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段还可以,调色场景很有英剧的feel,蛮舒服的,虽然女主作为一个来自英国殖民地,贫困无着还心高气傲的普通女孩,作为新移民在美国过的过于顺利,但是念在她有姐姐全力资助这个外挂,勉强算说的过去。
但是后半段女主的操作简直震碎我三观,在美国当了一阵子商场售货员就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瞧不上家乡的土包子,但是却对追求自己的富二代土包子积极回应,如果不是回乡前已经结婚的事实被邻居老太太揭穿,我毫不怀疑她一定会和土包子富二代再结一次婚,穿帮后这位小姐火速逃回美国竟然又毫无羞愧的投入无辜丈夫的怀抱。
女主如果前半段的人设算得上是个好女孩的话,那后半段只能用猥琐来形容。
不过看到最后她回美国入关的镜头,基本弄明白本片的主旨了,这是美国移民宣传片,你看女主在家乡一无所有,来了美国后顺风顺水,事业爱情双丰收,就算家乡有同样的工作和更优秀的结婚对象,可是家乡人都是土包子,怎么配得上见过世面的你?
什么?
你觉得土包子挺好,家乡挺好,你要留下来?
别傻了,你在美国为了生存做的那些事如果让家乡人知道了,会接受吗?
舆论会吃了你的,所以,你最终还是得回到美国的怀抱,对不对,小宝贝儿?
A故事(表面故事):女主在移民美国暂时稳定之后,回到家乡,寻到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
然而她却无法摆脱美国对于自己的影响。
于是便离开家乡,再次回到了布鲁克林。
B故事(内在思想):美国移民的身份认同
前4分钟讲述女主在英国的职业,看人下菜的老板。
直到三分18秒的时候,女主公布自己要动身去美国的这个消息。
紧接着又是被老板一顿猛怼,且道出女主的家庭情况,她有一个sister.
临走前和闺蜜参加聚会。
闺蜜受邀一同跳舞。
再次揭示出女主在这个地方当中一没喜欢的工作,二没对象。
这也揭示了他前往美国的必要性。
8分,女主挥别家人,乘游轮离开。
16分,女主准备迎接美好生活,然而迎接她的却是各种的不适应。
20分,女主对于美国的生活感到了极度的不适,此刻她产生了思乡之情。
女主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对家乡的思念和母亲的往来书信当中。
25分,转机,就在女主最悲伤绝望的时候,那位曾经资助她来美国的牧师找上了她,并再次资助她上学。
27分,女主去为无家可归的老人发放食物,而她了解到这些老人很多曾经和他一样,都是爱尔兰人,然而现在却无家可归。
女主的思乡之情,再次被勾起
35分,一个转折点,前面都是A故事,这里是B故事的开头,女主开始渐渐适应了美国的生活,女主在舞会上遇见了他的未来男友。
同时这场舞会也促进了他和舍友之间的关系。
女主在爱情的滋养下更加适应布鲁克林的生活
44分,女主寄往家中的性也从一开始的思念与抑郁等负面情绪渐渐的转向了积极。
女主在积极地融入周围的环境
男友深情表白,女主很感动,但是她却没那么喜欢他,也是在为后面女主的犹豫做铺垫52分,女主明确自己对男友的心意
58分故事转折,全片二分之一处,在女主最好的时候,她的姐姐病逝了,女主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1小时8分,女主和男友领证,注定她必须回来女主回家因为朋友要结婚的缘故,需要多呆几天。
在美国的生活让女主从一开始的灰头土脸,变得风情万种,也更有能力1小时19分,得到了姐姐之前的工作
男友开始催女主回家,然而女主和老家的高富帅感情越来越好
1小时31分,女主曾经渴望的好的工作和爱情,在她从美国回来之后,全部都一一到来。
1小时35分,女主以前的烦人的老板过来找上他,告诉她自己知道她在美国已经结婚的事实。
本来还对家乡恋恋不舍的女主听到了这一番言辞之后,立刻买了一张回美国的船票。
1小时41分,女主离家前往美国,女主在船上遇见了一个和当初的自己一样的小女孩,她也当起了一个指引后辈的长辈,告诉她种种注意事项
女主回到了布鲁克林,回到了男友身边,A故事结束,B故事的全貌浮出水面,既美国移民身份的自我认同
这部影片的前半部分都走的很稳,我甚至觉得还不错,然而在后半部分的时候,整个片子都跑偏了。
这就是我不得不吐槽的一个地方。
这部片子他原本是想通过女主在布鲁克林生活,随后又回家寻找,到了更好的机会之后,又再度回到布鲁克林的这一系列的经过来,表达出女主对于美国这个国家的一种认同感,以及对于自己移民身份的认同。
然而,然而,然而。
女主真正要回到美国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思念美国这个国家,或者说他离不开美国,而是因为在他老家,有人知道了他在美国已经结过婚的这件事实,使得他没办法继续在老家呆下去。
所以他不得不回美国。
女主回美国回的心不甘情不愿,就这最后还强行加上了一句话,是我忘记了这个小镇上的人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作为一部讲述移民自我身份认同的一部片子,他最后并不应该是女主不得不回美国,而应该是她心甘情愿,并且非常渴望回到这个国家。
整部影片当中表达女主深受美国影响,进而习惯美国思路,我在这个片子当中找了很久,唯一一个最明显的地方就是泳装这个情节。
还有从一开始,女主乘船前往布鲁克林的地方,她遇到了一个和她同样回了家之后再前往美国的人,而她所给出的答案就是回家是个错误的决定,去美国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正好表现出来他们都是对于美国这个地方的向往。
然而整部影片当中都没有非常明显的表达出来,女主对于美国的向往与依依不舍,还有美。
女主深受美国影响所产生的那种美国思维,这片仅仅只是在讲女主回到家之后有了更好的对象,更好的工作,然而她却迫于无奈不得不回美国。
所以B故事呢,电影的内核思想呢?
文不对题,如果是个作文,都是跑题的。
导演和编剧不是一般的粗枝大叶,而且我敢打赌导演一定没有这样的体验,不然也不会拍成这个样子了。
这个题材本身就不好表现,外加没有经历,就更不好拍。
就这还能提名最佳改编剧本,我也是无语,估计八成是靠着移民主题上的吧(说句题外话,因为我本人就有类似女主的经历,所以看到这样文不对题的电影,真是..............)
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小城市无法实现的梦想当人类达到自我实现的时候,也就是充分利用了生命;他对受转瞬之念和不受控制的本能辖制的生命少有尊重之心。
自我实现将人拥有的每一种能力都带至最高的完美境地,使你从生命中得到了所有能够从中挤出的快乐、美丽、情感和兴趣;但自我实现的困难在于,他人的要求常常限制你的活动。
(略)这样的目标需要极度的冷酷无情和对自我的全神贯注,而这会令人不快,也常常让自己显得荒谬可笑。
(毛姆) Brooklyn,是纽约的一个区。
在最爱美剧之一《Sex and The City》中,我喜欢的独立理性睿智喜好独立空间的Miranda生了儿子后从更发达的Manhattan搬去了稍差些的Brooklyn,开始她是不情愿的,后来因为Brooklyn租金更便宜,可以有一个小花园,一家三口躺在草坪上一幕记忆犹新。
还记得有一集几个女人去了趟LA,受了一通打击之后回到Manhattan,应该LA是比Manhattan更发达些,有一本书叫《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并没有看过。
就是这样一个连Manhattan都比不上的城市,连Manhattan的skyscraper都没有,但比起Eilis的落后闭塞、机会稀少的家乡Ireland,仍不失为一个梦想之城,所谓人往高处走。
影片一开始,Eilis天不亮就表情呆滞地出门去教堂,和那个在她店里做工的Miss Kelly和另一个店员坐在一起,她忍不住困意打哈欠,却被表情刻薄的Miss Kelly侧目责怪。
在店里和那个awful的Miss Kelly一起,是没有起码的尊严的,势利的Miss Kelly对待顾客态度大相迳庭,就跟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一模一样,衣着光鲜的才是顾客,衣着寒酸的被像乞丐一样训斥,仿佛买他家东西他就是人间最高法律一样。
我想起中学同学来自农村,妈妈曾背着被子送她上学,在餐馆吃饭时被人鄙夷。
(本来就敏感自尊心极强的她,此后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飞黄腾达。
一路拼死拼活直至今天,还因压力大曾经抑郁过。
感情也拼,找结婚对象,高级法院啦公务员啦是她的理想,也就是权力。
)这事不是常有吗。
以貌取人、趋炎附势的势利之人不是多了去了。
而在Miss Kelly店的Eilis就是这样被欺负过来的,一张受欺负的脸。
再加上并不能养活自己没有未来,连衣服都是做会计的姐姐帮买的,当地年轻女孩的唯一出路就是打扮漂亮嫁得好就像她的朋友Nancy,而在俗称“心气高”的Eilis眼中,“那些男孩们,打着发油,穿着休闲外套/And those boys with their hair-oil and their blazers." 后半句被朋友打断没有说出的话应该是:“反正我也没太看得上”吧。
精神上还是有优越感有追求的她不屑于屈从这个规则,去刻意打扮吸引他们注意。
反正我要离开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闯出去我就可以活过来。
留在这里我看不到现在,我要出去寻找我的未来。
外面的机会来得很快,我一定找到自己存在。
一离开头也不转回来,我离开永远都不再回来。
下定了决心改变日子真难捱,吹熄了蜡烛愿望就是离开。
就像我听到窗外拉杆箱轮子滚动的声音就蠢蠢欲动。
尽管有刚开始的背井离乡困窘尴尬笨拙想家,后来遇到一个意大利男朋友才有所好转。
比起《移民》中从波兰来New York走投无路不得不出卖身体的Ewa, 她还算幸运太多了。
印象深刻的是在为无家可归的Irish老人举办的圣诞节聚餐上的,Eilis问神父:Why don't they go home?/为什么他们不回家?
神父回答: If there's nothing there for a clever young girl such as yourself, there's gonna be even less for men like these. Some of them have been here fifty years, that have lost touch with everyone. These are the man who built the tunnels, the bridges, the highways. God alone knows what they live on now. /如果象你这样年轻有才的女孩都没有发展空间,他们这样的人就更没有生存可能了。
有些人来了50年了,和老家联系不上了。
就是他们这些人建造了隧道、大桥、公路,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靠什么生存。
一个老人唱起爱尔兰语家乡民谣,让人立马脑海中浮现风笛的声音。
一群思乡的人眼泛泪花,聊以安慰。
就像我们的农民工,为了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劳动,像被吸干了汁液的甘蔗,老了无法劳作之时,只剩无用的渣子被吐出,他们的出路又在哪里?
回到凋零破败的农村?
本来以为这样一个关于移民的题材要转化成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后面情节给我惊喜。
姐姐突然生病去世回家奔丧安慰妈妈,并无太多文化写信还要弟弟代写却很明智的水管工男友说:Will you marry me before you leave? Eilis问:You don't trust me to come back? Why do you want to do it?男友说:Home is home./家乡毕竟是家乡。
果不其然,环境是思想的皮肤。
人一旦换了一个环境,想法等等一切都变得大不同。
刚一回来,朋友准备结婚,介绍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Jim给她,妈妈也很满意,Jim帮忙操持工作事宜,见了父母,一切顺利,收到丈夫来信也放置抽屉没打开,仿佛忘了还有这样一个存在,呆在家乡有家人朋友找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不用再背井离乡貌似蛮有吸引力。
家乡小镇的沙滩空无一人,完全不象Brooklyn的拥挤,Jim说:We don't really know anything of the rest of the world. We must seem very backward to you now. (这话我倒确实听过同样的:“你经常在外面大城市的,是不是看我们觉得很小市民?
”)走在街上,着蓝色洋装白色高跟鞋,戴着太阳镜,挽精致手包,时髦发型,不为某个男人,只为自己的美丽,连打招呼的路人都说喜欢她的打扮。
是啊,跟以前卑微渺小怯弱无光彩的自己相比,现在是找到自我站稳脚跟的自信笃定从容和有底气,怎能不从心底散发光芒。
姐姐生前曾工作过的会计部门让她去帮忙做事,妈妈诚惶诚恐催促她快去,她却淡定地说:“他说什么不重要,我又不是那里的职员。
我要去也只是帮个忙。
/It doesn't matter what he said. I'm not an employee. I'd be doing them a favor.” 话语间全是职业女性的自信和自我掌握自己命运的骄傲和尊严。
跟 Jim date的时候,她注意到Jim: no hair oil, and that's not a blazer, it's a sports jacket. /你没有上发油,还有这不是休闲外套,这是运动夹克。
(小城市青年受从布鲁克林镀金回来的女孩影响努力所作的时尚转变。
)Jim 说:It made me think that my life must seem very easy to you. I run my father's bar, going to live in my parents' house. I know what that must look like from the outside. But it doesn't feel like that. I've never been anywhere. I have never even been to England. But I'd like to see London, and Paris and Rome. New York. It frightens me , the idea of dying without ever leaving Ireland./或许在你看来,我生活地非常容易,接管父亲的酒吧,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我能想象到外人是怎么看待这一切的。
但其实并不是那样。
我从没去过任何地方。
我甚至都没到过英格兰,我想去看看伦敦 巴黎 罗马还有纽约。
一想到我这辈子可能都踏不出爱尔兰,就觉得可怕。
(小地方富二代也是有梦想的有志青年。
)女主说:I am glad./(这我就放心了),然后就去见父母了。
下一步顺理成章就是Jim该求婚了,女主好像也放下了一切戒备准备托付了。
就在这时,Miss Kelly适时出现,女主瞬间皱了眉头,仿佛以前的一切压抑和没有尊严等记忆又回来了。
结果那个"terrible old bitch"就开始在那八卦嚼舌根,再也无法忍,赶紧订票。
比起尊严和开心自信地活着,一个好条件的男人也瞬间可以放弃。
生活环境才最重要!
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我忘了这个镇是什么样了。
家乡在你思乡的时候是美好的,可是当你近距离地跟它接触,发现它还是以前的样子,无法忍的那些地方仍然依旧。
本科毕业的时候,有很多人回到家乡,我知道这个根本不是我想要的。
那年8月,在一个中学的校长办公室,周围是一些拿着各种证书和资格证等着签合同的男老师,根本不用思考就离开了。
同样一个8月,研究生毕业,我准备去外省上班,抛下狠话:我走了再不会回来。
妈被这句话伤带着眼泪没去送我。
去车站坐车时,家人送我,因为一句话我把伞低下遮住准备飚出的眼泪。
这个普通话都不怎么讲的城市留不住,一件件让人窝火的事情都让人恨不得立马买票逃离,逃往自由的乐土。
高铁站火车站就这样来来回回地迎来送往,N个春秋。
因为要的不是安逸,而是精神,活得象人的样子。
现在依然如此,办事仍然是熟人关系,医院仍然不排队叫号,乱糟糟挤作一团,更别提保护隐私意识,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都仿佛权力大过天。
行政服务大厅,仍然有人给办事工作人员丢烟说好话,办事依然像求他一样看其脸色,忍受故意刁难,习惯了一切方式自助的不会再忍受这个。
另外更不用说《神探夏洛克》清一色的国语场了。
之前看了一篇文章说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平均智商差别,作为一个秉持环境论的人来说这个是相信的。
大概是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一直影响我蛮久:《离家的人最有出息》 在英国,有人曾统计过,最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绝大数是生长在外面的人,以“创新”著称于世的美国人,很难找到一生固守一地的,所以人们讲美利坚民族是一个“无根”的民族。
一个人要有所创新,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素质,即识、胆,才。
识,指的是眼力,对事物的洞察力,敏感性; 胆,指的是魄力,敢于探险的精神;才,指的是智力、文化水平、技艺、方法。
三者互为依存,缺一不可。
这三方面素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所具有的信息量,而信息量的多少,与其工作环境、居住条件,流动性有很大关系。
一个人如果长期在一个相对不变的环境中循环往复的生活,没有新信息激发他去思考,去比较,很容易思想僵化,更难有预测未来的能力。
相反,一个人若生活在无限广阔的天地里,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里,接触一些新的信息,“摩擦生热”的法则就会发生作用。
他可以思路大开,把自己在不同环境中观察到的东西加以比较,找出规律,并以预测未来,发现社会的“大趋势”。
因为社会总是处于平衡的运动中,某个地方的今天往往是另一个地方的明天。
一个人走向四方,会遇到许多新问题要加以解决。
要适应新的环境,这就激发了他的求知欲,学习学习,在学习就会成为一种天职;与知识丰富的人一起工作,可以培养他的竞争力,进取心,好胜心,就会培养他的追求,以获得胜过别人的能力;新的知识的输入,不仅增大他的知识储备,而且使他原有的知识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知识膨胀,广泛的社会交往时她思路开阔,乐于接受新东西;工作,职业,和地点的变化,加强了它对环境的适应性,有利于对变化无常的社会做出反应。
远离父母,使他失去靠山,养成独立生活的习惯,有利于培养决策能力和果断性。
选择职业自由度的加大有利于用其所长发挥自己的优势。
在现代社会,衡量人才的标准不仅是他的知识存量。
更重要的是他的创新能力,如果一个人不把他所掌握的只是当作创新的源泉,他对社会将是一个废才。
在未来的时代,我们不可能在父母的保护下生存,血缘关系的脐带不可能给我们输送生活的养料,家庭的地位不可能在决定我们的地位,救生圈不可能再是关系网。
不应再把自己禁锢在家庭的脉脉温情之中,不应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骄傲或自悲,我们这一代应该把爱的重心由家庭转移到社会,冲破一切狭隘的观念和束缚。
在几个城市生活过,感觉还不够,迁徙上瘾,做一个波希米亚人云游四方挺不错。
哈哈总之,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P.S. 社会有时倾向于压制年轻人,一帮“前辈”占据高位,贬损他们,愚民他们。
但年轻人只要稍微给一点机会就会觉醒,不再接受其给予的一套,利用身边资源茁壮成长,所以敢不敢给年轻人机会,因为未来终究属于年轻人。
看了《布鲁克林》。
很多网友推荐这部电影,讲述一个来自爱尔兰小镇的姑娘来到纽约布鲁克林的故事。
遂想看之。
网上查了影讯,到跟前一看,是IMAX影院,惊艳。
电影根据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改编,女主叫Eilis。
Eilis第一次远行,到达美国海关,心中默念面对海关官员要注意的事项,和我当时怕查出千里迢迢带的一点鸭脖子挺像,连影片中美国海关的布局都和现在的好像。
可是全球化使国与国之间越来越像了,Eilis心中的走出海关大门的景象是一片圣光笼罩,而我当时坐的航班几乎全是中国人,所以在海关排队的也几乎全是中国人,来接我的是中国室友,回来见的是中国室友,晚上吃的中餐馆,完全没有到了美国的感觉。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着窗外,“我到美国啦”,安静,舒服,一片圣光打进来。
Eilis初到异乡的茫然和无助,对于现在的我感同身受的感觉少了点,只因北漂多年,逐渐成熟。
倒是让我想起刚到北京时的自己。
Eilis在饭桌上听到家里寄来的信恨不得不顾礼仪立即放下碗筷去看信;在她工作的售货台前因为想家面对顾客也忍不住泪眼汪汪;在教会听到同乡唱家乡的歌曲不禁眼睛湿润。
第一次离家,爸爸送我来学校,分别之日,哥哥送我回校,姐姐送爸爸去车站,两路人马迅速转身,快步离去,生怕对方看到自己流泪。
一个月后国庆回家,爸爸说起这幕竟然哽咽。
大一时政治思想课的老师很喜欢聊家乡聊亲情,搞得我上着课就低着头偷偷抹眼泪。
这些已经离我好远,我也可以和初出家门的姑娘谈谈生活和未来了,心里想:不管你信不信,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电影中有几个重复出现的场景,随着时间推进,女主逐渐变化。
例如,家里的饭桌上,Eilis从起初的呆板羞涩到能够加入室友们的话题到成为话题的核心,她的衣服也从开始的正襟严肃到越来越漂亮时尚;再如,Eilis工作的售货台前,从最初的害羞不知应对到能够与顾客交流到大方自信的推销商品。
何其相似。
我从高中时的心情压抑到刚上大学时的不爱说话,可慢慢就变了,变得开朗,愿意社交,愉快玩耍。
教会的牧师对Eilis说你已和那个从爱尔兰小镇出来的姑娘不同了,Eilis说:"It seems like years." Or centuries.当百货部的主管问Eilis怎么像变了个人,Eilis说因为她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
Eilis在教会认识了一个对她很好很贴心的男票。
她能够向男票滔滔不绝地讲述在夜校学习的会计知识;她和男票家人见面时在饭桌上谈笑风生。
遇到一个让你放心使你欣喜的人,你对他/她打开心扉,做真实的自己,本质上就是个爱笑和喜欢交流的姑娘啊,也逐渐对其他人打开心扉,因为要做更好的自己。
大概是这样,时间有点久,但大概是这样。
大家常说你会遇到越来越好的人。
事实如此。
看电影时有个新想法:原来越来越好的人也遇到越来越好的我啊。
剧情的转折点是Eilis在家乡的最亲爱的姐姐去世了,这是全片唯一让我眼睛湿润的时刻。
我仍然看不了亲情。
于是Eilis回到爱尔兰小镇,这是被广泛吐槽的电影后半部分,观众们不理解为什么她就乐不思蜀了、为什么结局又大反转了,我也不理解。
试图理解。
原著作者科尔姆•托宾谈创作意图时说:“《布鲁克林》源自我十二岁时听到的一则故事,不过只是几句话,讲一个女子离开我长大的那个小镇。
”1950年代的爱尔兰小镇还是个谁和谁谈恋爱、谁比较有成就都人尽皆知的地方。
Eilis已和当初离家的害羞女孩判若两人了,成熟、自信、漂亮、时尚、人见人爱、人见人夸。
她隐瞒了在美国秘密结婚的事实,谈了别人介绍的高大上男朋友,继承了姐姐的、自己也向往的会计白领工作,这些都是去美国前想得到但得不到的,现在却都可以得到了,而且这是拥有童年记忆海滩、拥有宁静舒适生活的家乡啊,似乎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
直到Eilis在美国秘密结婚的真相被人发现,已然自信的Eilis愤怒地对揭穿者说:Because I forgot what my hometown looks like. 可是夺门而出的 Eilis迫于现实立刻买了明天回纽约的票。
她用假想营造的虚空的美梦瞬间破碎了,只能奔向只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我仍然不成熟,仍然说不清人生的无奈选择是为什么。
是在看过电影《布鲁克林》以后才了解到这部电影是改编自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畅销小说,将小说翻拍成电影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往往这样的电影更容易受到批评。
“电影不及小说引人入胜”、“毁原著”等说辞就成为了对电影最直面的评价。
原因就是有一部分看过小说的读者会挑剔电影剧本,不满足于电影的情节设定,甚至电影的选角与他们的想象有所差距都会成为批评的理由。
实际上小说与电影占据着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小说凭借文字的细腻和故事的完整,电影则依靠影像的生动和演绎的逼真;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一笔一划用文字描绘,电影就在此基础上填上色彩,化静为动;小说中的世界完全存在于想象中,而电影的世界则将原先的想象覆盖,延伸出全新的意象视觉和听觉,或写实或抽象,或遵循原著或改编颠覆。
故而有越来越多原本只能存活于笔下的故事被赋予了新的定义和新的生命。
小说与电影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两件事物,有人爱读小说,有人爱看电影,各有所爱罢了。
但对于那些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来说,以一个读过原著的观众视角,一个注重细节与整体的读者观感,还是会看到差别,还是会拿来比较,难以客观地只评价电影本身。
就我个人而言,我清楚地知晓文字的魅力有时候要大于银幕的真实呈现,忠实读者拥护原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重要的是如何区别这两种形式给我们的不同感受。
小说为你打造一个世界,电影便是让我们更接近这个世界的礼物。
(上述文字与《布鲁克林》无关,仅是个人对于原著小说及改编电影的一点看法。
)<图片1>故事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小镇。
之前对爱尔兰背景下印象最深刻的电影是《曾经》,浪漫的爱情故事,动人的音乐和令人心驰神往的阳光和美景。
至今仍然是我心中的爱情电影首选。
近期值得关注的电影当中,还有一部奥斯卡提名的《卡罗尔》,它的时代背景也同样是在上世纪50年代。
在这两部电影中都能看到那个时代女性的服装非常高雅这一特点,即便是并不华丽的脱俗装扮都处处展现出气质美,搭配着她们精致的短卷发,光在视觉上就是一种享受。
巧的是《布鲁克林》中Eilis的角色原本是《卡罗尔》的女二号鲁妮·玛拉所演,但最终选择了西尔莎·罗南。
质朴的爱尔兰小镇姑娘Eilis只身一人前往纽约布鲁克林,在火车上遇到一位穿着打扮时髦靓丽的女人,即使她们有所不同,但这个同样是从其他地方去往美国的女人却让她倍感亲切。
她为Eilis梳妆打扮,并教Eilis如何通过海关顺利入境。
当Eilis推开纽约的大门,真正的难题才开始发生。
到了布鲁克林以后,Eilis在一家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同事试图与她聊天却被她的冷淡拒之门外,工作中她也无法热情地迎接顾客,不懂销售的技巧也不会假装热络地与客人聊天,佯装对她而言是一件尴尬的事情。
她一个人吃饭,在面对餐厅服务员的搭话时也不知道如何回应。
独自走在异国他乡的小镇姑娘形单影只,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这种无奈无比清晰的流露在Eilis的脸上。
Eilis的房东Kehoe夫人总在晚餐时与她的房客们聊天,她们口无遮拦,肆意谈笑,对别人的八卦津津乐道。
Eilis则不,她只是安静地吃着盘中的食物,当问题指向她时她才淡淡地答复。
Kehoe夫人说她懂事且仁慈,但这不是仁慈也不是矜持,是深知自己无法加入别人的话题才沉默。
就像当我们感觉无法融入进他人的圈子里时,举步维艰,便只能默不作声。
初到陌生城市的不适应以及无法融入周围人群的孤独感透过镜头弥漫而来,是一种表达强烈的不属于。
终于Eilis收到家中寄来的信,姐姐Rose亲切的话语仿佛就在耳边。
她急切地拆信读信,走到哪里都要带着那封信,读它无数遍就像是在与姐姐对话。
家信是独在异乡的她唯一的慰藉,委屈和隐忍都在阅读那些字迹的时候爆发,对家的想念都变成止不住的眼泪。
——“你会想家到痛不欲生,这无能为力,只有忍受,但你会坚持过去的,它不会击倒你。
终有一天,太阳会露出光芒,你可能都不会立刻注意到,它就是这么转瞬即逝。
然后你会开始想着过去跟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或事,一个只属于你的人,到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生活,它就在这里。
”Eilis在舞会上遇见Tony,故事从他们对视的第一秒就已经开始。
两人一见如故,不需要了解和考虑,当感觉到眼前这个人就是你要找的那一个时,你就牵起她的手,而她也没有躲闪和拒绝,这是一见钟情最好的诠释。
当Eilis下班时看到Tony就在百货商店门口等她,两人相视一笑,类似于某种默契,这种感觉对Eilis来说就是一种归属感。
两人在公车上的一段对话印象非常深刻,Tony问她愿不愿意去看场电影时,她的回答是:“我愿意看两场,如果第一次约会不顺利,我就给你第二次机会。
”Eilis去Tony家中吃饭,这家人的欢乐和温馨让她在异国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其实Eilis和Tony的爱情故事很平凡,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按部就班地进行,没有太大的起落。
唯一的插曲就是姐姐Rose突然在家中病死,她回到家乡的小镇上,在葬礼上见到昔日好友,相约出游时遇到了Jim。
在Jim的不断邀约下,Eilis也渐渐对他产生好感,加上母亲的期望,让Eilis有过一时的迷茫和动摇。
原先那个涉世未深的淳朴女孩突然间变得不诚实和不忠心,多少让人有些失望。
但这样的变化才显得真实。
从美国回到爱尔兰后,在她身上展现的这些让我们觉得陌生的模样其实就像家乡的小镇也令她感到陌生一样。
虽然Eilis前后的转变有些突兀,太过戏剧化,但在电影有限的时间里,这种变化很难经得起深思熟虑的推敲。
Eilis执意回到布鲁克林,Tony正在那里翘首盼望着她回去,她意识到那个温柔的意大利男人才是她最终要去向的归宿。
阳光照射在砖红色的墙面上,Eilis披一件绿色的开衫,花色长裙,站在光芒笼罩下,朝她走去的是只属于她的太阳。
Tony所给予她的,就是阴天过后的晴朗,是避风港,也是孤独无助和悲伤时为她支起的力量。
他们就像是站在大海两个对岸的人,一个来自爱尔兰,一个来自意大利,原本毫不相干,却不约而同地在布鲁克林的海面上搭起一座桥,阳光和煦,海水温暖,海面上金光闪闪。
除了电影中运用的暖色调创造出视觉上温暖的感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导演约翰·克劳利对爱尔兰的呈现表现在绿色的商店外墙,Eilis的绿色外衣等,以此体现出爱尔兰人喜爱绿色这一特点,包括在Eilis身上也看到了爱尔兰人的质朴、内敛以及穿着得体等特点,透过这些细节将爱尔兰与美国的对比较为明显地展现在镜头里。
电影采用常规线性叙事手法,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势必有所限制,但和我同年出生的女主演罗南一人撑起了一部电影,剧情的起伏都从她的情绪变化中开展。
此片不在于故事有多百转千回,实则是抛砖引玉,重心都放在罗南的细腻表达上。
故事流于平淡,情节设定简单,乍一看很像勾勒出一个框架,而内部结构空洞松散。
虽然某些片段会让人觉得过于形式,但若是只看电影本身,那在叙事上其实还算流畅。
在故事有所限制的情况下,不能否认的是像这样平凡的两个人和这段平常到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发生的爱情还是让看多了爱情故事的我们感觉到这爱里面的温柔,并且它让人知道,无奈和孤单都只是暂时的,总会有个人为你照亮一个方向,告诉你,生活就在那里。
男人认为女人只把他们当做通向更好生活的阶梯,但女人要的不过如此。
本片入围第31届日舞影展首映名单,改编自2009英国柯斯达奖年度最佳小说、爱尔兰小说家柯姆托宾Colm Tóibín的【布鲁克林】,由《全面锁定》约翰克劳利导演,《赎罪》莎雪罗南、《真爱每一天》多姆纳尔格里森主演。
《布鲁克林》剧情描述艾莉丝雷西(莎雪罗南 饰),这是部有关爱尔兰移民爱情故事的影片,单纯的令人疼惜,亦如女主角给观众的第一印象——《布达佩斯大饭店》中,那个可爱的蛋糕女孩儿:西尔莎·罗南。
一个于五零年代在布鲁克林奋力求生的爱尔兰移民女孩。
为追寻美国梦,艾莉丝离开家、离开母亲的庇荫,隻身前往纽约奋斗,之後在异乡与家乡有两段感情,艾莉丝身陷纽约旧爱与爱尔兰新欢的纠结,飘洋过海、两段爱恋,艾莉丝该如何选择?
这是个一个关于离开、思念和暗潮汹涌爱情的故事。
导演克劳利说他想呼应小说及剧本中的绝对美感,借由驾驭坚韧与柔情之间的模糊界线《布鲁克林》揭露两个有着迥异氛围的世界,一个是与世隔绝、美不胜收的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另一个则是繁华又混乱的纽约布鲁克林。
影片十分成功的呈現 诙谐幽默的生活细节 和 移民时代的乡情共鸣。
西尔莎·罗南的表演非常细腻完整,令人痴迷
我看到了奥斯卡最佳影片有提名才看的,之前并不知道这部电影。
看完了我只想说:在移民情节和优秀电影之间,奥斯卡选择了前者。
小清新的画风,雅致复古的穿着,配着可爱的爱尔兰口音。
相信美国爱尔兰后裔在看的时候都赞叹不已,觉得移民时期的祖辈都是天降的天使。
爱情是那么美好。
而意大利后裔在看的时候都赞叹意大利的通心粉美味和意大利男人的幽默。
其他美国白人都在看美国的历史书了(美国历史短小精悍)。
可能只有美国黑人在骂娘了:你们都是坐轮船来的,我们也是坐轮船来的,只是我们是被绑着来的。
电影剧本就有先天缺陷:里面没有坏人,连爱尔兰那个讨厌的店主我都没有办法讨厌,甚至还蛮佩服她的(因为她势利眼,但是人家不装,而且没有什么目的还直接告诉你小秘密)。
移民时期,没有工作压力,有个好领导,homestay有个好房东和姐妹,还有个号神父帮你上学,还遇到帅哥,两个。
纽约没有不好的。
移民移对了,电影没有告诉我们一个理由不回纽约的。
剧情本身就苍白无力,除了美化和滤镜。
以至于看完纽约人都想回到过去。
表演还是硬伤:一个人演好人可以,演英雄可以,演圣女也可以。
但是要环境,但是从女主的表演来看一直都是一副圣女样子,以至于觉得很无趣,也不立体,最佳女主肯定不是你。
其他人就不提了,毕竟没提名。
......为什么要这样吐槽,因为美国舰船驶入中国南海。
Eilis过了海关,打开门的一刹那,犹如天堂般的耀眼光芒照射开来,只这一瞬间就足以令美国人自豪到高潮了!
影片的故事虽老套,但胜在细腻的情感刻画,每个曾背井离乡的人几乎都能找到一些情感共鸣,更不说对于美国这样的一个移民国家。
罗南作为同辈演员中的佼佼者之一,她的表演为这个角色增色诸多,使得角色的心理历程更具说服力。
配乐很出彩,手风琴是必杀。
前半段不错,结尾的呼应也蛮好,一个离乡的姑娘,来自代表过去家乡的爱尔兰和代表未来生活的纽约两方面的拉扯挣扎
这部电影的确给了我很多的启发,说实话 我现在的确是没有勇气离开父母,去外面闯一闯的,但这部电影给了那些想要出去闯一闯的人一些勇气吧,也许你也会像女主一样好运遇到这么多愿意帮助的人,前提是你要做个让人喜欢的人。
还有女主的妈妈和姐姐简直是最佳范本啊,要是中国有这么开明的家长 就不会有这么多跳楼的高三学生了。
但有一点不喜欢的是感情方面的描写,女主有点渣啊 你结婚了不告诉你妈可以啊,但男二很无辜 付出了感情,还差点成为男小三。
总体来说,这部电影立意挺好,音乐什么的也挺好,推荐。
这部电影就像一部时光机,把有相似经历的人带回到属于各自的回忆中。
与其说是看电影,不如说是毫无防备地遇见自己。
Ellis一个人坐船从爱尔兰到纽约,带着浓重的口音和故乡的文化。
就如同五年前的自己,一个人拖着两个行李箱从北京飞到亚特兰大。
短暂的兴奋和新鲜感后,慢慢体验美国大农村漫无边际的无聊和艰辛。
Ellis去商场做售货员,不善言辞,表情严肃,被上司说了好几次。
想起当时的自己,听力烂到听不懂老师的提问,口语烂到提的问题老师听不懂,而论文更是语法不通不知所云。
这些都没什么,中国学生最不怕的就是吃苦,只要下功夫学业上的问题总是可以慢慢解决的。
最可怕的,是孤身一人远在他乡的孤独和迷惘,就像一张大网,铺天盖地压下来,把生活压得格外沉闷。
那个时候我一心向往着挺进大西北。
那里才是我用尽力气来到美国的初衷和目的。
一年之后,又是一个人拖着两个行李箱,从亚特兰大飞到了西雅图。
离波特兰三个小时车程。
Ellis到美国的时候也就二十出头吧,花样的年纪。
我来美国的时候,29岁。
自欺欺人的以为自己还在花样的年纪。
或许漂泊不定的生命状态所具有的唯一优势便是能保持一颗天真无畏的心。
尽管我毫无自知也毫无压力的混迹在一群二十出头风华正茂的女孩中,越洋电话里父母的焦虑总能瞬间把我拉回剩女这个残酷的现实。
Ellis问Diana,你想结婚吗?
Diana回答,“不,我想永远住在群居宿舍,跟大家共用一个卫生间。
我当然想再结婚,有属于自己的卫生间,一个腿毛很重的男人坐在马桶上看报纸。
”当水管工Tony第一次对Ellis说我爱你的时候,Ellis立马想到了结婚。
看来女人真的天生就是结婚狂。
当Ellis告诉Tony她也爱Tony并想象着将来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害怕Ellis的坦白直接将Tony吓到了。
因为所有的恋爱专家都告诫女性要矜持,要欲拒还迎。
Ellis是幸运的。
她与Tony在同一步调,划着欢乐的舞步携手前行。
我也想要结婚,非常的想。
那个让我不顾一切漂洋过海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的男人,也是意大利裔。
可是我并不像Ellis那样幸运。
他也不是Tony。
他在一个个金发碧眼的美女中穿梭,而我不过是一个过客。
人生没有回头路。
不咸不淡的约过几次会,经历几段感情,却总是遇不到那个对的人。
我放弃了结婚这个念头,开始专心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写毛笔字,写小说,给一些摄影师做模特,练习长跑。
夏日的傍晚,坐在咖啡馆外面给我妈打电话,信心十足煞有介事地跟她说,一个人快乐的生活好过跟一个不对的人结婚过日子的痛苦。
我会好好学习,好好找工作,攒钱买一个小房子,然后你们可以来美国看我。
我以为自己会在异国他乡孤老终身。
可是一年后,我结婚了。
遇到了我的Tony,一个爱我,呵护我,照顾我的丈夫,一个自己的家。
当Ellis回到爱尔兰小镇时,出现了一位新的追求者。
她欲拒还迎。
我以为她是动了心的。
毕竟青年才俊家境优渥,绅士有礼,是个完美的结婚对象。
毕竟母亲孤身一人,想要留她在身边以享晚年。
毕竟那是她的故乡,她的家。
毕竟,她还得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可是最终她回到了布鲁克林,回到纽约。
回到了丈夫Tony的身边。
其中的纠结,跟爱情有关,也跟爱情无关。
爱情是什么?
回眸一笑百媚生,只那一眼便是万年;或者男才女貌,荣华富贵。
谁不爱锦衣玉食,英俊小生?
可是那只是别人的爱情。
对于Ellis,爱情是一个穷小子每晚站在校门口接她回去,是带她到一片荒地给她描绘家的样子,是在她回国前向她求婚并去市政大厅领结婚证的真挚和责任,是一封封拼写有误却情真意切的书信。
我能体会Ellis的纠结,因为我也曾不经意的想象另一种可能性,那个最初的梦想,那个咫尺天涯的人。
他就像那位爱尔兰公子,顶着世人艳羡的光环。
几天前,单身王老五的妈妈,一位和蔼智慧的长辈,在我生日的那天发来一张电子贺卡。
她是除了先生和我妈以外记得我生日的那个人。
想象着美国老太太琢磨出我农历生日(我只过农历生日)的日子,我觉得有时候,她就像我的妈妈。
可是,我知道,那不是我的爱情。
因为我有我的Tony。
远离我的家庭我觉得它很亲切,靠近我的家庭我觉得它很恶心。远离时我的心在孤独和愧疚中煎熬,靠近时我的心在愤懑和失望中挣扎。其实哪里都是一样,没有哪里是完美的天堂,也没有哪里是一无是处的地狱。你要知道你想要什么,你要做怎样的自己。故乡是一种寡淡的舒适,而城市有着光鲜的孤独。
还行吧,女性电影,最后结局算是happy ending,意大利大战爱尔兰中赢得一分。
终有一天,太阳会升起,此心安处是吾乡。
6/10。奥佳提名里最缺乏爆点和风格的一片,主题核心是情感的艰难抉择,选了水管工代表信守承诺,酒馆老板则意味着事业有成,选他可以在闭塞的乡下显得有身份但背负水性杨花的恶名,而恰是镇民的世俗与狭隘激励主人公再回布鲁克林,于是重新审视后抛却亲情、追求繁华都市的自由与宽容,心理刻画较鲜明。 @2016-09-04 19:35:46
里面的妹子和小伙子都好美!看脸就可以加1星!对西尔莎·罗南有偏爱,觉得她美的惊天动地,一双蓝眼睛摄人心魄,但是…特么为什么整天演这么不讨喜的角色,好烦这种感情劈腿确一脸正义的剧情设定好吗。。。好好的淡淡乡愁故事,本来这么美的,为什么是为什么要来这一下子!!!讨厌死了!!
“当你开始挂念一个地方的时候,你已经属于那里。” 想到2011年刚出国时的我 啥也不懂 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敏感 不爱出去玩 没车没收入.. 百货公司女经理好美啊 女主第一次对男票说爱你的时候 男孩眼睛里都是泪光 原来他就是当年松林外里警察的儿子啊 难怪觉得眼熟 结尾原来就是海报 重逢的一刻看哭了
多少人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也从没有想过自己要的是什么
她踏上美国的土地后,距离过滤掉了爱尔兰小镇的沉闷、琐碎和无望,这时乡愁是一份“月是故乡明”的执念;当她回到爱尔兰时,当初选择美国的理由再次浮现出来,这时布鲁克林的思念变成了新的乡愁。哪里有了可牵挂的人,哪里就是故乡。清新脱俗又自然流畅的电影,服装太好看。
周折到最后变成为美国梦背书实在太简单直白。前面部分朴素温婉渐进的日常爱情倒真有动人的地方,可惜了。
人生里会有几个大妈跳出来说几句?~
好莱坞出品、奥斯卡认证的绿茶婊
前半部对于每一个有着背井离乡经历的人来说都是心有戚戚焉。。。但是,关于女主的态度和选择,我并不认同,她不是选择了爱情,而是逃向了可控的那方。
摄影、配角和女主的眼睛都很美。一个关于美国梦的故事,揉入了爱情、亲情与事业的抉择,故事叙述的很好,结尾有点遗憾,并不像女主拒绝了男二,而是小镇的势利排斥了她。
分别心疼jim和意大利小哥,两个可怜的汤姆
这是爱情?
对不起,有种“好久没看到剧情如此无聊的片了”的感觉,虽然也不是没有亮点,但是故事的讲法和想表达的东西好像几乎没有什么关联啊!
最近看片好容易困。。。又是连睡两觉。
【谷阿莫】这故事是告诉我们,不要承诺太早,不然容易后悔是吗?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5614396
有多喜欢前半段就有多讨厌后半段。因为一个男人留在爱尔兰,又因为一个男人回到美国,男作家的想象力真是局限。
现在挂着女权的片子大多跑偏到太平洋了吧。这部电影三观就跟去年那部涉足荒野一样炸裂。好好的故事就讲成了明明结婚了还回来搞暧昧然后被拆穿还推说是小镇人民gossip的锅然后一副啥事没有的样子滚回纽约去了。感觉除了乡愁和生活小琐事女主遇到的人都挺好的,回来的暧昧纯属自己作。表演加分。