在网吧怒吼网友算点睛之笔的一段,看剧照和特辑对比是删减了。
任川在网友投票下被杀后,米楠冲进网吧中,怒斥网吧里的人都是杀人凶手,并要现场逮捕投票的人。
任川被炸改成是江亚操作后,就跟网友没啥关系了,这一段也就被迫删了,少了一个高潮,痛心。
4.方木的结局公映版质疑较多的是方木的结局,看采访导演说其实有拍两个结局。
最终采用的版本,应该就是审查的意见了,代表光明的警察怎么能死呢?
最后方木和米楠在病房的,感觉像后期补拍,用光和风格都完全不一样。
5.廖亚凡的身份设定在小说里,廖亚凡的身份是方木的未婚妻,当时看小说的时候其实观感很不适。
电影里这点的改编是更好的,改成了类似“女儿”的设定,她和方木的关系也由爱情变成了亲情。
6.廖亚凡被杀小说里是因为廖亚凡做了对不起魏巍的事,江亚才杀廖亚凡,电影里把这个动机给删了,江亚的角色魅力被大大削减。
杀人要有动机这事,编剧能不知道?
但是现实就是,前面方木就一直被江亚压制,如果后面还是反派占上风,一个反派魅力太过强大,甚至超过了方木,超过了警察这个群体,这个片子能上映才怪了。
7.江亚怎么做到的完美杀人正片里只有江亚连环杀人的犯罪结果,没有展示过江亚是怎么做到完美杀人的。
导演说杀人细节都有拍摄,正片中被删减了,改成了用旁白交代,呵呵。
8.神秘消失的雷米和马苏电影片头的特别出演里,有《心理罪》原著作者雷米和马苏,但我仔细看了公映的版本,并没有发现他们两个人的戏份,应该也是被删减了。
本来还期待雷米大大的银幕首秀的,唉。
光要有光。
这是我最近常说的一句话。
《创世纪》第一章第3-4节写道: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光真的是好的。
明亮。
温暖。
普照大地。
生机勃勃。
它滋养万物,也制造阴影。
而影子,是我们最初对于世界延展出的想象。
我一直都迷恋影子。
小时候,常常在黑暗的房间里,把玩具人偶放在一支打开的手电筒前,将他们的影子投射在对面的墙壁上。
让他们相互打斗,或是默然肃立。
在光圈中,这些高大又沉默的影子让我兴奋,同时浮想联翩。
光为我制造了这样的梦境,让一个孤独的孩子在单调又枯燥的生活中,有了些许放肆的可能。
这种冲动延续到我长大成人。
开始写作之后,我就决定要写一部关于光的小说。
于是,就有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动笔之前,曾经和我的编辑刘玉浦先生聊起过这个创意,他很严肃的告诉我,你写的已经不仅是小说了,而是寓言。
动笔之后,我也一直在想,为什么是光?
谁才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光?
最后,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读者。
因为,作者提出问题,却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人。
直到徐纪周导演从北京跑来沈阳,直截了当地提出,老雷,我很喜欢,给我吧。
我当时莫名其妙地想起一句台词:悟空,你不要这么猴急嘛。
你喜欢它什么?
光这个概念。
他补充了一句,以及光所代表的价值观。
这是个容易兴奋的家伙,手舞足蹈地开始表演书中的某个人物。
据说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刚刚出版的时候,恰逢他在重庆拍戏,直接杀到重庆出版集团,抢先搞到一本样书。
阅毕喜不自胜,当即调来几个演员现场表演书中的某个片断。
我看着面前这个神经病,不由自主地被他感染,心里说,好吧好吧。
徐纪周是喜欢直来直去的人,我同样不愿意磨磨唧唧。
所以,合作事宜很快就敲定。
之后就进入了漫长而艰难的筹备期。
题材敏感,改编难度大。
导演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他打电话给我,老雷,知道安乐么?
我:不知道,我知道安利。
他报出一连串如雷贯耳的电影片名。
我说我靠,成了?
成了。
兴奋劲儿过了,我才知道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好在有安乐和江志强先生保驾护航,项目的进展还算顺利。
江先生运筹帷幄,码盘子,谈演员。
徐纪周继续完善剧本。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段颇令人崩溃的时间。
26万字的小说要压缩到合理片长的体量,要展现案件的同时保留塑造人物的空间,同时还要考虑审查等因素。
在导演的工作室抽烟抽到头昏眼花,聊故事聊到大脑短路。
我:导演要不咱拿掉几个案件吧?
导演:不。
我:靠,你看哪个作者主动要求删减原著小说的?
导演:我不!
最终,这个倔强的神经病完成了剧本。
同时,江先生也请到了国内犯罪题材电影中最强大、也是最适合的演员阵容。
2016年8月,电影正式开机,彼时恰逢我人生中最灰暗的岁月。
导演专门跑来沈阳看我,还带来了电影的美术资料。
这份礼物并不贵重,但足以安慰低谷中的我。
光,就在前面。
他和江先生的团队给了作者应有的尊重。
对影片拍摄的整个过程我都了如指掌。
接到导演源源不断发来的剧照和片断,整个电影在我心中渐渐清晰。
11月底去探班,并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当演员的经历。
卸妆的时候,我想,出过书,拍过网剧,拍过电影,当过演员——老雷你可以可以。
2月开发布会,见到聪明又诚恳的邓超、温婉又大气的刘诗诗、帅气又谦和的阮经天、优雅又豁达的林嘉欣、多才又低调的余皑磊、幽默又体贴的郭京飞。
他们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方木、米楠、江亚、魏巍、杨学武和任川。
那道光已经触手可及。
虽然经历调档风波,但是徐纪周导演和江志强先生的坚持还在,打造国产犯罪题材电影新标杆的热血还在。
光,迟早会来。
12月9日,媒体点映会。
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第一次呈现。
我坐在放映厅的最后一排,看着银幕一点点亮起。
124分钟的时间稍纵即逝,我看到了五年来无数人的心血和坚持。
我是小说的原著作者,但是当一幕幕高度还原的场面出现在眼前,我仍然按捺不住心中的起伏澎湃。
点映结束。
徐纪周导演问我,你觉得怎么样?
我点点头,我很喜欢。
其实今天是我生日。
哦?
我看看他,那这部电影就是最好的生日礼物。
这也是给我的最好的礼物。
因为那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警察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正义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爱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如果你曾奋力点亮这个城市,那么,你就是那缕光。
徐纪周曾经对我说过,我要拍一部对得起你,对得起这部小说的电影。
他做到了。
正如片尾那段字幕。
仅以本片献给那些在黑暗中守卫光明的战士。
这,就是我要的光。
到底《心理罪》和《刑警罗飞之死亡通知单》系列哪一个才是中国第一的推理小说,其实没有人可以给出答案,不过从开发的速度和质量来说,我们可以说《心理罪》是比《死亡通知单》更适合影像化的系列。
从2015年第一部《心理罪》网剧的问世,到目前为止已经制作了两部网剧和两部电影。
其实个人并不是很喜欢国内的推理小说,而上述两个系列也不例外,相对于《白夜追凶》呈现出来的极具现实感的刑侦推理,《心理罪》和《死亡通知单》都是杂交了美式警匪和日式中二的产物,可读性很强,但是你真的很难看到真正本土化的东西。
《死亡通知单》系列拖沓、絮叨,用五本书讲述了一个其实一本就可以说完的故事,大多数的字数不过就是在骗稿费,而《心理罪》主打心理画像,几乎完全抛弃了传统意义上的推理,更多地追求着凶案的猎奇和心理的扭曲。
两部作品或许已经是中国人气最高的推理小说系列,但是在我心中离优秀两个字还过于遥远,不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这部系列的完结作品倒是让我找到了这个系列优于《死亡通知单》的地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小说是一部较为成熟的犯罪惊悚小说,尤其是对比着我仅看过的那本《画像》来说,不论是完成度还是故事的深度都是进步很多的。
《城市之光》算是系列的一个总结,所有残留人物关系的终结,所有思考的终极答案以及方木这个人物的盛大谢幕,相对于中二顺拐的《画像》,《城市之光》中的方木完全没有了神性的那一面,再也没有那毫无理由准确的心理画像,雷米只是认认真真不再哗众取宠地讲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还顺便一本书讲述完了《死亡通知单》5本书的内容,也算是有良心了。
不过,《城市之光》的影像化却是一个非常吃力不讨好的过程,原著的信息不单单是围绕着连环凶杀展开,还有和前几部小说的连结,错从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大量的侦破情节都会让改编时候对于情节的取舍和再创造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就是我之前一直期待《城市之光》也一直担忧影片质量的最大原因。
可惜的是,当我看完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之后,我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和今年上半年那个仅仅改编了原著一个章节然后疯狂放飞自我的假《心理罪》不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一个几乎忠于原著的改编电影,不论是制作、剧本还是整体质感,《城市之光》都是甩出前者好几条街,但是它最终依然只是一个合格线左右的电影而已。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原著故事非常复杂,开头以猎奇的电锯惊魂式的罪案博人眼球,但是随着故事的慢慢发展,作者把更多的笔墨放在了人物上面,不论是方木和廖亚凡的关系,方木和米楠的关系甚至是杨学武和他们的关系都有非常细腻的展现,而到了故事的后半段,我们会发现纵然充满了故事的意外和反转,这个故事最终讲述的其实就是方木和自己的一次和解,以至于到最后,罪案本身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雷米通过《城市之光》所讲述的是方木一路艰难前行,最终救赎一切成为真正城市之光的故事,这也是这部小说最具力量的所在。
但是过于“尊重”原著的电影版几乎复刻了原著中所有精彩的内容,却在故事的叙述中之间失去了原著故事真正的灵魂所在,到头来也不过就是一部主打猎奇杀人的罪案娱乐片。
影片在改编上第一个失败的地方就是导演不分轻重想要把原著80%的内容全部呈现的野心,其实看前20分钟的时候我还在心想,这个导演可以呀,叙事这么紧凑,完全没有尿点,对于情节的把控能力很值得表扬呀。
但是之后,我就完全失去了对于叙事的好感,因为整部电影其实根本不存在一个叫做叙事的东西,也不存在一个叫做节奏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觉得影片节奏紧凑是因为影片的信息过于拥挤,导演完全没有取舍,一股脑完全抛向观众,完全不给消化和喘息的时间,以助于整部电影的情节都处于一种赶场的感觉之中,看20分钟还可以接受,看120分钟真的就疲惫了。
而个人角色撕开了本片看似快节奏的假面具之后,我们会发现整个剧本完全就是一个流水账,其实如果片长多出30分钟,很多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影片在改编上第二个失败的地方就是没有做到原创部分和原著部分的很好结合,作为一个重点不是让观众猜测谁是凶手的故事,电影和原著一样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已经告诉了江亚是凶手这个信息,而原著优秀的地方就是在凶手露面之后整个故事依然保有很好的悬念感,双boss的设置还有方木对于过去的挖掘都让整个故事极富层次感,而电影版其实在方木和江亚第一次对峙之后,整个剧本的重点几乎完全放在了方木怎么证明江亚是凶手这样一条肤浅和扁平的故事线上去了,对于另一个boss的删除以及几组人物关系的简单处理都让故事的后半部分显得重复和单调。
影片在改编上第三个失败的地方就是对于人物关系的描写,为了保留原著角色同时讲完故事,导演非常简单粗暴地保留下了廖亚凡、魏巍以及米楠、杨学武这样的原著角色,其实每个角色在原著中都背负着不同的东西,他们的前史都是他们痛苦的来源,而他们现在的行为都被附着着某种悲剧性,但是最终,我们看到的就是没什么戏份并且精神不大正常的廖亚凡,看到了完全打酱油的魏巍,看到了傻白甜的米楠,看到了跟班式的杨学武,所有的人物保留着原著的名字却都失去了原著的灵魂。
原著非常重点的地方应该是方木和自己的抗争以及周围人物对他的影响,但是在影片中那些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是不能去掉的,尤其是影片开头还试图让米楠成为故事的叙述者,但是不但一半就忘记了这一点,使得这个角色唯一存在的价值都失去了。
影片在改编上第四个失败的地方也就是表演了,抱着对于邓超和阮经天演技的巨大期待的我是被狠狠地扇了一个耳光。
《心理罪》系列虽然讲述的罪犯大多数都是心理变态,但是这些心理变态其实都是内敛并且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的人,而阮经天不知道是不是参考了《暗夜骑士》中小丑的演法,从头到尾把疯狂和病态写在了脸上,尤其是那个人物造型,特别的扎眼。
而我们这边好不容易认真一次的邓超也贡献了极其浮夸的表演,在他身上你并没有看到方木内心的抗争和矛盾,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正义的疯子,一个从造型上就可以看出带有着明星光环的警察。
也就是因为两位演员对于这两个角色表面的、肤浅的甚至拙劣的演绎,使得整个电影到最后沦为了神经病的拳击场,一切的戏剧张力都是靠撕扯、嘶吼顶上去的,看得人感觉非常不适。
说到底,表演疯狂最好的方式就是藏,在不经意间流露凶光,表面化的疯狂永远都是廉价的玩意儿。
不过,对于《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我还是可以打一个合格分的,毕竟这部电影的娱乐性和制作都不差,120分钟也算完整地说完了故事,但是对于类型片的创作者来说,你们所要追求的远远不是讲完一个故事这么简单,如何讲好一个故事才是你们的终身事业,只希望你们可以记住这一点。
本文含剧透,慎入。
他是月光他是警察他是方木这是我从高中开始喜欢的小说,拍成了电影,看完了总想说些什么。
这部电影如果要打分,我会给他打两个分,一是作为普通观众,这是一部可以到八分的电影。
二是作为一个原著粉,我给他只能到六点五分。
首先如果作为一名普通的观众,这部电影很良心,主旨明确,故事清晰,情节紧凑不拖拉,人物个性鲜明,结尾曲也不错,每一项都可以拿到七分以上的高分。
但,作为原著粉总是矫情的,这套答卷,我不满意。
不能说它毁原著,反而,它很好的抓住了原著的主线,每个案件的还原都是不错的,对原作的主题也把握的很好。
它对我来说最致命的缺点,是人设和对高潮的改编。
当然,人设不关演员的事,演员在这部电影中的演技都是在线的,问题在导演和编剧的改编。
一本小说的灵魂就是书中的人物,如果这个灵魂变了,那这个小说也就变了。
城市之光作为心理罪系列的最后一本小说,整本书的主线是以暴制暴的对错,而伴随的是主角方木的升华,整本书有三个高潮,一是任川案,二是亚凡案(这也是曾让我一度不愿意再去碰这本书的原因),三是方木之死。
而这三个高潮,全都把最让人入迷的地方改了,这不能说是导演和编剧能力不行,而是导演想把城市之光拍成一部没有上没有下的独立电影的副作用。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雷米大大发的微博说,这个导演一看完这部小说当时就两眼放光,激动的说想要把这本书拍成小说,但我觉得他是以一个导演的视角来看这本小说的,他看的是书的主旨和理念,而以书迷视角,对我来说里面的人物都是迷人的,他们一系列的变化成长,都是他们性格所形成的原因,我不会将他们独立出来,单独拍片,因为这样就变了,不一样了。
好像有些跑题,下面言归正传。
首先是本书第一个高潮,任川案。
这里是一个观念的转折点,在此之前,接连的三个案件的舆论导向都是偏向城市之光的,甚至,警察中也是如此。
而对任川(在书中是法官),一开始警察对他也是嫌弃的,但随着了解的加深,人们发现,任川并不是想象中的恶,他也是身不由己,他也只是一个怕死,到最后希望大家不要把他当做坏人的普通人。
是任川的死,激发了大家对城市之光的思考。
而这段剧情最精彩的在于,方木在爆炸发生后,满身灰尘的冲进街边网吧的爆发。
一句你们都是凶手,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但电影里,这段却没有了,真的很遗憾。
第二个高潮,亚凡案。
对于亚凡之死,简单的亚凡案三个字根本无法形容这种悲伤。
亚凡这个角色贯穿了心理罪这个系列的小说,本来就是单亲家庭,母亲还死于大火之中,后来去了孤儿院,孤儿院还面临强拆,她把方木当稻草,方木当时却不会处理这些。
最后她一个人坐上了火车,孤身一人流浪。
被轮奸,破罐破摔的厮混街头,却在最狼狈的时候再遇方木。
一句我们结婚吧,从一开始的别扭性格,吃米楠的醋,到后来被光一点点照亮,然后戛然而止。
当时看到亚凡死后,方木收拾房子,看到亚凡留下的纸条上面的字时,心是揪着的疼。
再抽烟,就剁手。
六个字,好不容易快等到的幸福,命运真的是不善待这个姑娘。
而影版...对不起亚凡。
这里也是我对影版最失望的改编,没有之一。
三,方木之死。
全书最后的高潮,原作中的这段,悲壮,却不激烈。
从第七个读者到城市之光,方木经历了太多。
从大学的第七个读者案,看着女友在自己面前被砍头,舍友,凶手和救下自己的舍管被活活烧死,最后患上了ptsd。
到画像案,挑战自己的凶手杀死了自己舍友的女朋友,烧死了自己最敬爱的老师,最后亲手用子弹打穿了凶手的头。
到教化场案,自己认识的善人孤儿院院长以前做过一个可怕的实验,最后在自己面前跳了楼,自己却拿最后的获利者没有办法。
孤儿院被拆,恩人的女儿也失踪了。
再到暗河案,认识多年的老警察的女儿被奸杀,砍了四肢下体塞了东西被送回来,只因为惹到了一个贩卖女童的组织。
老警察也因为想报仇而被陷害后来死在监狱中,三个一腔热血的警察为了救自己而被永远的熔铸在了钢锭里,哪怕之前他们争执,闹过各种不愉快。
自己以为是兄弟的警察,是组织派来的内鬼,被派去组织的卧底为了保护一个小姑娘无声的死了,死前还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枪,而那个小姑娘小小年纪就被糟蹋的医生都感到愤怒。
一个单纯的农村青年被斧子爆头,而她的姐姐,一个心思单纯,又挺爱美的农村姑娘,亲手杀了自己的弟弟,然后变成了一个失去生存意义的人。
自己几次摸到真相,却发现这是一条深不见底的暗河,所有的一切,只能自己解决。
这是多么惨痛的一路,这一路走来,他有过消沉,有过迷茫,有想过放弃,也有过沉默的爆发。
他怒吼,他哭泣,他经历,他成长。
他没有因为这些事就放弃什么,他依然会为一个半路抢劫他的怀孕女人开好房间,让她睡个安稳觉,吃个饱饭,并给她借钱打胎,帮她从人渣男友那里拿回身份证和父亲的遗物,还帮她疏导,让她可以再回到学校,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这,说的就是米楠)。
这就是方木,这一切汇集成了城市之光中的他。
他不是太阳,他是月亮,在城市之光之前,他是一轮新月,明亮且锋利,在黑暗中升起,却也会在你指他的时候割掉你的耳朵。
而方木之死则是他的升华,他变成了满月,变成了黑暗中最明亮的光,他照亮了所有人。
书中没有电影中激烈的打斗,江亚是个沉稳的猎手,他的所有出手,都是一发既中,他会做好所有的调查,然后不留失误的一击完成。
而方木,抱着必死的决心,只给了十年的兄弟一条两个字的短信:七天。
然后便录下录像,从容的走上了一条尽头是死亡的路。
一切都决定了,他断的,会是自己的手指,而也只有真正的被江亚以为的死亡,才会让最后的录像带成为破敌的箭,击穿了几乎无懈可击的江亚。
而录像最后,原文中是这样写的:“最后,”方木盯着镜头,表情突然变的局促嘴边绽放的微笑中是深深的不舍“米楠…”室内一下变的安静,警察忘记了自己的职业,杀人者忘记了自己的处境,所有人都把视线投向了死者最后的牵挂。
方木的脸色渐渐变的潮红,嘴唇颤抖着,似乎有千言万语汇集在胸腔里,却不知从何说起。
米楠屏住呼吸,怔怔地看着那个从视死如归中骤然变得羞涩不安的人。
然而,没有嘱托,没有情话,甚至没有祝福,方木只是无声的看着镜头,眼中渐渐泛起泪光,最后,笑了。
“就这样吧。
”米楠…就这样吧。
这也是从暗河到城市之光这条感情线最好的情话。
而电影对这些的处理,还是挺失望的。
加了段打戏,简单的:米楠,就这样吧。
还有最后强行圆满的结局。
一下让这些都变的太单薄了。
最后说一下人设的塑造,最满意的是江亚,虽然仍有瑕疵。
方木的形象一出场我就失望了,方木一点都不是这样拽拽的,他也不会刻意装成一个混蛋,他的故事,常人不会理解。
米楠,刘诗诗是把少女的可爱劲演出来了的,但没有了之前的故事支撑,这段感情线太单薄了。
魏巍,小说中真正的boss,一切的源头,也是最后救了方木的人,一个复杂又坚强的女人。
在电影中却只是个普通女人,让人失望。
杨学武,在电影中是把书中的杨学武和邰伟合成一个角色了,但也太单薄,太边缘了。
最后总结一下吧,总之这部片子有优有劣,视角不同得出的东西也就不同,可以看出导演是用心了的,有喜有泪,节奏也不错,最后主旋律的爆发做的也比较优秀,但我的看法还是,心理罪并不适合但拎出来做电影,要做,就做一整套,这样,才算给书中的所有人一个交代。
不管如何,还是要谢谢徐纪周导演,他用心的将我喜欢的小说拍成了电影,没有胡乱改编,哪怕再重口的案子也都还原到了荧幕之上。
希望一切可以更好吧,最后以原文中录像里方木的那段话结尾吧。
“我们都不能否认,这个城市已经因为‘城市之光’改变了很多。
对于我们来讲,也曾经动摇过,‘城市之光’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
在法律之外,杀人是不是唯一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办法?
江亚做过的事情,我也曾经做过。
但是我想告诉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以暴制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惨烈的暴行。
”方木重新面对镜头,面色平和,目光纯净,宛若初生的孩童“如果这架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那么,就让我当一颗砝码吧。
”
看了首映礼,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确实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犯罪动作片。难得的好电影,主演邓超阮经天刘诗诗的演技让人刮目相看,看两个影帝的对决非常满足,女主角刘诗诗演的米楠女警形象英姿飒爽,她确实很适合这种干净利落,充满正义感的女警形象,片尾的彩蛋感人至深。正义永不缺席,推荐观看,准备二刷。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原著粉表示还是拍出了精髓。怪不得遭遇审查问题,删改之后尺度还是很大,阴郁灰暗的风格,社会阴暗面,人性的善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前面节奏很快,有找不到证据的“电冰箱问题”,但方木刻画很精彩,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最终还是相对公平的江湖秩序——理性和正义
作为独立的一部心理罪电影,片子改动了原著里不少的背景关系和情节,但大致的方向和原著要表达的感觉,还是抓住了不少。我觉得此版改编比之李易峰版的要好了不少,至少忠于原著,也还原了原著的某些场景和感觉。看完后,带来了些许的思考,而不是完全的娱乐化。自诩城市之光,只是自义,而不是公义……
不得不说还是比之前某鲜肉演的那部强太多了,至少演员演技还是在线的,当然女主演警察的违和感是无法忽略的…就是陈若轩的方木太深入我心,中年大叔来诠释还是有点…一言难尽。
该片名为《一个 ID 引发的血案》,说某城镇男青年起了一个 很一般的 ID ,结果却好死不死被一个乡村男青年看上了,乡村男青年为了获得这个 ID 费了老大劲儿弄死了一堆人,却被城镇男青年用套路夺回了 ID 的使用权……该片讲的就是这样一个表面装模作样内里一堆狗屎的故事。
两部《心理罪》电影先后上映,虽然故事并无关联,但巧合的是两部电影都呈现出一致性的尴尬与平庸。某鲜肉的那部是复刻网剧版然后拙劣模仿韩国犯罪片,这部则是电视剧导演的装逼模仿秀,导演的思路明显就是想照着所有类型片经典一大抄。从开场第一段追逐戏开始垮,一直到阮经天神经病式的演技,我崩溃了
很意外的倒是蛮值得一看的一部国产悬疑片,比李易峰那个心理罪强太多了,案件悬疑重重,节奏紧张刺激,几个主角的演技也全都在线,算是又一部国产电影的良心了
如果要和另一个心理罪做对比的话,就是两个极端。一个平庸到毫无看点,另一个野心勃勃却显得用力过猛和歇斯底里,尤其是后半段,真是自乱阵脚。主创在各个场合都提到审查之难,确实如此,但看到这样混乱的产物,还是挺失望的。最大看点大概是郭京飞。
雷米心理罪系列第二部,作为电影作品完成度很高,场景设计精彩,故事严谨性稍差,但选角的成功和精良制作弥补了不足。邓超会选戏,从来都拧着“邓超”的标签来;阮经天造型惊艳但配音减分;刘诗诗演绎女刑警灵动了起来,原声台词不错,讲述案情有种温柔的坚毅,人又生得柔美,真是暗黑男人戏的一抹亮色
若不是坐在电影院我还以为看的是网剧。
我最爱的高智商犯罪片类型,看完感觉怪怪的,就是觉得哪里不对,仔细一琢磨,原来是只模仿到了虚张声势的外表,内里是很科幻的一团乱麻。特别是最后半小时,就是灾难现场,故事线一塌糊涂,编剧开始自己玩了,狗蛋的犯罪逻辑始终bug不断各种扯淡,更可怕的是毫无电影感,导演的水平怎么看怎么网剧。
涉及的话题还行:如网络时代的“键盘正义”或者如《玩命直播》式的新型犯罪,前半段还算能看--贴合着这两周的时事案件以及电影最后的桥段,乍看可以及格。但显然片子本意不在此,从阮经天出场开始后,感觉好多人明显已经坐不下去了--因为太疯了。如果能把我的Karena和刘诗诗换个位置,可以考虑给三星。
一波三折终究还是上映了,两位影帝在故事中碰撞出的火花还是蛮绚烂夺目的。影片蛮遵从原著的,不妨一看。
李易峰升级版“灾难”片。刘诗诗保持着目光呆滞、双眼无神的演技“超常发挥”,邓超逗比的性格把方木折腾的够呛。尽管场面火爆、变态人设,也抵挡不住三个字:巨难看。
没啥电影感,前半截作案展示还能看看,后面就没啥意思,推理过程为零,警察叔叔也给黑得不行,这犯罪分子自己送上门不说,锁定重大嫌疑人了居然不监视还让他再次犯案;林嘉欣完全没认出来,阮经天感觉很喜欢演痛哭流涕的角色,好几回了;文淇小姑娘很灵,前途无限。
前半段只是违和,后半段完全崩塌,可惜了徐纪周的心血。另外,原著作者应该跟一线警察隔膜挺大的吧……
2017年12月26日18:52:17,上周天下午跟琦电影院看的,我觉得蛮好的呢,剧情推动的不错,即使某些场景似曾相识,某些包袱能够提前预知,但配上电影院的音效,还是很引人入胜的,有些场景挺恐怖的,特别是后排还有一个小姑娘时不时的疑问和解说
比暑假里滑那个版本好了太多。滑那版真的惨不忍睹。刘诗诗那个配音听着好别扭,文淇好灵的,阮经天演技也可以
前面的结构和内核都是七宗罪式的,所以看得还挺过瘾,就是尽管你知道凶手为什么犯罪,但仍会被那种暴虐震慑到。后半段警察与凶手间的较量,非常考验演技和导演的调度(前面犯罪场景氛围营造很好),很遗憾,两方面都没有完成好。尤其是片尾加入一组新闻镜头,强行主旋律,不能忍,这估计也是无奈之举。
比起李易峰版的心理罪,画面质感更好一点。惊艳的是阮经天的演技,完全认不出是他,也无法与一直演偶像剧的他联系起来,虽然后期发疯的时候有点过火,但是总体很不错;刘诗诗真的没有灵气,短发也不灵动;邓超一直稳定发挥。电影前半段节奏不错,后面上升到伦理道德,看了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